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训与惩罚》读后感100字

  《规训与惩罚》是一本由[法] 米歇尔·福柯著作,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48.00元,页数:380,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规训与惩罚》精选点评:

  ●重读

  ●福柯这本书的意义在于揭示了这样一种现实:无论如何,我们都处于权力关系的运作中,规训与惩罚的变迁,就是权力作用于人之手段的变迁。规训及惩罚,它既将每一个人作为机器中不停运作的齿轮,又不时地往里面添加上好的润滑剂,让你察觉不到它对你日复一日的打磨;它不是彻底的理性“设计”,而是现代化建造的必然结果;它不是人们对于“自由”的追求或反抗“暴力”的产物,而是资产阶级维护自身稳定的内在革新;它也不是对某种行为的“补偿”,而是对行为的创造性“修正”。这种温和的“修正”,起到了比暴力的“抹杀”更好的调教作用,它最终的指向还是致力于创造人——他们终于对于权力心悦诚服地顺从。

  ●全景敞视建筑(以及现在随处可见的摄像头和社交监管)让我们的社会成为监狱社会。权力-知识体系让处于学校、工厂、军队的人从肉体到精神上都被驯服、被规范、被榨尽最后一滴血和汗。“监狱之城核心的居心叵测的怜悯、不可公开的残酷伎俩、鸡零狗碎的小花招、精心计算的方法以及技术与科学等等”是说不尽的,而所有这一切“都是为了制造出受规训的个人”。没有人能逃脱这样的悲惨命运。

  ●又翻了一本。。。

  ●

  ●又看了其他版本,看到全景敞视的时候唏嘘不已。不需要外部的监督,我们已经习惯了在内部给自己以某种暗示,什么不能说,什么不能写。

  ●从古代的酷刑到如今的规训,披了一层人道主义的光辉下,内核并没有改变。不过是,对特定群体和个人的从宏观到微观、从肉体到精神、从割裂的到整体的,辅之以心理层面的控制与驯服,进入了无形的权力震慑之中,是一种高超的技术。 不止刑罚、监狱适用,不得不承认它普遍存在于各种群体和社会制度之下,而这也是必然的。

  ●大聪明

  ● 在福柯看来,监狱的产生标志着对罪犯的惩罚方式从传统到现代的转变,传统王权将惩罚直接作用在肉体之上,公开展示自己的权威;而现代权力则同时作用在灵魂和肉体之上,用更加隔离和隐秘的规训方式改变人。 在惩罚方式的转变背后,是权力运作方式的转变,现代资产阶级的政治权力,与理性和知识结合在一起,形成了对人们更强有力的控制。而全景敞视主义是现代监狱制度的终极形式,它象征着权力以最经济的方式发挥着无处不在的影响,塑造了一个“规训社会”。

  ●在福柯的理论架构中,人的主体性情境比在拉康精神分析体系中显得更为绝望和压抑;如果说拉康仅仅结构了一个注定要被心理性阉割,被“菲勒斯”即阳具的能指所牵引和摆布并伴随着原初性实在界创伤的奄奄一息的主体的话,那么主体在福柯这里更被贬损成一文不值的被“权力-知识”和规训技术等一整套战略措施所建构出来的现代肉体与灵魂;他考察了现行覆盖全社会并如毛细血管般渗透到所有角落的惩罚权力与规训技术的系谱,生动而颇具震撼力地论证了人如何生而负枷锁;那么,还有出路吗?

  《规训与惩罚》读后感(一):【4.0/5.0】

  慈善事业对犯人工作条件的关心胜过对自由工人工作条件的关心:“我们敢说,如果犯人工作时与汞打交道,科学界会非常关注,其热心程度远超过设法保护工人不受水银气的危害。有些人会惊叹这些可怜的犯人。他们对镀金工人则几乎不置一词。然而,你又能期待什么呢?人们只能以杀人或抢劫来唤起同情和关心。”p260,放现在也狙到一批“善心人”的大实话

  《规训与惩罚》读后感(二):粗读梳理笔记

  1.惩罚的历史逐渐从公开刑罚(惩罚肉体)转向规训(惩罚心灵(慢着));

