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的问题

作文一:《存在的问题》600字

存在的问题

1、政治敏锐性不强,对社会上不良思潮抑制不够,作坚决斗争不够,对一些小道消息抵制不力。

2、党内民主发挥的不好。自认为到党校工作时间短,情况不十分熟悉,不能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为党校的建设提出更多的合理化建议设想。

3、作风有漂浮现象。深入处室、县里较少,与群众淡心少,党校人员不够熟悉,县级党校的情况不够熟悉。

4、抓“爱党校、尽职责、强素质、塑形象”活动有前紧后松的现象,督导检查的力度不大。

5、在理论学习上存在不讲不学、不压不学、不考不学的现象,踏下心来研究学习关于保定市县经济社会发展的东西少。

6、从部队到地方后,有失落感和心理不平衡表现,为收入低、住房少、生活待遇反差而发过牢骚。

7、工作中群众观点不足,惯于行政指挥,凭经验、靠惯例,创新方法上的探索不够深入。

8、在工作中,把布置当执行作文一二三,机械照搬照套上级精神和部署,接到工作任务,有时首先想到的是怎样尽快完成,而不是怎样做得最好,在解决执行过程中解决实际问题不够,重形式、轻实效。

9、工作中关注细节不够,不能与处室打成一片,工作效率有待提高。

10、对学校人员熟悉程度还不够。

11、没有积极主动地为单位着想,为领导分忧,工作激情欠缺,

工作干劲不足,与在部队工作时有差异。

12、思想上存在模糊认识,学习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和自觉用党的纪律约束自己还不深入,感到在党校工作职能权力不大,有时存在“随大溜”现象,缺乏主动抗御不正之风的自觉。

13、代管两个处室,还有临时的思想,缺乏认真较真创新精神,与其他校领导在工作上、思想上、学习上沟通、协调不经常。

14、站在全校大局上思考问题认识问题不足,对工作发展方向,思考不多、办法较少,有等靠思想。

15、对保定市县关注关心程度差,按照周本顺书记“四问”思考一些问题差。

16、虚心向党校老领导、老同志、教职工学习不够,了解党校历史少,了解党校情况少。

作文二:《申通存在的问题》4500字

又是一年光棍节,又是疯狂血拼日,又是快递飞奔时。11月11日下午,新快报记者卧底的申通快递广州体育西派送站里,当天下单的快件就已堆成山。某鞋类品牌网店,平常每天发来的鞋只有十多双,但当天该店一次性就发来了近20箱打包好的货物,每箱里至少装有15双鞋。

从世纪光棍节零时开始,不少宅男宅女们就守候在电脑面前,迎接这一年里最奢华的网购盛宴。当他们激动地刷新页面,拼命敲击着鼠标键盘的时候,可曾想过眼前一幅幅图片里的精美商品,什么时候才会被快递员送到自己的手上?送来的包裹是否完整,里面东西是否还会完好如初?

其实,早在11月初,新快报记者就“潜伏”到这家知名快递企业。作为“2011中国物流业大奖年度影响力企业”、“2011年中国物流业最佳雇主企业”,申通在快递行业内有着雄厚的实力,以及相对较好的口碑。

记者试图通过对这家申通派送站的卧底观察,管中窥豹,探一探快递行业基层派送站的底细。

本次卧底历时近两周,在此期间,记者既感受到了申通对员工要求的严格苛刻,也发现在“用心成就你我”的服务宗旨背后,该公司存在的诸多问题。其中,有的问题之前并未引起记者的注意,有的问题尽管早有准备,但亲历时仍让记者感到错愕不已。

问题一:暴力对待快件

“易碎”标识熟视无睹 踩瘪包裹塞进麻袋

10月下旬,记者开始前往广州市各大快递公司应聘派件员。经过多次投简历和面试,申通快递广州分公司体育西派送站终于同意聘用记者为派件员,派件每票一元,收件按公司规定算绩效,保底工资2000元,上不封顶。“做快递很锻炼人,我们这里做的时间比较长的,最多能赚七八千一个月。”派送站的一个负责人鼓励记者。

11月2日开工第一天。记者就见识到了传说中的“暴力分拣”。当天上午8时半,公司运货的面包车将快件送至派送站。工作人员七手八脚地从车上卸下几个装满包裹的麻袋,操起袋底就把包裹全倒在地上。派送站的管理人员和扫描员负责扫描快件,派件员们负责将已扫描的快件进行分拣。

每个派送员都有固定的收派件范围,所谓分拣快件,就是根据派件员的派送范围,把同属某个派件员派送区域的包裹集中归类。申通分拣包裹的方法很简单:先将派送站大厅按“人头”分块,每个派送员都分得一块小空地,用于整理打包;然后查看每票快件的收件人地址,确定这票包裹由谁送;最后也是最简单的一步,直接把快件扔到这名派件员分得的空地上。

分拣快件的过程似乎很“欢乐”,派件员们一边开着玩笑,一边熟练地把快件投向大厅的某个

角落。其间,不时有派件员被同事投来的包裹砸中,一边骂娘一边还以颜色,就近抓起一个包裹砸回去,还有人会拾起长条状包裹当武器,追打他人。

尽管有些包裹上标有“易碎品”等字样标识,但工作人员在分拣时根本无视包裹标识,直接乱扔乱投。即使有些包裹较重,抛投的距离较远,派件员们也舍不得多走几步路,而是采取“空中接力”,通过几人的抛传把包裹扔到指定的位置。

将包裹按区域分类后,派件员们蹲坐在各自的小空地上给快件扫描工号,打包装车。有的人直接坐在包裹上操作,有些则在打包时用力挤压快件。记者曾亲眼看到一名派件员因塞不进装得满满的麻袋,便将一件包裹放在地上,原地跳起踩下五六次,再把踩瘪的包裹塞进打包的麻袋中。

卧底期间,记者每天亲历的分拣过程都是“让快件飞”,几乎未见一个包裹被轻拿轻放。问及为何要将包裹丢来丢去,快递员工直言“习惯了”,并称工作时间紧张、快件多,不这样做“忙不过来”。

问题二:派件过程缺少看管

暂存快件无人看管 拿错包裹难以发现

快件经过分拣后,就要被送至收件地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申通公司内部有规定,每天上午收到的快件必须在当日中午12时前被客户签收,下午收到的快件必须在当晚7时前被客户签收,逾期不但没有派件费,还将遭到公司的处罚。

记者卧底发现,派件员们大多单独行动,为了赶时间,他们往往会将快件“暂放”在某些特定的位置,自己拿着部分快件先去派送。这时快件与派件员分开,很容易造成快件遗失。

11月2日,记者跟随一位负责体育西路几栋写字楼的冯姓派件员,把几大袋快件运往当天派件数量最多的城建大厦的地下车库。随后,他把其他几栋写字楼的快件留在车库物业人员处,带着城建大厦的快件坐电梯上楼。然后,记者被要求对快件按楼层分类,把相近几层楼的快件打包起来,堆放在其中一层楼的消防通道里。

之后,记者跟随派件员从大厦顶层开始下楼派件,送完每层楼的快件,就前往下一层楼的消防通道,拿取刚留在此的快件,再派件,如是再三。最后,派完整栋楼的包裹,记者与派件员返回地下车库,拿起其余快件赶往下一栋写字楼。

根据快件数量的多少,每栋楼的派送过程从几十分钟至一个小时不等。在这个过程中,始终有一部分快件与派件员分开,要么放在消防通道内,要么留在地下车库。

此外,有的派件员忙不过来时,也会把送不完的快件存放在某处,请其他人过来帮忙派件。记者就曾被叫去帮忙,在一栋办公楼的地下车库内寻找别人留下的十来个包裹。未

等记者赶到,派件员就已离开,空留这些包裹在地下车库的一个立柱背后,无人看管。

“这样做比较省时间,也不用跑上跑下。并不是每栋楼都能这样做的,你要对这栋楼的情况特别熟悉,跟这栋楼的保安、清洁工搞好关系。不然,东西丢了就得你自己赔。”这名派件员提醒记者。

记者发现,不仅是申通快递,很多快递公司的员工在送包裹时,为了图省事,都会采取类似的方法。卧底时间长了,在一些写字楼的前台、地下车库,记者常能找到不同快递公司遗留在此的包裹。

派件员们费心搞好关系的物业人员是否真值得信赖?尽管有时暂存的快件周围有人,但别人既不会专心为派件员们看管包裹,也不知道存放在此的包裹究竟有多少。记者发现,一旦包裹丢失,他们很难在第一时间发现并告知派件员。

记者做了个简单的测试,在中石化大厦某座的前台眼皮底下,错拿圆通公司的5份快件后离开。10分钟后,记者再带着快件返回。整个过程中,记者的行为未引起物业人员作文一二三的注意,圆通公司的派件员更没能发现自家的快件被他人取走,次日还将包裹存放于此。

问题三:客户索赔困难

未保价快件难索赔 先签字再验货逃责

从进入申通公司的第一天起,周围的员工就提醒记者,"注意看管好快件,千万别弄丢了,不然有得你赔"。据了解,申通公司内部也有类似的处罚规定,每丢失一票快件,派送员将要面临500元的罚款,所在的派送站也要承受公司内部500元的处罚。

一旦丢失了快件怎么办?入职后的几天,记者向多位有经验的派件员求教。"如果是一般的东西,像淘宝卖家的快件,货价都不值500元,赶紧找寄件人私下解决,赔偿货款,多赔点钱也可以,反正比公司罚款要少。"

如果所寄物品是手机、随身听、笔记本电脑等贵重物品,派件员弄丢了是否要全价赔偿呢?"别理他,赔多少不由得他们(指寄件人)叫价,就算是公司,也不可能他们说赔多少,公司就赔多少。"一位老员工说,贵重物品有保价的,就按保价金额赔,没保价的直接算10倍的快递费,"绝大多数人都不会保价,要赔最多也就赔1000块,快递员跟派送站各担一半。"

