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卫·休谟传》是一本由[美]欧内斯特·C.莫斯纳著作,浙江大学出版社·启真馆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138.00元,页数:750,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大卫·休谟传》精选点评:
●每天听本书。 好人大卫,18世纪哲学家,历史学家(六本英国史),启蒙思想家,无神论者。 听个热闹,混个耳熟。
●听完了一本书,根本不想看。
●带有怀疑论色彩的经验主义哲学家,带有保守主义特色的历史学家,带有无神论因素的启蒙主义自由思想家。
●休谟是一个可爱的胖绅士,性格好,品行也很端正,休谟的三大贡献,带有怀疑论色彩的经验主义哲学家,带有保守主义特色的历史学家,以及带有无神论因素的启蒙主义自由思想家。
●大卫·休谟:1711-1776 “故而,就总体而言,谁也无法否认,唯有最显著的仁慈之心才能赋予人类以更高的价值;而仁慈之心的价值至少部分地源于其增进人类福祉和促进人类社会幸福的倾向。”
●To be honest,休謨的理論鄙人似懂非懂,不明覺厲。對書中記載的軼事和所處的時代背景興趣頗大…… 學富五車的謙謙君子…… 人好,學問大,自由,不缺錢,人緣風評俱佳…… 艷羨……
●译文看起来不错。细节校对有点粗心。
●休谟是谁?他的“休谟的叉子”,区分了分析和综合命题,“休谟定律”,又称“休谟的断头台”,提出“是”不能推出“应当”,“休谟问题”搞垮了因果律。说是哲学史上的半壁江山毫不为过。这样一个犀利的哲学家却是一个内心柔软的人,使人忍不住将他奉为楷模。
●作品体量庞大而不赘冗,作者因之有了足够的余暇,可以从容梳理传主的人生轨迹。休谟何以成为他那个时代的“异教”作家,何以被反对,何以被拥戴?围绕对他的作品的厘清,休谟的人性论、怀疑主义、无神论、因果观念、信仰的本质等理论命题都有了深入浅出的阐释。一部非常清晰的思想传记。
●正如欧内斯特·C.莫斯纳在其《大卫·休谟传》一书中所叙述的,休谟终其一生,是一个温和的怀疑主义者。说其“温和”,是因为无论是为文还是为人,休谟都不崇尚极端、力求冷静而中和。作为一个怀疑主义者,休谟对任何形式的教条主义都持一种批评的态度,无论这种教条主义是宗教的还是反对宗教的。
《大卫·休谟传》读后感(一):我太懒,太老,太胖,太富
得到听书:
休谟是一个可爱的胖绅士,性格好,品行也很端正,还重申了要正确理解休谟的三大贡献,带有怀疑论色彩的经验主义哲学家,带有保守主义特色的历史学家,以及带有无神论因素的启蒙主义自由思想家。这奠定了休谟在西方文明的人文主义精神史上的核心位置。
首先,休谟的怀疑主义并不是“怀疑一切”、“什么都不相信”的意思。“怀疑一切”会产生一个悖论,也就是说,如果你有“怀疑一切”这个信念,那么“怀疑一切”这个信念本身是不是也包含在被怀疑之列?古代的怀疑主义者如皮浪对怀疑主义的准确定义是,悬搁判断,也就是不轻易下断言;近代以来,笛卡尔通过“普遍怀疑”而得出了“我思,故我在”,“我思”指的就是我怀疑。笛卡尔的意思是:我可以怀疑一切,但唯独不可以怀疑我正在怀疑这件事,所以才有了“我思,故我在”。休谟的怀疑主义其实比笛卡尔更温和,他主张的是“合理的怀疑”,也就是不要受成见的干扰,以中立的态度作出判断,以及清晰地进行论证。用今天的眼光看,这种怀疑主义相当于我们常说的的“批判性思维”。所谓批判性思维,就是要用自己的知性能力去判断真伪。这一点常常被误解为人类狂妄自大,妄图用自己的知性来衡量所有知识。其实恰恰相反,批判思维恰恰是以承认人类的有限性为前提,正因为人的有限,也就是每个人从其本性而言都会犯错误,所以我们才要通过怀疑、通过批判思维来不断地检验我们的认识过程。
