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奴十二年》是一本由[美] 所罗门·诺萨普著作,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38,页数:272,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为奴十二年》精选点评:
●了解了那段历史。
●语言比较文诌诌,整个故事完整,准备去看看电影
●男主12年黑奴生活在他的心里留下深刻的烙印才可以使他如此清楚的记得这12年发生的所有的事情,男主的坚忍,勤奋,智慧,才艺让他在众多黑奴中脱颖而出,才给以后自己恢复自由身多了一丝希望。最让人难过的是母子母女皆沦为奴隶,还要面对分离。
●心中一片唏嘘。
●总是想起来《飘》里的黑人嬷嬷
●表达流畅,文笔优美,一气呵成。很克制地叙述客观事实,而不是盲目地抱怨制度,为读者描绘出奴隶制度下,黑奴们的非人生活。印象深刻的点在于,黑奴在长年累月未经教育和耳濡目染下意识不到自身所遭受的不公平待遇,麻木的当下这样的人也比比皆是;代代相传的黑奴种植园主人在父辈和制度的放纵下,根本意识不到自身思想和理解的偏差,只有看见过阳光的人才不会坐井观天。人生而平等,不分种族。
●“我并不祈求, 高高在上的天堂。 我只渴望, 受压迫的人能挺起胸膛。 唯有无尽的长眠和安详, 才是我心向往之的天堂。”
●我命由人不由己,自由尊严皆为空
●只有失去过,才懂得自由和人权的可贵……
●这是一个沉重的故事,在读的过程中时而感觉心里绞疼、时而感觉无限唏嘘。所罗门·诺萨普的十二年是无数黑人奴隶的十二年,他们活着,像在人间炼狱一样的活着,这是多么无奈而残忍的活着,甚至可以说是绝望的活着,但他们必须这样吗?也许吧,因为这是那个时代那个背景下的病,现在我们看到的,仅仅是那个时代的“疤”。每个国家每个种族都会有一种痛,被别人看到了才有愈合的可能。我们当今的社会呢?也存在它自己的“病”,但好多人活而不自知,这才是最可怕的吧。最后回到这个故事本身,多么希望所罗门他从来没有过“普莱特”这样一个名字。
《为奴十二年》读后感(一):黑奴制度的丑恶
读这本书之前,读黑奴制度的印象仅仅停留在历史教科书上,欧洲列强殖民美洲,从非洲运送黑奴漂洋过海到新大陆,只觉得可恶,不能体会残忍。
读这本书之后,才知道原来所谓的“黑奴”不全是非洲运过来的。美国南北战争前,黑人被抢,被骗去做奴隶。人贩子的勾搭自古就有。
主人公就是被骗的,自由人变成奴隶,一遭为奴,意味着人权丧失,意味着亲友生别,意味着无数鞭打。
毫无尊严地出卖劳动力,哦,并没有回报。“A man with a partical of mercy in his soul would not have beaten even a dog so cruelly.”活得猪狗不如,甚至不如狗高贵。当奴隶逃跑时,主人能够放狗追逐,任由猎犬撕咬。
1640年弗吉尼亚等州颁布确立了黑人“永久财产”的地位,当一个人成为了另外一个人的财产,那这个人就沦为物品,物品是无权利的,是死物,可以任意转卖,随意舍弃。而人是有思想的,当活生生的人被当做物品,可想而知的残酷。
印象最深的片段是,作者描写的采摘棉花的场景。奴隶们几乎是不眠不休,每天采摘的棉花都有个定数,当少于这个斤数,要受鞭打;当多余这个斤数,那就是你第二天的采摘目标。不能多不能少,每天都活在担惊受怕中。主人不开心,打你;主人想找乐子,打你;主人耍酒疯,打你……
