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美为鉴读后感1000字

  《以美为鉴》是一本由刘小枫著作,华夏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98.00元,页数:449,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以美为鉴》精选点评:

  ●仁远乎哉?

  ●二刷《自然权利与历史》的动力所在。

  ●刘小枫真的是一名奇怪的“思想家”。剑桥学派的思想史研究进路是依据某种已然存在的语境去追随要具体进行探讨的问题。但是刘小枫却偏偏要把方法论问题转向这种内容上的问题,只因无论是波考克亦或是斯金纳均以民主理念的进路为研究对象。这样的针对某一种抽象价值的批评来的别有用心,而对这一抽象价值的知识社会学批评却也是在更为抽象的范围内发生的,六十年代的后现代主义运动更是与古典自由主义的理念诉求偏差至远。刘小枫所依赖的批评不是学理上的批评,而是把思想语境同⚓️

  ●戳穿画皮,炸出皮袍下的小

  ●我支持剑桥学派

  ●阴阳怪气的

  ●全书看完,觉得啰嗦,其实想说的事就是那几句,他的书观点重复。还有,难道施特劳斯的书里就没有缺欠吗?作者对他没有一丝一毫的反对意见。真是神学!另外,书的副题目应该改一下,批判剑桥学派的波考克和斯金纳兼捍卫列奥施特劳斯主义。

  ●对剑桥学派两大巨头波考克和斯金纳极尽嘲讽,看不出半点施特劳斯学派宣扬的政治哲人的 "节制”。但刘小枫对施氏古今之争问题确实把握得很到位,甘阳在《自然权利与历史》里面的那片序言也很精彩。

  ●世风日下,人心不古。斜眼笑

  ●的确作者的文笔有些尖酸,但那也许出乎天生的性格。我倒觉得, 尖酸只要用在合适的对象上,那就是犀利。 的确文字的论战性强,但如果见义不勇为,难道就是善良?同理,如果看到思想界的不正不义,而不去作为,难道就是宽容? 的确作者批评了美国政制的德性品质,赞扬中国传统的德政,可难道我们怀着感念讲述我们祖宗的美德,我们就该遭到挞伐?

  《以美为鉴》读后感(一):刘子

  刘子经历特殊,生于革命年代,其父乃干部,己又年幼,不及上山下乡之磨砺。其思想之萌发,始于帝俄小说之阅读。一生顺遂,安居象牙塔中。其思合于革命之心性,其文则浪漫而富于战斗。然终未尝人世艰辛,故偏好抽象哲思,视思为神秘专有之物过甚。其瑰玮之文,多流布士林,实恐无补于世。逢定国是诏百二之际,戊戌春盐邑不才吴某,谨识之。

  《以美为鉴》读后感(二):一个施特劳斯主义者的“中魔”

  1、《以美为鉴—注意美国立国原则的是非未定之争》的题目与这本书的实际内容—剑桥学派与施特劳斯学派的是非分明—并不是特别相符。或许可以分成两个视角来看这本书:一个是针对两个学派关于美国建国原则的学术义理上的分歧而展开(“哲学视角”),另一个则是针对两个学派对当下的政治境遇的截然对立的态度(“公民视角”)而言。也就是说,两个学派关于政治和哲学思想史的态度是紧密联结在一起的。正是通过对美国立国原则的是非的争论能够凸显两个学派在思想和政治两个方面根本原则的对立,亦即特殊性偶然性的历史时刻与超越特殊性偶然性的永恒视野的对立。这种终极对立所围绕的核心主题是历史主义。这也是副标题刻意模仿施特劳斯文章题目所向我们提示的:这个学派的是非最终可以回溯到尼采所开启的两个不同面向。(pp413-419)

  2、“为什么现代人需要历史研究,为什么现代人被迫拥有历史的思想—其方式不同于更早时代的人们曾用的方式?为什么我们需要历史?”(P415)“由于现代人的沦丧,历史研究才必要。” “政治哲学史研究作为历史研究的直接目的是:深入思考现代哲人心性蜕变的历史!更进一步说,政治哲学史研究作为历史研究意味着,与从马基雅维利到海德格尔这一现代传统链条的所有大思想家直接展开古今之辩。”(P420)这个古今之辩就是古典哲学(追求智慧和德性的心性)与现代历史(普通民众的民主心性)之辩。

