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尔斯骑鹅历险记》是一本由[瑞典]塞尔玛·拉格洛夫著作,浙江文艺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198,页数:876,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尼尔斯骑鹅历险记》精选点评:
●真正的全译本,不止是童书。饱含着对祖国山川的热爱,对人生的理解,带有一点说教的调调,一种炉边书的可爱,可以理解为何这本书成为国民级的
●想买个来收藏了,小时候对瑞典的动物世界非常憧憬...
●这是全本翻译。 想不到牛郎偷织女衣服的事在瑞典也有 在斯德哥尔摩那篇里海上仙女就被偷了海豹皮。 如果我们的学生时代也能有这样一本书就好了
●流浪汉小说式的故事结构,支线繁多,稍嫌冗长。全书以主人公变身后的飞行经历为主线,无数次跨越空间界限、转换叙事视角,在读者面前铺展开一幅绚丽壮阔的画卷,既具备成长冒险故事的基本元素,也不乏鲜明的特色:独特的比喻、充满童趣的传说故事以及富于诗韵的章节。
●长大后再看童话,依然好几次感动地流泪。哪一个孩子能一口气读完这800多页,这分明是写给大人的书,要让我们反省,要让我们哀伤。
●给孩子看的好书。人类对大自然的一切行为,不管是利用、是攫取还是保护,都要以善待动物、善待自然为出发点。能造福人类的不止是科技,更重要的是良心,是高贵的博爱精神。这本书并不回避人间的真实,它正面书写了生而为人的种种痛苦,而对大自然,它也是既描绘其美好的一面,又展示它真实的残酷。
●有历史感了,文字也有时限
●童年至爱,那时只是看了日本出品的系列卡通片,人到中年补看原著,对塞尔玛的创作构思以及前瞻性环保意识不禁叹服。作家榜这个版本翻译好,大量内页插图也是当年瑞典知名插画师所做,值得收藏。
●非常精美的一本书
●地理方面的乐趣完全忽略了。
《尼尔斯骑鹅历险记》读后感(一):想把这本书看得很旧很软,每一页都记得
这是我第一次看全本的《尼尔斯骑鹅历险记》。收到书的时候,吓了一跳:怎么会有这么一大本!
我买过好几个版本删减版的尼尔斯,所以对于很多对于《尼尔斯骑鹅历险记》的赞美,感触并不深。书拿到手,我跟女儿说,能把这么厚的书看完,是很了不起的事情。她刚上一年级,对这种大书有点发怵,好多字都还不认得。于是,我在看的过程中,把喜欢的句子都用铅笔划下来,一句一段读给女儿听。
有一个周末,她们要写关于月亮的小练笔,我给她读了198页上的一段:月亮正是满月,又大又圆地高挂在天空,月亮前面飞来一只大鸟。他不是飞过月亮,而是那样地飞,就好像他是从月亮里飞出来的。在明月的背景下飞鸟看起来是黑色的,翅膀从圆月的一边伸展到另一边。他那么平稳地往前飞,总是同样方向,小男孩觉得他是画在月亮上的一只鸟。
从来不指导女儿写作的我,也忍不住告诉她,这一段有多么自然美妙。没有一个难的字词,色彩也很简洁,文字就能呈现出动态剪影的效果。
198页是属于第十四章节中的一页。这也是书中深深震撼我的一章。作者让一个孩子看到一座消亡的繁华城市,再给他一座空荡荒凉的旧城。连大人都很难接受的变迁,作者让尼尔斯深刻理解了:最好就这样,过去的事情就让它过去。就算我有权利拯救那个城市,我也不相信,我愿意那样做。
越往后翻越觉得,这次全本的《尼尔斯骑鹅历险记》的意义,远远不止一个小孩子的历险。她应该成为所有孩子的写作指导书。看完这本书的孩子,会明白如何讲述故事、描绘风景、描写人物和动物。他们将学会用最简单的词,组合成最真诚的句子。
“植树不是只为了一个夏天的收成扎下了根,而是为了好多好多年的成长扎下了根。”这是一个真正的教育家说的话。