蓄奴州颁布的法律都是不符合人权的,所以有人问“Is every thing right because the law allows it? ”法律只是服务于统治阶级,而当时的统治阶级是白人,法律并不公平。
没有人生而为奴,每个被迫为奴的黑人都在呼唤着自由,又只有内心呼唤。
《为奴十二年》读后感(二):自由高于一切
这本书的文笔非常流畅,不知道是作者的功劳还是译者的功劳,整本看下来行云流水,让人意犹未尽。
之前从未读过《汤姆叔叔的小屋》,也不清楚当时工业已经逐渐发达的美国所存在的奴隶制是如此的可怕。因为现在的我根本想象不到,当人成为一种商品,成为没有自由没有思想的奴隶,是多么令人沮丧、悲哀的事情。
其实在所罗门被拐卖至南方成为奴隶之前,他在纽约的生活并不算是富足,但是对于黑人而言,他的生活已经是美满的了,有勤劳节俭的妻子,三个乖巧伶俐的儿女,直至他被解救之前的十二年,他的家人一直在等他,想办法解救他,从未放弃过去寻找他,这样的家庭情感,真心让人羡慕。而与之形成对比的是,埃普斯十岁的儿子已经拿着皮鞭骑着马在庄园里装作工头的样子,一面训斥那些奴隶,一面假装沉思的样子,偶尔会挥动手中的鞭子,以显示自己的权力。
在被绑架拐卖给人贩子的时候,所罗门对这些人是有过幻想的,他觉得只要自己说出事实,他一定会得救,可是他高估了这些“商人”的同情心,不对,这些人的眼里除了金钱什么也看不到,更别提良心了。
成为奴隶的这十二年里,他也曾有过稍微美好的奴隶生涯,就是在福特老爷的种植园那里,可惜好人总是没有好报,福特老爷因为经济原因被迫将手下的十几个奴隶都变卖出去。实际上,尽管他们是很好的奴隶主,但是奴隶制已经在他们的心中根深蒂固,而绝大多数的奴隶主更多的是将这些奴隶看做是牲畜,他们根本连“人”都不是。
书里所罗门所遭受的每一顿毒打仿佛都真实的出现在眼前,没有华丽的辞藻,朴实的陈词让这些痛苦的回忆历历在目,如果可以的话,我希望可以成为那个解救他的人,值得庆幸的是,他遇到了巴斯,那个承诺愿意用自己的一切来换取他的自由的人。
帕西是所罗门最后一个庄园里的奴隶,她美丽勤劳,聪慧爽朗,但正是她的美丽遭受到了庄园女主人的嫉恨,她的勤劳聪慧又让庄园中无法舍弃,她的优点竟然成为了她痛苦的源泉,在那个奴隶<人的社会,迎接她的是一顿又一顿的毒打,最后将她眼里的星光彻底打灭了,最后所罗门的被解救应当会让她在往后的日子里更加难过。
生活在现在的社会,有时候会觉得无聊,有时候会觉得寂寞,工作的压力偶尔会让人喘不过气,但是至少我们是自由的,我们有权利决定我们今天要做什么,明天要做什么,有权利早睡,有权利晚睡,只是可能没有权利晚起。但是相较于那些在19世纪工业社会的美国奴隶而言,我们拥有的自由已经足够让我们更好地寻找生活的美妙。
书中巴斯与埃普斯争执奴隶制的劣根性时说:“对你来说,这些奴隶就是你的财产,你当然不愿意舍弃,可是如果当你失去了自由,那么你的这些财产又有何意义呢?”
埃普斯的回答是:“这些黑鬼连人都不是,根本不配和我们白人相提并论。”
我想,人人都是生而平等的,肤色不能决定人的高低贵贱,更不能成为命运的枷锁。
《为奴十二年》读后感(三):通往自由的漫长旅程
2014年史蒂夫•麦奎因导演的电影《为奴十二年》横扫各路颁奖典礼,甚至拿到了金球奖和奥斯卡奖的最佳影片,可谓红极一时,风光无限,然而这却是一部让人陷入深思的沉重题材。这部电影根据所罗门•诺瑟普为奴十二年的自传体小说《为奴十二年》改编,是真人真事的真实历史,一个人的伤痛可以让众人清晰地看见人性的黑暗和光明,越真实就越有震撼人心的万钧力量。