其次,休谟的史学立场比较保守,并非因为他“顽固守旧”或者“逆潮流而动”,而是因为他深刻认识到,人类社会总是缓慢演化、逐渐进步的。道德规则或者社会规则,并不是一种固定的、静止的、可以一劳永逸地被规定下来的东西,而是源于偶然的习俗,经过反复尝试、不断修正,逐渐被人们确认的经验。他不为当时的政治潮流所动,坚持独立的立场,体现了他热爱自由、守护自发秩序的精神。他的史学,是一种有着深厚的哲学根基、以古典著作为文学模范而又具备近代批判观念的整体性的史学,在盛行碎片化学术的当代世界已成绝响。
最后,休谟的启蒙思想影响也很大。它沉重地打击了西方文明的老传统或旧迷信,但却并不是要“教导人们突破道德底线”。在他那个年代,人文主义者以反对宗教教条的方式拓展人性的边界。而笃信宗教的人士认为,这是在突破道德的底线。在他们看来,如果没有上帝,那么不管做什么都是可以允许的了。正因如此,那些不了解休谟为人的人,往往通过“无神论”“怀疑论”这些标签来看待休谟,武断地说休谟“贪恋名声”“吝惜钱财”,用这种批评来贬损他们不喜欢的哲学和思想立场。而莫斯纳的这部传记恰好在这方面为休谟做出了有力的辩护。这部传记还原了一个活生生的人文主义者休谟。就像他用“好人大卫”这个称呼所概括的,休谟的一生表明了,人文主义者也可以是道德人士。莫斯纳用了一位基督教教士的话来证明这一点:“他学识渊博、品位高雅,尽管他是怀疑主义者、非基督徒和无神论者,但他心思单纯、作风朴素,在我所遇到的人中,唯有他性格最为随和仁厚。他的谈话令人欲罢不能,因为他的谈吐虽然很开明,但却天真得有些孩子气。”
《大卫·休谟传》读后感(二):好人大卫
《大卫 休谟传》(The Life of David Hume),(美)欧内斯特 莫斯纳著,周保巍译,浙江大学出版社2017年10月版(英文原再版于1980年),750页。
这本80万字的皇皇巨著是苏格兰哲学家休谟一生经历及思想发展的详细记录,全书以时间为顺序,分5部分、40章,叙述了他的家庭、成长、求学、著作、短暂的经商与从军、外交、从政、成名、在爱丁堡、伦敦、巴黎的交往、与教会的关系、在法国的受宠、与富兰克林、卢梭、亚当斯密、约翰逊、Boswell等名儒的交往、亡故。
休谟是我最喜欢的哲学家之一,前面有介绍过他的《人性论》,21岁的他的经验主义、对时间空间、自我的看法都给我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他的观点是极其超前的,开创了怀疑主义的先河(保持清醒,并切记要对一切保持怀疑 Keep sober, and remember to be sceptical),前不久推荐的《黑天鹅》作者塔勒布经常提到他;否定神迹,质疑教会,在今天看起来稀松平常,但在他那个年代,教会势力无孔不入,贯穿社会方方面面,发表那样的观点,从书中可以看到,是付出了很大的代价的。
虽然终生不娶,但象富兰克林一样,休谟也绝非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仙,他承认自己也虚荣,他与出版商的交往可以看出他是一名精明的商人,一生处处注意自己的财务状况,行事实用至上,他也是为数不多的在世即取得了巨大成功的哲人;成名后,也开始喜欢美酒美食(他最后也是因为肠胃问题丧命),在巴黎和爱丁堡不乏风流韵事,他自己在自传(书后有附)里也说“我因为与谦抑的女子相处,觉得特别快乐,所以她们待我也很好,使我没有什么不满意的地方”。
“理性是,并且也应该是激情的奴隶,除了服务和服从激情之外,再不能有任何其他的职务”。
“我们生性脆弱,而且这种脆弱遍及我们所使用的万事万物。没有任何人类建制能臻至完美。”
