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柔的正义》读后感锦集

  《温柔的正义》是一本由[美]琳达·赫什曼著作,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58.00元,页数:408,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温柔的正义》精选点评:

  ●失望,太零碎了。开头交叉叙事写得也不好。

  ●一般,看不下去。故事就是On the Basis of Sex的故事,翻译得没有引人入胜的感觉。

  ●案例没怎么讲,人物经历又太琐碎,提不起兴致。

  ●有点零碎

  ●两位女性大法官真是人生榜样,但是本书可读性较差,体验不好。关于第二位女性大法官的故事可以去看记录片RBG。

  ●与其称为奥康纳和金斯伯格对女权主义的推进,不如说是对女性主义的发展。

  ●这是今年生日时蒋老师送我的礼物,而我直到今天才将它一口气读完。“一个人对自己身负的责任感悟到什么程度,他的努力就可能达到什么高度”。今年以来,我一直在为自己的兴趣和选择填充超越个人的内涵,故而这个时间点读完,于我恰到好处。 一个意识的孕育到付诸实践,往往要经历漫长的一生;付诸实践之后能否真正带来改变,却远非一己之力所能及。就像托克维尔所言,在美国所有的社会问题都会进入司法系统转化为法律问题。很大程度上正因为此,两位女性大法官的经历在目前的中国是难以复制的。 但,“道阻且长”毕竟是任何变革都拥有的特点。当每一个领域信奉之正义与信仰陷入严寒,若能有火炬不断地点燃熄灭再传递,这将是多么伟大的传承与事业啊!

  ●这本书最大的缺憾在于在记述两位大法官的经历中竟然简略了最重要的案件叙述,只有一个个名称“里德诉里德案”“莫里茨案”,这些平权运动中里程碑式的案件、两位大法官经历中不可取代甚至反复提及的案件,竟然没有稍加详细的展开,作为传记而言是很大的缺失了,说理不透,在阅读体验上也很糟糕。另外开头部分的双线叙事也很混乱。总体而言,不尽人意。

  ●也许是策略,金斯伯格早期女权观点极端强调“平等”,甚至不惜牺牲女性福利,这精英主义的姿态对现实中女性经济地位的脆弱不利。随着奥康纳离职,最高法院的右倾,金斯伯格成为民权维护的支柱。

  ●抱着很大的期待买了这本书,结果读完非常失望。翻译的十分零散琐碎,很多句子明显不是正常中文构造,而是冗长容易淹没主语宾语的从句结构,多个形容词叠加的情况累有出现。可能是译者水平有限吧

  《温柔的正义》读后感(一):我所向往

  是关于美国最高法院第一位和第二位女性大法官在推动性别平权的作为和丰功伟绩,也是关于美国司法如何纠偏的故事。 托克维尔的名言一直都没有错,在美国所有的政治问题都会变成法律的问题。当然女性平权不算是政治问题,但也说明了在美国,事关人民重大利益的问题都最后都进入司法系统,在最高法院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商议和争辩中,最后在九位大法官的争锋相对给社会一个底线共识。 然而也正是因为像女权这样的问题能进入司法系统,才能有司法工作职业工作者们能最大程度地、万分谨慎地、细致入微地去分析讨论这些问题,无限地靠近相对合理的一个解决方案。用刚好在读的《正义论》来讲,社会基本结构在分配基本的权利和义务、决定社会合理的的利益或负担之划分方面的正义问题。 至少在进步,至少关于性别平等的声音一直在回响并且被听到。

  《温柔的正义》读后感(二):新中国第一部法律是《婚姻法》

  因为是金斯伯格的粉丝,《异见时刻: “声名狼藉”的金斯伯格大法官》之后补上了这本。

  是在微信读书上看的,准备当当活动时候,再买一本实体书。本书豆瓣有75人标记读过,微信读书显示64人读过,如此小众,让我很惊讶。

  感悟如下:

性别平等运动进程艰难,堕胎权、性骚扰、男女同校、职场不平等是上个世纪末美国法庭的议题,1981年美国最高法院才有第一位女性大法官。金斯伯格从过去的低调谨慎到如今的激烈发声,正因保守派风头更盛。 政治智慧和社会交往的重要性:奥康纳受益于她的长袖善舞和华盛顿社交圈的欢迎,身处保守派阵营如何表现自己的政治主张,如何最大程度利用关键性第五票的优势;马丁作为丈夫在鲁斯·巴德·金斯伯格获得提名路上发挥重要的作用——大量、长期的游说,自由派的金斯伯格和保守派法律人士的往来帮助了自己女儿的入学推荐,初入法院对奥康纳意见的多番引用掩盖自己激进女权的锋芒,选用书记官时除了名列前茅的成绩还有“重要人物”的引荐。

  说这些不是为了营销厚黑学,金斯伯格大法官的智慧、勤奋、坚毅、对性别平等的有力推动一直让我深深折服,只是感叹人若要成事,绝不是单枪匹马、一腔热血就够的。

  《温柔的正义》读后感(三):温柔的正义

  当我宣布读研的决定时,家里长辈们不置可否。此后相当长一段时间里,她们或当面或背后说:“一个小姑娘读那么多书干什么?”那个决定的半个世纪前,作为哈佛法学院五百名新生之一,鲁斯·巴德·金斯伯格与她的另外八名女同学不得不为自己占据本该属于男性的席位的合理性做出辩护。