如果我念小学的时候,有这样的一本书,我的理想会发生巨大变化。我可能不会再梦想成为小说家,而是想要往外走,往远处走。想要坐飞机,整天飞来飞去。想要好好地学习地理,等我长大以后,要写出这样一本书——我要写一个中国小孩子骑在大鹅背上,穿越中国,我的书,将比十本尼尔斯还要厚。那这一辈子,我只要做这一件事情就好了。
不知道现在还来不来得及。在我快40岁的时候,开始认真阅读。直到把书页看旧看软,每一页都记住。我要把所学过的忘记,和孩子一起重新学习。哪怕这样一直看到老呢。
《尼尔斯骑鹅历险记》读后感(二):不妨选择一起自己的冒险
刚拿到这本书的时候,我整个人都惊呆了,这么厚,怎么能看得完?但等到开始看的时候就沉迷在了其中,不知不觉就看到了最后。跟着小尼尔斯一起去游览世界,一起去做有意义的事儿。一起分享快乐,一起克服困难。
所有的美好成长,都从冒险开始……
三月里的一个清晨,不爱学习、调皮捣蛋的少年尼尔斯,因捉弄一个小土地神而变成了拇指头般的小人儿。一群大雁刚好经过,他家的大白鹅意外带着尼尔斯飞上了天空。
小尼尔斯跟随雁群,开启了跨越千山万水的冒险之旅。
这部世界儿童文学史上家喻户晓的少年冒险成长小说,已被译成50多种文字,风靡全球112年,作为一部充满想象力、知识性与趣味性的传世巨著,被誉为“过去、现在和将来,大人小孩都喜爱的永恒经典”。
作者通过这个故事启发少年儿童要从小培养良好的品德,要有刻苦学习的精神,要勇于改正自己的缺点,因此这部作品具有深刻的教育意义,它使少年儿童的心灵变得更纯洁更善良,更富于同情和怜悯。与此同时,少年儿童读者从尼尔斯的漫游中也饱览了瑞典的锦绣山河,学习了它的地理历史知识和文化传统,熟悉了生长在这片土地上的各种动物和植物,加深了对祖国的热爱之情,受到了爱国主义教育。
越往后翻越觉得,这次全本的《尼尔斯骑鹅历险记》的意义,远远不止一个小孩子的历险。她应该成为所有孩子的写作指导书。看完这本书的孩子,会明白如何讲述故事、描绘风景、描写人物和动物。他们将学会用最简单的词,组合成最真诚的句子。
我们每个人都会在生活中遇到困难,关键是我们是懦弱地屈服还是鼓起勇气走下去,这是一个很关键的态度。走下去,我们就有可能看到大好河山,看到世间的人情冷暖,这样才能充实我们的人生。
尼尔斯的旅行,代表着生命的探索和渴望。这本书用了十分平和的口气跟孩子们讲述道理,讨论面对金钱、死亡的态度,生命的意义,人和自然相处的关系。这些在现在看来,也是非常当代的话题。
最优秀的儿童文学总给人一种错觉,仿佛它们本是准备给成年人们读的,但它“恰巧”也为儿童所喜爱。就《尼尔斯骑鹅历险记》而言,它所讲授的知识将过时,它所使用“俗套”和技巧将落伍,它所宣扬的道德与伦理观念将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与变迁而变革,但变小的尼尔斯骑上白鹅,冲上云霄,去进行一次“高高飞在大地之上的旅行”却不会,并将永远将它从无穷无尽的故纸堆中拯救。
《尼尔斯骑鹅历险记》读后感(三):那些年我们所不知道的那个瑞典
在我念小学的时候,和许许多多同龄孩子一样,看课外书就是兴趣班的一种,学校每周会专门空出好几节课来,让你坐在图书室里,期望你能多看一些(青少版的)世界名著,受些熏陶,变成一个知识丰富的好小孩。
你知道那个骑鹅的朋友尼尔斯是这样有名,我在各种各样的童话故事合集里看到过他,故事以他不听话被变成一个小土地神开始,骑着公鹅莫顿,从南至北穿越整个瑞典,经历了许多事情,最终获得了高贵的品质,回到家乡又变回了一个人为结局。这些故事或长或短,有时候保留有狐狸斯密尔偷吃大雁阿卡的情节,有时候保留有格丽敏厄堡楼灰老鼠和黑老鼠大战的故事(非常类似花衣吹笛人的情节),但反正你不确切知道他到底经历了多少事情。