值得一提的是,休谟也是了不起的历史学家,他的《英国史》在世时为他获得了比《人性论》更大的名声。“历史是智慧的伟大情人,为我们提供了各式各样的范例。”历史是为了未来而加以诠释的过去。
休谟临死极其超然,颇有苏格拉底风范。
自传里三次提到天性乐观,遇事不会被负面情绪纠缠不休。“就天性而言,在看待事物的时候,我总爱看积极的一面,而不爱看消极的一面。我想,一个人如若有了这种心向,远比生在年入万镑的豪富之家还要幸福。”
“。。。我的为人。。。和平而能自制,坦白而又和蔼,愉快而善与人亲昵,最不易发生仇恨,而且一切感情都是十分中和的。我虽是最爱文名,可是这种主情也并不曾使我心酸,虽然我也几度遭遇挫折。青年人和不自检束的人也乐与我相处,正如勤恳的人和致力文艺的人乐与我相处似的。”
书中也提到了他对自己性格的总结:
“1. 一个大好人,毕生追求的不变目标就是恶作剧。
2. 对各种虚幻之物不感兴趣,因为虚荣已取代了其他的各种激情。
3. 非常勤勉,但既不为自己也不为他人效劳。
4. 下笔放肆,但出言谨慎,行动尤其如此。
5. 如若他不曾逢迎,他本没有敌人。看起来似乎渴望被公众憎恨,但最后只落得骂名。
6. 从未被敌人所伤,因为他从未恨过敌人。
7. 免于世俗偏见,但充满了自己的偏见。
8. 非常害羞,有点谦恭,但绝不卑微。
9. 一个能做事的傻瓜,其所做之事就是智者也鲜能完成。
10. 一个经常犯浑的智者,这种浑事就是大傻瓜都不会犯的。
11. 热衷社交,但喜欢独居。
12. 尽管只有一点小机智和小幽默,但性格欢快。
13. 一个没有宗教信仰的狂热分子,一个根本就不职位获知真理的哲学家。
14. 一个推崇本能而非推崇理性的道德主义者。
15. 一个既不曾冒犯丈夫也不曾冒犯妈妈的花花公子。
16. 一个不自炫渊博的学者。”
中文翻译的极好。但本书有点过于平铺直叙,除了铺陈事实外,鲜有神来之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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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卫·休谟传》读后感(三):致敬大卫休谟——完美人格的典范,一位幸福的哲学家
我们最杰出、最难忘的朋友就这样与世长辞了,毫无疑问,对于他的哲学观点,人们将见仁见智,褒贬不一,但对于他的品格和为人,人们却众口一词。” ——亚当斯密  亚当斯密 大卫休谟死了,这个幽默风趣的哲学家,这个在亚当斯密眼里最完善的人...... 苏格兰的休谟可以说是最不可思议的哲学家了: 他长着一身肥肉,却是全法国贵族夫人们炙手可热的追捧对象; 他以文人身份度过一生,这一生中又夹杂着参军、当官的经历; 他做着最深奥的哲学思索——大名鼎鼎的“休谟问题”困扰了之后的所有哲学家;又享受着与朋友间最愉快的生活。 我们不禁感叹:这是怎样的一个矛盾集合体? 但又或许,这才该是生活对于人真正该有的样子。 就像他的那句名言:“做一个哲学家,但在你所有的哲学中,你仍然是一个人。” 没有意见的限制,没有刻板的印象化,休谟随心所欲地、幸福地,在世间走了一遭。  作为哲学家,大卫休谟却有着幼稚的特点。 只要一有机会,他便逗乐不停: “请代我向检察长阁下问好!不幸的是,我面前还没有一匹马能驮得动我这一身肥肉,去拜会他这位比我还要胖的人......” 可就是这样幼稚的人,对于人世却不乏真知灼见;而他的朋友们也都有这样特点,以至于罗伯逊博士认为:“这种孩子气是天才人物固有的特点”。  作为凡人,大卫休谟也有着崇高的品德、伟岸的人格。 他一生致力于苏格兰人民的开化,希望世人摆脱人性的愚昧。 而他的高尚让他的敌人——虔诚的信徒鲍斯维尔也为之叹惜: “大卫这样一位文雅、明辨和俊朗之人竟然是一位大异教徒,这真是让人百思不得其解”。