  2.这是由于,政治和经济的转变,一,公开刑罚代表的君权越来越薄弱了,民众在每次公开刑罚的展示中也变得容易“坏事”;二,经济发展,人口越来越多,针对财产的偷窃、抢劫等等曾经容易被忽视的罪行变得越来越多,越来越不可忍受,而针对这样的罪行,公开刑罚显得太过于重;三,司法当局尤其是改革者认为公开刑罚的场面太过残酷,而起不到教化大众以及犯罪者心灵的作用,惩罚应该转向灵魂而非仅仅肉体;

  3.于是改革者想出来一套理想的司法,即根据不同的罪行进行不同的惩罚,实行以人为本、人道的真正起作用的司法制度;

  4.但实际操作时,与修道院、工厂、军营、学校、医院等规训手段类似,建立起监狱集中犯人,在其中按照严格的时间表来学习和工作,按照单人囚室禁闭等方法,来实现灵魂的洗礼,与古典时期公开刑罚仅针对肉体有所不同,按照司法当局的说法这样的办法可以教化犯人觉醒,实则为一种规训,从心灵上的规训,也包括对肉体的控制

  5.于是边沁的全景敞视建筑得到了十分的青睐,被囚禁者在环形建筑里只能被监督、观看,而中心瞭望塔无论有人或无人对于被囚禁者的心理而言,都是一种时时刻刻的无形的监视,边沁认为这样可以在经济上达到的功效的最优化,而这种背后的每时每刻的注视被福柯发展为全景敞视主义,当今中国到处林立的cctv就是最好的印证,这种无时无刻不存在着的观看,规训着我们社会中的每一个个体——只要是摄像头照得到的地方,也包括当下的网络警察

  6.而这种规训真的合法吗?福柯觉得不,他认为规训和监狱就是制造一批一批的过失犯,即这种犯罪是被创造出来的,是被利益阶级认为的“不符合规范的行为”,对于利益阶级而言就是不正常,就是一种犯罪,就应该被监视,被管教,否则他们的利益就会受到威胁,所以可以看到过失犯很大程度上来自社会的底层,自监狱形成监禁历史以来,犯罪并没有减少(所以说所谓的拯救灵魂是无效的),反而增多,而利益阶级不在乎犯罪的多或少,甚至需要一定的犯罪来获得自身的权力基础

  7.我们如何逃脱?几乎无法逃脱。在人的社会里,只要选择进入了这个体系,就拿至少所有人都熟知的学校来说,我们一旦进入它就无法拒绝那些课堂上的规训,而为什么说现代社会的权力为什么这么厉害?因为它是微观的,它已经渗透进了但凡选择这个体制的人的一生。它太细碎庞杂,可以潜移默化地、毫不费力地打入我们的生活,而在这个圈里的人,就算有意识,也只能拆了东墙补西墙,没有完美的解决方案,但能警惕,不让事态变得越来越严重,已经很努力了…