1841年,美国非裔自由人所罗门•诺瑟普在纽约州被人用音乐演出为利诱幌子而被绑架,彻底失去自由人身份,一路辗转被贩卖至美国南部种植园成为黑奴,他忍辱负重十二年,历经多次生死存亡的艰辛时刻,直到1853年在加拿大人巴斯的好心帮助之下,辗转坎坷,才重获自由,与家人团聚。他根据亲身经历写作出版了自传体小说《为奴十二年》,成了一个废奴主义者,这部小说满行皆是血泪,字字都含心酸,让人不忍卒读,一经发行便引起了美国社会的震动,在美国再版了数十次,2013年翻拍成电影再度引起社会的极大关注。
诺瑟普受过教育、去过很多地方、会拉小提琴,小说以他的视角,观察美国的南方与北方,控诉了奴隶制的黑暗。在为奴十二年里,诺瑟普一直争取保持尊严,从开始是有社会地位的自由黑人,到努力开荒为明天而生存的黑奴,再到摘棉花、砍甘蔗苟延残喘争取逃命,深刻体会到生为黑人不得不为奴的这种苦难命运的不公平,最后为反抗奴隶制愤而著书。诺瑟普始终用平实的文字描绘那段记忆,没有对苦难进行刻意的夸大或渲染,甚至是在刻意地隐藏自己而将笔触放在周围的人群,这种克制令人心存敬意,亦更倍觉沉重,也因此对他的遭遇有更深的理解和怜悯。本书拓宽了人们对美国黑奴制度的理解,扑面而来的令人窒息的绝望感和生命厚重感,让人动容。
1619年黑奴制度在北美殖民地生根发芽,历经几百年,其法律相当严苛残酷。黑奴被白人屠杀、奴役、刑辱,这些远非常人所能忍受的楚痛,黑人们都一一亲身经历,双目可见皆是地狱般的黑暗与一幕幕的人间惨剧。黑人们如同机器般被榨取生命力。虽然书中奴隶主对奴隶有着截然不同的态度,有的会给奴隶念圣经,有的只会念奴隶法规,有像提比兹、埃普斯这种残暴不仁的奴隶主,也有像威廉•福特、麦考伊小姐这种善良温存的好奴隶主,前者只会摧残和虐待黑奴,后者则对奴隶表现出了怜悯同情和帮助保护。可再好的奴隶主依然是奴隶主,黑奴们始终没有为人的资格和尊严,他们不过只是奴隶主手中的商品而已。
除了主角诺瑟普,书中还有很多出彩的配角。帕希是诺瑟普在第三个奴隶主埃普斯种植园里的年轻女奴隶,她年轻漂亮,双手灵巧会干活,充满了活力,不幸被色迷迷的埃普斯看上沦为性奴,同时又被埃普斯妻子所嫉妒,她努力干活却随意被鞭打、毁容,她的人生早已没什么生趣,竟连去死都是种奢求。伊莱扎是与诺瑟普一同被贩卖的女奴,原本与奴隶主生的一儿一女被不同人买走,母子不得不分离,她终因思念被迫分离的子女郁郁而终。她美丽的女儿小埃米莉年仅七八岁,被奴隶贩子“囤积居奇”,以待过几年出落成标致可人的大姑娘,新奥尔良会有成群结队的男人愿意花五千块钱买她,可以想象母亲的悲惨命运在女儿身上会再次重演。这些真实故事是所有苦难中的一个截面,难以想象暗藏在人内心中的恶之花会结出多么残忍的果实。
1853年诺瑟普重获自由身,可此时离美国废除奴隶制度还有很长一段时间。1861年林肯签署《解放奴隶宣言》为废奴制铺路,经过几年艰辛的南北内战后,直到1865年美国国会签署《美国宪法第13条修正议案》才真正标志着奴隶制在美国的终结。1960年黑人运动风起云涌,直到21世纪奥巴马作为第一位黑人总统上台,成了美国黑人民权史转折性的时刻。时代在进步,但即便如此,黑人被歧视的不平等就像阳光下的阴影从未完全消失。今天阅读本书,已不单单是控诉奴隶制,也不仅仅停留在肤色之争上,当自由和公民权利因为制度、偏见或者歧视被轻而易举地夺走,个人便无法成为自己命运的主宰者。黑人可以是任何因偏见而受歧视的群体,诺瑟普的遭遇也可能是发生在其他人身上,譬如同性恋或各种异见人士。通往自由的路始终是最漫长的旅程。
《为奴十二年》读后感(四):人的灵魂没有肤色之分