“大卫实在是一位和蔼可亲之人。我总是对他所秉持的不幸原则深表遗憾,而他也总是对我的信仰不以为然。” 而大卫休谟最大的特征便是他的幽默风趣。 他的幽默风趣,造就了他温和的脾气,使他遇杂事而宠辱不惊;也造就了他朴质内心,刻意严肃的做作人设,于他无法忍受。 “我不恭维任何人,也不希望获得任何人的恭维......我不仅不会因为政治上的考虑而牺牲真理和理性,我甚至都不愿为政治上的考虑去牺牲一句笑话......因此,我宁愿被视为一个风趣之人,而不愿获得渊博、精微和善于发明的美名。对于这一恶毒的攻击,我将置之不理......” 回顾休谟的一生,他是以平静的方式度过。 他早早就确立了自己的生活方式——文人生活,“除了哲学和一般学问的钻研外,我对于任何东西都感到一种不可以抑制的厌恶”。 尽管他有时会做些与他爱好违背的事,出于对生计考虑或者人情的摆脱,他也当过将军的秘书、赴任巴黎大使;但无一最后都回到了他喜好的文人生活。 当他的大作《英国史》风靡一时,使他成为全欧洲的最受瞩目的人物和上流交际圈离不开的话题,达官显贵争先拜访,妇女渴望一睹真颜;他后来却选择逃回爱丁堡,和老友们享受安闲时光。 他朋友众多,敌人寥寥。平时生活除了读书写作,就是和朋友喝酒交谈;面对敌人,他也心胸开阔——休谟对任何反驳和谩骂都不予回应,他不想“在这上面耗费精力,扰乱心智。” 所以,他的敌人们也往往对他态度友好——当约翰逊过度指责休谟时,同一阵营的鲍斯维尔也会看不下去:“先生,为什么要攻击他的心灵呢?” 鲍斯维尔曾向其未婚妻吐露心曲“要不是他所写的那些异教作品,每个人都会爱上他。他是一个单纯平易,乐于助人,心地善良之人。” 这一生中能让这位哲学家苦恼暴躁的只有两个人——巴芙勒伯爵夫人与卢梭。 没想到最后还是美貌的女子,折磨了机智的休谟,尽管他早说过“爱情生活对他可有可无”;而对于卢梭,那只能怪命运给了他人世间难见的激情与敏感,以至于即使是“老好人”休谟与其相处也感到棘手。 让雅克卢梭 在这样的一生中,大卫休谟终于走到了人生的尽头。在人生最后一刻,他的行为向我们强调了他最重要的身份——哲学家。 哲学与死亡总是密不可分。西塞罗说“学习哲学就是准备死亡”;蒙田也说“哲学就是学习死亡”。 而哲学家们对死总有有乐观的态度。苏格拉底认为:“死不是一件可怕的事”;尼采感激死亡:“它治愈人生的疾病——活着”;维特根斯坦临死时在乡村小屋轻轻说道:“告诉他们,我一生很幸福。” 苏格拉底之死 而当休谟面对死亡时,他也和所有哲学家们一样,平静如既往。 在死前的日子里,气氛很轻松。 休谟依然和朋友插科打诨。 有一次他和朋友们讨论治国,“休谟不厌其详地阐述了他将如何培植和平的技艺,而他的朋友们则着力强调战争艺术的重要性。作为自保的最后一招,休谟将给其中的一位国王提供津贴,以资助他去攻打另一位国王。经过长期的征战,他终将成为这三个王国的主人。休谟一说到这种典型的借刀杀人之计,两位挚友总是忍不住哈哈大笑。” 而有时候,也会有各界人士上门拜访与他讨论哲学。 其余的日子,休谟则抓紧最后的时光修订自己的著作。 休谟对于死亡没有丝毫畏惧,虽然他根本不相信有来世。 面对死亡的从容可以从他的一段话见到: “哎!人终有一死。对于死神的到来,我一点也不害怕。对于将英雄和哲学家引为坚忍不拔、视死如归之典范的做法,我向来不屑一顾。因为一个乐天一点的夫人——虽然她也是一位哲学家——就足以做到这点。”  休谟还就着自己将死情况,好好开了个玩笑呢: “经过一番思考,我想我或许可以对他说:‘仁慈的冥府渡神,我一直在修订即将出新版的拙著。请您再宽限几天,这样我就可以看到公众对于这些修订的反应了’。 “但冥府渡神回答道:‘在看到修订后的反向后,你免不了还要做进一步的修订。这种借口可谓无穷无尽。所以,诚实的朋友,您还是上船吧!’ “但是,我或许还可以恳求道:‘仁慈的冥河渡神,请再宽限几天吧!