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步》读后感1000字

  《十三步》是一本由莫言著作,浙江文艺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37.00元,页数:360,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十三步》精选点评:

  ●尺度还有物理老师让我一度以为是在读王小波。麻雀的十三步应该是物极必反的意思。死人可以给活人带来好处,但是死人却并不想死,活人又不希望人死而复生。为什么整容师李玉婵浑身生着金色绒毛,嘴唇上有绿色胡须这需要一个初高中语文老师来给我解释一下蕴含了作者怎样的思想感情。屠小英俄罗斯混血背景就已经够敏感了,为什么还要着重描写外貌?莫言的书还真不是一遍就能读懂的

  ●有一个古老的美丽传说,说人只要看到麻雀单步行走——麻雀总是双腿并拢往前跳,跳呀跳呀它不会像小鸡那样左脚迈出,右脚落地,左脚再迈出,右脚再落地,小鸡走路跟人走路一样,麻雀只会跳呀跳——她说人只要看到麻雀像小鸡一样往前走,就会有好运气降临,它走一步你交财运,走两步你交官运,走三步你交桃花运,走四步你身体健康,走五步你精神愉快,走六步你工作顺利,走七步你智慧倍增,走八步你妻子忠诚,走九步你名满天下,走十步你容貌变美,走十一步你妻子美丽,走十二步你的妻子和情人和睦相处,亲如姐妹。但是决不能看到第十三步,如果看到它走了第十三步,前边的所有好运气都将变成加倍的坏运气降临到你的头上!——书名的寓意:物极必反、泰极否来的moment~

  ●很难说的一本书,完全有理由一星,也完全有理由五星。任何可以想象到的写作技巧莫言在这本书中都体现,超现实、超体验、阅读困难、故事情节破碎、叙事主题零散、先锋…都是这本书可以贴上去的标签。对于这类文学我一直持跟先锋乐一样的观点,可以有,但至于评论其艺术性,是究极评论家的事情。

  ●没看懂

  ●首先需要承认这是一个天才的写作。其次全书是围绕麻雀十三步传说的一纸谶语。第三由于专业关系,读了不少后现代、超现实的作品了,但依旧有些无法接受这样过于实验性的叙述模式:内容乍起、雅俗并进、隐喻叠套——套用很多评论者会谈及的一种说法:莫言的作品实在是很难一遍读懂,但,《十三步》是不是根本就是这样的一本“荒唐言”,除开一些泰极否来的哲学理念外,没有过多需要深挖的内涵?

  ●笼中叙事确实更切题。 1,关于塑造英雄晋升,听科长讲过个类似的事儿:一个同事不舒服坐在地上,a同事经过问要拉他起来吗,他说不需要,a走了;b经过把他拉起来送医,才发现确实生病了。后面a被批无情无义,b被塑造成好人好事典型,能力不出众也被提了副主任。 2,风格和马尔克斯的魔幻现实相像,为讲故事的能力折服,主线发展脉络清晰,在主线里补充人物的过往和关系,细节填充得很充实,整个故事假得很真实。这片土地上,确实什么玄幻的故事都能发生。

  ●说实话,看的很累,魔幻现实主义类的书,我个人是吃不消看

  ●笼中叙事。 活人死人,死了比活着重要,活着还不如死了,人物的悲剧都有其寓意。

  ●2018092。“笼中叙事”和人称的频频转换确实不错,适合写中篇,长篇则繁复累赘了些。对现实问题的变形,与其说是暗示,倒不如说近于明示了。最大的问题:故事之马的几度脱缰,莫言是不是管不住自己的笔,还是跟读者撒娇呢?或许莫言这样不懂节制的作家,并不适合长篇。

  ●终于看完了……

  《十三步》读后感(一):小人物的大生活

  这本书反映了一代人的悲剧,当大学生因为身份背景而发挥不了自己知识的作用,有的人选择死亡,有的人坚强的活下去,那些活下去得人才是心理足够勇敢得人。活在这个世界上,希望自己慢慢磨练,认清一些东西,接受它们,认清自己。老师的待遇是这本书最大的吐槽点,高中物理老师迫于生活的压力,一个个死去,活着的人也过的很憋屈,就算他们想要改变自己的生活,可是能做些什么。大数据时代,事物急剧发展,不满足于现状,敢于做出改变,也许才是存活在这世界的办法