所谓的"10倍赔偿"标准,出自快递单背后的协议。并非申通一家,大多数快递公司都会在协议中印上"未保价的,以运费的10倍赔偿"之类内容。尽管这样的格式化条款的法律效力待定,但足以让丢失快件后索赔的过程变得困难复杂。

在申通卧底期间,记者尚未发现网上传言的"快递员监守自盗"问题,申通公司内部也严令员工不得私吞快件、不得私下承运快件。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对于遗失贵重物品

而言,只要没有确凿证据证明被员工私吞,员工最多也就只用承担500元的遗失成本。这个风险显然并不是太大。

"如果是货物受损呢?"记者指了指地上变形的快件箱。"只要外观没破损,里面坏成什么样了也跟我们无关。"一派件员向记者传授经验:他通常都要求收件人确认外包装完整后就签字,然后再拆包验货,"公司不会对完整包裹内的物品破损负责。"

问题四:快件收费底价成谜

六元运费仍能获利 多收运费入己荷包

有消息称,11月1日起,申通快递收费上涨--省内快件:每票在原来基础上上调1元;跨省快件:每公斤在原来基础上上调1元。上涨理由为操作成本、航运及汽运成本的增加。在此之前,圆通快递、中通速递的收费也分别上调1元。

涨价后,申通快递的运费底价究竟是多少?有无统一标准?各地区是否收费一致?这些问题一直伴随着记者的卧底行动。遗憾的是,直到卧底结束,记者也没揭开申通收费的谜底。

卧底前,记者曾拨打申通的广州服务热线"020-83963555",接线员称跨省快件首重1公斤费用13元,之后按每500克算续重。在申通快递的官方网站上,记者并没有找到统一的收费标准。

10月底面试时,记者就得到了一份低于热线报价的申通快递收件价目表。一位派送站负责人告诉记者,每个月计算收件绩效工资时,先统计当月收件的总额,再除以件数,得到每票快件的平均收费。如果平均收费为10元,收件员的绩效就按总运费的9%计算;平均运费为9元,收件员的绩效为总运费的8%……依次类推,直至平均运费为6元,收件员仍可获得总运费的5%做绩效。这也意味着,即使平均每票件只有6元的快递费,收件员仍能获利,快递公司仍愿意收件。

此外,一些大客户,如出货量较大的淘宝卖家,可以享受到更为优惠的运费价格。"11·11"光棍节当晚,记者协助一些快递员为某服装品牌的淘宝店货物过磅,发现该店的衣物不分省内省外,一般内装一两件衣物的包裹,运费只需要七八元,较重的包裹也不过12元。

由于运费底价不明,收件员从中牟利也就成为了可能。10月30日,记者还未被录用前,在五羊新村的申通派送站巧遇一位上门顾客,准备将两件衣服寄往北京。"两斤多,算20块吧。"一名女员工报价。收费后,该员工转身问同事兑换开20元纸币,把其中的几元钱塞进了自己的口袋。这个寄往北京的包裹最低只要收多少钱?该员工并没有告诉初来乍到的记者。

"等你把业务都跑熟了,分给一块区域你自己单独发展客户,我就给你一个底价,你再按这个价收件。"记者曾多次问及收件报价的底价问题,不同派送站的负责人都

是这般回答。

问题五:派件员服务态度差

恶语相向抱怨收件人 宁在楼下等不愿上门送

在百度搜索“快递服务差”,可以得到433000个相关结果。不少人都遭遇过脾气不好的快递人员,更有甚者与其发生口角、大打出手。就在记者卧底申通快递前,10月27日,一名申通快递员因丢失快件,在中山大学南校区大骂“中大的学生都是贼”,并对一名女生大打出手,甚至亮出裁纸刀相威胁,招致校方限制该快递员入校。

卧底期间,记者在派送站看到了申通内部对于此事的通告书,称派件员已向当事人赔礼道歉,取得当事人谅解,公司也对派件员和派送站进行了处罚。通告要求各派送站吸取教训,注意派件员的服务态度,避免派件员与收件人发生冲突。

不过,这份通告起到的作用很有限。记者卧底期间,既见到有的派件员和收件人如好友般亲密,也见到有的派件员对收件人恶语相向,冷嘲热讽。特别是快件数量较多,忙不过来时,派件员不给收件人好脸色。

11月4日,记者随同一名中年派件员前往天河村附近派件。当时携带快件较多,派件员不愿进村上门送件,多次拨打电话催促收件人出来取件,并抱怨收件人动作慢、迟迟不见人出来。

10分钟后,一女生走出村口,派件员当面就问:“怎么又是你啊?这些天都是你买的东西,叫你不要选申通你偏选,每次都让我跑过来给你送,你想累死我啊?”女生低头签字走开。“我都送烦了,这里人又多,门号又乱,叫他们出来拿,一个个慢吞吞的,不送还不行。”派件员继续抱怨道。

“做快递不是希望快件越多越好吗?送的越多赚的也越多啊。”记者问。

“刚来的人都会这么想,送久了就不会这样了。做得再累也就是这么多钱,想多赚要累死人啊,宁愿早点送完回去休息。”他答道。

随后,在第十二医院送件时,该派件员又坚持不肯送件上楼,要求收件人必须下楼取件。记者表示可以帮忙送上楼时,他立即拒绝。“你送了这一趟,以后趟趟我都要送上去了,你这不是在帮我,是在害我啊!”派件员说道。

尽管当时时间较紧,这名中年男子仍宁可守在医院楼下等一刻钟,也不愿意跑上楼送件。记者注意到,除了不得不登门送件的写字楼外,无论是住宅小区还是医院、市场,派件员们大多不愿上楼派件,有电梯也不愿坐。通常情况下,他们都会借口称“车上还有货,离不开人”,要求收件人前来取件。如果碰上一个同样犟的收件人坚持不下楼,双方可能发生口角,派件员甚至会转身离开,过两天再来派件,让收件人“继续坐等”。

派件员们费心搞好关系的物业人员是否真值得

信赖?尽管有时暂存的快件周围有人,但别人既不会专心为派件员们看管包裹,也不知道存放在此的包裹究竟有多少。记者发现,一旦包裹丢失,他们很难在第一时间发现并告知派件员。

记者做了个简单的测试,在中石化大厦某座的前台眼皮底下,错拿圆通公司的5份快件后离开。10分钟后,记者再带着快件返回。整个过程中,记者的行为未引起物业人员的注意,圆通公司的派件员更没能发现自家的快件被他人取走,次日还将包裹存放于此。

作文三:《作文存在的问题》300字

作文存在的问题:

一、选材欠佳:文体《我找回了       》,很多学生补充了《我找回了尺子》、《我找回了我的玩具》《我找回了我的书》等这一类题目。从题目本身来看,倒也无伤大雅,但看起来总是缺少内涵,缺乏深度。也许和六年级孩子年龄小有关系,选材过于浅显。

二、叙事重点不突出:我找回了      ,这个找回的过程应该是续写的重点。既然是“找回”,那么肯定有“丢失”,大多数孩子在行文的过程中将“丢失”当做了叙写作文一二三的重点,而对于“找回”则是一带而过。实际上,“丢失”只是个铺垫而已。

三、语言不精练:六年级的学生,最起码应该做到文从字顺,在这个基础上,增强生动性形象性。但是本次作文,较多的是语言不连贯,缺乏逻辑性;叙事直白,缺乏生动性;表达幼稚,缺乏见地。什么“自信妈妈”“成功宝宝”之类在作文中屡见不鲜。

四、书写还需提高。

整改措施:

日常作文教学中,教师应加强对学生审题、立意方面的指导。引导学生多观察,多思考,这样写出来的文章才能言之有物,才能真切的表达多生活的体验感悟。其次,加强书写训练。

作文四:《《存在与时间》的存在问题》5700字

第13卷 第1期2014年2月

淮北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JOURNALOFHUAIBEIPROFESSIONALANDTECHNICALCOLLEGE

Vol.13No.1

Feb.2014

《存在与时间》的存在问题

朱涵葆

()安徽师范大学政治学院,安徽芜湖 241002

摘要:海德格尔在《存在与时间》中对“存在问题的形式结构”的分析,堪称是此在存在论的基石。正是在这节中,引入了“此在”概念,并对其加以初步的定义。它不仅是“突出地重提存在问题的必要性”一节的自然延伸,也为其后的存在问题在存在论及存在者层次上的优先地位的论证作了必要的铺垫。在此试着重新讨论海德格尔的存在之问的问题结构及其意义。

关键词:存在问题;存在;此在;形式结构

()中图分类号:B0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275201401-0003-03,存在与时间》此时的存  作为海德格尔前期代表作的《

在问题到底是如何构成的?它在海德格尔整个的存在问题的道路上处于何种定向?在讨论《存在与时间》的存在问题之前,简短的回顾是有必要的。如《我进入现象学之路》一文所言,布伦塔诺的《论亚里士多德那里存在者的多。他此时也重含义》给了海德格尔尝试哲学研究的“拐杖”为“如果存在者有多重含义,那么哪一种含义是它的主导

[1]88的基本含义呢?什么叫做存在?”这类问题所困扰。通

解答存在问题为前提,才能充分阐释古代存在论本身。他还对从经院哲学那里继承的三种成见进行了深刻的考察。“此三种成见分别为:第一,存在”是最普遍的概念,诸如通过种加属差的定义方式,存在的“普遍性”就超乎一切族类“上的普遍性。第二,存在”这个概念是不可定义的。按照经院哲学的说法,存在既不能用定义方法从更高的概念导“(出,又不能由较低的概念来表现。第三,存在”是)是自明的概念。这种自明性是“无需深究”的。在对第三种成见的讨论中,海德格尔对重提存在的意义问题的必要性作出了直接而有力的回答,认为“我们向来已生活在一种存在之领会中,而同时,存在的意义却隐藏在晦暗中,这就证明了

[2]7

”重提存在的意义问题是完全必要的。但是,这样是否就

,过现象学态度的“指引”他被带上了存在问题的道路。然“而,正如他自己所说的,这条追问之路比我所料想的要漫”长,它需要经过许多停顿、迂回和歧途。

[1]94

这种说法是完

《形而上学导论》中的“究竟为什么在者在而无反倒不在”的形而上学的基本问题,他对存在的追问都不是一帆风顺。海德格的、笔直的,而恰恰有许多的“停顿、迂回和歧途”尔在《存在与时间》中对“存在问题的形式结构的分析”堪称是此在存在论的基石。它不仅是“突出地重提存在问题的必要性”一节的自然延伸,也为其后的存在问题在存在论及存在者层次上的优先地位的论证作了必要的铺垫。

《一、存在与时间》的存在问题

,“细地阅读《存在与时间》就能发现,存在问题”的引出是借助《智者篇》一段话,即“当你们用到‘是’或‘存在’这样的词,显然你们早就很熟悉这些词的意思,不过,虽然我们也《智者篇》这段话之后,海德格尔宣告了重提存在的意义问——“他宣告了自己此书的意图—具体而微地把‘存在’问题

[2]1

,——“梳理清楚”并设立初步目标—对时间进行阐释,表[2]1

”明任何一种存在之理解都必须以时间为其视野。在这

全中肯的。无论是《存在与时间》的存在的意义问题,还是

完全证明重提存在的意义问题的必要性呢?事实并非如此。这里还只是从存在之领会的角度说明了重提存在的意义问题的必要性,远远没有达到严格意义上的完全证明。不过,借助于上面的说明,又该怎样证明重提存在的意义问题的必要性?