我一直以来在致力于开启民智。如果再多活几年,我或许就能心满意足地看到某些盛行的迷信体系的倒台。’ “但冥府渡神此时早已火冒三丈,斯文尽失,‘你这游手好闲的无赖,就是再过几百年,这件事也不会发生。难道你以为我会让你再活那么长吗?立马上船,你这个懒惰的、游手好闲的家伙!’” 最后,我们的大卫终是没有犟过冥府渡神,他被带走了。 休谟在朋友的陪伴下安详地闭上了双眼。当他的灵柩被抬出圣大卫街时,一大帮民众在那驻足观看,其中一位说道:“可惜,他是一个无神论者。”而旁边的人则回应道:“无论如何,他都是一个诚实的人。”  大卫休谟 《国富论》的作者,经济学之父亚当斯密这样评价着他的这位朋友:“无论是生前还是身后,我一直都把他视为一位高才大德之士,一个近乎完美的人格典范,这也许是人类脆弱而不完善的本性所能臻至的顶峰。”  END 公众号:那一只芦苇(yizhiluwei2019)  哲学、文学、历史、旅游、音乐、科学...... 一个精致的文化公众号
《大卫·休谟传》读后感(四):大卫•休谟:彻底的“异教徒”作家和怀疑论哲人
大卫•休谟(David Hume,公元1711年4月26日—公元1776年8月25日),苏格兰不可知论哲学家、经济学家、历史学家,被视为是苏格兰启蒙运动以及西方哲学历史中最重要的人物之一。1711年,大卫·休谟(David Hume)出生在爱丁堡的一个律师家庭。这个家庭自称是古老的霍姆(Home)家族的后裔。
富裕的生活让休谟从小就能接受良好的教育。在美国传记作家欧内斯特·C.莫斯纳撰写的《大卫·休谟传》里,大卫于1727年7月4日写给友人的信中,他说:“我读书是随兴之所至……我时而读哲学家的著述,时而读诗人的辞章……我过着国王般的生活……”。话虽如此,定有偏好。作者接着说,休谟从维吉尔、西塞罗、朗吉努斯和米尔顿那里引经据典,并自得于维吉尔式的“心灵的宁静,自得于自由和经济独立,自得于藐视财富、权力和荣耀”。
在这封信里,休谟还表达了自己决定弃法从文的职业选择。休谟对文风的重要性提出了首次表述,他认为,一位有着自己原创思想的严肃思想家,其首要的先决条件就是要以别人可以理解的方式把他自己的思想表达出来。这意味着,休谟认识到了哲学应当成为文学的有机组成部分。作者说:“要成为一个哲人就要成为一个文人:对于休谟和整个18世纪而言,这一命题是不言自明的。”在1734年的另一封信里,休谟说发现自己所喜欢的都是推理和哲学书籍、诗歌以及文雅作家的著述,“引导我寻找一些新的手段和方法,据以获致真理”。大约也就是在这个时候,休谟彻底丢弃了他的宗教信仰,他做出了道路的选择。
以上是休谟人生的一个片段。周到的梳理,有理有据的评析,让我们可以清晰了解传主的思想轨迹。这样的例子,在书中随处可见。莫斯纳的《大卫·休谟传》一直盛名不衰,并被称为研究大卫·休谟的权威著作。该书于1954年出版了英文首版,1980年出版了第二版,2001年牛津大学出版社再次以平装本形式修订重印。中文版首次引进我国。全书大约80万字,作为一部思想传记,主要围绕休谟的作品及其诞生背景而展开。
休谟在《我的自传》里说,他的第一部著作,于1738年末印行的《人性论》,“没有更为不幸的文学尝试了……它一出版就成了死胎”。但这部一开始少人问津的作品后来却经历了奇迹般的逆转,经过几百年的传播,在20世纪被追认为休谟哲学的巅峰之作。这部作品宣告:“因为关于人的科学是其他科学的惟一坚实的基础,所以我们所能给予这门科学本身的惟一坚实基础必须立足于实验和观察之上。”这部作品既体现了也推动了休谟从宗教教育中解脱出来的过程。这个解脱过程必然要指向对宗教的反对,这是他被称为“异教徒”作家的原因。然而,休谟又并非启蒙时代里那些高举“理性”旗帜的代表哲人。