  3、“如果说历史主义意味着把哲学变成历史思考,那么,克服历史主义的唯一有效方略则是,把史学变成哲学思考,这就是政治—哲学史的根本含义。”“剑桥学派的政治思想史与施特劳斯派的政治哲学史的根本差异在于:前者把历史研究当作唤醒公民参政意识的有效工具,后者把历史研究当作热爱智慧者追求高贵德性的有效途径。”(P421、411、403、396、394、389、387、97)

  4、开启古典哲学与现代历史之辩或者说现代哲人心性蜕变的是马基雅维利。(P27、57、60、88)“在马基雅维利的道德世界里,并没有苏格拉底的位置。”(P96)剑桥学派受阿伦特的启发,揭示了一条马基雅维利—英国共和革命(弑君合法P204)—美国革命(人民直接参政的直接民主自愿行动的能力公民德性P206)的“新古典共和主义”的思想史脉络,这条脉络鼓励公民积极参政的政治自由德性(“纯粹民主政制”),与伯林所揭示的由霍布斯、洛克(p286)开启的以臣民的消极自由或自然权利为核心的现代共和主义(代议民主政制、混合政制)的脉络相对。(P309)(施特劳斯派认为洛克的自然权利说是美国立国的原则,它已经足够激进。)两个学派都认为美国的立国原则是激进的,但是对这种激进的态度是不一样的。剑桥学派认为应该继续推进这种民主,达到一种公民直接参与的大众民主。

  5、剑桥学派的历史语境:他们将思想史推进到民主化阶段,他们的工作的现实目的是为了在西方政治思想史中将文化革命(激进民主、造反精神)进行到底。在这一点上他们与马尔库塞、阿伦特、福柯、萨特等人是战友。(PP80-81、98、266、269、274、314、355、360)剑桥学派与施特劳斯学派的争论点就在于谁才是天然的统治者,是君主或贵族,还是民众?如果是后者的话民众自身如何获得公民德性?民众是否可教?智慧(质)与人数(量)如何达到政制上的契合?

  6、本书将两种学派的研究方法、研究原则和主要观点展露得一览无遗,作者确实有洞穿他人根本意图(“心性品质的高低好坏”)的本事,这一点不得不佩服。这也是运用修辞将两种观点夸大到水火不容的好处,从绝对的论敌那里能够明确自己存在的理由。不过如果能够更加冷静一点就更好了。当然,现阶段的他的的确确着了施特劳斯的“魔”,估计一时也冷静不下来。

  《以美为鉴》读后感(三):几点注意(Notes)

  1. 开篇引言的头一句:

“在我们常人眼里,美国政制是当今天下的最佳政制。理由很简单:那里的人民生活得最为富足和自由,每个人享有充分的自然权利,国家还如此强大。即便在受过大学教育的绝大多数中国人甚至各行学者眼里,这一点也毋庸置疑。在美国同样如此。”

  即标明了本书主要批驳的一个主要目标:历史主义。如果说历史主义意味着把哲学变成历史思考,那用国人耳熟能详的话讲,就是“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本书试图揭示出这一原则的滥觞与最新的流行面貌。

  2. 页422引用施特劳斯《我们时代的危机》:

“哲学必须提防那种要实施教化的愿望——哲学只能是内在地教化。” (Philosophy, we have learned, must be on its guard against the wish to be edifying -- philosophy can only be intrinsically edifying.)(1963)

  联系《关于马基雅维利的思考》最后一句话:

"诚然,‘哲学必须谨防希冀神道设教’,然而与此同时,哲学所做得事,其实必然就是神道设教。"(For while "philosophy must beware of wishing to be edifying," it is of necessity edifying.)(1958)

  不知五年之后的表述是否有进一步澄清“edifying"含义的意思。

  3. 比较剑桥学派与施特劳斯的”智性品质“的时候,书中说:

”前者把历史研究当做唤醒公民参政意识的有效工具,后者把历史研究当做热爱智慧者追求高贵德性的有效途径。“ (页421)

  前面还提到说斯金纳的思想史被准确地称为”利剑“:the Pen is a Mighty Sword(页390-1),其道德哲学”在品质上是一种激进的实践哲学,即要让某种‘政治观念’具有行动能力。”(页390)

  不由想起de Alvarez在《马基雅维利的事业》里提到的一点:

“在马基雅维利与哲学传统之间存在一项基本的分歧。马基雅维利认为,把哲学仅仅当做朋友间的对话是不够的。哲学家必须保护自己,因为他们面对的事新的形势。让他们接受城邦的法律习俗以及道德价值的要求是不够的;他们必须自己掌握局面。在政治哲学史上,这是学人首次关注哲学事业的战略和战术,而这样的关注世人再也不能称作哲学性质的了。让我们把它称作心智的活力吧。要让心智的活力重新确立起来,必须要打精神的战争。” (《事业》页120-121)

