局机关保密工作制度 一:机关、单位保密工作职责。 第三章 保密制度第二十一条 国家秘密载体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保存、维修和销毁,应当符合国家保密规定。绝密级国家秘密载体应当在符合国家保密标准的设施、设备中保存,并指定专人管理;未经原定密机关、单位或... 2017-07-07 0 阅读 12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