作者称休谟是理性时代的“一个系统的反理性主义者”。休谟教导:大多数被称作知识的东西其实不是通过理性官能获得的,而是通过传统和习惯获得的;大多数知识并不全然确定,充其量只是一种概然性。这个早期产生的理论核心,后来一再在休谟的其他著作,比如《道德和政治随笔》、《宗教自然史》里,得到强化和发展。
以赛亚·伯林在《启蒙的时代:十八世纪哲学家》一书里说:“休谟对因果关系的分析,以及他必然提出归纳问题,是他对知识理论的最重要贡献,也是他的最著名贡献。”休谟的理论中心是这样一种论点,因果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至少我们还不能够知道。我们能够通过推理来判断,如果苏格拉底是人,而如果人根据定义是终究一死的,那么,苏格拉底是终有一死的。但是我们不能够推断说,当太阳升起时,阳光会洒满大地,因为也可能是雨天。伯林说,或然性是以无法确立的归纳原则为基础的,它本身不能用来确立它自己,这是休谟及后来的哲学家们著名的“怀疑论”的基础。由于这一论点,以及涉及其他“知识”问题的相似的论点,休谟成为我们“认识论的受挫”的主要来源之一。
休谟哲学的这些抽象的论证,放在18世纪中叶与下半叶的英国政治脉络里,意义同样毋庸置疑。作者说,休谟撰写一部英国史的意图来源于他对“人的科学”的广泛研究。约翰·麦克里兰在《西方政治思想史》里说,休谟撰写《英格兰史》,部分用意就是要戳穿一个神话,即英格兰当初就有一个原始的自由宪制,这自由宪制历经沿革,但一直保持其始源的轮廓。休谟的《英格兰史》证明没有这回事。17世纪以前,英格兰政治史中并没有任何固有的自由模式,只有一连串随时代而异的政治制度,而历代这些不同政治体制之间唯一的连接环节似乎是君主制度。麦克里兰认为,休谟遥启了功利主义的立场,亦即政府过去的起源与当前政府的正当性扯不上关系。这事实上是对政治权力的一种永久性的怀疑和思考。
这部《大卫·休谟传》还向我们展示了休谟广泛的“朋友圈”。休谟在爱丁堡交际热络,遍识当时的英国思想界名流:约翰逊、包斯维尔、柏克和亚当·斯密等人。休谟在巴黎也相当得意,沙龙女主人们都喜欢他,爱他的苏格兰腔调。莫斯纳强调指出,18世纪的苏格兰文人持守一种欧洲的,尤其是法国的观点,而这也是苏格兰受教育阶层的文化遗产。他们的视野是世界主义的、开明的,显然这种思想熏陶的苏格兰文人休谟受到了交际圈的普遍欢迎。
休谟在思想上是一个激进的“异教徒”,直至1776年病逝,始终是个坚定的无神论者,但他在现实生活里是“一个秉质温和的人,会克制脾气,性情开朗,乐于交游而又愉快悠然,可以有些眷爱,但几乎不存敌意”。好友亚当·斯密如此评价。不过,换作卢梭,可能就没有这么多好话了。这两位哲人,一个理智节制,一个偏执浪漫,因为一些误解的不断积累,终至反目成仇。有关“卢梭-休谟之争”不仅在正文有详尽的描述,而且附录借助《卢梭通信全集》和《休谟书信集》还有一番整理。披露罕见史料,也是本书的重要特点。
彼得·盖伊在他的重要著作《启蒙时代:现代异教精神的兴起》里说,休谟的哲学“以最无情的方式体现了启蒙运动的辩证法——它诉诸最祛魅、最怀疑宗教的古人,它与基督教的冲突在所有节点上都是不可缓解的,它以最勇敢的姿态追求现代性”。阅读欧内斯特·C.莫斯纳这部厚厚的休谟大传,我们才能理解盖伊的这一番话,也才能理解盖伊为什么说休谟是“最孤独的又最具现代性的启蒙哲人:他简直是这一小群人中最纯粹、最现代的样本”。
参考书目与延展书单:
译林“牛津通识课本”这本《休谟》,也可做延展阅读,比较清晰的脉络。漏拍。
休谟7.6[英] A.J.艾耶尔(A.J.Ayer) / 2016 / 译林出版社《大卫·休谟传》读后感(五):休谟家族史
休谟家谱
*说明一点,Home与Hume作为姓氏发音相同,只是写法区别。
