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路上》是一本由[美] 杰克·凯鲁亚克著作,云南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49.00元,页数:,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在路上》读后感(一):你这一生都被什么样的人所深深吸引?
总有人说,身体和灵魂,至少要有一个在路上,只是如若想要全身心地倾注于当下,身体和灵魂两者缺一不可,我喜欢在旅居的时候阅读行走之处的一切关于,偏偏喜欢那种同样身为外乡人的体验,例如在印度时读《卖掉法拉利的高僧》,是加拿大人去印度求索;在雅典时读村上春树《远方的鼓声》,是亚洲人观察爱琴海上的猫;既然这一生身体和灵魂都将在路上,不得不再次捧起凯鲁亚克的《在路上》。
十八岁那年我刚刚大学二年级,读了三本二十世纪前叶美国文学颇具象征意义的书,《了不起的盖茨比》、《麦田里的守望者》,还有这本恰逢年轻气盛的岁月一拾起便会热泪盈眶的《在路上》。
随着二十年代美国纸醉金迷的爵士时代的逝去,年少的我也没有在《盖茨比》的故事里寻找到多少共鸣,十八岁的我不懂盖茨比对戴西的执着,更不懂戴西对感情的犹豫踟蹰。当然,还是叛逆又迷茫的青少年霍尔顿与疯狂又放肆的自传性公路故事更令我神往。
去年,从印度学完瑜伽以后我旅居到布达佩斯,在毫无准备的前提下打开了他的另一部作品,《达摩流浪者》,那时刚刚“流浪旅居”世界6个月的自己,竟然在他的身上看到了深山里的禅意,又一次感到热泪盈眶,感到永远年轻。
时间过去刚好一年,又捧起了凯鲁亚克,回温那在沟壑里也要欣赏群星闪耀的人们的公路故事。
是啊,是那个在书里叫狄恩·莫里亚蒂的人物,是凯鲁亚克现实生活中最为重要的朋友之一,尼尔·卡萨迪。
“我这辈子都跌跌撞撞地跟在这些吸引我的人身后,因为我就只喜欢这些癫狂的人,他们癫狂地活、癫狂地说话、癫狂地获得救赎,渴望一口气得到一切,他们从不打哈欠,不说烂俗的寻常话,只是燃烧,燃烧,燃烧,像最漂亮的罗马焰火筒喷出蛛 网般四射的星星,然后你就看到中心有蓝光‘嘭’地爆开,每个人都‘喔喔’大叫......”
后来,我也走过了无数场音乐节的喧嚣,在散场的人群中仰天看过九次星空;我还摔倒在汗水泞泥的各色摇滚小场子里,扎着马尾就像装备了竹蜻蜓一样势不可挡;再背上一个书包的容量便独自穿行泰国南北,即使坐在摩托车上滑倒在沙地,也要硬着头皮绑着绷带挤在前往派对的快艇上,笃定地要在充满呕吐物与醉得不省人事的同伴勉强看一场日出。二十二岁那年我第一次独自出国旅行,从曼谷考山路乘坐巴士去海边的那个夜晚,就假装自己是坐在灰狗汽车上,在我们讨厌了自己整个青春的时光里,也还是会不时迸发出有那种俗套到自己把自己感动的瞬间,对于我来说,在没有灯亮的深夜巴士里热泪盈眶地听着八十年代摇滚乐的时候,就是这样的时刻。
我也同样莽撞地跟在那些光芒万丈的同伴的身旁,和他们去想象都触碰不到的地方,学着他们在森林里向石头祈祷。后来那些手舞足蹈的朋友们都一步步走入社会,仿佛青春注定只是一段必然烟消云散的剧场欢快,而我呢?
我不同意。
我决心不再追逐谁的疯癫,不再向谁求索真相,当我二十八岁那年发现接下来的一生我都可以用流浪来度过时,我欣喜若狂、心花怒放,只是比起年轻时一味模仿“青春”的憨态,我终于变成了那个自信满满,可以“平静地在车窗前告别晚霞”的自己。
这次重温《在路上》,在凯鲁亚克的癫狂里反而获得了最多的宁静,我发现自己在不知情地情况下,解开了那个看似矛盾的青春梦想,是按社会规范活着还是去体验去生活?至少在这个时代,这不再是一个非此即彼的选择了。
二十二岁时我背包旅行,那叫穷游,二十八岁起我仍然只是背着7公斤的行李,我不再旅行,而是旅居,那叫选择。拥有选择的权利,就是自由。
我们这一代很幸运,可以以凯鲁亚克梦想的方式持续地过上一种「在路上」的生活,也被称为数字游民,借由互联网的工作方式,如果明智又理智的话,便可以不再忧虑收入,去任何想去的地方,在任何时间起床,甚至还可以不用成为“只说不做”的嬉皮士。
我还想再大声说一次,我们这一代真的很幸运,我们可以在一无所有的时候拥有全世界,事实上,我们甚至可以在一无所有的时候改变世界。
“我觉得自己就像一支箭,可以一往无前。”
现在我想,你要么紧紧跟着那些“癫狂”的人,要么自己成为那个“癫狂”的人吧。那个所谓癫狂的人,恐怕最懂得什么才叫善用理性认真度过这一生。
quot;Here's to the crazy ones."