  翻译太好了,译后对术语的选择和解释也很有帮助(但其实所有学术类书籍都该有的)。目前为止的遇到的最佳。

  《规训与惩罚》读后感(三):人能摆脱枷锁吗

  福柯在这本书中主要考察惩罚权力的历史,他将惩罚权力的历史分为三个阶段,即在中世纪末作为君主权力展示的惩罚,和18世纪末一种所谓人道主义式的再现式惩罚以及从19世纪开始的使用规训(服从纪律)技术和监视的惩罚。 当作为一种君主权力展示的惩罚时,是将肉体作为主要刑罚的对象。这种惩罚往往采用一种公开的酷刑,会有很多人观看,进而展示了君主的权力。 在第二阶段,出现一种所谓人道主义式的再现式惩罚,酷刑变为一种改造,改造的场所是在公共空间(如让犯人打扫街道),人们会看到犯人失去了自由,而这比短暂的刑罚更加深人们的恐怖。这便是一种再现。并且这种惩罚还针对潜在的罪犯,罪犯在公共场所的劳动成为一种公开的宣传,使得犯罪必然受到惩罚符号悄悄溜进人的头脑,使得人们意识犯罪会失去自由,从而变的恐惧。 在第三阶段,规训技术开始出现,作为公共景观的惩罚也逐渐消失,一种劝恶从善的技术代替了公共景观的惩罚,惩罚从对肉体的痛苦转化为暂时剥夺权利的经济机制。当被剥夺经历机制时,也开始对肉体进行干预,因为只有肉体在既具有生产能力又被驯服(被某种征服体制控制)时,才会变成一种有用的力量。而这种驯服不仅通过暴力或意识形态来进行,更为普遍的是把肉体看做一种客观对象来干预肉体,在肉体周围进行监视,训练。 规训技术主要通过纪律来实行。因此首先需要封闭的空间,便于监督和控制。并进行个人化分割以及对个人的定位。比如在考试中以班级座位等来进行名次的排列。并通过规定节奏(考试时间),安排活动(不断的考试),调节重复周期(如每一个学期的期末考)造成了肉体与姿势(听到铃声立马坐好)的关联,肉体又和对象(试卷)连接。并且这种操练伴随着评价(考试评分),进而形成了某种资格的出现。这样就确立了支配关系,个人开始驯服于这种权力体系。 而纪律的实施需要借助监视,而监视因其经济(工厂的劳作监督)或“为你好”的名义顺理成章了起来。并通过不断的检查使权力的行驶也变的正当。 因此规训是把人纳入一个比较区域中,这种比较区域有着各种准则,并通过检查将对象客体化,而在客体化的过程中也不短驯顺于种种体系。 在这本书中,福柯提出了全景敞视主义,即以记录,划分,固定,为其主要特征。毋庸置疑,福柯很准确的预测了我们现在所处的社会,特别是当互联网不断深入我们的生活时,在某一个层面,我们时刻处于全景敞视主义的社会中,不断的被监视,划分,位于种种权力关系中。 在这里,我们或许还可以再可以提出一个问题,我们是自由的吗?书中提到了一个13岁小孩子的例子,那个孩子以流浪四处帮人打零工为生,没有处于任何权力体系中。这让我想到了深圳的三和大神。他们确实少了很多权力的规训,但他们自由吗?我不知道。所以当自由如果是以摆脱种种权力的规训时才能得以实现。它能够实现吗?当然,每个人理解的自由都不一样。或许最后我用一句话来结尾再适合不过: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长按二维码识别关注

  《规训与惩罚》读后感(四):解读传染病的各种角度。

  我本来想发在豆瓣个人日记上,结果日记功能居然停用。后试图发在福柯书的书评栏里,也被说违规。想必是舆情不容小觑。无奈只好截图发在这里。这是一个一周时间的主题读书计划,除了福柯还有三本书。分别是日本学者饭岛涉的《传染病视野下的中国史》、山本太郎的《传染病与文明》、还有加缪的《鼠疫》。

  《规训与惩罚》读后感(五):读《规训与惩罚》——禁锢灵魂

  《规训与惩罚》是福柯的代表作,是他所著思想史中最容易理解的那本,然而读起来依然艰深晦涩,不过倒也伴随着思想的洗礼。读的上一本福柯的书是《疯癫与文明》,当时读完一知半解,甚至感觉有些不知所云。消化《疯癫与文明》用了好多时间,直到读完卡夫卡的《变形记》,才想明白“丧失理性的人会被社会当成野兽”这个道理。格里高利所变的那只大甲虫就是疯子的拟像。于是对福柯的敬仰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特地去上图办了1000押金的VIP卡,借来了《规训与惩罚》和三部《性经验史》,顺便还借了本福柯的传记《福柯的生死爱欲》。

  我想对于阅读爱好者来说,没有人不知道《1984》。每当一个读书群开始键政时,总会有人故作高深的给你推荐。书里讲的是极权如何通过监视剥夺人民的自由。那种不流血的恐怖远甚于流血。如果说《疯癫与文明》的配套书是《变形记》,那么《1984》就是《规训与惩罚》的配套书籍。奥威尔无疑是从监狱制度中得到了启发,将它移植到了整个体制。纵然小说家脑洞大开,描述的仍然是一种现象,而思想家却可以穿透本质。福柯的《疯癫与文明》,写的就是监狱制度如何演化而来,并且这种规训制度如何融入我们日常生活。我还是学生时就经常听人讲:生活就像强奸。读完这本书后不仅感叹,这哪是强奸啊,明明是SM。