所以收到这本无删减版的全译本时,我吓了一跳,怎么那么厚,足足有八百多页,看完才发现,《尼尔斯骑鹅历险记》原来是一本瑞典的地理教科书,专门写给9年级学生的,是的,它是一本真正的教科书,从来没想过会是这样,以往看到的删减版把其中的瑞典常识部分全部去除了,山川、河流、农业、历史、文化、经济常识都删除了,这样一来大概也就剩下5%-10%左右的篇幅了吧。
因此,这本书的定位变得非常复杂,首先它是瑞典全民教育教师协会请本书的作者塞尔玛.拉格洛夫来创作的,毫无疑问是一本教科书,其次以文学作品本身的定位来看,它是一本童话故事,但是它的写作手法是魔幻现实主义,一本魔幻现实主义手法写成的童话故事教科书。
这就意味着它和别的童话故事不一样,比如《格林童话》,最早就不是真得写给小孩子看的,也和大部分部分发生在类似中世纪欧洲的虚幻时空中的故事不同,它没有发生在“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国王……”这样的时空里,而是发生在真实的20世纪初的瑞典。作者希望通过这样的一本书,可以影响一代又一代瑞典的孩子,除了向他们科普瑞典的常识外,还要教育他们做一个诚实、高贵、善良和充满勇气,不要说假话的人。
我这辈子大概是不会成为一个瑞典人了,但是这不妨碍我了解一下瑞典的山川河流、历史文化,看完整本书,你大概会像我一样,不知不觉中记住非常多的东西,比如瑞典的最南端叫斯郭纳,这是尼尔斯的故乡,也是他们出发的地方,斯郭纳的最南端有个叫做斯密格霍克的海角,这就是瑞典最南端的最南端,也是尼尔斯旅行结束回到家乡和大雁们告别的地方,瑞典最北端的行省叫拉普兰,这是大雁们一路上都在囔囔着要去的地方,瑞典的最高峰叫凯布讷山,因为领头的大雁名叫“凯布讷山来的阿卡”。瑞典的南端因为地势平坦,所以农业发达,人们以村落的形式聚居在一起,越往北地势越高,开始出现教堂村这种聚落形式,就是以教堂为中心,邮局、餐馆、民居围绕着教堂放射状扩散,到了布莱金厄的地势就出现了明显的三个台阶,通过三个台阶到达了高处的斯莫兰。正因为这种地势落差,使得旁边波罗的海中的三文鱼每年都需要逆流而上来到斯莫兰产卵繁殖,至今三文鱼产业仍然是斯莫兰当地重要的经济支柱,但作者是怎么科普的呢,她没有直接讲三文鱼为什么每年都需要回到出生地,她讲的是有一个巨人不想走下台阶去钓鱼了,于是他抬起巨大的石块,扔进波罗的海中,三文鱼吓坏了,从海里跳出来,闯过大急流,游入斯莫兰境内,自己来到了大巨人的身边,而这个神话故事,就是斯莫兰当地的传说。
除了作为一本地理教科书本职的地理科普外,我还有一处印象深刻的历史科普,小尼尔斯为了救公鹅莫顿跳进了学生的生物采集筒里,跟着他一起上了一堂城堡历史课。我也是才知道,原来城堡里的壁炉不是一开始就是这样的,最早就是在房间中烧木炭,这样房间是暖和了,但是到处都是烟,呛得人受不了,后来为排烟装了通风管,好了,烟是没有了,保暖效果也大打折扣,风又从通风管钻进了屋子里,几经改良,才有我们现在常见的垂直的烟囱,下面直接连着壁炉的设计。
此外,这本书还展现了一种瑞典人的价值观与风貌,在第44章“放鹅丫头奥萨和小马兹“中,讲述了一个因疾病而带来不幸的故事,这是全书少见的一个独立于尼尔斯旅行之外的章节。
在斯莫兰的布尔内县,是不是感到很亲切了,那个产三文鱼的斯莫兰,有一户贫苦的农户家庭,爸爸妈妈和他们的六个孩子挤在一间小木屋内,这天来了一个咳嗽得很厉害的女病人,这就是当时横扫整个瑞典,给无数人带去死亡的肺结核病(也不仅仅是瑞典,整个欧洲当时都是如此),但当时农户并不知情,他们招待女病人,让她留宿,亲切地照顾她,女病人的病越来越重,咳嗽的时候房子也跟着一起震动,她请求他们将她赶走,留她独自等死,因为传染给她疾病的吉普赛人曾经诅咒过她,所有善待她、留宿她的人都将遭受同样的厄运,但是这对夫妻无法做出让贫苦的女人独自去死这样的事情,他们的良心不允许他们这样做,所以他们一直照顾着她。女病人很快死了,农户一家的灾难也开始了,他们的孩子一个接一个地死去,奥萨和马兹的四个大姐姐都病死了,在第三个葬礼后,他们的爸爸发了狂,大声叫嚷着,他们明明做了好事,为什么上天要降下这样可怕的惩罚,这个世界难道恶倒要比善更加强大?讲完这番话,他们的爸爸不愿意眼看着最大的女儿死去,离开了这个家,去往拉普兰。