  以笔为剑,是被“新的形势”逼出来的吗?哲学”of necessity edifying“的necessity也是指类似层出不穷的新的形势吗?是不是可以认为,对波考克和斯金纳,那是1968年的形势;对于刘小枫这本战意十足的书,是眼前的”危机四伏”(全书结尾);对书中阐释的施特劳斯以及他之前抵抗历史主义的前辈们而言,“新的形势”是思想的史学化和”哲人心性品质的蜕变”?在必要性的催逼下,这种蜕变是否不可避免?在抵抗蜕变的斗争中,还有没有可能真的保持”高贵的质朴和宁静的伟大“?(页422)

  4.刘小枫用了一个政治性很强的说法:“哲人族”(页431)。新的形势带来的必要性,总会落实到生死存亡的危机。考虑到爱智据说是一种天生的精神品质,且“德性天生有差异的两类人‘实际追逐的生活目的大相径庭”,那么对“哲人族”的传统精神品质生死存亡的关切,或许可以类比到对藏族、维族传统文化习俗之存亡的关切。然而哲人族与作为整体的政治共同体,对生死存亡似乎有不一致的理解。书中提到:

“在近代之前,西方人一直生活在基于’希腊科学和圣经宗教‘建立起来的’稳定秩序之中‘。施特劳斯与尼采一样,把这种’稳定秩序‘称之为传统,虽然这个’传统‘从未让人世生活摆脱战争和贫困,但毕竟没有让西方文明不讲美德和高贵。”(页416)

  让我想到鲁迅先生的名句:

”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四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

  稳定秩序本应延绵不绝,但为什么会有马基雅维利?为什么会有历史主义的兴起?施特劳斯说:

”历史主义者究竟证明了什么?顶多证明,迄今人们作出的努力,即试图发现那些关于宇宙、上帝、人类生活之正确目标的最重要的真理,都未曾带来一套普遍接受的学说。这显然并非一个证据,表明关于宇宙、上帝、人类生活之正确目标的真理问题是一个没有意义的问题。历史主义者也许已经证明,尽管有最伟大的人作出的所有努力,我们还是没有知晓真理。但是,这除了意味着哲学——探索真理——永远必要之外,还意味着什么呢?“ (页422)

  或许可以猜想,所谓马基雅维利时刻,就是”我“从字缝里看出”吃人“的时刻。在这个时刻,哲人族不得不向非哲人族分享自己的战略智慧,以拖延非哲人族对哲人族求真事业的全盘抹除。依本书批评,剑桥史学派的“激进民主主义”错在把权宜之计当成了路线方针,自绝于哲人族。而施特劳斯对”权宜之计“的勉为其难,也就是令哲学不得不edifying的那个必要性是看得很清楚的(参考《关于马基雅维利的思考》全书最后一段对军事技术发展的说法)。刘小枫似乎又有些矫枉过正——或者他断定,矫枉须过正——用“学人心性的古今对决”这种你死我活的修辞来为“哲人族”做自卫战争的动员,不给权宜之计以转圜余地。但如此这般以笔为剑,是不是也让他推崇的“高贵的质朴和宁静的伟大”显得不那么可信了呢?

  5. 带着中国关切研读西方思想是值得赞许的。爱为国操心,也是许多中国学人自然的精神特质。但感觉本书有些操之过急。刘批评剑桥学派时联想到重庆往事,大概仅能抚慰他本人的乡愁,无益于对剑桥学派的解释与批判。对新中国可能采取的“新的政治模式”的期待,对我们“拥有三千年’不绝如缕‘的德性传统的土地”的赞美,对国人最好不要用美国式的“自由美德”来鉴照自己的告诫,让我想到吴飞《心灵秩序与世界历史》那个谨慎乐观的结尾:

“对希腊罗马文明的谋杀,是奥古斯丁犯下的原罪,后来的众人都在他之中犯了罪,焦虑也就临到了众人的心灵。现代的中国人虽然也被抛到这种现代的焦虑当中,但我们或许还有一点微茫的希望,因为毕竟我们中的很多人还没有参与这个罪行。”

  他们似乎都呼应了施特劳斯讲的,克服历史主义的方法:

“为了克服历史主义,必须首先看一下在历史’被发现‘以前,我们称之为历史的东西是怎样被理解的。换言之,人们如果不同时理解礼法,便不可能理解自然。” (页417)