  那么,监狱制度到底是如何演化而来的呢?我特地去百度了下中国古代刑罚。中华法系的刑罚,一般分为三类:一种是肉体刑,比如斩首、折杖;一种是流放刑,比如充军、发配;一种是耻辱刑,比如刺字、枷号。唯独没有找到坐牢,也就现代意义上的有期徒刑。以上这些刑罚才是极权政府的手段,用西方的话来说,“不人道”。而如今的监狱制度,正是西方社会的舶来品,作为民主制度的一个标杆被引入我国。

  无论肉体刑、流放刑还是耻辱刑,总而言之,都是国王的刑罚。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国王既制定了律法,那么所有犯罪,都被视为对王权的蔑视。所以,古时的刑罚,除了带着罪刑两清的概念,更多的掺杂着对于违抗君权的报复。报复的目的不仅仅为了让罪犯感到痛苦,更是为了警告围观者。所以,古代的刑罚都具有一种公开表演的成分,午时于菜市口问斩,是为了方便民众围观。更别说,挖出死者的尸体吊在城门口鞭挞,死人可感受不到痛苦。另一方面,行刑也是民众喜闻乐见的事,鲁迅就写文讽刺过伸长脖子等着看行刑的民众。君权的报复,是古代刑罚的第一层意义。

  而古代刑罚的第二层意义,则是西方所特有。基督教一直有着一种神奇的逻辑,那就是幸运的人受神灵护佑。之前写过《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的读书笔记。基督教和资本主义的结合所诞生的新教就如此认为:赚钱并不可耻,商人的巨额财富是因为基督所赐。总之就是一切神定,你看美国佬就认为美利坚国土是山巅之城,特朗普认为自己是天选之人。这套逻辑反过来就是,死于屠刀下的印第安人活该。所以,罪犯在刑罚中所遭遇的事越惨,在神学上就越符合天罚。在君权残暴的基础上,增添了一道正义的背书。

  另外,造成人痛苦的刑罚,早在指控时就已开始。酷刑被视为一种知识上的仪式。由于时代限制,古时铁证如山的案件很少见。就算不完备的证据也代表着犯罪的可能性,同样代表着相应的刑罚。这些用于逼供的酷刑(衙门的一百杀威棍)由刑法制度精确度量,目的是为了获取犯人的口供(古装剧里的按手印)。在古时,无论中西,口供都是最有力的证据。只要犯人可以熬过一定程度的酷刑,检察官就必须放弃指控,这里面暗含着神裁法的逻辑。所以,惩罚又代表着真相的考验。罪犯被安排在公开刑罚中宣告自己的罪行。在西方还包括向上帝忏悔,这又多了一层教化的意味。

  君权的报复、神权的天罚、法律的真相,三者构成了公开惩罚的逻辑。惩罚的公开意味着权利想通过仪式让民众顺从。那么这是否让民众服服帖帖了呢?我想大家都听过罗宾汉的故事,那讲的是西方的侠盗,书里聚集了一群反抗压迫的绿林好汉。我国的四大名著之一《水浒传》,也同样写了一群侠盗/好汉,其中最豪迈的话语莫过于:“脑袋掉了不过碗大一个疤,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书里劫法场的情节就不止一次。公开惩罚以过度的残暴对待罪犯。然而在民众眼里,罪犯的恶行并没有亲眼所见,而行刑的残暴却亲眼所见。刑罚唯一能教会民众的,就是血债必须血尝。刽子手所执行的死刑和在沼泽地修建圣彼得堡的农奴因瘟疫造成的死亡别无二致。

  而且,罪犯很多时候并不像统治者所预期的那样,在法场上忏悔自己的罪行,即使忏悔自己的罪行,也是向基督,而不是向国王。有的罪犯在死前大声呼喊,法律被颠覆,权威被嘲弄,罪犯变成英雄,荣辱颠倒。道理很简单,如果是一个可怜的人,在行刑前的悔罪让他取得人们的认可。而如果是一个无所畏惧的无赖,那么他会以此为光荣,进过局子在黑道眼里可是加分点。

  另一方面,公开刑罚聚集起了民众,调动起了他们的情绪,容易引发群体事件。在具体行刑时,台下的观众有的想救罪犯,有的想杀死罪犯,对于王权来说,无论是想救还是想杀,都是一种僭越。劫法场的后果自然严重,群众因为憎恶罪犯而暴乱也不是什么好事。书里就举了法国的某次行刑时,由于刽子手几次都没有处刑成功,被愤怒的群众拖下行刑台殴打的例子。