又过了一段时间,他们的妈妈也病倒了,死之前她说,她对让那个女病人住在他们家里从来没有后悔过,一个人做得对时,死就是不难受的。所有人都会死,谁也免不了。不过,人可以自己决定,是带着好良心去死,还是带着坏良心去死。
在妈妈死后,姐弟两个便独自生活着,直到有一天他们听到了一场关于肺结核的演讲,他们这才发现,让自己家遭遇不幸的,不是某种惩罚,不是某种厄运,是一种普通的疾病,它无差别地席卷了整个瑞典,整个欧洲,带走了许许多多的人。
于是他们决定北上拉普兰找到自己的父亲,告诉他,没有人在惩罚他们家,不是他们做错了什么遭致厄运,也是不是因为恶打败了善,而是因为他们不懂得防预疾病,不懂得这是肺结核,不懂得要隔离开病人和健康的人,于是他们一路北上一路科普,教育了各地的人们。
这和巨人举起石头砸向波罗的海一样,不是真实的故事,而是流传在当地的民间传说一则,但这则传说反映出了瑞典人一种特有的务实精神和对生死的豁达,疾病不是诅咒,疾病需要预防和教育,也从不相信什么莫须有的吉普赛人的诅咒,但凭着善心做事,付出代价也心甘情愿。
好啦,里面的故事实在是太多啦,讲也讲不完,你们自己去看一看吧。
《尼尔斯骑鹅历险记》读后感(四):所有美好的成长,都从冒险开始……
文/西米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阅读手记
书籍信息:
书名《尼尔斯骑鹅旅行记》
作者:塞尔玛.拉格洛夫
译者:万之
出版发行:浙江出版联合集团.浙江文艺出版社
版次:2018年4月第1版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本来是瑞典人民学校教师协会请塞尔玛.拉格洛夫为九年级的孩子写的一本地理教科书,她没有辜负大家的期望,用一本特别的童话书把瑞典的地理讲得清清楚楚。所以,这既是一本童话书,也是一本瑞典地理科普书。
它的目标客户就是孩子,所以,没有必要再给孩子读缩减版或所谓的“青少年版”,读原版,就好啦。
一本65万字的书,相当于五六本其他书了。
前一篇文章《淘书记~》(点击蓝字可以查看)我讲过我是如何选择到这个版本的,下面,我再来说说这本书的优缺点吧。
先说它的不足:主要是翻译的时候口水话过多,比如“也”、“就”等等连词出现的频率非常高,这就导致了阅读时显得语言似乎有点口语化。也许是因为这本书的字数太多(65万字),译者翻译完之后校对修改得不够仔细的缘故。
遇到这样的问题,我是自己先读一遍,用笔修改。然后再给孩子读修改过的语句。
当然,瑕不掩瑜,这本书的优点说起来有一大串。
作者塞尔玛.拉格洛夫是首位荣获诺贝尔文学奖的瑞典作家,是与安徒生齐名的童话大师。
翻译者万之,曾任教于中央戏剧学院文学系,1990年起在瑞典斯德哥尔摩大学中文系任教并定居瑞典至今。是瑞典文学院翻译奖得主。
首先,它的语句很鲜活,因为是2018年才翻译出版的,所以不会像以前的那些版本那样,有一些翻译上的拗口的句子。如:(休斯特县)这个县看来还拿不定主意,到底是要当陆地还是海洋。
因为不是缩减版,所以你会看到很多的景物描写、描绘从高空往下俯瞰大地的地理方位的句子,这些句子优美而不单调,给人以美的感受。如:当他们这些旅行者到了沿海群岛之外,大海铺展开来,平坦光滑就如镜面,以至于小男孩碰巧往下看的时候,只觉得水都消失了。
其次,全书彩绘,能够很好地吸引孩子的注意力。
至于全文,那自然是非常不错的,毕竟,诺贝尔文学奖可是全世界都瞩目的一个奖项呀!