  金斯伯格与本书的另一位传主桑德拉·戴·奥康纳一起,诠释了一句在美国流传甚广的谚语:“Freedom is not free.”(自由不是免费的。)

  两位传主何许人也?奥康纳,共和党人,基督教徒,西部农场主的女儿;金斯伯格,民主党人,犹太教徒,大城市里成长的女孩。这些差异之外,她们的共性更引人注目:作为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第一与第二位女性大法官,她们用司法实践的方式,长年战斗在反对性别歧视、为广大女性同胞争取平等权利的第一线。她们在男性占主导的时代里,通过自身努力攀登到职场的巅峰,并为更多女性的奋斗扫除障碍、铺平道路。可以说,女性大法官踏进最高法院的一小步,是人类文明进程中的一大步。尽管两人出身、政治立场、性格全然不同,却在争取女性权利上并肩作战,互为依靠,这一点着实让人感动。难怪奥康纳退休后,金斯伯格倍感孤单,不得不变得日益彪悍。

  反观国内,女性仍然暗地里被商业包装成附属于男性的花瓶,甚至连源于女工罢工、纪念女性在平权之路上的挣扎与努力、旨在反对性别歧视的三八妇女节,也由于对“妇女”一词的污名化,被庸俗化为买买买。中国的女人们,依旧道阻且长。愿本书能在这场漫漫征程中尽绵薄之力。

  温柔的正义:国最高法院大法官奥康纳和金斯伯格如何改变世界 琳达·赫什曼/郭烁/中国法制出版社/2018-3-1

  子扉我 2018年春 季风异次元空间二世

  原载季风书园微信2018年4月27日

  《温柔的正义》读后感(四):Female Force:From Equality to Justice

  有些未校出的错字,且写作结构有点混乱,常常一个案件没写完就插入另一个案子。短评写不下所以改书评了。

  相对于最高法院史上第一和第二位女性大法官 理所应当是激进女权主义者的传统偏见,在读完这本书后将有不一样的看法。

  金斯伯格显然是个平权主义者,否认男性和女性在宪法下应被推定存在区别。在这一核心理念引导下,她代理过不少男性当事人,并在事实上使部分女性的利益受到损害——例如卡恩诉谢文案(Kahn v. Shevin),她试图通过反对对寡妇税收方面的特殊救济,实现性别领域平等保护条款的扩展。金斯伯格辩称:这类规定即使短时间内给女性带来了好处,但也早就被长期将女性限定为依赖性角色的刻板印象的危害抵消了。纵观她一生处理过的案件,可以发现,她一直致力于反对那些似乎使女性得利或承认她们存在区别的安排。因此更关注“考虑到生理状况、历史和社会权利,女性是否受到了男性从来不会遭受的恶劣对待”的女权主义者凯瑟琳·麦金农批评金斯伯格的大部分成果剥夺了女性享有的为数不多的有利条件,麦金农主张不应要求女性克服千年以来受压迫的传统,剥夺社会对她们的补偿性救济。值得一提的是,在对待种族问题时,金斯伯格采取了与麦金农相似的看法,认为虽然无须对女性采取保护性法律,但那些让黑人受益的项目,通常能让他们真正受益,因此不必把他们刻意置于极度历史性不公正造就的境遇之中。

  但比起奥康纳来说,金斯伯格做的已经足够多了。我并不认为奥康纳是个女权主义者,她非常保守,乃至于有些鸡贼。抱歉我本意不想用这样一个带有贬义的词,但暂时想不出更能描述这一种感觉的词汇了。这种感觉不仅体现于她的妥协态度,亦体现在她在大量裁决意见中有意使用的模糊性语言。作为最高法院的第一位女性大法官,竟宣称“妇女总是应该把家庭放在首位”,也不免使一些女性感到冒犯。指出这些,并非试图否认她在女性权利方面做出过的贡献,只是从她对相关案件的态度可以看出,她虽然利用自己关键第五人的位置做出过一些有利判决,但女性权利从来不是她考虑的第一要素,这一点从布什诉戈尔案(531 U.S. 98(2000))体现得尤其清楚,政治意图战胜了法律信仰。不过,她在最高法院最后一段任职期间有在尝试对之前的选择进行补偿性的挽救。

  “如果(女性)是重要且自信的角色,她们会因‘咄咄逼人像是要阉割男人的悍妇形象’遭到抵制。如果她们稳重而谦逊,她们会被认为‘不会有所作为’而同样遭到排斥。” 这其实只是女性在成长过程中常受到的不公对待之一,我很高兴两位大法官用自身的成就反击了这一根深蒂固的既有成见。

  关于区别对待,其实书中还提到过两个有意思的案例,一是1976年克雷格诉博伦案(Brief for ACLU as Amicus Curiae,Craig v.Boren,429 U.S. 190(1976)(No.75-628),21.):