其实,海德格尔在“重提存在问题的必要性”一节的结尾给出了答案。他认为,正是因为“存在问题不仅尚无答案,甚至这个问题本身还是晦暗而茫然无头绪的。所以,重提存在问题就意味着:首先要充分讨论一番这个问题的

[27]

”提法。紧随其后的一节里,即“存在问题的形式结构”一

《存在与时间》的存在问题是如何引出的?若我们仔

节,海德格尔详尽地分析问题的提法以及问题的形式结构所给予的方向。正是这节,加强论证了重提存在问题的必要性,又给第三节、第四节关于存在问题在存在论上的优先地位、存在问题在存在者层次上的优先地位提供了充分的显示。

二、存在问题的形式结构

什么东西构成一个问题?问题是什么?发问是什么?发问由哪些环节构成?在《存在与时间》里,海德格尔认为,()。按照海德格尔的说法,一切“对……”的发问Gefratesg

都以某种方式是“就……”的发问。在这种情况下,Ge-每一个发问都包含三个不可分离的环节:第一,问之所问

”曾以为自己是懂得的,现在却感到困惑不安。

[2]1

在转译了

题的必要性以及重新领悟此问题的意义的紧迫性。最后,

里,我们首先面对的一个问题就是:为什么要重提存在的意义问题?问题的提出,并不是随随便便的事,而是因人。海德格尔认为,们对问题的“耽搁”和“遗忘”在古代存在论中散布存在问题为多余的成见有其根源,只有以澄清和

收稿日期:2014-01-06

)。“被问及的东西(只要问frates是存在。第二,Befratesgg

),朱涵葆(男,安徽安庆人,安徽师范大学政治学院外国哲学专业2现代西方哲学。  作者简介:1989-011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

·3·

之所问是存在,而存在又意味着存在者的存在,那么,在存

[2]8

”在问题中,被问及的东西恰就是存在者本身。在其后的

们自己向来所是的存在者,就是除了其它可能的存在方式以外还能够对存在发问的存在者。赢得了此在这个概念,海德格尔才得以勾连起存在问题的形式结构。然而,通过对存在问题的形式结构的深入剖析,海德格尔挖掘出了存在问题所独有的特征。

《三、存在与时间》的存在问题的基本特征

建立在对“存在问题的形式结构”的分析上,我们可以归纳出《存在与时间》的存在问题的几个基本特征:

。一般认为,第一,存在问题的提出不存在“循环论证”了解存在者必先认识存在,然后却又是根据此在这种存在者来提出存在问题,这就明显有违形式逻辑法则,把设为前提的东西作为结论来给出,因而就走进了一种循环论分析中,问Befrates就是此在及其对存在的领会。第三,g)。在这里,之何所以问(所要追问的就是存在的Erfratesg意义。这三个环节相互构成、互相牵引,显示出了存在问题的形式结构。恰恰是通过重新分析存在的意义问题的如何提出,海德格尔从侧面加强论证了重提存在问题的必要性。然而,基于这种形式结构的分析是建立在此在对存在之领会的基础,所以就有必要对这种存在之领会作出充分的说明。海德格尔认为:明确提问存在的意义、意求获得存在的概念,这些都是从对存在的某种领会中生发出来‘的。我们不知道“存在”说的是什么,然而当我们问道“存在’是什么?”时,我们已经栖身在对“是”(存在)的某种领会之中了,尽管我们还不能从概念上确定这个“是”意味着什么。我们从来不知道该从哪一种视野出发把握和确定存

在的意义。但这种平均的含混的存在之领会是个事实。

[2]7

对这种存在之领会的理解,若联系前期海德格尔“体验结构的分析”将是有益的。因为恰恰是在“问题体验”中,海德格尔研究了“追问者的作用”。此在,在一定意义上,可以称得上就是那种“追问者”,只不过在《存在与时间》里此在所追问的是存在而已。

海德格尔在“体验结构的分析”一文中从问题体验、周围世界体验、体验结构之比较等三个大的方面阐述了体验结构。这种对体验结构的分析,在一定程度上,给我们理解存在之领会提供了启示。在追问“有东西吗?”的这种问题体验中,海德格尔展开了对问题体验结构的分析,并重新定位了“作为追问者的我”,并认为“我们并不是要处理一种实事联系,并没有一个单纯的存在事件(s作文一二三eiendesGe-此存在chehen

。)是考察的体验(个过程Er-l客eb体en。)不问是题实在事于(,S一ach个e客),体不究是竟一是个否像在某w‘(对……V的态度or-gan’g

不是一个物件)那样生硬地,实而另一物件存、开始和,即终‘止东西的实’(事Et-

。对象那样拼凑as

)就与之联起系来在的一。起”[。3]8体这验种与体被验体与验被者体并验不者是的像共存属在一体的、本己的、切身的性质,也归属于存在者对存在之领会。存在问题的发问以及存在之领会,本身就是一种“体验”

。然而,针对这种状况,《何以重提存在之问》的作者让格隆丹认为:尽管如此,它却通过厘清另一件事而间接地导致上述结果(第2节和:的1存91在5年讲演所表达的思想)即,在这个问题中,发问者本身也被问题所影响。即便真是如此,可是,何以会如此呢?人们可以推断说,这是由于问题对Dasein本身来说是切身的……海德格尔在这里所要表达的其实是存在之问所具有的一种存在者的优先性。但是海德格尔直到第了延缓这种优先性(这是所4节才提出这一论点。仿佛是为有优先性中最具优先地位的)

可能遭到的质疑,海德格尔首先处理的是存在之问‘存在

论的’优先性(第3节)。[4]38让·格隆丹把这种切身的发问

者的存在被所发的存在问题影响,归于一种存在者的优先性,认为海德格尔之所以先处理存在论的优先性,或许是为了延缓存在者层面上的优先性所可能遭到的质疑。这就不得不提到海德格尔对,海德格尔提出了“此在”D概念asein的定性。正是在这一节中,认为这种存在者,就是我·4·

证。事实真的如此吗?根据海德格尔的解释,实际上根本没有什么循环。这种所谓的“循环论证”只不过是从形式逻辑角度来推导,根本无关乎于事实。因为,“我们自己就活动在这种平均的存在领会之中,而且它归根到底属于此在本身的本质建构。这种‘设为前提’同假设一个基本命

题并由此演绎出一串命题之类的事情毫不相干。

”[2]9

第二,存在问题的回答在于用展示方式显露根据。从第一点可看出,正因存在问题不属于那种“命题演绎”的范畴,因而存在问题的回答根本不在于用推导方式进行论证。海德格尔主张用“展示方式显露根据”,这就离不开他所采取的现象学方法,“面向事情本身”。正因如此,他在第节中还详细地探索了这种现象学方法。

第三,存在问题在存在论上的优先地位。存在问题何以在存在论上具有优先地位?这种优先地位获得的根据在哪里?海德格尔分析道,“任何存在论,如果它不曾首先充分澄清存在的意义并把澄清存在的意义理解为自己的基本任务,那么,无论它具有多么丰富多么紧凑的范畴体系,归根到底它仍然是盲目的,并背离了它最本己的意

图。”[2]13这种对存在的意义的先行阐明和澄清,正是规定

了存在问题在存在论上的优先地位。从另一个角度看,这直接体现了存在论发问的源始性。

第四,存在问题在存在者层次上的优先地位。存在问题何以在存在者层次上同样具有优先地位?这种优先地位是否与存在论上的优先相同?还有,这种优先地位获得的根据在哪里?海德格尔对这个特征的挖掘和分析,主要是集中在第作为众多存在4节中。那里首先所要涉及的就是此在。因为者之一,此在是能够向存在发问的存在者,

是能够生存论领会存在的存在者。他认为,此在在存在者层次上的与众不同之处在于:它在存在论层次上存在。基于此在从它的生存来领会自身,此在也就具有三层优先地位,分别为存在者层次上的优先地位、存在论上的优先地位以及使一切存在论在存在者层次与存在论上得以可能的条件。从这里可以看到,归根到底还是此在的存在论优先地位使此在在存在者层面上凸显出来。

所有这些基本特征,显示了存在问题的独特性,也展示了此在存在论分析的基础性。不过,这种分析不是没有问题,尤其是联系到后期海德格尔思想,譬如在《形而上学的基本问题》中,他就认为,“因而,如果想要就‘究竟为什么在者在而无反倒不在?’这个问题的本来意义展开这个问

(下转第9页)

s7

20141 发现,目前孙中山“权能分治”理论的研究大致包括以下几个方向:

(一)孙中山“权能分治”理论渊源的研究

》王国永、王立琼在《再论孙中山的“权能分治”中认为孙中山“权能分治”理论的思想渊源主要来自两大方面:一是借鉴西方资产阶级的民主主义,例如,主权在民思想、直接民权思想、三权分立的分权学说;二是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一些因素,例如,传统的儒家思想、封建的“王道仁政”