小男孩尼尔斯因调皮捣蛋被小土地神变成了拇指头般大小的小人儿,一群大雁刚好飞过,尼尔斯跟着他家的大白鹅一起飞上天空,跟着雁群,开启了跨越千山万水的冒险之旅。这部世界儿童文学史上家喻户晓的少年冒险成长小说,被翻译成50多种文字,风靡全球一百多年,作为一部充满想象力、知识性与趣味性的传世巨著,被誉为“过去、现在和将来,大人小孩都喜爱的永恒经典。”
狡猾的狐狸几乎一路追着雁群跑,想要把大雁和尼尔斯吃到肚子里;使出了无数的诡计。可是每一次都被尼尔斯机智地打败了。伴随着跟狐狸的爱恨情仇,尼尔斯他们遭遇了灰老鼠与黑老鼠的战役、海里突然出现的城堡等等。
其中,孩子最喜欢书本P139-P151《卡尔斯克鲁纳》这个故事。
在这个故事中,广场上伫立着的高大雕像(国王雕像)在深夜忽然活了过来,成了“青铜大汉”,因为尼尔斯多嘴说了他一句而追着尼尔斯不放。尼尔斯吓得不行,正在这时,一个扛着为穷人募捐的箱子的木头人也活了过来,招呼尼尔斯过去并让尼尔斯钻进他的头发,藏在他的帽子里,于是,尼尔斯暂时安全了,并随着这两人参观了瑞典舰队的军舰模型和造船工厂,让小男孩好好感受了一通爱国教育。
“最后,他们走进了一个开放的院子,那里陈列着从老站列舰上拆下的船头人像,是小男孩以前从没见过的奇异景象。因为这些人像全都有令人难以相信的威武和吓人的面容......不过,当他们来到这里,青铜大汉对木头大汉说:‘脱帽,鲁森布姆,向立于此地者致敬!’”帽子一脱,尼尔斯当然也就暴露出来了,正是危险的时刻,“不过小男孩再也不清楚他打算做什么了,因为这时候太阳已经升起了,青铜大汉和木头大汉一下子看不见了,就好像他们是青烟做的。”
给孩子读读这本书吧!
所有美好的成长,都从冒险开始……
— THE END —
西米是谁?
一位对古典文学有蜜汁爱好de报纸编辑,家有二宝,陪孩子看了不少于1000本绘本、漫画,亲子阅读推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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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尔斯骑鹅历险记》读后感(五):《尼尔斯骑鹅历险记》阅读笔记
一、高高飞在大地之上的旅行
“不过,小男孩想的是无忧无虑的日子,是有趣的玩笑,是冒险和自由,是高高飞在大地之上的旅行”。在尼尔斯决定与大雁们一起前往拉普兰,来一次真正的冒险时这样想。在这一刻,他甚至都不在乎还能不能再次变成人。
我喜欢这句话,因为它昭示了一种最美好的人类品质——自由、勇敢的探索和创造,无论在物质世界还是精神领域,并把这种探索和创造本身视为人生至乐。
与之相对,在我家小区旁,常年支着一个卖广东烧腊的摊子,有时是父亲,有时是他尚未成年的儿子。有天,出于好奇,我问那个孩子,你怎么不去上学啊?他的回答让我无言以对——“上学有什么用?上完了还不是要回来卖烧猪肉?”