  但类似的乐观是不是都低估了马基雅维利说的,建立新秩序的凶险呢?毕竟,斩断三千年“不绝如缕”德性传统的,是源自西方的铁幕,而不是tabula rasa。

  6. 看了《东方历史评论》对斯金纳的采访,发现“以美为鉴”这个标题八成是受这篇访谈最后一段的启发或者激发,哈哈:

“东方历史评论:在古代中国文化中,我们就有这样一个说法,叫做以史为鉴,历史是认识自己的镜子,特别是对君主而言。斯金纳:嗯,但我想说的是,不要把历史当做镜子,别去找你的倒影,别去找你自己。西方哲学也使用镜子的比喻,我觉得它的价值在于,君主可以通过镜子看到他的真实样貌如何,可以看到他自己是否是个有德性的人,这或许是这个比喻的力量所在。我呼吁大家放弃的,是这个比喻的另一种用法:我们不应当这样处理我们与过去哲学的关系,带着我们自己的价值,而且还要在过去之中寻找这些价值。我想说的是,应当尽可能地远离这种做法,去发掘过去自己所具有的价值,即使这些价值与我们的截然不同。”

  评论里斯金纳还说,施特劳斯更像个道德学家。这一点刘小枫在书里已经以“你才是道德学家,你们全派都是道德学家”的气势反击过了(例如,页386)。页231刘还提到“1978年...雅法出版了题为《如何思考美国革命》的小书,颂扬作为美国立国原则的洛克式自由主义,让人大跌眼镜。雅法显得不仅背叛了自己的老师,也背叛了二十年前的自己。”其实没什么意外的。以前听说过(当然我也可能听错或者记错了~)施特劳斯不太赞赏雅法的美国研究,说他不是philosopher而是个moralist。大家都不喜欢道德学家啊~

  《以美为鉴》读后感(四):中魔、驱魔与沉默

  也许,《以美为鉴》是刘小枫先生最为显白的著作。读者从开篇第一页,已经可以感受到浓厚的论战风格。有时,这种论战过于激烈,如果不是熟悉刘先生文风的人,大约也会为里面近乎人身攻击的语段感到些许不适。也正因为这样,显白之处可能也是隐晦之所在。在这里,就写写自己阅读时的几点困惑。

  一是关于这本书的理想读者。了解施特劳斯学说的读者,都知道德性没达到一定水平,或没什么慧根的人,是不宜看古典作品及其相关书籍。理由很简单,给你看也看不懂,看得懂也接受不了。这就产生一个矛盾:对于本书的内容,熟悉施特劳斯或刘先生思想的人,几乎没必要看前面的400页——他们太了解剑桥学派与施特劳斯学派之间的撕逼,自然也知道书中的结果是施特劳斯学派大获全胜,剑桥学派其心可诛——而不接受施特劳斯学派的学人或青年读者,难免对书中违背“中立”、讽刺谩骂的语言风格心生反感。换言之,如果这本书的理想读者是现有的信徒,这是同义反复;如果是现有的反对者或其他同行,估计除了激化学界内的矛盾,看不到有什么更好的效果;如果是潜在的信徒,或在两个学派之间摇摆不定的年轻人,为何不用更缓和、更淡定的语调去争取,去扩大团结面呢?更不要说,书中戏谑剑桥学派对施特劳斯攻击水平太低,施特劳斯学派的大佬们都不屑于反击,只用寥寥几笔短短数页就打发掉了,那为何自己又用200页的篇幅细细批驳水平太低的波考克?这难道不是自我矛盾吗?

  二是关于这本书的内容和标题。正如上述,全书五分之四写的是学派之间的撕逼(三章反对波考克,一章反对斯金纳,一章针对美国施特劳斯学派内部纷争),这跟美国有什么关系,难道这些学派纷争可以代表美国?为什么要冠之以“以美为鉴”?谁来鉴?鉴什么?我们留意到,书名下面附的是英文:America As a Mirror,美国作为明镜,自然是为了更好地直观到镜中的“我们”究竟存在什么缺陷,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如果联想到刘先生在文中总是略显突兀地谈到我们的国家、回忆年少时的经历,这种指向性就比较明确了。更有意思的是这本书的副标题:注意美国立国原则的是非未定之争(Notes on the Unresolved Quarrel concerning the Founding Principles of American Regime),作为指引的线索,刘先生似乎希望我们通过学派纷争来论证美国立国原则依旧处于“未定”的状态,在中文中还特地强调“是非”。判断一个人的德性高下,能否明辨是非是其中一条重要标准。然而,除了一贯的施特劳斯学派的立场宣示,一贯的对非施特劳斯学派之“非”的批判,刘先生并没有直接给出心目中的“是”,只是在结尾浮光掠影地提到了“传统美德”,并留下让人细思极恐的“危机四伏”,不能不说是一大遗憾。

