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教材 2014新版 刑法学 00245 张明楷 法律专业 北京大学出版

  《自考教材 2014新版 刑法学 00245 张明楷 法律专业 北京大学出版社》是一本由北京大学出版社著作,平装出版的图书,本书定价:2014-1-1,页数:,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自考教材 2014新版 刑法学 00245 张明楷 法律专业 北京大学出版社》读后感(一):【金融诈骗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金融诈骗罪】

  集资诈骗罪

  贷款诈骗罪

  票据诈骗罪

  金融凭证诈骗罪

  信用证诈骗罪

  信用卡诈骗罪

  有价证券诈骗罪

保险诈骗罪

  《自考教材 2014新版 刑法学 00245 张明楷 法律专业 北京大学出版社》读后感(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一)【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生产、销售假药罪

  生产、销售劣药罪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

  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

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

  《自考教材 2014新版 刑法学 00245 张明楷 法律专业 北京大学出版社》读后感(三):【危害国家、颠覆政权的犯罪】

  【危害国家、颠覆政权的犯罪】

  1. 背叛国家罪,分裂国家罪,煽动分裂国家罪,武装叛乱、暴乱罪,颠覆国家政权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

  2. 投敌叛变罪、叛逃罪。

  叛变、叛逃的犯罪

  3. 间谍罪,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资敌罪。

  (1)煽动分裂国家罪,武装叛乱、暴乱罪,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

  (2)叛逃罪

  (3)间谍罪,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自考教材 2014新版 刑法学 00245 张明楷 法律专业 北京大学出版社》读后感(四):犯罪分类(三)隔隙犯 VS 非隔隙犯

  犯罪分类(三)隔隙犯 VS 非隔隙犯

  隔隙犯是指在实行行为与犯罪结果之间存在时间的、场所的间隔的犯罪。

  其中实行行为与犯罪结果之间存在时间间隔的犯罪称为隔时犯,如安放爆炸装置与发生爆炸结果的时间相差一个月;

  实行行为与犯罪结果之间存在场所间隔的犯罪称为隔地犯,如在北京寄送毒药,导致上海的某被害人死亡。

  就隔时犯而言,存在如何确定犯罪时的问题;

  就隔地犯而言,存在如何确定犯罪地的问题。

  实行行为与犯罪结果之间没有时间、场所间隔的犯罪,则是非隔隙犯,如被告人当场将被害人射击身亡。

  《自考教材 2014新版 刑法学 00245 张明楷 法律专业 北京大学出版社》读后感(五):刑法:生效时间 VS 失效时间

  刑法的时间效力所解决的问题是《刑法从何时起至何时止》具有适用效力。

  刑法的时间效力:生效时间、失效时间、溯及力、与限时法效力

  刑法:生效时间 VS 失效时间

  (一)刑法的生效时间分为两种情形:

  一是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如关于禁毒的决定》第16条规定:“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是公布后间隔一段时间才生效。

  如刑法典于1997年3月14日通过并公布,同年10月1日起生效。

  这两种生效情形均符合罪刑法定原则,但相比之下,后一种情形更为合适。

因为法律既是裁判规范,又是行为规范,要使规范产生实效,就得使人们事先了解规范的存在及其内容。

  《自考教材 2014新版 刑法学 00245 张明楷 法律专业 北京大学出版社》读后感(六):【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虚报注册资本罪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

  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

  妨害清算罪

  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

  虚假破产罪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对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罪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

  为亲友非法牟利罪

  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人员失职罪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人员滥用职权罪

  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

  《自考教材 2014新版 刑法学 00245 张明楷 法律专业 北京大学出版社》读后感(七):《刑法》重罪 VS 轻罪

  重罪 VS 轻罪

  《刑法》将犯罪分为重罪与轻罪,或者还加上一类违警罪。

  从理论上将犯罪分为重罪与轻罪,区分《重罪》与《轻罪》一般应以法定刑为标准,而不以现实犯罪的轻重为标准。

  一般主张,法定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为重罪,其他犯罪为轻罪。

  自然犯 VS 法定犯

  自然犯(与刑事犯的概念大体相同)与法定犯(与行政犯的概念大体相同)的分类由来已久,但区分标准却因人而异。

  一般认为,自然犯是明显违反伦理道德的传统型犯罪,如杀人、放火、伤害、盗窃等;

  法定犯是没有明显违反伦理道德的现代型犯罪,如非法经营、滥伐林木等。

  正因为如此,自然犯的社会危害性的变易性较小,而法定犯的社会危害性的变易性较大。

  当然,由于伦理道德规范的内容不断变化,自然犯与法定犯的区分也具有相对性。

  《自考教材 2014新版 刑法学 00245 张明楷 法律专业 北京大学出版社》读后感(八):《刑法》重罪 VS 轻罪

  重罪 VS 轻罪

  《刑法》将犯罪分为重罪与轻罪,或者还加上一类违警罪。

  从理论上将犯罪分为重罪与轻罪,区分《重罪》与《轻罪》一般应以法定刑为标准,而不以现实犯罪的轻重为标准。

  一般主张,法定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为重罪,其他犯罪为轻罪。

  自然犯 VS 法定犯

  自然犯(与刑事犯的概念大体相同)与法定犯(与行政犯的概念大体相同)的分类由来已久,但区分标准却因人而异。

  一般认为,自然犯是明显违反伦理道德的传统型犯罪,如杀人、放火、伤害、盗窃等;

  法定犯是没有明显违反伦理道德的现代型犯罪,如非法经营、滥伐林木等。

  正因为如此,自然犯的社会危害性的变易性较小,而法定犯的社会危害性的变易性较大。

  当然,由于伦理道德规范的内容不断变化,自然犯与法定犯的区分也具有相对性。

  《自考教材 2014新版 刑法学 00245 张明楷 法律专业 北京大学出版社》读后感(九):【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伪造货币罪

  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

  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

  持有、使用假币罪

  变造货币罪

  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

  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罪

  高利转贷罪

  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

  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内幕交易、泄漏内幕信息罪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

  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

  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

  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

  违法运用资金罪

  违法发放贷款罪

  吸收客户资金不入帐罪

  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

  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

  逃汇罪

  骗购外汇罪

  洗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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