他的回答里有一种近乎宿命的滞重。当然,这并不是说制作并贩卖烧腊的工作有什么不好(比之我的工作显然更有意义和价值),而是对于自己的生活,没有选择他就已经放弃——在现实生活中,能够真正选择自己生活方式的人并不多,正因如此,它才更显弥足珍贵。
在我们人生发轫之初,大概每一个人都会有那么一段时间,会怀揣梦想,想着去改变、创造些什么,去过一种完全不同的生活。在回忆时,这段时光被命名为“青春”而铭记。它是如此独一无二,而后来当我们屈从于重力,过着沉闷、麻木的生活时,似乎更映衬出它的轻盈、飘逸。就像《尼尔斯骑鹅历险记》里那些被大雁们嘲弄的家禽,在安全感的泥潭里越陷越深之际,真正困扰我们的将不再是那些实际问题——关于这些问题,无论能否解决,我们其实早已预知了答案——像顽疾般一直困扰,折磨我们的是那些本可以改变而终未改变,能创造而流于空想,想去过而却不了了之的另一种生活,它们一再复现,有时刺痛我们,有时又给予我们慰藉,它不断远离我们,飞升,成为“高高飞在大地之上的旅行”,却又似乎对我们不离不弃,让我们当下的生活成为它的影子,徒然地憧憬、幻想,觉得唯有如此,才 “飞离了各种各样能想到的不安、悲伤和烦恼”。
我尊重这位父亲为他儿子选择的路——他是一位勤快、能干,洞明世事的商人,沿着他指明的方向,他的儿子必将在这世上获得一席之地。而且这种言传身教的方式比之那些花大价钱把孩子送去学习自己一无所知的钢琴、舞蹈、书法、绘画的附庸风雅之辈要高明很多,后者除了败坏孩子对艺术的兴趣,滋长“无用且有害的专业主义”(罗素)外一无是处。但这条路太短也太窄,它永远通往这现实世界的某个地址:一个熙攘的菜市场,一个老旧的小区,或一幢树立在老家乡下的房子。它也可能通往逐步累积的财富,不断攀升的社会地位,但它始终还是在这个既成的世界里蜿蜒,最终还将形成一个闭合的环线,让世代的更替成为毫无希望的死循环。它无法将我们的孩子送往一个“光明的地方”(鲁迅),更无法将他们载往“一个更明朗、更充实的世界”(雅斯贝尔斯)。
多年来,我一直觉得想象这个世界要比单纯认识这个世界更为重要,不仅仅因为认识世界以牺牲多种可能性为代价,只指向唯一的对世界阐释(无论真与假),而且也因为在智力、情感的投入度上,想象世界要远远多于认识世界——任何一位读者,都能很轻易地构想并理解尼尔斯的另一种生活的可能性:一个贫穷自耕农的儿子,他或者成为一个劣迹斑斑的乡村无赖,或成为像他父母一样吃苦耐劳、朴实无华却被牢牢焊在那小片土地上的农夫。因为这是生活的常态乃至就是我们自己的生活,我们只需撇一撇嘴,说句“本来就是这样了”——但让他变小,骑上一只家鹅和雁群去旅行则不然,这里面有一种纵身一跃的超越性,以及非凡的创造力,尤其在那个人类刚刚制造出飞艇与飞机的年代。尼尔斯的先驱是驾驶日神车驰骋天宇的法厄同,是粘上蜡制翅膀飞向太阳的伊卡洛斯,而非今日踞坐于飞机舷窗之侧,倦于朝外再看上一眼的乘客:
“他开始懂了,为什么这片土看上去有那么多颜色,有那么多方格子。他先认出了那些嫩绿的方格子:那是黑麦田,去年秋天播的种,在冬雪下也保持了绿色。那些灰黄色的方格子是谷茬地,去年夏天种过谷子;那些棕色的方格子是老的苜蓿草场;那些黑色的方格子是空荡荡的甜菜地或翻过土的休耕地。那些带着黄边的棕色方格子肯定是山毛榉树林,因为在这种树林李,大树是长在中间的,到了冬天都是光秃秃的,不过小山毛榉树长在树林边上,能把枯黄的叶子一直保留到来年春天。还有些深颜色的方格子,中间是灰色的;那是些很大的、四周盖着房屋的农庄,有变黑了的干草屋顶和铺了石头的院子。还有些方格子,中间是绿色的,四周是棕色的;那是些花园,里面的草坪已经开始泛绿了,不过围绕花园的灌木和树还是光秃秃的,露出棕色的树皮。”