2]

。包红君在《思想[孙中山权能分治理论对西方民主思想

、“认为,建立“权能分治”的中华民国要经历“军法之治”约、“法之治”宪法之治”三个时期。胡卓然在《试述孙中山“权能分治”学说》一文中认为军政时期是指一面用兵力扫除障碍,一面用主义开化全国人心,继而夺取全国各地政权促进国家统一的阶段;然后就可以进入训政时期,这时候各县实行自治,使人民逐渐适应民主政治培养民主意识;在全省各县实行自治后,最后使中国进入“人民有权,政府,有能”的理想共和国,实行“五权宪法”形成民主政治的制度化、程序化、法律化的理想宪政方案,即所谓的宪政时

4]

。这就是所谓的“期[权能分治”的实施方案。

的借鉴与超越》一文中指出孙中山“权能分治”理论是对中西方政治制度中的一些因素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其中作者认为卢梭的主权在民、个人与政府的关系学说和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学说是其主要思想来源。对其,孙中山不仅有借鉴也有超越。王时霞在《论孙中山“权能分治”理论》中认为孙中山的“权能分治”来源于西方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议会政治的原则与古代中国的监察、考试制度的相结合。

在众多学者对孙中山“权能分治”理论渊源的研究中,“权能分治”理论渊源的研究是比较权威和全面的。

(二)孙中山“权能分治”理论内涵的研究

我更倾向于从王国永、王立琼的阐述去理解。他对孙中山

孙中山把在中国建立“权能分治”最终实现“人民有

权,政府有能”的共和时代分成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三个阶段过程,这与当时的中国国情和大众利益是一致的。尽管后来他的这一理想方案未能得以实现,但是因为孙中山正确分析当时中国的客观实际,而且这一美好设想是经过充分论证的,所以它依然是孙中山政治思想中的一笔宝贵财富,即使在现如今也仍具有民主精神和重要的宪政理论价值。

三、对孙中山“权能分治”理论研究的评价

通过对国内孙中山“权能分治”理论文献的汇总、概览和研读,可以看到近十几年来我国学者对孙中山“权能分“权能分治”理论的渊源、内涵、局限性都有了深刻的阐述。当今学者立足于我国的国情,将孙中山“权能分治”理论与我国现代政治民主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结合起来,使实践性哲学的功能发挥到极致。但是,多数论文参考的均是二次文献,对孙中山“权能分治”理论的原始文献缺乏细致的研读,这就造成了我们可能对孙中山“权能分治”理论的的一些理解存在着误解和偏差,因此需要在阅读原始文献上下功夫。另外,国内文献对孙中山“权能分治”理论的发展历程缺乏一个整体的梳理,都是专题性的小论文,阐述笼统,论述性不够。因此需要有一部文献对孙中山“权能分治”理论的整体发展脉络进行梳理和归纳。

治”理论的研究成果丰硕,研究层次逐渐加深,对孙中山

吴国舫在《孙中山“权能分别学理”的形成及其基本内涵初探》一文中认为“权能分别学理”可以概括为四项原则或四个层面,即权能分治、主权在民、政府万能、九权平衡。王时霞的《论孙中山“权能分治”理论》一文中指出孙中山,“先生把国家的政治权力分为“政权”和“治权”政权”可简;“。“称为“权”治权”可简称为“能”权能分治”最终是想通过人民权和政府权的分开,以权驭能使两者彼此平衡,使人民有管理国家的充分权力,政府又能够在人民权力的控

对孙中山“权能分治”理论内涵的研究,各位学者虽然

3]

。制之下发挥“万能”的效率,从而形成最理想的宪政方案[

运用了不同的阐述方式,但是他们的表述都与孙中山先生对“权能分治”理论的内涵阐述相符。我认为吴国舫的观点更接近孙中山的原意,今后我将借鉴他的论文进行更深层次的挖掘。

(三)孙中山“权能分治”理论实现方案的研究

胡俊峰在《浅析孙中山权能分治思想》中提到孙中山

责任编辑:朱水龙

(上接第4页)

题的话,我们就必须摒弃所有任何特殊的、个别的在者的

[5]6

”优越地位,包括人在内。显而易见的是,这就与《存在与

时间》里的存在问题相冲突。无怪乎,海德格尔在第七版“序言中写到:本版删去了一直标有的‘第一部’的字样。时隔四分之一个世纪,第二部将不再补续,否则就必须把第

[5]6

”一部重新写过。这不也在某种程度上显示出海德格尔

[]存在与时间[陈嘉映,王庆节,译.北2 海德格尔.M].

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2.[]形式显示的现象学:海德格尔早期弗赖堡3 海德格尔.文选[M].孙周兴,编译.上海:同济大学出版[]海德格尔与存在之谜[汪4 让·弗朗索瓦·马特.M].玮,译.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形而上学导论[熊伟,王庆节,译.北5 海德格尔.M].京:商务印书馆,2004.

社,2004.

京:商务印书馆,1999.

在存在问题的运思之路中的“迂回”么?或许正是这些“停顿、迂回和歧途”才构成了海德格尔思想的丰富性,也正因此才能认识到存在问题本身的复杂性。参考文献:

[]面向思的事情[陈小文,孙周兴,译.北1 海德格尔.M].

责任编辑:沧 海

·9·

作文五:《存在的问题》300字

墨玉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十六督导小组

摸底调查

各单位:

根据墨群办发[2014]4号文件,为了进一步了解掌握被督导单位的基本情况,摸清所督导单位参加教育实践活动的党组及党员干部情况,摸清所督导单位班子及党员干部政治上不强、宗教事务管理“三不管”、脱离群众、服务群众不到位、侵害群众利益、影响民族团结等六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摸清近一段时间以来涉及民生、教育、就业、就医、社保、行政审批、环保、住房等群众感受最直观、反应最强烈的问题。现将调查表发给你们。

单位党员人数:

干部人数:

借调人数:

下基层人数:

病假人数:

一、政治上不强

1、领导班子:作文一二三

2、党员干部:

二、宗教事务管理“三不管”

1、领导班子:

2、党员干部:

三、脱离群众

1、领导班子:

2、党员干部:

四、服务群众不到位

1、领导班子:

2、党员干部:

五、侵害群众利益

1、领导班子:

2、党员干部:

六、影响民族团结

1、领导班子:

2、党员干部:

七、群众反映的民生等问题

1、领导班子:

2、党员干部:

墨玉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十六督导小组          2014年3月12日

作文六:《存在的问题》11900字

我国现行房地产税制中存在的问题

1、房地产开发过程和交易环节税费复杂交叉,税费混乱,费挤税现象严重。

我国目前的房地产税费体系中租、税、费混杂现象严重,具体表现在:(1)以税代租。城镇土地使用税作为土地有偿使用的一项措施,税项中含有租的因素,征税混淆了税收与地租的界限。(2)以费代税。对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的内资企业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外资企业免征此税,但外资企业须缴纳土地使用费(场地占有费),造成以费代税,致使内外资企业间税费并存。(3)以费挤税。目前,我国涉及房地产业的各种收费项目名目繁多,且费项总数远多于税项总数。仅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收费项目上看,有的地方各种收费(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商业网点费等)多达50多项。从收费比例上看,各项收费占销售收入的35%左右,相当于经营成本及费用的70%.收费过多,造成了多方面的消极影响:一是导致房地产的高成本和高价格,严重扭曲了房地产商品的真实价值,直接加重了消费者的负担;二是使房地产开发者和消费者都对政府行为的规范性和稳定性产生怀疑,从而影响房地产开发规模和房地产市场繁荣;三是抑制了真正意义上税收的培育和成长,“费大于税”的状况使得国家税收政策难以发挥其作为经济杠杆的调节作用;四是收费权力属于基层部门,较为分散,且缺少约束,容易形成一种竞争收费的态势,直接扭曲了收费的性质,变成了部门创收,更容易孳生腐败。[1]

据调查,我国城市涉及城建和房地产业的收费有几十项,其中有经过中央和省级相关部门批准的合规收费,也有一些不合规收费。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房地产税收体系不完善,所筹集的税收收入过少,而房地产税作为财产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收入的重要性对于地方政府是不言而喻的,房地产收入的不足必然使地方财政捉襟见肘,而由于税收管理权限的过于集中,地方政府通过调整税收制度来增加收入几乎没有可能;另一方面政府通过基金、收费等形式筹集收入又是被允许的。因此,一些地方税就披上了费的外衣。同时,由于收费单位所有制和管理上的弊端,其具有很强的内在膨胀倾向,从而最终形成收费泛滥、费挤税的状况。[2]

2、税收政策不统一。

目前,我国房地产税收制度采取“内外有别,两套税制并存”的政策。具体表现在以下4个方面:(1)两套所得税制。对内资房地产企业开征企业所得税,而对涉外房地产企业开征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2)两套房产税制和土地税制。对内资企业开征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而对涉外企业则只开征城市房地产税,并且仅对房产征税,对地产不征税。(3)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内外有别。对内资房地产企业开征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而对外资房地产企业则不征收此项税费。(4)耕地占用税政策内外不统

一。对内资企业占用耕地征收耕地占用税,而对外资企业却不征收。[3]

3、税负不公平。

从计税环节来看,房地产税收集中在建设的增量方面,即在房产和地产的流通交易环节设置了主要税种,而在房地产保有期间设计的税种非常少,且免税范围大。这种典型的窄税基模式造成了明显的税负不公。交易环节的税费过于集中将提高新建商品房的价格,从而带动整个市场价格的上扬,制约市场正常的生产进程。另一方面,房地产保有环节税费种类过少,阻碍了土地有偿使用市场的建立与健全,大多数由使用者无偿使取得的土地仍然近似无偿地被持有着,抑制了土地的正常交易,阻碍了划拨存量土地步入市场的进程,使得土地作为资产的要素作用无法得到发挥,土地闲置与浪费现象日趋严重。[4]