  《十三步》读后感(二):小人物的大生活

  这本书反映了一代人的悲剧,当大学生因为身份背景而发挥不了自己知识的作用,有的人选择死亡,有的人坚强的活下去,那些活下去得人才是心理足够勇敢得人。活在这个世界上,希望自己慢慢磨练,认清一些东西,接受它们,认清自己。老师的待遇是这本书最大的吐槽点,高中物理老师迫于生活的压力,一个个死去,活着的人也过的很憋屈,就算他们想要改变自己的生活,可是能做些什么。大数据时代,事物急剧发展,不满足于现状,敢于做出改变,也许才是存活在这世界的办法

  《十三步》读后感(三):土耳其作家帕慕克《我的名字叫红》结构方式跟我的《十三步》类似,当然,他比我写得好

  莫言:《十三步》严格意义上来讲应该是我的第三部长篇小说,现在所谓的第一部长篇小说《红高粱家族》其实是中篇的连缀,第一部是中篇,后来催着约稿,那就继续写吧,写了五篇,实际上是组合起来的系列中篇。《天堂蒜薹之歌》应该是第一部严格意义上的长篇小说。1988年的春节前后,我在高密东北乡的一个供销社仓库里边开始写作《十三步》。当时我突然感觉到,其实人称就是视角,视角就是结构,当人称变化了以后,观察点也就变了。它本身就变成了小说的一种结构,所以《十三步》就把我们现代汉语里所有的人称都试了个遍。我、你、他、我们、你们、他们,还有它们。我今年读土耳其作家帕慕克的《我的名字叫红》,他这部小说的结构方式跟我的《十三步》类似,当然,他比我写得好。

  孙郁:我很喜欢《十三步》,它好像是你的第一个城市题材小说吧。

  莫言:这实际上也是一部关于社会问题的小说。我最早的构思,就是想为教师鸣不平。当时我大哥他们刚从湖南调回到县城,在县第一中学当老师,那个时候社会上教师地位比较低,知识分子的收入也很低,当时流行的说法是,”拿手术刀的不如拿剃头刀的,卖茶叶蛋的胜过造导弹的“,而中学教师或者小学教师更是一个弱势群体,收入很低,工资还欠发,我对此深有感触。回家探亲时,看到我大哥大嫂他们读了二十多年书,然后又教了二十多年书,日子过得还是那么穷哈哈的,真是非常清贫,勉强能够生活,而当时社会上有很多小商小贩,成了万元户,因此我就想写一篇为教师鸣不平的小说。

  孙郁:所以我看了《十三步》之后,包括《天堂蒜薹之歌》,当时我觉得你的复杂性在于,你其实有创新性前卫性的一面,但你的现实情怀还是很厉害的,批判精神很厉害。

  莫言:实际上,我觉得这是很多评论家对我的评论中都忽略了的一个重要方面,其实我对弱势群体的关怀是一以贯之的。

  《十三步》读后感(四):莫言:笼中叙事的欢乐——《十三步》代后记

  《笼中叙事》是长篇小说《十三步》的原定题目,也是我创作这部小说时所保持的态度。那是一九八七年的严冬,在高密东北乡供销社的一间仓库里,寒冷冻僵了我的手指,墨水在瓶子里结成了冰,但我的思维却空前的活跃,记忆力也好到了今天重读这部小说时为书里边的细节的充分利用和前后呼应而吃惊的程度。在此之前,我的小说《红蝗》招致了诸多批评,比较集中的意见是说我的小说漫无节制,感觉泛滥。有一些朋友私下里也劝我要控制自己的感觉,不要浪费才华。对这些批评和忠告我作了认真的思考,并对自己的创作进行了反思。我承认批评家的批评和朋友的忠告都是有道理的,并决心改弦更张,写出一部与我自己已经写出的作品和别人已经写出的作品迥然有别的作品。于是就有了《笼中叙事》。

  这部小说所反映的生活在当时是富有挑战性的,是切中时弊的,今天读起来已经疲软无力。事件是容易陈旧的,但技巧历久常新。没有永远存在的炸药,但制造炸药的方法世代流传。我不得不猖狂地宣告:这部小说是前无老师、后无徒弟,它像一块茅厕里的石头,又臭又硬地呆在一个角落里,向我自己证明着我在小说技巧探索道路上曾经做出的努力。