.S. 第一次看到这种外封背面完全展开后,是一副海报式的手绘地图的版本,第一次可以清晰地看见书中人四次穿越美国大陆的路线图。
《在路上》读后感(二):我总是迷恋那些有所迷恋的人
我总是迷恋那些有所迷恋的人,他们热情,疯狂,偏执,浪漫,恣意妄为,有着丰沛的生命力。
《在路上》 《壁花少年》 《香水》就比如《在路上》中最出彩的角色狄恩,他的原型是一位垮掉派作家尼尔·卡萨迪,也是凯鲁亚克的灵感缪斯。狄恩偷窃、飙车、感情生活混乱,又精力充沛、满载躁动的热情——“说到憎恶的事时,怒火从他眼里直喷出来;突然高兴起来时,欢喜的光亮又瞬间取代怒火;每一块肌肉都紧绷着,抽动着,为了生活蓄势待发。”这是一个一言难尽的角色,说谎成性又诚挚天真,放荡不羁横冲直撞,但在凯鲁亚克的笔下,在他的堕落、迷醉和疯狂之中,显露出了一种极有魅力的特殊美感。
事实上,这部小说讲述了以狄恩为代表的一群人,在上世纪六十年代,不甘受困于平淡的生活,上路,漂泊,寻欢作乐。这是化名萨尔的凯鲁亚克的自传,也是垮掉派作家的群像。若说“文学作品应该反映作者所处的时代”,那么《在路上》做得极好,它还原了那个年代的压抑与疯狂,记录了极乐一派的本真样貌。
读这本书,不需要记什么故事情节,只要跟着主人公,坐上车,借由他们的眼睛,遇见旅途中不同的人,去到每一个昏暗的酒馆里,爵士音乐旋律里,美丽女郎的怀抱里,卡车司机的大笑里,感受这一刻。然后把这一切抛在脑后,向着下一个目的地进发,如萨尔一样:“我觉得自己就像一支箭,可以一往无前。”
辗转,遇见,短暂地同行一阵子,然后分别。不为谁停留,不受什么事情羁绊,不把安稳当追求,不以绑定为目的,他们只是去经历,去体验。
对于大多数人而言,生活像是登山,总要规划出一条适合的路线,一路向上,朝着顶峰。相比之下,书中人物的行为显得支离破碎,没有逻辑,一会儿跑到山坳里摘花,一会儿跑去崖壁上大笑,他们只是来玩一遭,兴之所至不问结果。
也许是埋头攀登太过枯燥,也许是顶峰太遥远难以抵达,反叛逃避或是堕落也好,不能否认的是,他们确实看见了很美的风景,同时他们这群人,也是一道很美的风景。
读书间隙,我找了凯鲁亚克不停提到的“波普爵士”来听,跳跃的鼓点,活泼的节奏,总是出其不意的萨克斯旋律,让屋子里充满了一股混不吝的欢乐气氛,书中的语句也与这些音符一般跳动着奔腾向前。
小说的文字会带着各种各样的气质,有时是舒缓的,有时是滞涩的,有时浮光掠影,有时钻得很深,而《在路上》,是奔腾流泻、顺畅无比的。
在这一版的译文中,可以感受到字里行间的热情与浪漫,有口语化的灵动感觉。书中提到了大量的其时美国流行文化,都一一作了注解,避免了背景知识可能造成的阅读障碍。
人在旅途,是流动的状态,文字和情绪也随之流动,一切都浑然天成。读这个版本的《在路上》,能够感觉到表达上的真诚,心理上的贴近,文化上的认同。译者对作者的理解与投合,对于这本书来说至关重要。
在电子阅读尤其方便的时代,我总觉得,装帧设计、纸张触感、配合一些方便阅读的图像,能够让纸书博得更多的好感。家里的存书中,《S.忒修斯之船》书页间夹著各种字迹的信件、便签、照片、罗盘等配件,做得简直像一部桌游,果麦版《红楼梦》,配了大观园地图和时间卡片,《北欧,冰与火之歌的奇幻之旅》配了铜版纸印刷的最早北欧地图,这些设计无疑可以增加阅读趣味。