我国目前的房地产税收体系存在违背公平原则的规定,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因纳税人身份不同而税负不同。我国的房地产税收存在内外两套税制,内资企业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外资企业缴纳城市房地产税,且仅就房产纳税,地产不需纳税,其税收负担低于内资企业。

2)因经济行为不同而税负不同。现行房产税规定,企业自用的房产按照房产原值扣除10%-30%后的房产余值每年按1.2%的税率计征,而现租房产则按照租金收入的12%计征。这种规定导致了两种税负不公状况的产生:(1)处于城市繁华地段的老房产,由于其建造较早,因此账面原值较低,但由于其所处地段较好,若出租则租金往往高于按照房产原值课税与按照房产租金课税税负相等的平衡点。(2)处于稍偏远地段的新房产,由于其造价较高,有时租金收入会低于按照房产原值课税与按照房产租金课税税负相等的平衡点,此时自用房产会较出租房产承担更多的房产税。因此,现行房产税的规定常常导致同一房产仅仅由于自用或出租的经济行为不同而承担不同的税收负担。

3)因所处区域不同而税负不同。我国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课税范围均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而处在这些区域之外的房产和土地则不需纳税。目前,许多企业都坐落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课税范围之外的区域,其与坐落于城镇的企业在对公共品的享受方面并没有本质区别,却不需承担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尤其在城镇与非城镇的交界处,一些地方同一条街道两侧的企业,一侧要纳税,而几米之外的另一侧的企业则不需要纳税,更加彰显了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课税范围规定的失当。[5]

4、房地产税收入规模偏小,不能满足地方财政的需要

我国现有的房地产税收包括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外资)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作为地方性税种,收入规模偏小,不能满足地方财政的需要。由于房地产税的课征对象无法隐藏,税源比较稳定、广泛且比较容易控制和管理,因此在很多国家的财产税乃至整个地方税收入中占有比较重要的地位,如美国,房产税占财产税的六成,其税收收入占地方税收入的比重达到40-50%.而我国房地产税开征以来规模一直偏小。例如,深圳特区2002年度房产税(深圳市已率先改革,内外资统一征收房产税)的入库额为84,574万元,占地方税收总收入的3.4%,房地产税收的财政作用远未充分发挥出来。[6]

5、税种结构不合理。

中国现行房地产税制构成一个明显的特点,是在房地产流通环节税种多、税负重,而在房地产保有环节课税较少,且税收优惠范围大。这种设置的消极影响有:(1)土地闲置、浪费现象严重。土地保有阶段课税少、税负轻,在流通时则多个税种同时课征,这相当于给了土地保有者无息贷款,即只要土地未进入流通,就无须为土地的增值而纳税。这种状况无异于鼓励了土地保有,使土地保有者以低成本长期持有土地,等待土地价格的上涨。同时,土地保有者为了能够在适当的时机及时出手土地,往往只对土地进行简单的开发,以空地或低利用率的方式保有,不利于土地作为有限资源的合理利用。(2)进入市场流通的土地要承受过高的税负,抑制了土地的流动和正常的市场交易,助长了土地的隐性流动,逃税现象因而增多,这就从总量上减少了国家的税收收入。更为严重的是,它直接阻碍了大量划拨存量土地进入市场的进程,减少了土地的有效供给,激发了土地价格上涨。(3)在房地产保有阶段发生的价值自然增值部分,由于没有有效的税收调控机制,政府不能充分参与增值的分配,只能任由其流向房地产的实际保有者。(4)我国目前没有对闲置土地和荒芜土地问题进行明确立法,难以通过法律形式对其加以规范和促进其合理利用。对其保有者在土地使用税等方面给予税收减免,不利于解决土地利用率低下和闲置、荒芜的状况。(5)从国际房地产税收体系设置来看,大多数国家均对本国居民纳税人在国内外拥有的房地产征税,而我国对本国居民的海外房地产纳税问题,目前尚无法可依,从而使国家丧失了对纳税人的这部分财产课税的权利,这不仅会影响国家的财政收入,而且也会使国家的税收主权遭受侵害。

6、征税范围过于狭窄。

我国现行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只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而把广大农村的一些应纳税对象排除在征税范围之外;同时,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均把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的自用房地产以及个人所有非经营用的房地产等列为免税对象,使征税范围非常狭窄。应当看到,经过改革开放20余年的发展,我国当前的制度安排和经济结构与这些条例当初制订时相比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1)经济转轨时期伴随着工业化的进程,农村城市化程度不断提高,一些地区已具备了城市的功能,尤其在经济发达地区的农村,房产规模急剧扩大,经营用房快速膨胀,完全可以纳入征税范围,作为国家税收的稳定税源。(2)随着中国事业机构管理体制的改革,不属于提供社会公共产品的事业单位将逐步实现市场化和企业化。由于其性质己属于企业,因此它必须承担纳税义务。(3)中国的住房制度改革使得居民住房的商品化程度有了很大提高。高收入阶层通常选择面积大、地段好、各种服务设施齐全的住房,因而享受了更多的社会公共服务。对居民自用住房完全免税,不仅使国家放弃了调节居民收入分配的重要手段,还违背了多受益者多纳税的公平原则。

7、计税依据不科学。

(1)我国现行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实行从量课征方式。这种课征方式使税额不能随课税对象价值的上升而上升,具有税源不足且缺乏弹性的缺点,不能发挥调节土地级差收入的作用,也无法对土地闲置现象和土地投机行为起到应有的调节。(2)我国现行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分为按房产计税价值征税的从价计征和按房产租金收入征税的从租计征。从价计征的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乘以1.2%的税率计算缴纳。这种折余价值依据的是历史成本,并不反映房产的市场价值。通常而言,先建成的房产成本低于后建成的房产,以其历史成本为计税依据, 势必将先建成的房产的税负转嫁给了后建成的房产。这使得两块本来市场价值相当,能带给其实际占用者相似收益的房产,因为历史成本的不同而承担不同的税收负担,有违公平原则。同时,由于房产市场价值通常都高于其历史成本,这使得房产一旦出售,就要按较高的计税依据计算应纳税额,加重该房产拥有者的税收负担,以至阻碍房产的交易。从租计征的房产税是以房产的租金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乘以12%的税率计算缴纳。房屋的租金一般是根据租赁市场的行情予以确认。因此,与按历史成本计税的从价计征相比,从租计征的税负明显高于前者。除了房产税,出租房屋还要缴纳营业税、土地使用税、所得税等其它税费,使得房屋出租这一行为的综合税负非常高,从而导致大量隐性市场的偷漏税交易。

8、房地产税收征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立法层次偏低,税收法规多变。我国现行房地产各税,其法律依据均为国家行政机关制订、颁布的《暂行条例》,而不是由全国人大或人大常委会颁布的税法,立法层次较低。有些20世纪50年代开征的税种,几度废立或变更,有失国家税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2)税权过度集中于中央,难以满足房地产的区域性特点。在分税制财政体制下,税权过多地集中于中央,地方只有征管权而无立法权,难以适应房地产的区域性特点,无法促进房地产的资源优化配置和有效利用。

(3税收征管的配套措施不完善。我国目前的财产登记制度不健全,尤其是缺乏私有财产登记制度,致使不少税源流失,更出现化公有财产为私有财产的非法行为,严重影响了税收征管的力度。同时,与房地产税收密切相关的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和房地产税收评税政策不健全。应当看到,以市场价值为计税依据是房地产税制改革的必然趋势,需要定期对房地产进行评估,这就对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以税务部门内部现有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人员的素质难以适应税收征管的需要。[7]

(4)现行政策规定可操作性不强

一是目前国家关于房地产业税收管理的政策由于种种因素的制约,实际可操作性不强,如工效挂钩。大包干办法,很多企业利用这些办法钻政策空子,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二是现行政策规定提供真实准确的计税依据可税前列支,但对什么是真实准确的计税依据却没有明确的规定府实际操作中很难把握。三是各种规定烦琐复杂,缺少可操作性。四是财务制度与会计制度差异问题亟待解决。

(5)税务机关在征管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集中汇缴企业所得税审批制度执行不统一,檀自批准企业集中汇缴企业所得税的现象仍然存在。二是税收征收管理不严,没有进行规范纠正。三是税收检查难以开展,一方面由于企业配合不够;另一方面征收局、稽查局口径也不一致。四是税务机关惩罚措施力度不够,客观上造成企业对偷、漏税行为肆无忌惮,软抗税情况时有发生。[8]

我国房地产税制改革的基本思路

一、正税、明租、少费

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灵活性决定了它可以在税收没有触及的范围内或者税收无法普遍实行的领域中发挥巨大的作用。它的初衷应该是本着“谁受益,谁缴费”的原则,为政府各部门提供服务而发生的耗费进行补偿。从世界各国的情况看,作为税收的补充而设置少量收费确有必要,但由于其一般都缺乏效率,且征收成本过高,尽可能减少收费数量是各国的共同发展趋势。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一方面避免了对同一税源既征税又收费的反复课征,保证了充足的税收来源,减少了纳税人的抵触情绪,降低了税收征管成本;另一方面也使政府通过利用税收手段对房地产行业进行调控成为可能。[9]

二、依据房地产市场运行过程和市场运行设定税种

1、房地产开发投资环节课税体系。具体思路是保留建筑业营业税,修订和完善耕地占用税,扩大征税范围,提高单位税额标准,并更名为“农地占用税”。2.房地产转让环节课税体系。设置不动产转让税或房地产转让税,以转让不动产的流转额为课税依据,在转让环节征收。结合现行税收制度,可以把销售不动产和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营业税纳入不动产转让税中来,成为一个独立的税种,税负暂不变。3.房地产取得环节课税体系。具体思路是开征遗产与赠与税,归并买方缴纳的印花税和现行契税,设立“不动产取得税”,以取得不动产时支付的价款或评估值为计税依据,在取得时征收。4.房地产占用环节课税体系。结合现行税制,借鉴国际上的作法,将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合并为房地产税或不动产税,以房地产评估值或评估价为计税依据,由房地产所有者和使用人缴纳;另外,对现行“土地闲置费”实施“费改税”,对占而不用一年以上的土地按土地基准价课征空地占用税。5.房地产收益环节课税体系。思路是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修订和完善个人所得税(归并课税项目,提高扣除基数,降低税负,普遍征收),保留土地增值税,配合国家启动房地产市场的经济政策,暂停除单纯土地使用权转让以外的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和存量房销售的土地增值税,停征期可暂定为3-5年。[10]