  关在笼子里的人与其说是一个故事叙述者,毋宁说是故事本身。故事的形态和故事的各个侧面,笼外的观众可以一览无余;故事的精神就像叙事人的声音一样穿越笼子,飞进听众的耳鼓,并扩散在无边的空气里,让树木也听得到,让飞鸟也听得到,但故事无法冲破牢笼,就像叙述故事的人无法跳出牢笼一样。在虚构的笼子里,故事和叙述故事的人是自由的,你们可以在里边撒野、在里边撒欢、在里边做出各式各样的超出常规的动作,但你们不能越出笼子。你们的声音、你们的气味、你们的思想可以越出笼子,但你们的实体,必须老老实实地呆在里边。只有如此,你们才能保持足够的强度和密度,才能够保持可以观赏、不至于涣散的形态。

  有一个伟大的人说过:“小说是关在笼子里的老虎。”这话说得何等的好啊,这是我读到过的关于小说的最精彩的定义。十三年过去,当我重读旧作时,我更加深切地认识到当年围绕着《红蝗》的批评对我的创作所发生的积极意义。有意识地缩小宣泄的闸门,有意识地降低歌唱的调门,这看似简单的事,对我来说并不容易,就像要把一只生猛的老虎关进笼子一样不容易,但我毕竟把它关了进去,尽管我跟它同样地痛苦。

  二○○○年十月

  《十三步》读后感(五):自认是死路 走出《十三步》

  书面的腰封上赫然写着莫言的话——直到现在,《十三步》也是我的一部登峰造极的作品。真相确实如此吗?2000年修订版的后记中,他依然猖狂道:这部小说前无老师、后无徒弟,它像一块茅厕里的石头,又臭又硬地呆在一个角落里,向我证明着我在小说技巧探索道路上曾经做出的努力。

  努力和结果不是一回事。2017年再版时,莫言口气又香又软:小说题名《十三步》,写成已有三十年----当时流行先锋派,今日思之已惘然。腰封上的话如果是莫言所言,那也应该是三十年前的。

  《十三步》题记引用马克思《资本论》的话:不仅活人使我们受苦,而且死人也使我们受苦。死人抓住活人!马克思和恩格斯合著的《共产党宣言》中又说:一切坚固的东西都烟消云散了,一切神圣的东西都被亵渎了,人们终于不得不冷静地直面他们生活的真实状况和他们相互关系。

  石头的真相到底是钻石还是砂砾?《十三步》讲得就是这样一个故事:如果看见麻雀单步走,每一步都会给人带来好运,直到看到走出第十三步,之前的好运都会逆转成噩运。短短三十年,这部小说“读起来已经疲软无力,事件是容易陈旧的”,作者只是认为酒已经老了,但是瓶子还很新。那我们就来看看这个瓶子。

  这是一部典型的意识流小说,写作于1987年,里面有大量当时的元素,比如真羊皮夹克、苹果牌牛仔裤。那也是流行先锋文学的时代,其中格非是代表人物。打破时空是这类作品的特点,运用颠倒、解构、重叠、嵌套等手法来表现。

  这部书有直接写梦的段落、大量与现实“语言”相悖的心理描写片段,由于使用外来手法写作汉语,文字变得极其陌生,就像被翻译变形的怪胎,既不是外语,也不是古汉语,又不是现代汉语,而是僵死在几种语言中的干巴巴的等式。这其中写作了几篇官方文体的新闻稿件,我直接跳过去,那是已经死翘翘的。文中也有几段民间故事,用得是莫言熟悉的语言和文字,读起来如沐春风。

  莫言的问题不在于瓶子到底的新旧,而是组成瓶子的语言正在过渡、成熟,而他选择了这种夹生语言来写作。他带着读者在狂风暴雨中打开街巷的一扇扇大门,自己迷蒙着双眼,打开一扇然后告诉读者走错了,又开一扇还是如此,直到最后他终于宣布,这是一条死胡同。这就是读这部小说的整个心理过程。

  莫言用了死亡的语言写死了小说全部主人公,告诉读者这是——死路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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