记得上世纪80年代,根据斯陀夫人小说改编的美国电影《汤姆叔叔的小屋》在中国热映。影片中,林肯总统签署《解放黑人奴隶宣言》以及不久被暗杀的镜头给我留下了难忘的印象。最近,读《为奴十二年》才知道,主人公被关押的奴隶围圈,与斯陀夫人在《汤姆叔叔的小屋》中的描写非常相似。所不同的是,《汤姆叔叔的小屋》是一部小说,《为奴十二年》则是一部回忆录。作者所罗门•诺萨普1841年遭人诱拐绑架,被贩卖成了一名奴隶。经历了痛苦的磨难和不懈的努力,1853年诺萨普成功获救。从此,他成了一名坚定的废奴主义者,并根据那段真实的人生经历写作了回忆录《为奴十二年》。这部作品被列为美国历史教材和学生必读书目,与《汤姆叔叔的小屋》并称为推动美国废奴进程的不朽经典。 诺萨普1808年出生在纽约的密涅瓦镇,虽为家境贫寒的黑人,却是自由之身。他和妻子安妮移居到萨拉托加,憧憬着承包一个农场,通过自己的劳动让全家过上富足的生活。诺萨普的小提琴拉得非常好。一天,他在小酒馆里认识了两个自称是来自华盛顿某马戏团的人,他们说离开大队游玩了一阵,现在准备边表演边赚些路费回去了。他们称赞诺萨普的琴拉得好,可以给他们的表演配乐,竭力鼓动他跟他们一起去纽约,保证可以赚到钱。因为估计行程的时间不长,诺萨普没有写信告知正外出帮厨的妻子安妮,带了点随身衣物和小提琴,便跟着这两人上路了。 然而,诺萨普万万没有想到,他遇到的实际上是两个江湖骗子,落入了他们精心设计的圈套,由此开始了噩梦般的人生旅程。在经历了被灌药、失去意识、被转手卖给两个奴隶贩子等环节后,他被关进了华盛顿的一个奴隶围圈。具有讽刺意义的是,这个奴隶围圈所在的房屋正对着国会大厦,“那些标榜自己有多么爱国的议员们鼓吹自由平等的声音,与可怜的奴隶身上的枷锁声,就这样混杂在一起。奴隶围圈居然就设在离国会大厦近在咫尺的地方”。 没有人生来就愿意当奴隶,热爱自由是人的天性。按照法国启蒙运动思想家波埃西的观点——“只要人还有一丝人性,要使人沦为奴隶,至少必须有两个条件的一个:或者他们被迫为奴,或者他们被欺骗”,诺萨普的不幸遭遇印证了他的这一论点。在被骗为奴后,诺萨普受尽了折磨。第二个主人提比兹动辄打骂,有一次诺萨普忍无可忍,夺下他的皮鞭猛抽了他一顿,结果被缓过神来的提比兹绑到大树上准备实施绞刑,若不是第一个主人福特闻讯赶到,出手相救,诺萨普就要命丧黄泉了。在大多数的美国南方种植园奴隶主看来,“黑鬼”就是卖来干活的牲口,没有任何人身权利,甚至不配阅读《圣经》。诺萨普的第三个主人埃普斯得知他会读书写字,就恶狠狠地警告他,身边不许有书或者字笔,否则就立刻抽他一百鞭子。因为埃普斯们明白,黑人如果受了教育,能读书写字,就会滋长自我意识,就有可能起来反抗不公的命运和非人的奴隶制度。 本书的可贵之处,在于作者并没有一味渲染自己的不幸遭遇,而是以平实冷静又不失生动的笔触,立体地描述了黑奴的生活。在沉重的劳役之余,聪明的诺萨普设计织布机,帮助织布做衣的女奴大幅度提高了工作效率;为了改善生活,他自己琢磨,动手制作了捕鱼笼,“贝夫河盛产各种鱼••••••我和同伴们就再也不愁没鱼吃了”。每年仅有的三天圣诞假期,黑奴们情愿放弃加班工钱,拿着主人开的路条,四处走动,开心地见朋友,会情人。作者借此告诉世人:黑人的聪明智慧、热爱生活并不亚于其他人种,他们明白自由的价值和由此产生的人生权利。而黑奴每年面对的冷酷现实则是:“三天无忧无虑的生活和三百六十二天疲惫、恐惧、悲惨和无休止的劳作。” 《为奴十二年》并非一个人的“黑奴吁天录”。