俄克拉荷马州允许女孩18岁就可以饮用3.2°的啤酒,而男孩必须等到21岁。看上去是一起像犹他州女孩年满18岁即不再需要被抚养而男孩需被抚养至21岁的性别歧视案例,然而俄克拉荷马州证明了这一区别对待的正当性:男性酒驾远多于女孩。从技术上讲,该法律的歧视对象是几乎不可能成为受害者的男孩。

  二是J.E.B诉阿拉巴马案(J.E.B v. Alabama),被告州提交了现实的社会科学意见证明男性陪审员如何对被控告的强奸犯持宽容态度,证明在一些案件中,一个人的性别和生活经历的确会影响TA对案件的判断。

  看起来似乎是在针对男性,但另一角度也在试图证明区别对待有其合理性,我看的时候一直在想如果金斯伯格负责这两个案子会有怎样的观点,直到我看到:

与平等对待相反,也许某一天女性应当被以不同于男性的方式区别对待,但首先我们必须尝试从平等对待开始。

  就像读完《女性与权力》后我说的,我期待有更多女性可以靠近权力中心,即使这只会发生在另一片土地,因为我期望在人身自由权,生命健康权和人格尊严权等公民基本权利上,每一位女性都可以受到平等对待。而现实告诉我们,如我们力中心没有女性声音,这几乎不可能实现。女性并非想“攫取”权力,我们只是寻求公正。

  《温柔的正义》读后感(五):《温柔的正义》读后感

温柔的正义7.8[美]琳达·赫什曼 / 2018 / 中国法制出版社

  因为之前已经写过一篇关于金斯伯格大法官(《异见时刻:“声名狼藉”的金斯伯格大法官》)的书评(《如果你只能认识一位外国老太太,你应该要认识她》)了,这篇看了一些发现除了更详细,以文字表述为主以外,内容大同小异。本来期待的关于奥康纳和金斯伯格之间的互动和协作也没有太看到,主要还是分别的叙述,奥康纳的着笔也比较少,甚至还有不少篇幅的嘲讽内容。后面就放弃精读了。花了一天左右的时间略读了一遍,笔记只好就省了。

  大致记录一下后面部分内容印象比较深刻的几个地方:

  1、阅读本书之前,一直以为奥康纳跟金斯伯格一样,也是一位女权主义者,只是因为其他方面的政见略有不同,使得她没有站在跟金斯伯格同一阵营。但就本书中对于奥康纳的描述,奥康纳跟金斯伯格完全是两类人。金斯伯格是凭借个人实力和一直以来在司法界坚持不懈地谋求改变的影响成为大法官(当然部分也是因为马丁的竭力推荐);而奥康纳的就职有历史原因,也跟她自己的察言观色和长袖善舞不无关系。对于奥康纳来说,是否有一以贯之的法律见解和判决逻辑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她需要权衡各种势力,令自己成为双方都争取的不可或缺的那一票。她更像是一位政治家和交际家,而非希望改变社会造福民众的司法从业者。而缺乏后者作为目标,一位法官的法律意见和判决就是没有立足点的。理想和追求完全不同,想法就不可能一致。这也是金斯伯格和她始终没有变得特别亲密的原因(虽然外界一直用“律政姐妹花”来标榜她们两人)。

  2、对于金斯伯格来说,奥康纳跟自己不是一路人,并不代表奥康纳不重要。相反,奥康纳可以说是金斯伯格在高院最重要的同事。这本书中也强调了金斯伯格所表现出的对奥康纳的刻意重视和追随态度。作为一位女权主义者,金斯伯格深深地知道,高院历史上第一位和第二位风格完全不同的女性大法官如何相处,是所有人都在观望的事,而这也决定了未来较长一段时间女性在高院的角色。奥康纳作为一个温和派和调和者,显然是希望争取金斯伯格的(这在她一贯招聘法官助理的人选就可以看出),所以此时金斯伯格的态度就变得格外重要。当然,金斯伯格非常聪明,她虽然是个大部分时间都在埋头工作的学术派,但是办公室政治她也一点不差。该做的她都做了而且做得很好。婆婆教给她的适时装聋作哑是很管用的。

  3、最后还有一点就是:真的需要广交朋友,尤其是投缘的朋友。人脉很重要,哪怕是对于自身就非常优秀的金斯伯格夫妇也是如此。有两个地方非常能反应这个问题。一个是马丁替金斯伯格争取高院大法官提名的时候。虽然金斯伯格很够格,但是只要存在其他够格和不了解她的人,就会有关于她的种种负面言论。而这时为确保决策者能够对她有更真实的了解,大量核心人物的推荐就非常关键。另一个是金斯伯格替自己招聘法官助理的方式。她除了要求对方的学术实力,还有个要求就是喜欢用别人推荐的。那些没有人推荐的“无名小卒”怎么能让人相信你的能力呢?所以,一旦你期望达成什么目标或者预期需要哪些资源,就去结交朋友和人脉吧。总有一天你会用得上。

扫一扫手机访问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