  三是关于刘先生的写作意图。窃以为,全书的主题都集中在最后35页的结语“历史意识与学人心性”。明面上的主题,可以用“剑桥学派的政治思想史与施特劳斯派的政治哲学史的根本差异在于:前者把历史研究当作唤醒公民参政意识的有效工具,后者把历史研究当作热爱智慧者追求高贵德性的有效途径”来归纳。潜在的主题,似可用“历史的偶然无可避免,也无需抱怨,不可思议的仅是:我们走出一种形式进入另一种形式时,还以为自己已经洗心革面”(页431)来归纳。鉴于施特劳斯学派在美国学界乃至全球的边缘地位(根据自身的定位,不可能也不追求主流地位),理论上,刘先生或者其他人完全可以以施特劳斯学派的观点去依次批判或评论林林种种的学科、形形色色的学派、男男女女的观点,以此揭露各种是非未定之争。作为追随先生多年的读者,我更希望看到更加靠近施特劳斯本人的写作方式,以及对是非本身的深究。或者说,这个世界谬误太多,有些读者对是非八卦不感兴趣,也不想分什么派系,只想知道正路在哪里,真理在哪里,“是”在哪里。我十分敬重施特劳斯,也特别喜欢他的著作和文风,“高贵的质朴和宁静的伟大”可谓一语中的。我想,这是执着于追求智慧的人自带的光环,一种与文人相轻的俗不可耐绝缘的气质。

  以上的疑问其实都不重要,我想重点谈谈对书中施特劳斯部分观点的困惑与思考。在结语中,有两大段直接引用施特劳斯的原文让我印象特别深刻。其一是关于历史主义:

  “历史主义究竟证明了什么?顶多证明,迄今人们作出的努力,即试图发现那些关于宇宙、上帝、人类生活之正确目标的最重要的真理,都未曾带来一套普遍接受的学说。这显然并非一个证据,表明关于宇宙、上帝、人类生活之正确目标的真理问题是一个没有意义的问题。历史主义者也许已经证明,尽管有最伟大的人作出的所有努力,我们还是没有知晓真理。但是,这除了意味着哲学——探索真理——永远必要之外,还意味着什么呢?它除了意味着没有谁是智慧的,更不用说没有哪群人是智慧的,顶多是个热爱智慧者,还意味着其他什么呢?历史主义拒绝所有的哲学体系——这样一来,它就给了哲学的导因最大的帮助:因为一套哲学体系,一套探寻真理的体系毫无意义。换言之,历史主义由于是一种对哲学意图的拒斥,因此而误解了所有哲人不可避免的命运——哲人作为人有犯错的倾向。历史主义充其量只是一种证明我们无知的证据——我们无需历史主义就能意识到这一无知,但是,这种证据并非源自这样的洞见,即正因我们无知,才迫切需要探寻知识,它暴露出一种可悲的或荒唐可笑的自满;它表明历史主义不过是众多也许已经被揭穿的教条主义之一。”(页421-422)

  这段话对历史主义的批驳酣畅淋漓。但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只要我们把这段话中的“历史主义”替换成“施特劳斯学派”,把里面的“宇宙、上帝、真理”替换成“直接民主”“激进民主”之类的词汇,难道不可以拿来反驳刘先生或施特劳斯学派的批判吗(我无法确认施特劳斯本人的观点)?正如苏格拉底知道自己一无所知,追求智慧者知道不可能占有智慧,真正对民主有深刻洞见的思想家,自然也知道直接民主的不可能。必须区分学派的创立者和追随者,能够成为一名创立者,应该同时具有极端的自我克制和人格魅力。正因为明智和自制,才知道追求的不可能,正因为热爱和魅力,才能凝聚同道形成或隐秘或公开的共同体。不可能不代表不可欲,明知道不可能仍然奋力追求,这只是某类人的共同品质。这种品质,这种人,或近神,或近魔,只不过道不同不相为谋,才有了所谓学派之争。执着于外在观点,才有了名门正派和邪魔鬼道之分。这种人,本质上与教化无关,既无法通过教育禁止,也无法通过教育催生;同时,也与外在环境关系不大,古今中外东西方都可以产生,不会因为生活条件简陋、宗教压迫、民主暴政而泯灭。