苏格兰历史上经常会提到的休姆勋爵( Earl of Home),严格来说并不是休谟家的直系祖先,毋宁说是亲戚。大卫·休谟所在的家族最早可追溯的祖先是亚历山大·休谟(Alexander Home of Home),他跟随第四代道格拉斯勋爵,阿尔齐德·道格拉斯出兵法国,并在韦纳伊战役中牺牲。他的妻子是简(Lady Jean Hay Of Yester ),威廉·海爵士之女——书中所写的是Sir William Hay of Locharret or Yester,其父亲是Sir Thomas de Haya of Locharret,其母是Lady Joanna Giffard of Yester。
Home of HomeHay of Yester亚历山大和简的长子是亚历山大·休谟( Sir Laird Alexander Home Of Home )。书中写到,他成为边境卫戍长;其子亚历山大( Sir Alexander HOME,1st Lord Of Home )于1473年成为上院议员,他结了两次婚。后文中提到的韦德伯恩的霍姆(Home of Wedderburn)就是这一支的延续,到现在,这个家族仍然非常兴盛。
次子托马斯( Thomas Home of Tyninghame )不太争气,不出两代家族财产被挥霍殆尽;他的后代乔治继承了九泉(Ninewells)的地产。乔治的儿子安德鲁,在1539年卷入一场官司,财产被罚没;不过因为作为律师,他通过各种手段,设法保住了财产。安德鲁的儿子大卫,则通过投资特威德河的渔业来扩充家业,买了八英亩土地和若干栋房屋。但大卫死后无子,因此家产由其弟弟约翰继承,约翰两个儿子大卫与约翰,第一个大卫同样无子。
而约翰的儿子安德鲁则是一个非常彪悍的人。1607年,他和兄弟一起武装入侵了 David Hume of Godscroft的领地。这位大卫·休谟也是一名知识分子,关于他的资料留存很多;从他与道格拉斯家族的关系来看,应该是从最早那位亚历山大的长子一支承袭而来的。不过,这起劫掠不了了之。
安德鲁的儿子大卫,于1628年迎娶海伦·贝尔切斯——其父是托夫茨的约翰·贝尔切斯(John of Belsches of Tofts)——在获得一笔不菲的嫁妆之外,大卫还从霍姆伯爵那里重新获得封地。
Belsches of Tofts大卫死后,霍姆伯爵的叔叔约翰·霍姆伯爵与九泉夫人(Lady Ninewells)结婚;他们的儿子约翰,就是哲学家休谟的曾祖父。
这位约翰·霍姆,三度担任伯维克郡的战争委员。为了捍卫家族的捕捞权益,他作为绅士代表之一,出面签订了与伯维克郡的市长和市政官之间的协议。1653那年,他与玛格丽特·霍姆结婚,即John Home of Blackadder之女。
Blackadder 可以看到Home of Blackadder是由这个与Home的组合而来这位夫人也是相当彪悍,和自己的父亲、韦德伯恩的乔治·休谟,率领佃户和仆人,两度袭击了伯维克的渔村,驱散了当地的佃户,并且毁坏了他们的渔网和缆绳;他们因造成损失而受到指控,但结果不得而知。她的二儿子约翰·霍姆,就是休谟的祖父。
这位约翰的作风同样惹人注目——参与过绑架,被罚一千马克;在打牌的时候被人捅了一刀;参与过光荣革命,荣升陆军中校,最后英年早逝。作者说,这个霍姆才体现了霍姆家族的风范:A HOME, A HOME, JAMAIS ARRIERE。后来家族口号变成了True to The End——这一点延续至今。
Home家族网站的LogoHome他结了三次婚,最后一次婚姻娶了一个带着七个孩子的寡妇——玛丽,她是大卫·法尔康诺的遗孀——加上约瑟夫自己五个孩子,家里一共十二个,可惜夫妻二人又生的孩子全部早夭。休谟的妈妈凯瑟琳,原本是休谟父亲的继母带来的女儿,也就是说休谟的外公外婆就是他的祖父祖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