  所以,随着社会的发展,“人道”被提了出来。我读这本书之前没有仔细想过“人道”这个词的含义。现在想来,就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由于西欧社会中在颠覆王权的过程中不断革命,昨天制定法律的人很可能今天就会沦为阶下囚,所以我认为他们制定刑罚的原则就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同时,在社会转型中,罪犯由犯罪集团转化为边缘人,由暴力转换为攫取财物。这是由于经过长时间的社会治理,各种控制变得更加彻底,暴力犯罪的成本被提高,小型经济犯罪从技术上被纳入刑法的体系。这些琐碎的犯罪在以前的社会中一般置之不理,因为没法管。这就意味着犯罪的总数增加,而且变得更加普遍。

  对象变了,范围也变了,这就成为刑法改革的最基本的存在理由:通过提高惩罚的效率和扩充,使网络减少其经济和政治代价。改革者们尝试剥夺司法审判中的君权,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政治经济学。目的就是让惩罚体系与社会同步发展——即嵌入社会本身。需要的是一种与以前针对暴力犯罪时截然不同的惩罚体系:用更少的惩罚撬动更有效的成果;用更温和的惩罚换来普遍性和必要性。

  此时,惩罚作为一个经济手段成为一门技术,于是就诞生了最早的现代法律原则:第一是最少惩罚原则。只要让人们得到的惩罚大于自己获得利益,他们就不会犯罪。第二是充分想象原则。惩罚的目的是施加痛苦。那么肉体并不是唯一的痛苦方式。惩罚由具体上升到了抽象。第三是侧面效果原则。这是对痛苦的补充。终身苦役要比肉体惩罚更使人痛苦,他剥夺了一个人余生的希望,把痛苦分成了许多份。第四是绝对确定原则。每个人都知道自己将会受到什么样的惩罚,而不是指望着君王心情好网开一面。第五是共同真理原则。犯罪的证明回归于证据而并非口供,社会侦察手段进化到了这一步。第六是详尽规定原则。必须要有一部法典,十分精确的规定各种罪行,使得罪刑相等。荣誉、罚款都不满足罪刑相等的要求,比如有的富人既不怕罚款,也不怕出丑。

  就像上面所说的,痛苦不仅仅是肉刑,而荣誉和罚款制约不了不要脸的有钱人。于是,监禁就被发明了出来。剥夺一个人的时间,无论对谁来说相对公平。值得一提的是,监禁就算在君王权力范围内也是饱受谴责的非法活动,其妨碍了神赐予人最宝贵的东西——自由。然而法学家们则发现,通过在监狱中的强制劳动,可以使一个人变成“经济人”,其中暗含了一个“不劳动者不得食”的箴言。罪犯们甚至可以在监狱里学会一门手艺,成为他日后回归社会的谋生手段。除了强制劳动之外,英国的监狱还首创了隔离制度。使得犯人可以进行反省,而不受他人影响。这种隔离就好比武侠小说中的面壁思过。另外,犯人在牢里的服刑属于秘密惩罚,外界的社会并不知道里面具体发生了什么。这种看不到的惩罚才最能使人儆戒。

  然而最初的监狱非但没有放出改造好的人,反而把大批危险的过失者散布到居民中。这些罪犯都变成了累犯。监狱管理者残暴不堪,而隔离的失效使得犯人拉帮结派,社会也无法向其提供继续劳动的可能性。因为其缺失了现代监狱制度最核心的一环:就是规训。

  什么是规训呢?在豆瓣上,我就特别喜欢看一位友邻驯练阿拉斯加“徐撞撞”不护食的视频。训人和训狗的原理差不多。只要施训者有了绝对的权力,在各种规则的引导下,就可以改造被训者的灵魂。在监狱中,管理者可以任意剥夺犯人的人身自由和任意处置他们的时间。他们不仅可以在一天之内,而且在连续的岁月里管制起床和睡觉、活动和休息的时间,吃饭的次数和时间,食品的质量和份额,劳动的性质和产品,祈祷的时间,语言的使用,甚至思想的使用。这种监狱改造就是简单地控制着肉体在餐厅到车间再到囚室之间的运动,甚至休息时也是如此。它决定着时间的使用。简而言之,这种改造占据了整个的人,占据了人的全部体力和道德能力,占据了人的全部时间。犯人劳动的价值不在于利润也不在于培养某种有用的技能,而是建立于一种权力关系,一种空洞的经济形式,一种使个人服从和适应某种生产机构的模式。