  几乎同时,刘先生也引用了施特劳斯另一段话:“哲学必须提防那种要施行教化的愿望——哲学只能是内在地教化。除非时不时地理解某些重要事物,否则我们不可能发挥自己的理解力。这种理解活动会伴随着对我们的理解的意识、伴随着对理解的理解、伴随着对思考的思考,而且,这是一种如此超迈、如此纯粹、如此高贵的经验,以至于亚里士多德会把它归之于自己的神。这种经验完全不依赖于我们最初理解的东西令人愉快还是令人不快,美丽抑或丑陋。这种经验引导我们意识到,如果【对恶】必须要有理解的话,那么,所有的恶在某种意义上都是必然的。这种经使我们有能力以上帝之城的好公民的精神,去接受落到我们身上的恶,而且很可能是让我们心碎的恶。在意识到心智的尊严同时,我们也意识到人的尊严的真正基础,随之也意识到这个世界的好。无论我们把这个世界理解为被造的抑或不是被造的,它都是人的家园,因为它是人的心智的家园。”(页422-423)

  我读到这段话时,内心也是深受感动。文如其人,相信如果能够接触到施特劳斯本人,也会被其人格魅力所吸引。同时,我也深感困惑,创始人能写出如此平和而富有穿透力的语句,其追随者有时却不乏戾气,距离君子和而不同甚远。这让我想起前一段引文中的“所有哲人不可避免的命运——哲人作为人有犯错的倾向”,我理解的这种犯错的倾向,就是施行教化的冲动,这种冲动某种意义是违背自然大道的,朽木不可雕也。但是,如果做不到自我克制,谈什么高贵?如果所有哲人作为人不可避免地犯错,还有高贵的哲人吗?施特劳斯谈到的“如此超迈、如此纯粹、如此高贵的经验”,我不知道他自身是否感受到,如果感受到,如何可以与亚里士多德共通,如果感受不到,如何可以描绘乃至想象。这种神乎其神的哲人之神、精灵,始终是一个谜,蒙娜丽莎的微笑般的谜。

  在我看来,哲人难以抑制的施行教化的冲动,与孤独有关。不管是拥有智慧,还是自知无知,如果不与人分享、对话、交流、教化,这些洞见就等于不存在。追随者追随哲人,哲人需要追随者,在这点上,哲学与宗教乃至政治无异,因而存在无法弥合的裂痕。不需要追随者,独自承受而攀登高峰的,最终只能走向疯狂,比如尼采。然而,正如大家可以预料的,就算派系创始人可以节制自身的欲望,却最终无法控制派系的演变。因为,人最终是要死的,观念却还在,直至演变成教条。

  正如施特劳斯所言:“在意识到心智的尊严同时,我们也意识到人的尊严的真正基础,随之也意识到这个世界的好”,有了这种意识,任重道远还是危机四伏,重要吗?又如何?

  不管怎样,感谢刘先生一系列著作带给我的持续思考,一如11年前他在讲台上对马基雅维利的精彩讲解,给一位年轻人留下毕生难忘的印迹。

  《以美为鉴》读后感(五):政治哲学与思想史之争

  刘小枫的著作往往以战斗性著称,他的观点很容易引起学术界的争议和讨论。2017年底他带着新书重新回来了。这部《以美为鉴》,带有强烈战斗气息的著作,很快就产生了站队互撕的效果。

  那这本书究竟讲了什么内容,为何又引发了人们的争议呢?

  一、美国立国精神的讨论

  对于美国问题,特别是美国建国之初的问题,中国人向来关心,但是刘小枫讨论的对象并非国内学界,而是美国学术界关于美国建国精神的讨论。

  他为什么会选取这样的一个问题作为自己引发讨论的切入点呢?

  在近二十年前,刘小枫就曾经撰写过一篇著名的文章,叫做《刺猬的温顺》,重点讨论了施特劳斯与伯林关于政治哲学问题的争论。从一个问题不同看法入手,他分析了一下伯林和施特劳斯两人的争论。而这部书的写作主题,恰恰也是上述文章问题的延续。只不过施特劳斯的竞争对手从伯林变成了剑桥思想史学派,但是核心问题并未改变。

  1.马基雅维利与美国宪政

  在这部书中,刘小枫首先从马基雅维利问题入手。在施特劳斯眼里,马基亚维利是现代性的起点。而对于波考克来说,马基雅维利则是古典共和主义复兴的时刻。两个人对于现代性问题的不同判断,必然会引发思想观念之间的激烈冲突。而美国究竟是西方古典政治的复兴,还是现代政治的反叛?