这些五彩斑斓的景象与其说是尼尔斯眼之所见,不如说是作者想象力作用的结果,这是一整片田野的变速突进和骤然紧缩,是大地随着语言的铺陈而随意赋形。这期间并没有多少语言技巧,像极了小学生的写景作文训练,但却有一种不证自明的确定性:对乡村生活的美好,对自然的爱,以及对无拘无束的自由的爱。这确定性是文学的馈赠,当这馈赠的接受者是一个孩子时,它将具有某种类似护身符的作用——它将潜入我们意识的深处,在某一时刻以直觉,或一种领悟力的方式发挥作用。
每当我看到那些以“启发了、学会了、懂得了、解决了”之类开头的儿童文学作品推荐语时,我都有要哑然失笑的冲动,他们这是在画蛇添足,因为唯有这种“高高飞在大地之上的旅行”才是文学可以给予一个人,尤其是一个孩子至为珍贵的礼物。
二、“朝我脑袋上砸了一块石头”
“貂鼠说:‘一点也不是我笨,你可别瞎说。我已经爬到了最底下那根树枝上了,正考虑怎么扑上去把整整一群大雁统统撕碎。就在这时候,有个还不如松鼠大的小毛头突然跳了出来,用那么大的力气朝我脑袋上砸了一块石头,我就掉进了河里。等我从河里再爬上来……’”
这一段以及后来尼尔斯用小匕首痛击水獭脚蹼的段落是王之月最喜欢的,不但要求我单独挑出来重复地讲,而且每次都听得兴高采烈,手舞足蹈,有几次还会凭想象模仿尼尔斯投掷石块或用匕首刺脚蹼的动作。这一度让我相当费解,因为这一段从情节上看,相比本书的其它部分确实更为紧凑和紧张,但它显然很难吸引一位成年读者,而如果是一位文学阅读的爱好者,还会对其间故弄玄虚的“障眼法”(故意使用貂鼠的叙述口吻,把读者早已预知的,用另一种方式叙述)产生一定厌恶——这种幼稚、古旧的写作手法在本书中比比皆是,或许只有联系作者所处的写作年代,才有可能对其产生些许的谅解和怜悯之情。
由此,我开始思考两个问题,一是如何看待在儿童文学作品中反复出现并屡试不爽的“俗套”?二是在我们对待儿童文学时,是否应该降低评价的标准,尤其是审美标准?
作为一本写于近代的文学作品,《尼尔斯骑鹅历险记》比之传统,采自民间的格林童话、阿法纳西耶夫童话等更具现代精神和现代气质:故事虽然也像无数童话故事的开端那样,源自主人公一次意外的离家冒险,但所指向的却不再是普罗大众们的白日梦——不是尘封的宝藏、貌美如花的公主或未知国度的王位,它指向的是自文艺复兴、宗教改革、启蒙运动所彰显的人文主义精神和近代文明的成果:是滔滔不绝、泥沙俱下的地理、历史、民俗、科学知识——作为知识重要性的例证,放鹅丫头奥萨通过旁听科普演讲掌握的关于肺结核病知识,甚至具有了宗教告解般的巨大精神力量。它也是基于宗教博爱精神的道德品质——这也是本书的重要主旨,因此让它沾染了浓烈的说教气息。相比传统的童话故事,与之血缘关系更为亲近的实则为曾风靡欧陆文坛的“成长小说”,是狄更斯、歌德和凯勒们曾为年轻人量身订制的“成长指南”。因此当阿卡和老雁们为了感激和偿付尼尔斯一路来所做的,将他带到一个秘密埋藏金币的地方,尼尔斯并没有表现出多么激动与雀跃(参照《阿里巴巴与四十大盗》),而是说出了:“我知道,今年我在你们这里学到的东西,比货物和金子更值钱。”这样现代读者更为期待的回答。
尽管如此,它依然还是一本古旧、松散、驳杂、却气势恢弘的前现代庞然大物。一些在今日看来已被“祛魅”而失去光泽的传统文学套路、手法层出不穷,不胜枚举。比如曾为山鲁佐德增添无穷魅力的故事嵌套模式——这一文学套路除了完成推动情节发展,连缀不同故事等传统作用外,还肩负了完成“瑞典地理教科书”这一规定动作的重要功能——通常的情况是,小尼尔斯突然隐匿进了学生的口袋、老鼠的洞口或一块岩石的后面,然后一位心有灵犀的讲述者就会恰巧开始讲述有趣的地方风俗故事,或对某事物进行专业的讲解。这不但让整本小说显得支离破碎,而且也让那些穿插在故事中的知识更显说教与苍白。