美丽温顺的女奴伊莱扎有一双可爱的儿女,但三个人被不同的种植园主买走,她不得不经历了两次与儿子、女儿的生离死别,整日沉浸在对儿女的思念中,忧郁成疾,不治而亡;老实本分的亚伯拉罕被喝得醉醺醺的埃普斯无故找茬,莫名其妙挨了一刀,差点死去;活泼开朗、美丽可人的帕希因为摊上了好色的主人埃普斯和好吃醋的夫人,于是活得战战兢兢,动辄得咎,被主人鞭打得死去活来;奥古斯都不堪忍受主人的毒打,躲到了一垛甘蔗上,主人竟然放出十几条狗找到他的踪影,将他撕咬得血肉淋漓,第二天便痛苦地死去。这些黑奴的惨痛经历并非个案,而是野蛮残酷、毫无人性的蓄奴制度导致的黑人普遍的悲惨命运的写照,“这种纵容暴行、颠倒是非的制度本身是残暴野蛮、毫无公平可言的”。 然而,黑暗之中依然有人性的光芒在闪耀。诺萨普的第一位主人福特是一位牧师,他为人宽厚善良,能善待自己种植园里的每一个黑奴。用作者的话来说,“福特是我见过的基督徒中最宽容、最仁慈、最正直的。他之所以从来没有意识到奴隶制存在的本质错误,只是因为他所处的社会和家庭环境影响并蒙蔽了他的判断”。福特的祖上就有蓄奴的传统,缺乏近代民主自由观念的福特并没有意识到蓄奴制度的野蛮黑暗,这是他的局限,但基督教倡导的公正与仁爱的理念深入到了他的牧师职业与为人处世中,因此,面对诺萨普两度陷入困境发出的求救,他都毫无犹豫地施以援手。而在埃普斯种植园中打工的木匠巴斯,结合自己居无定所、浪迹天涯、尝遍世态炎凉的人生经历,对蓄奴制度的残酷野蛮有着理性的思考和认识,他正告埃普斯:“我知道,如果你失去了黑奴,你就损失了财产,你肯定很难接受。但你要想一想,如果是你失去了自由呢?跟自由比,财产就不值一提了••••••人的灵魂也有肤色之分吗?这就是扯淡!奴隶制度实在是荒唐至极!”巴斯坚信蓄奴制度总有一天会被世人唾弃,因而在得知了诺萨普的遭遇后深表同情,挺身而出,帮助他写求助信,并冒着生命危险主动把信寄给诺萨普的北方亲友,终于让诺萨普的律师获得了他的音讯,得到纽约州长的授权和他的自由人身份证明后,最终将诺萨普成功解救,使他重获自由。 正是无数诺萨普们自觉不自觉的抗争,以及巴斯、福特们自由正义意识有意无意的觉醒,推动美国废奴运动汇成历史的洪流,促成林肯总统《解放黑人奴隶宣言》的签署,美国“独立宣言”中宣示的“人人生而自由平等”的理念才真正有了落实的可能。诺萨普的故事告诉我们,自由虽然与生俱来,但不公正的社会制度往往巧立各种名目剥夺人的自由,通向自由的旅程艰辛而漫长。诺萨普为获得自由的权利所进行的艰苦卓绝的斗争让人动容,哪怕以暴抗暴也具有天然的合理性。然而,他清醒地意识到,只有通过法律手段所赢回的自由才是恒久坚固的,他获得了成功;法律所切实保障的自由也才能避免社会的动荡与恶的循环。这对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的我们也是莫大的启示,当人们的权利意识随着经济的发展而空前觉醒,最终将它们落地生根的必定是制度的更新与法律的保障。
《为奴十二年》艺术上的特色也值得称道。作者在讲述自己的不幸遭遇时,不煽情,不夸张,而是力求以平实客观又不失流畅生动的笔触来加以叙述。真实因而产生了打动人心的力量,文笔流畅则保证了文本的可读性。这其实十分符合当下风靡欧美的非虚构写作的要求。作者也没有局限在个体遭遇的倾诉,而是将笔触延伸到周围命运相似的伙伴们身上,伊莱扎、帕希、奥古斯都,作者同样借助平实简练、富于镜头感的文字描述他们的个性与不幸遭遇,呼之欲出,极富艺术感染力。这些,也为这部纪实作品改编成成功的电影,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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