  他将马基雅维利问题与美国的宪政问题结合到一起,从而引出施特劳斯学派与剑桥思想史学派持久而漫长的思想斗争。

  2.从自然正义到自然权利

  作为德国犹太人,施特劳斯为了躲避二战的德国犹太迫害政策,他首先去了英国,然后到了美国。在进入芝加哥大学时,他发表了自己重要的研究著作《自然权利与历史》。在这部著作中,他旗帜鲜明地掀起了古今之争的大旗。

  他通过分析自然正义到自然权利的思想流变,将柏拉图与马基雅维利之间的对峙揭露出来。在他看来,马基雅维利的现代哲人的判断,恰恰是背离了柏拉图所设定的古典政治哲学的基本价值。将实践的政治德性,高悬于沉思的美德之上。这种思想史意义上的背叛,无疑是现代性开启的标志。

  在此基础之上,施特劳斯撰写了专著《关于马基雅维利的思考》,进一步重申了古典政治学家对于马基雅维利的批评,“马基雅维利是教授邪恶的教师”。

  3.为马基雅维利辩护

  显然,波考克显然不这么看,“马基雅维利是教授邪恶的教师”这是老生常谈了。这种老生常谈,在现代社会显然不合时宜。为了反击施特劳斯,对于马基雅维利的批评,波考克撰写了《马基雅维利时刻》。

  在这部书中,波考克不仅试图为马基雅维利辩护,还试图在书中对施特劳斯进行严厉的批评。波考克仿佛直面施特劳斯说:没错,马基雅维利的确背弃了西方政治思想的古典传统,但这是正确的背弃!(“马基雅维利时刻”与美国政制028)

  波考克进一步申说了他的观点,在他看来,美国的立国之基恰恰是从马基亚维的地中海时刻转向阿林顿的大西洋时刻。现代共和精神借助马基亚维利之手,从佛罗伦萨转向英国伦敦,然后跨过大西洋来到美国,成为了美国的立国精神。

  那么,究竟应该选择古典政治教育,还是现代共和精神作为美国的教育?

  二、宪政与教育

  关于美国宪政基础的问题,必然导致西方古代与现代政治传统的对峙,可以用施特劳斯的术语“自然正义”与“自然权利”的对峙,也可以用柏拉图与马基雅维利对峙来表达。美国宪政基础的认识差异,必然会对美国的国民教育产生影响。

  1.施特劳斯与古典教育

  如果美国的政体想要保持它的稳定,就必然要向古典政治学习,更明确的说是要向柏拉图的政治哲学学习,通过古典教育来培养一代又一代心灵纯良的年轻人。

  在这个意义上讲,施特劳斯不免要像理想国中的苏格拉底一样,需要面对来自色拉叙马霍斯的进攻,而且还要把邪恶的教会抵挡在高校的教育门之外。在他看来,高校应该学柏拉图的学园,将爱智慧作为校园的唯一的指南。因此,像马基雅维利这种传授邪恶知识的教师,是应该摒除在学园之外的。

  所以他后半生在大学里面高扬古典教育的旗帜,试图通过古代经典的精神来熏陶一代又一代的年轻人,来抵抗来自于邪恶教师的鼓动和诱惑。

  2.剑桥学派的民主教育

  波考克和斯金纳显然不以为然。在他们看来,社会革命的对象是旧的政治体制,而政治思想革命的对象则是旧的思想观念。也就是说,需要通过将用马基雅维利的教会来取代柏拉图的教诲,来完成校园这场变革。

  当然,马基雅维利虽然是一个堕落的哲人,但他毕竟是一个哲人。他虽然反对柏拉图对于永恒问题的思考,但是我们必须得看到,他的思考方向仍然是哲学式的。也就是他将思考的对象,从永恒的问题转向了对于现实问题的思考,或者更加确切的说,这是对于历史问题的思考。

  这个时候,马基雅维利的问题就变成了剑桥思想史学派的问题,即如何通过政治历史研究,将民主化的思想来取代古希腊柏拉图的政治理念。

  3.美国公民的德性

  虽然刘小枫一直在回避思想史问题,但他也必须得面对具体的美国历史语境,也就是说美国的高等教育是否在培养美国的公民德性。这个公民德性究竟是通过柏拉图式的政治古典教育,还是通过马基雅维利邪恶的教育?