三、设立土地年租金

改革土地供应管理制度,将原来的土地批租制改为土地年租制,由一次性收取几十年的土地出让金改为每年收取一次土地处租金(土地使用费)。改革后的土地年租金将改在土地保有环节课征,不应将土地年租金并入物业税,因为土地年租金具有明显的地租性质,将它以税的形式进入征收就会形成以税代租的

现象,而以税代租很容易形成土地为部门所有,企业所有甚至个人所有的观念,而且会大大增加税务部门的工作量,甚至造成征管的失控。[11]

四、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

关于是否开征物业税以及如何开征有以下几种观点:

观点一认为:开征物业税,是将原来由开发商承担的税费转嫁给了消费者,增加消费者的住房成本。而且,单靠推行一项税种根本无法解决房地产行业现存的税收问题,开征物业税是治标不治本。房地产税制改革,应该从税率、税金、税种、免税范围全面考虑,而不仅仅是开征物业税,物业税解决不了房地产税制中存在的根本问题。[12]

观点二认为:我国物业税的设置应立足于国情。

首先,物业税税率的设置作文一二三应该有所区别。我国城市中有高收入阶层和下岗职工的区别;在农村有靠天吃饭的农民和一些“爆发户”的区别,因此,为了更好的发挥物业税的调节功能,根据不同的经济能力,我们应该设置不同的税率,甚至可以对一些低收入者实行税收的减免。

其次,物业税最好是地方和中央共享税。世界上的大多数国家包括我国,房地产税一般属于地方税。但是税制改革后,中央财政也应该参与物业税的分配,原因有二:1、我国目前还存在着东西部差别、农村和城市的差别,在保持国家平衡发展方面,中央政府要发挥主要职能,而税收调节则是很重要的方面。物业税开征后,这将是一个不小的数目,中央参与分配可以增强中央财政的实力,从而,中央政府可以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支持落后地区的发展。2、有利于发挥中央和地方两方面的积极性。物业税的征收贯穿物业的整个保有阶段,因此,征税工作复杂,中央和地方共同征税有利于工作的开展。

另外,物业税最好能够涵盖所有的不动产。时下,人们在谈论物业税的时候,一般是将其局限在房地产的范围内,但是,我们进行物业税设计时应扩大其适用范围。一则,中央文件中明确指出对不动产开征物业税,而不动产不仅仅是房地产,除此之外,还有汽车、船只等。二则,将其他不动产和房屋“捆绑”在一起便于税收的计征,减少偷税、漏税的发生。因为,业主的房产是比较容易清查的,而且位置比较固定,所以,将其他不动产与房产一起征税,能够有效避免通过改变其他不动产的位置而逃税现象的发生。另外,对所有的不动产征收统一的物业税可以节省立法资源,同时,在税收的征纳上,可以更方便税收机关和纳税人,从而节省人力、财力和物力。

最后,为了适应我国的国情,我们在对物业税进行设置时,尚有几个问题需要解决。第一,发展并规范好我国的房地产评估市场。开征物业税后,在物业的整个保有阶段都要课税。房地产的评估价值在不断变化,这又给我们的房地产评估市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是,目前我国的房地产评估机构的数量还难以适应开征物业税的需求,其资质也参差不齐,尚没有建立起在业主心目中的信用基础。第二,物业税的设置要能调动起业主改善周边环境的积极性,因为房地产的评估价值是随着房地产周边环境的改变而变化的,环境的改善必然使房地产的评估值升高,业主纳税额也将增加。因此,在设置物业税时,对因业主改善周边环境引起的房地产升值就不要征税。第三,经济适用房的取得资格目前还不规范,一些非低收入阶层竟也买到了经济适用房,这有悖于政策的初衷,并且经济适用房业主的经济状况也是不断变化的,因此,在开征物业税的时候,这也是应该注意的。 [13]

观点三认为开征物业税有利于解放以下几个问题:

首先,有利于解决中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我国已实行住房货币化,居民必须到市场购买商品房。然而,我国一些城市一套住房几十万元,让中低收入者望楼兴叹。高房价无疑与房地产税费有关。因为中国目前的土地使用制度是批租制,住宅土地批租期限为70年,大部分房地产税费在房地产开发时是一次性支付,因此住宅房价中包含了70年的大部分房地产税费(主要是土地出让金)。目前中国的不含开发利润的住宅建设成本构成中,房地产税费和建筑成本大致各占5成。而在国外的住宅建设成本构成中,建筑成本占到8成,房地产税费仅占2成。这是中国城市房价高的主要原因。解决中低收入者住房问题的有效方式是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但由于一次性支付70年的大部分房地产税费导致房价过高,一些中低收入者仍需要较长时间储蓄支付按揭贷款的首期付款。物业税把一次性缴纳的大部分房地产税费转化为在房产保有阶段分年收取,住宅的大部分房地产税费可分70年缴纳,即占住宅建设成本5成的房地产税费在购买时只需缴纳1/70,便自然使住宅建设成本下降了近50%。即使考虑发展商开发利润,房价也会有3成以上的降幅。从而大幅度降低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首期付款,有利于中低收入者早日购房。

其次,可打击投机炒楼。我国一些城市楼价涨幅较大,与投机炒楼有关。炒楼扰乱了市场供求信息,导致楼价非理性上涨,影响了中低收入者住房问题的解决。在没有物业税的情况下炒楼者可以坐等房产升值,而不必去担心房产保有期间房产持有成本的提高。实行物业税后,买的房子如果不能及时出手,每年一大笔物业税形成巨大的房产持有成本,对炒楼者是巨大压力。另一方面,实行物业税后楼价大幅度下降,炒楼利润空间减小,风险也将增大。房价大幅度下降后,百姓购房的能力大大提高,也使炒楼难度加大。因此物业税对于投机炒楼行为会有一定的遏制作用。但物业税在打击投机炒楼行为的同时,也会打击“买房出租”的正常投资行为,因为实施物业税后,“买房出租”的利润会大大缩水。

第三,有利于合理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和城市的可持续发展。由于现行土地批租制度可使地方在短期内获得巨额财政收入,在短期利益和政绩思想的驱动下,一些地方政府忽视了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无计划、无节制地出售土地,各种开发区泛滥,导致土地资源的急剧减少和浪费,影响了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实行物业税制,无疑可扭转这一状况。尤其是在广东这样的经济发达地区,房地产市场已日趋成熟,土地资源日益紧缺,实施物业税制度,对合理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和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有极重要的意义。

第四,有利于地方财政收入稳步增收。实施物业税制度在短期内地方财政收入会大幅度减少。但从长远看,有利于地方财政收入稳步增收。土地资源的稀缺性决定了物业的持续升值性。一次性交纳几十年土地出让费用的土地批租制度使得物业保有阶段物业发生的持续增值部分主要流向了物业保有者,政府无法参与再分配。物业税不仅是把几十年土地出让费用分年收取,物业保有者每年缴付的物业税还会随着物业价值的升值而提高,使得政府可以参与物业的持续升值的再分配,有利于地方财政收入稳步增收。

最后,有利于遏制权力腐败。现有的城市土地批租制度使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成为权力腐败行为的重灾区。近年查处的多起高级干部权力腐败行为多与土地批租有关。物业税制度改变了现有土地批租制度,有利于遏制权力腐败。[14]

观点四认为:物业税以市场价值为主要计税依据是符合国际惯例的,不仅可以克服现行计税依据的缺点,而且具有“交易证据多、便于诚信纳税、税收富有弹性”等特点,纳税人的纳税负担由其所拥有的土地和房屋的完全市场价值决定,更符合量能纳税原则,对于建立现代化的房地产税收制度有着深远意义。[15]   观点五认为:开征物业税应建立以下三个原则前提,并借此体现“以人为本”的精神。

一是“民生”原则。无论是过去的“居者有其屋”,还是如今部分人的“居者优其屋”,都属于“民生”的范围。所谓“民生”原则,也就是说在这个属于市民基本生存、生活需要的领域里,政府在采取任何政策时都应秉承这样的价值目标:只能促其水准提升、负担下降,而不是相反。

二是“区别对待”原则。虽然“燃油税”和“物业税”系同时出现的新话题,但它们具有完全不同的社会含义和税负性质。道理很简单,“耕者有其田,居者有其屋”事关所有人,而“行者有其(私家)车”仅事关部分人,必须区别对待。进一步说,此“物业”与彼“物业”也有不同甚至是根本不同,同样需要认真区别对待。如今,贫富差距越来越大,拥有物业数量可为标志之一。即使对拥有两处以上物业的业主,也应坚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原则并决定是否施加税负并设置不同的税率。不同税率甚至悬殊的税率,所表达的恰恰是社会“公平”的要求。

三是反对“为税而税”。所谓“为税而税”,说的是:一种新税种的设置或某税赋的调整,当局的惟一动机或价值目标仅限于增加税源,为此甚至不顾及任何社会负作用。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各条战线大都为“没钱”所累、所苦,难免衍生出增加税负、税源的强大驱动力。近闻,河北清河县实行“3年纳税百万可得副科级”的土政策,个体户真的当上了县法院副院长,便是力证。诚然,这样的荒唐不可能在国家税务总局以及全国范围内普遍发生,但也不能完全排除这样的隐忧:在物业税设置的动机、理念中,包含着某些“为税而税”的因素。[16]

观点六认为我国物业税的基本框架应作如下设计:1、将现行房地产保有环节的房产税和城市房地产税合并,对土地、房产开征统一的物业税。2、统一内外税制,纳税人为内外资企业单位、经济组织和个人。