  如果对监狱中的规训方向做一个概括的话,那就是“纪律”。训人和训狗一样,本质就是训练纪律。事实上,这种规训手段的传播并不是由监狱传向社会,而是由社会传向监狱。它们最初存在于中等教育,后来又进入小学,然后逐步控制医院领域,经过几十年的时间,改造了军队。这些领域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改造人。

  纪律的历史环境是统治者研究出了一种支配人体的技术,其目标不是增加人体的技能,也不是强化对人体的征服,而是要建立一种关系,要通过这种机制本身来使人体变得更有用时也变得更顺从,或者因更顺从而变得更有用。它不仅是规定“做什么”,而且规定了“怎么做”。逐步的从归顺它的肉体中创造出四种特性,确切的说是一种具有四种特征的个性:单元性(由空间分配方法所造成),有机性(通过对活动的编码),创生性(通过时间的积累),组合性(通过力量的组合)。

  首先是单元性:纪律首先需要规定出一个与众不同的自我封闭空间,好比效率最高的学校是寄宿制学校。这些封闭区域的目的在于每时每刻的监督每个人的表现,评估和统计功过,并用于解析,比如寝室卫生打分。然后,再通过规则把几种具有不同用用途的空间加以分类,把组织变成表格,形成固定网络,从而消除了混乱。比如这里是教室,而那里是自习室。而且,在规训中,各种因素可以互换,每个人的位置都可以插进另一个序列。好比学生的寝室、座位和班级可以按照序列调动。在古时,表格既是一种知识规则,又是一种权力技术。将军据此调度军队。

  第二是有机性:除了在空间上进行分割分配,在时间上也要进行编码控制。首先就是订立的时间表,其严格的模式来自修道会(教会学校),具体的方法有规定节奏、安排活动和调节重复周期。其次是动作的时间性规定。可以想一想军训时的踢正步,动作的连接预先规定,时间渗透进肉体之中,各种精细的力量控制也随之渗透进去。第三是肉体与姿势的关联,我们从小学就被教育坐姿挺拔。第四是肉体和对象的连接,使用武器,使用机器。第五则是彻底的使用时间,禁止了游惰原则。比如不打王者荣耀。时间是由上帝计算,由世人付出,不值得浪费。浪费时间是道德犯罪,时间的规划就是为了消除这种威胁。而纪律提供了一种积极的机制。

  第三是创生性:在时间的积累下,纪律阶段性提升着每个人。首先把时间分解为片段,阶梯性的进行规训。比如把新兵和老兵分开操练。其次,根据一个分解计划来组织这些细微的过程,由简到繁。你在兵营的每次都是单学一个步骤,比如射击、匍匐、急救,然后在最后把他们组合起。第三,决定每一片段的持续时间,用考核作为结束。考核成功后,可以从二等兵升为一等兵。第四,制定更细致的系列:根据资历水平,为他规定针对于他的操练。比如一等兵和二等兵的受训不同。这就保证了军队在平时训练中不断地提升战斗力。

  第四是组合性:也就是对力量的编排。随着枪支的出现,士兵的战斗力不再和密集程度挂钩,取而代之的是灵活的散兵部署。这就代表着需要建造出一种协调力量以至最大效果的机制。首先单个肉体运动必须变成集体阵型运动的一部分。这就考验平时规则训练。比如战斗机的飞行队列。其次,各种年龄系列也是机制的部件。一等兵训练二等兵,班长训练一等兵,每个人在机制中有着双重角色。第三,这种力量的精细结合需要有一个精确的命令系统。令行禁止、雷厉风行、无需废话。使得整个组织如臂使指。

  纪律通过训练,把大量混杂、无用、盲目流动的肉体和力量变成多样性的个别因素——小的独立细胞,有机的自治体,原生的连续统一体,结合性片段。附在纪律上的权利不是那种因自己的淫威而自认为无所不能的洋洋得意的权利,而是一种谦恭而多疑的权利,是一种精心计算的持久的运作机制。