再比如上面引述的例子,我们轻易地就从貂鼠和水獭的身上辨别出那些活跃在童话故事,以及其现代嫡系后代卡通片里整齐划一的坏蛋形象:它们有着狡猾的性格、矫健的身手,为了让我们一眼识破和哈哈大笑,他们还必须兼具滑稽的外观和愚蠢的自大。无论他们具备何种眼手通天的异能,最终,他们还是会在关键时刻功亏一篑——于是,杀死邪恶女巫的是一个其貌不扬的小姑娘多萝西,而她的武器是一盆误打误撞浇到女巫身上的水(《绿野仙踪》)。可能是为了照顾听众的理解力,也可能是为了将故事中为数不多的要素进行方便和高效的联动,这些策略看上去都未免显得简单、仓促,乃至于荒谬幼稚——这也是很多童话故事在读者长大到一定年龄后完全失效的重要原因之一。不过,卡尔维诺对此似乎有不同的看法,他认为 “这些童话包含了对这个世界的全面阐释,丑陋的,美好的,都在里头,而即便是面对那些最可怕的魔力,我们也总能找到办法来摆脱他们”(《论童话》)。
而对我个人,尤其是当我陪着女儿一起读这些童话故事时,很长一段时间,我一直在两种观念间摇摆不定:天平的一端是要保持一个成年人所应有的理性与常识意识,不堕入迷信、妄誕;另一端则是固执于成见与童心的泯灭。更多时候,天平都向着后一端倾斜。因为我逐渐意识到,担心我女儿相信童话故事的逻辑并效仿其中人物言行纯属杞人忧天。她不会傻到去相信一盆水可以把一个活生生的人浇融化、消失。因为她所接触到的环境每时每刻都会强化她的现实感——毕竟,我们生活其中的世界正在变得前所未有的现实。但毫无疑问,这样去想是相当有趣的。在做这想象力的游戏时,她显然比我更少障碍,也更加投入。我猜想,在她听着尼尔斯痛击貂鼠与水獭的故事时,在她眼前浮现的画面一定比我所能想象的更为生动和有趣,并由此获得更大的快乐和满足。从孩子那里,我渐渐学习到对“俗套”的认知,实际上并不是外在的,比如通过别人的讲授和告知某种方式或手法属于“俗套”,对它的认知是经验式的,是随着阅历与阅读经验的积累,以及不断比较而逐步体悟的。对这一过程强行进行提速与延宕都是在揠苗助长。不妨把它视为一套不言自明的游戏规则,比如足球赛的规则,处处与规则作对,或只以遵守规则为目的进行游戏都无法获得乐趣,正确的做法是“从心所欲而不逾矩”。
儿童文学作品是否具有独立的,比如相对严肃文学作品不同的评价体系与较低的文学审美标准?在这里,我觉得有必要区分两类作品,一种是专为少年儿童创作的文学作品,另一种是适合少年儿童的文学作品。两者具有本质区别,前一种,实际上是实用性文体,比如用儿童们较为容易理解和接受的方式来传递知识,宣扬道德观念等。例如本书,作为一本经过巧妙装饰的少年儿童瑞典地理教材,无论格拉洛芙构思的如何精巧,一名异国读者实在很难对诸如“三个层级的台阶”、“分遗产”之类的故事及知识提起兴趣。而为众多学者、作家、读者推重并津津乐道的,本书所彰显的博爱精神、环保意识,在我看来也很难经得起仔细推敲:“以博爱为动机的行为并非真正的美德”(康德),当富裕的农庄主决定不再排干湖水,维持托肯湖现状,导致他做出决定的,并不是理智和恻隐之心,而是对失去孩子这一惩罚的恐惧以及“上帝不愿意我们去干扰他安排的秩序”的宗教虔诚。而大雁阿卡出于怜悯收养了老鹰幼雏果尔果,但它以教育大雁的方式教育老鹰(总让我联想起狼孩)在今日的读者看来,其间蕴藏的恐怖多过爱与善。这类文体最致命缺陷是时效性,当费解的知识成为常识,道德伦理观念发生转变,它的生命力就受到沉重的打击。
第二种,也即适合儿童阅读文学作品,是真正意义上的文学。对此,“儿童文学与好的,或者与为各个年龄段特别聪慧的儿童所写的伟大作品没有什么区别”(哈罗德 布鲁姆)。一部以儿童的理解力与接受度为借口,刻意显得幼稚的作品必是拙劣之作。最优秀的儿童文学总给人一种错觉,仿佛它们本是准备给成年人们读的,但它“恰巧”也为儿童所喜爱。就《尼尔斯骑鹅历险记》而言,它所讲授的知识将过时,它所使用“俗套”和技巧将落伍,它所宣扬的道德与伦理观念将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与变迁而变革,但变小的尼尔斯骑上白鹅,冲上云霄,去进行一次“高高飞在大地之上的旅行”却不会,并将永远将它从无穷无尽的故纸堆中拯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