3、适当扩大税基,要将物业税扩大到农村。同时,规范税收减免,清理税收优惠政策,以公平税负。4、按房地产评估价值作为计税依据,以客观地反映房地产价值和纳税人的承受能力,为避免重复征税,对房屋的租金收入将不再征收新的物业税,而主要是由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以及所得税来调整。5、物业税税率的确定应适当考虑地方政府年度预算支出。由于物业税属地方税种,这样有利于调动地方财政的积极性。[17]

观点七认为应统一内外税制,对内外资企业事业单位、经济组织、个人一律征收物业税,清理取消一大批不合理的收费,将一部分具有税收性质的收费转化为税收,将一部分经营性收费转为由受益者付费,对保留的收费在标准和项目上严格管理,将属于地价的收费归入地价中。同时,将征收环节向后推移,由开发建设、交易环节承担的税收,改为由拥有或使用单位和个人承担。[18]

五、取消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土地增值税

首先,我国已建立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即国家保有土地所有权,而将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给土地使用人。从法学理论上讲,土地使用权属于地上权的一种,地上权人有偿取得地上权时,须向土地所有人按期支付约定地租(土地出让金)。从经济学的角度讲,市场经济条件下,土地作为一种生产要素进入市场,要求国家以所有者的身份或产权主体的身份进入市场。土地出让金是土地所有权在经济上的体现,是土地使用权的市场价格。既然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已经交纳了土地出让金,故不应再缴纳地租性质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其次,从理论上讲,随着房地产市场竞争加剧,行业利润逐步趋于平均化,土地增值税已失去了存在的意义。[19]

取消士地增值税。房地产业在中国是一个新兴行业,具有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风险大、收益高的特点,尤其在中国要素市场发展的初期,不可避免地产生房地产投资的暴利。因此,以上地增值税调节房地产投资的高额回报有它的合理性。但随着中国房地产业盼快速发展、房地产市场的规范化,行业利润己逐步趋于平均化,土地增值税事实上己名存实亡。而且,目前中国国有企业产权重组情况越来越普遍,

土地增值税对很多过去以低价取得士地使用权的国企产权转让形成了现实的障碍。至于取消土地增值税后产生的收入流失,可借鉴国际经验,把土地增值所得并入一般所得计征所得税。对于房地产转让环节征收的所得税,包括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税率要根据所转让房地产持有时问的长短有所区分,时间越长税率越低,以抑制短期的房地产投机行为,引导房地产健康发展。[20]

六、适时开征遗产税和赠与税

遗产税和赠与税的开征将弥补无偿转让房地产环节税收调节的缺位。遗产税和赠与税的开征主要不是出于财政收入的考虑,而是协助个人所得税,调节财富分配,促进社会公平。因此,应该采取高起征点和高的累进税率。从目前中国的税收征管水平看,遗产税应采用总遗产税制,即对死亡者遗留的全部遗产进行课税,不考虑遗产的分配方向,这样有利于税源监控,也有利于降低税收征管成本。关于遗产税与赠与税的配合模式,应该采取赠与税与遗产税分设的模式,对生前赠与财产课征赠与税,对死后遗产课征遗产税。为了保证财产所有人不论以赠与方式还是以遗产继承方式转移财产,税负都趋于均等,从而堵住逃税的漏洞,赠与税的税率不应低于遗产税的税率。

七、清理房地产行业收费

即取缔不合理、不合法的收费项目,以减轻纳税人的税外收费负担,将具有经营性质的房地产收费从行政事业性收费中分离出去,以规范政府行为,将一部分名费实税的房地产收费改为税,如可以将耕地复垦基金、新菜地建设基金、征地管理费合并到耕地占用税中一次性征收,将土地闲置费改为土地闲置税,对确需保留的收费项目则通过“规范费”的办法分别纳入“规费”和“使用费”系列,并纳入财政预算内管理。

[21]

八、完善房地产税课税的配套制度与政策

1、强化房地产产权登记制度。首先要清查土地,建立土地位置、权属及面积台帐;其次,改变分块管理的现状,尽快实行房屋和土地产权证书合一制度,理清管理关系,避免房地产私下交易,增强房地产税收课征的有效性和严肃性。

2、完善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建立房地产评税机构。一方面,要加强对房地产价格评估理论和方法的研究,逐步形成一套符合我国国情的房地产估价理论、方法体系,为房地产税收计征提供科学的依据;另一方面,要在税务部门内部建立评税机构和专职评税人员,加大房地产税收征管的力度。

3、理顺城市土地和房屋管理体制,改变目前多头管理的积弊,建立“精简、高效、权威、统一”的房地产管理体制,为房地产税收的课征创造良好的环境。[22]

九、引入“第一居所”概念,加大对房地产投机的抑制度。

第一居所是国外财产和所得税制中经常使用的概念,是指纳税人主要居住的住所。它与自用住宅的区别在于,纳税人可以有多处自用住宅,但其主要居住的一处住所就是第一居所。在我因房地产税制中可以引入这一概念,对第一居所给予低税率,对其他居所适用较高税率,可以有效抑制居地产投机行为的蔓延,保证房地产流通市场的稳健发展。

十、降低房屋租赁环节的税负,促进住宅消费。

根据目前房屋租赁收入水平,目前房地产租赁税收政策调整的方向应当是,适当降低营业税税率和所得税税率,并允许扣除房屋折旧和必要的成本开支,使房屋租赁的综合税负低于8%、虽然从表面上看,税率降低了,但实际上却促进了住房二级市场的发展,有利于将大量的隐性出粗房屋纳入正规管理渠道,税收收入反而可以增加。[23]

国外房地产税的特点

大多数经济发达国家一般采取房产与土地一起按评税值征收房地产税的做法,发展中国家差别较大,从税制要素上归纳有几种不同做法:

(一)关于征税对象

1、只对土地征税,对建筑物不征税;

2、只对房产征税,对土地不征税;

3、对土地和建筑物一起征收房地产税;

4、对土地、建筑物加可移动财产一起征收财产税。

世界上大部分发达国家都对土地和建筑物一起征收房地产税,如美国、加拿大、英国等。个别国家只对土地征税,对建筑物不征税,如澳大利亚、爱沙尼亚等。有些国家只对房产征税,对土地不征税,如坦桑尼亚。对可移动财产征税只有美国部分州适行,因可移动财产总是以旧换新,财产的价值很难评估。因此,几年前这些州也放弃了对可移动财产征收财产税的规定。

各国基本都将房地产税作为地方政府的主体税种,但在制定政策时均根据本国的情况而定,即使用同一种征税方法,具体规定也不同。澳大利亚虽然只对土地征收土地税,其做法却比较成功;对土地和建筑物一起征收房地产税看起来是比较合理、比较完善的做法,但有些国家的征收情况并不理想;瑞典放弃了对商用房征收财产税,因对商业用房征收财产税,致使商人将商业用房拆除;许多发达国家对个人居住用房征收房地产税、丹麦、澳大利亚对个人居住用房却不征房地产税。

(二)关于计税依据

1、对土地、房屋按评税值征税;

2、按房屋出租价格征税;

3、按使用面积计算征税。

一些发达国家按土地、房屋的评税值作为房地产税计税依据,我国香港特区按评估出和租金价值作为差饷(房地产税)的计税依据,法国以房屋出租价格作为房地产税的计税依据,一些发展中国家按土地使用面积作计税依据。如波兰、中国、捷克、智利、肯尼亚、突尼斯、乌克兰等。

(三)关于房地产价格的评估

财产价值的评估是征收房地产税的关键。大多数发达国家的评税工作都是由中央政府承担的,因财产的评估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所以,一般是3-6年评估一次。不同国家的估价方法差别很大,有土地和建筑物一起评估的,有只评土地的,这主要是由各国的国情所决定。[24]

资料来源:

[1] 《山东财政学院学报》2004年第2期 徐健文“关于完善我国房地产税制的思考”

[2]《税务研究》2004年第9期 樊丽 李文文“房地产税收制度改革研究”

[3]《福建税务》2003年第3期严明 宰守鹏文“对我国房地产税制改革问题的探索”

[4]《城市开发》2004年第5期 陈劲超文“我国房地产税制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5]《税务研究》2004年第9期 樊丽 李文文“房地产税收制度改革研究”

[6]《涉外税务》2004年第4期赵晋琳文“当前我国房地产税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7]《山东财政学院学报》2004年第2期 徐健文“关于完善我国房地产税制的思考”

[8]《吉林财税》2003年第10期 赵松奎文房地产业税收流失的成因及对策

[9]《天津师范大学学报》2003年第5期王明坤文“中国现行房地产税制改革探讨”

[10]《扬州大学税务学院学报》2003年第5期陈锦洪文“试论我国房地产税制改革”

[11]《中国房地信息月刊》2004年第6期谢颖严明昆文“以物业税为契机推动房地产税费改革”

[12]《中国经济时报》2004年2月11日王小霞文“开征物业税治标不治本 税制改革应全面考虑”

[13]《经济参考报》2004年3月10日郜红克文“税法专家徐孟洲:开征物业税要立足于国情”

[14]《南方日报》 2004-03-17 物业税利大于弊

[15]《中国房地信息月刊》2004年第6期谢颖严明昆文“以物业税为契机推动房地产税费改革”

[16]《中国经济时报》2004年2月17日刘以宾文“物业税设置应秉承三原则”

[17]《税务研究》2004年第9期安体富王海勇文“重构我国房地产税制的基本思路”

[18]《财经时报》2004-08-24王长勇文“房价大降”纯属误解

[19]《税务研究》2004年第9期安体富王海勇文“重构我国房地产税制的基本思路”

[20]《燕山大学学报》2003年第11期臧秀清许柏李青华文“确立房她产税收在我国地税中主体税源地位的构想”

[21]《税务研究》2004年第9期安体富王海勇文“重构我国房地产税制的基本思路”

[22]《城市开发》2004年第5期 陈劲超文“我国房地产税制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23]《经济前沿》2003年第1期井明文“改革房地税制

作文七:《行风存在的问题》1200字

什 字 小 学

行风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领导班子存在的问题:

1、领导班子学风不够浓。作为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应该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有较强的业务管理能力,有超出一般的知识水平。目前,领导班子的基础不错,功底较深,但认识水平还存在一些差距,与现代教育管理要求还有不相适应的成分,这些成分,当然有山区教育投入不足,学校管理设施不齐,办学条件差的因素外,还与领导班子学风不浓,领导班子成员学习松懈有很大关系。学习是进步的阶梯,学习能够提高认识,学习能够清醒头脑,学习能够提高水平,学习能够增强能力,没有浓厚的学习风气,甚至放松了学习,导致领导班子管理前瞻性滞后。

2、领导班子管理力度不够。学校领导班子虽然在管理上讲究实在和实效,坚持以人为本,建设和谐校园为宗旨,适合学校管理的一般要求和建设和谐 校园的指导思想,但管理还缺乏力度,学校形成的规章制度没有完全落实,工作中存在的懒、满、缓现象未得到彻底纠正,实施的工作奖惩办法和措施还不能引起全体教职工的高度重视。因此,不能很好地推动学校的发展,促进教师高标准、严要求、互相竞争、不断进步。

3、领导班子宣传意识不强。领导班子成员对于教育宣传抓

得不紧,做得不好。主要表现为:一是宣传形式单一,并且没有坚持好,如利用板报、教育简报、标语等有形的宣传少,没有达到宣传效果;二是深入到群众中宣传教育政策法律法规及学校的主张等没有做到位,导致学生家长不懂教育政策法规,不了解学校的办学理念,不理解学校对学生的正确引导和管理;三是面向学生的宣传做得不够,主要是学校管理、学校制度宣传没有深入到学生心里,没让学生真正理解和体会。

4、领导班子工作作风还不够严谨。作为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应该高标准、严要求,根据自己的工作职能,履行好工作职责,带领教职工建立严谨有序的工作环境。目前领导班子的工作监督还不够,还不及时,导致学校安排的工作不能很好落实。教师日常管理工作不够细,教学工作不够扎实,对学生的管理不到位、不深入。最突出的表现是对自己承担的工作不肯动脑筋、想办法,唱低调、走老路,工作无新的突破,无新的起色,这种情况不仅表现在教职工中,在领导班子成员中同样存在。

5、领导班子组织纪律性还应加强。领导班子成员应该带头遵守纪律,遵章守规。目前在学校领导班子和全体教职工中,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不守纪律,不讲原则的现象,不能做到令行禁止,该做的不做好甚至不做,不该做的还要继续做,既影响学校形象,又影响工作。

6、领导班子民主建设还应加强。学校民主建设是学校决策的基础,是促进学校发展的动力,学校民主建设虽然有了良好的开

端,但还不健全,还不完善,还需充分发挥教代会的职能作用,采取多种形式,把学校民主建设推向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二、教职工存在的问题:

1、不爱学习。大部分教师不喜欢读书看报,对党的行风存在的问题路线、方针、政策不了解,法律知识缺乏,对国际国内的发展形势认识不足,思想境界不高。不少教师业务知识缺乏,知识不更新,教学能力差,跟不上形势的需要。

2、工作责任心不够强。有部分教师不能遵守作息时间,到校、上课都有迟到、早退的现象。有部分教师管理不到位,学生纪律不够好,没有养成良好行为习惯。有些教师教学“六认真”工作未抓好,教学质量不高,学生成绩较差,老百姓不太满意。

以上几个方面,是学校领导班子和教师存在的主要问题,学校领导班子将在评议基础上作出更深刻的剖析,并制定整改措施,对领导班子及教师存在的问题将进行有效整改,使行风评议达到目的。

作文八:《存在的问题》1100字

一、存在的问题:

思想方面:虽然能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关心国家大事,能积极参加党支部组织的一切学习活动,但是除了工作之余,其余的政治理论学习是比较被动的,如:在下班后的空闲时间,我可能会上上网查找一些自己感兴趣的专业资料,可能学习一些自己原本不懂的知识,但不会主动去翻阅关于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书籍,不去主动去学习科学发展观的一些基本知识,学习理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够强。

作风方面:不喜欢与人沟通交流。在工作中总是一味踏踏实实,埋头干活,不重宣扬。极少主动向上级领导汇报自己的工作和思想,总是觉得自己尽全力干好工作就行,很少和部门及职工交流,有自我封闭,“少说为佳”的不良风气。

工作方面: 1、全面系统的分析考虑问题做得不够,有时候考虑问题比较简单,不能全面系统的通盘考虑。

2、开拓创新精神还很不够。在工作中有做好工作的意识,但思路不宽,大

胆工作的思想不牢固,不能够很好的掌握工作的全局性,工作缺乏创新精神,不能与时俱进。

二、问题存在的原因

通过这次对科学发展观的系统学习,对照先进的同志,剖析思想根源,我觉得我所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归根结底是放松了政治理论学习,放松了自己的思想改造,宗旨观念有所淡化,导致自己在许多方面虽知道不足,但常找借口来回避问题,整改报告《个人自检自查报告》

三、整改措施

通过这次学习实践活动,我认真反思了自己的不足,决心边学边改,立查立纠。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1、树立发展的理念,做解放思想的排头兵。在今后的工作中,自己要着眼于新思路、 新视野、新举措来做好办公室工作。要努力增强加快发展的紧迫意识和危机意识,要开动脑筋,着力研究适应新时期**工作的新方法、新举措;要转变观念,开拓创新,克服求稳和保守思想,看准的事就大胆试、大胆闯,争当一名合格的**干部。

2、树立楷模的理念,做廉洁自律的排头兵。坚持严于律已,执行廉洁自律的规定,严格约束自己,非份之想不想,非份之财不取、非理之事不为。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时刻牢记党的宗旨,不断加强党性锻炼,做敢于负责的模范,做善于团结的模范,做廉洁奉公的模范,堂堂正正做人、扎扎实实办事,努力做出榜样。

3、树立奉献的理念,做永葆先进本色的排头兵。作为一名**工作人员,在今后工作中,自己要继续保持旺盛的工作热情,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献身**事业,不畏压力,勇挑重担,切实肩负起**工作的神圣使命。在工作中发扬无私奉献精神,用自己实实在在的行动去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

4、存在的问题树立自强的理念,做转变作风的排头兵。今后工作中,我要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热情化为干好工作的精神动力,使足劲,脚踏实地、埋头若干,努力改变工作方法,改进工作作风,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自强不息,争创一流。用一流的干劲、一流的作风、一流业绩回报**工作。

5、树立求真的理念,做实事求是的排头兵。实事求是,是我们党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职工的法宝,也是我们党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的可靠保证。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坚持带头讲真话、办实事、求实效,在实践中,紧密联系工作的实际,创新工作思路,扎扎实实地做好本职工作。

作文九:《存在的问题》400字

中药饮片和产过程中的技术难题

一、原料检测

1、水份快速检测仪:原料到,仪器测,立码出结果,象稻谷水份测定仪一样;

2、杂质快速检测仪:原理同上;

二、中药饮片炮制规范:

1、尽管有国家药典或各省都制定了标准,但还没有统一,希望统一起来;

2、原药材用药部位尽可能统一,某些中药材,叶茎根各部份都能入药,但因为用药标准与药性含量不同,导致生产过程中没有统一的取料标准; 3、饮片科研方法缺乏科学性、创新性,突出表现在实验室工艺优化依据(少数成分含量的高低)缺乏足够的科学性,导致优化工艺往往与实际生产工艺相差甚远,阻碍了中药饮片生产的发展。

4、直接口服饮片的标准:国家既有六家颗粒饮片厂的准入生产,同时又禁止其他饮片厂不得从事大部分药材打粉(药典规定的10多个品种除外),是否可统一起来;

5、部份中药材对治疗某些疾病有明显疗效(如三叶青治疗癌证),但药典没有,是否可先在地方标准中加入。

三、上述问题解决后

饮片生产企业在规范生产,扩大产能、减少风险、降低成本、增加收入、利税、扩大就业存在的问题等方面都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饮片产量:2000吨———8000吨

主营业务收入:5000万元——30000万元

利润:  10万元——300万元

税收: 100万元——500万元

作文十:《存在的问题》500字

存在的问题

类别 形式主义

1、学习的重视程度不够,进一 步深入学习的意识不够强,存在 敷衍了事的现象;

2较突出;

3、工作沉不下去,习惯于做“ 传话筒”,以会议落实会议,缺 乏苦干实干、狠抓落实的工作精 神;

4、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存在令不行禁不止的现象,考核检查流于形式,达不到应有的效果;

5、工作漂浮,到现场调查成为例行公事,不解决实际问题,工作见不到成效。

官僚主义

1上心,办事拖拉;

2、工作方式方法简单,处理问 题欠考虑,不能因地制宜地开展 工作;

3 够扎实,待人接物不够热情,存 在推诿扯皮、推三阻四的现象;

4、工作脱离实际,习惯于拍脑 袋、想当然,造成理论和实践的 脱节;

5、放不下身段,安排工作居高临下,听不进基层的意见,

影响了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6、工作缺乏耐心,政策宣传解释不到位,产生了不和谐的因素 。

享乐主义

1责任 心;

2、回避矛盾,不愿触及问题的根本,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3薄 弱;

4、存在自满情绪,满足于自己跟自己比,有点成绩就沾沾自 喜,小进即停,小成即满,安于现状,缺乏创大业、干大事的气 概和魄力;

5、缺乏创新精神和忧患意识,局限于过去的模式、习惯的做 法,墨守成规,不敢突破、不愿 创新。

奢靡之风

1、业务费使用仍不规范,公务消费的范围不够严谨,想吃好点 、用好点的心态依然存在;

2、厉行勤俭节约的意识仍不够存在的问题强,常明灯、常流水、车轮上的 浪费等现象仍然比较突出;

3、攀比意识仍比较强,心思不在工作上,比待遇、比福利,私 心较重,工作打不开局面;

4、缺乏过紧日子的思想,物品更新没有节制,花钱大手大

脚, 造成不必要的成本浪费;

5、制度执行不严格,迎来送往 、人情消费的现象依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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