  以上阐述了纪律让一个组织变得更有用的一面,而与此不可分割的另一面是,组织同时也变得更顺从。必须要把权利牢牢掌握在管理者手中,纪律才能发挥它应有的效果。确保顺从的手段有:层级监视、规范化裁决、检查。

  层级监视,代表着观察而不被发现。每一个军营的布局都被刻意设计,使得长官可以很方便的观察到每一位士兵。学校里也有这种手段,我记得小时教室后门上都有一个很小的玻璃窗口,班主任经常会在上课时悄悄的观察后排同学有没有开小差。而这种观察在一个规训组织中是一层一层的传递下去,属于金字塔结构。班长监视一等兵,一等兵监视二等兵。关于监视,我想多说两句,福柯在书里例举了一种全景敞视监狱,这是一个半圆形的监狱。圆心中有一个单向透明的监视阁楼,狱警就坐在里面。犯人看不到狱警,而狱警可以看到犯人。由于犯人不知道狱警是否注视自己,所以就不敢轻举妄动。这样狱警以最小的精力监督了最多的犯人。这影射了权利让每个人的心中都入驻一个秘密警察。正是这个比喻引起了读者们的恐慌。

  规范化裁决,意味着奖惩机制。首先在一切规训系统的核心都有一个小型处罚机制,管理者享有某种司法特权。其次纪律还带有一种特殊的惩罚形式,他所惩罚的不是违反规则,而是不够标准,所以处罚的边界非常模糊。第三,规训惩罚有缩小差距的功能,它实质上在矫正。比如惩罚学生的手段通常是罚写作业。第四在纪律中惩罚仅仅是奖赏-惩罚二元体系的一个因素,像训狗那样,奖赏往往要多于惩罚,在监狱里你会不断的获得减刑。第五,奖赏和惩罚还构成了一种晋升体系,时刻提醒人们他在组织中的位置。比如军服上的少校军衔或者中学生的五条杠。

  检查把层级监视的技术与规范化裁决的技术结合起来。它确立了个人的能见度,由此人们可以区分和判断个人。它在规训的各种机制中被高度仪式化。在我国,那种最具有仪式化的检查就是高考。检查导入了一个完整的机制,这种机制把一种知识形成类型与一种权力行使方式联系起来。首先检查把可见状态转换为权力的行使。规训权利主要是通过整理编排对象来显示自己的权势,你是什么样的人我说了算。其次,检查也把个体引入了文件领域。强调并标记人们的特征,让他们像是菜市场中的商品那样被相互比较。这是一种书写权利,国人大概比较好理解,就是写你档案的权利。最终通过文牍技术把一个活生生的人变成一段代码。好比上海人民的公园相亲看板上的“男,36岁,XX大学毕业,XX工作。。。”

  按福柯的说法,在封建社会中,每个人的个人化程度最高。而在规训社会中,每个人在体制的监视下,被抹平为档案里的一张纸。而我们从小接受的其实就是这种训练,不断地被观察,不断地被奖惩,不断地被打分,削平了所有的棱角,成了组织中的螺丝钉。罪犯在监狱中受训的目的,实际上和普通人在学校中受训的目的差不多,都是为社会贡献一个可以作为劳动力的“经济人”。甚至家长把孩子送进的某些“军事化学校”,恶劣程度犹胜于监狱。几年前有杨教授,这几年有豫章书院。而层级监视、规范化裁决和检查也渗入了生活中的方方面面,上海现在就可以通过摄像头对乱穿马路的人进行罚款。

  不过我倒是认为,《规训与惩戒》中,福柯对此的批判有些过。正如书中所说,监狱诞生到作者成书的150年以来。法学界都承认监狱制度的失败,然而也承认,并没有什么比监狱制度更好的方法。这是一把双刃剑,关键看拿在谁手里。诚然摄像头罚款让我感到不自在,然而我也觉得上海作为一个国际大都市,那些乱穿马路的市民早该管管。如今,摄像头罚款更多的运用在“车让人”上,我过马路时发现每位司机都有礼貌的让我先行。

  总的来讲,读福柯的书令我很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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