  虽然这本书讨论的主题是施特劳斯与剑桥学派之间的斗争,但是我们很清楚的能够看到,背后本质是柏拉图的政治教诲与马基雅维利政治教诲之间的冲突,也就是古今政治哲学之间的斗争。

  施特劳斯不止一次谈论古代哲人的心性与现代政治哲人的心性之间的差异,强调古典政治哲人对于永恒问题的思考,强调社会等级性的对于政治的必要性,但是他并没有回避现代民主制对于古典政治的反叛,及在现代民主社会之下,如何保持公民优良的道德德性。

  但是对于斯金纳和波考克看来,这种古典政治哲学恰恰是保守的等级社会的遗存,必须通过马基雅维利煽动的思想史叛乱,来完成彻底的社会变革。所以刘小枫将波考克和斯金纳发起的思想史革命称作文化革命。

  三、中国施派的理学化

  在这个时候,我们才能真正的理解刘小枫撰写本部著作的目标所在。他试图通过介绍施特劳斯政治哲学与剑桥思想史学派之间的争论,来挑起古今之争,并试图通过介绍这场古今之争,从而引发中国学术界的讨论。

  1.古今之争与三代汉唐之争

  那中国存不存在他所说古今之争的问题呢?

  熟悉中国历史的朋友一定都知道,在中国的宋代,就已经出现了三代与汉唐之争,所谓的三代即儒家经典所描绘的古代理想社会,而汉唐社会则是今世以来中国政治体制的延续和发展。

  在宋代理学家看来,儒家经典中描绘的三代政治社会,恰恰代表了中国理想的社会图景。而汉唐以来的中国社会,虽然在经济社会上有所发展,但是在政治理念上是属于霸道的,远远低于三代王道理想。所以,在宋代的理学家视野里,汉唐政治是远远低于低于三代政治的。汉唐以降的历史,也无法与三代经典中的政治相比。这就是古典时期的经史之争,也是古今之争。

  刘小枫介绍的斯金纳与施特劳斯之间的争议,其实在中国古代时期就已经出现了。

  2.天理与人欲之争

  在这部书中,虽然是以美国宪政问题作为导入,但是我们看到施特劳斯与斯金纳之间的争议,并不是两人之间观点的差别,而是柏拉图与马基雅维利之间的对峙。

  柏拉图代表着古典政治哲学中存天理灭人欲,强调个人应该通过理性约束激情和爱欲的古典政治道德。而马基雅维利恰恰颠覆了柏拉图所开创的这一传统,并试图通过释放个人的欲望和激情,来完成对于古典政治的反叛。我们看出来,背后其实是爱欲、激情与理性之间的争议,也就是刘小枫所提示的哲学与政治之间的争议。

  在宋代理学家眼里,天理与人欲之间的争议,恰恰也是中国政治哲学的重要命题。宋代的理学家强调存天理,灭人欲,通过克制人欲的方法来完成社会伦理的构建。与之相反的永嘉学派则更加强调人后天的欲望和激情,对于历史的推动和发展作用。

  所以许多理学家强调,三代纯是天理,而汉唐则满是人欲。三代是王道,而汉唐是霸道。如果我们将理学家这些命题与中国施派所提出的命题相比较,就会发现其中的相似之处是如此之多。虽然中国施派还在强调他的经学品格政治品格,但是在具体问题上仍然不免会落入到理学的窠臼之中。

  小结

  对于不熟悉剑桥思想史学派和施特劳斯学派的朋友来说,本书不妨可以视作介绍两派主要观点的入门著作,虽然介绍的过程之中不免有所偏向。但是对于剑桥学派和施特劳斯学派问题意识的把握,刘小枫还是颇具慧眼,突出了两者之间的思想对峙,也对我们理解西方的思想传统有非常大的帮助。

  但是,我们关注刘小枫所提到的,施特劳斯学派与剑桥学派之间的对峙,其实仍然是古今之争的问题,是柏拉图与马基雅维利之间的对峙,是传统的政治与现代政治之间的斗争。在这场战争里面,刘小枫站到了柏拉图和施特劳斯一边,对马基雅维利和剑桥思想史学派进行了猛烈的攻击。但是这场攻击如果还原到中国语境中,就会发现刘小枫突然变成了一个传统的道学先生。强调的存天理灭人欲,三代高于汉唐,这些理念在中国并不是一个新鲜的话题,而是老生常谈。究竟以美为鉴,我们能够借鉴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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