近段时间,《在路上》出了不少新版。我手上的这本,外封展开,是一幅海报式的手绘地图,绘制了书中人物四次穿越美国大陆的路线图。读书的时候放在手边,可以一边读着书中描写的“在阿迪朗达克山脉神秘的哈得孙河源头丢下一朵玫瑰”,“朝绿油油的伊利诺伊广袤大地深入了三十英里”,“埃斯蒂斯雪峰映衬下那片起伏的金黄麦田”,一边把这些浓墨重彩的画面安放在眼前铺开的地图上。
一本书读完,心情并不是想象中,看一群年轻人挥洒青春寻欢作乐的轻快,相反却感觉挺沉重的。
循规蹈矩地工作,从一而终的爱情,笃定安稳的生活,被《在路上》的橡胶车轮毫不留情地碾碎,取而代之的是漂泊,酒精,迷乱的爵士乐,随意的男女关系,虚无主义,自由散漫,享乐至上……
当然这些或古怪或疯狂的行为背后,也表达了一些愿景。比如书中狄恩与卡洛的交心谈话实验。他们彻夜不睡,“尝试绝对诚实、绝对坦诚地交流我们头脑中的一切”, 是对于人与人之间戴着面具交流的不满,是压抑的气氛下对于真诚和连接的向往和实践。
凯鲁亚克化身为萨尔,观察着、书写着狄恩,用狄恩的生存状态,提出了一个深刻的问题——狄恩式的自由,是萨尔想要的吗?我们应该追求怎样的生活与爱情,往何处寻找精神寄托?
它还是把读者引到了,个人在当代社会中生存问题的思考上——我该如何存在。
应该鼓励作家真诚地去写作,任何一种可能的人生状态,都应该允许成为被描述的对象。
如果一味要求积极向上的主旋律三观,要求角色的“伟光正”,就是把读者看作没有思想的影子,只会在作家投下的阴影里,指哪打哪似的。
不能因为作者把一个吸毒偷窃滥交的人描写得如此魅力四射,就认为这是作者的号召,不,这是作者的能力。与之相对的,感受到人物的魅力,看见文艺作品中的美感,是读者的能力。
读《在路上》,安静地做一个旁观者,看见疯狂中的美感,甚至绝望与堕落中的美感,是一件很享受的事情。
在“世界这么大,我想去看看”已经被反复说到祛魅了的今天,重读《在路上》,可以看见“在路上”是一种姿态和精神,它意味着饱含热诚的激情,勇敢地去追求想要的生活。
抱着这种精神,独自一人或是呼朋引伴,三尺书桌或是山川湖海,每个人都可以以自己的方式,踏上旅途。
《在路上》读后感(三):到底路在什么地方,给什么人走,怎么走呢?
1
有时候我会觉得,我这一生可能就这个样子了,结婚生子,工作存钱,本本分分的走完我的这一生。
是可以在草莓音乐节上声嘶力竭,随着人群大声的唱着"再见杰克,再见我的凯鲁亚克。"然后第二天再拖着熬夜的疲惫风尘仆仆去上班,成为社会运转的一颗螺丝钉,完成一个个社会分工,赚取一点生活口粮。
quot;我还年轻,我渴望上路。"很多人都这样说。
“可是你的道路是什么,老兄?——乖孩子的路,疯子的路,五彩的路,浪荡子的路,任何路。那是一条在任何地方、给任何人走的任何道路。到底路在什么地方,给什么人,怎么走呢?”凯鲁亚克这样问你。
这本书,看完有一种炙热的燃烧感,那种燃烧感在呐喊着:我想要蓬勃的生命,想要出发,想要永不止步。我想要不顾一切的活着,即使一无所有的,也为自己而活的活着。
理智后又想到,可是贫穷呢,漂泊无意呢,自由带来的没有安全感呢。真正有这样让理想和现实平衡的生活吗。我又问自己。
“你是说我们会沦为流浪汉吗?”
“干嘛不会,老兄?我们自己愿意的话当然会。最后落到那个地步也没有坏处。你一辈子不干预别人的愿望,包括政客和有钱人,别人也不来打扰你,你自顾自,独行其是。”
很有哲学性的一句话,凯鲁亚克给了答案,他选择了忠于自己。
“真正不羁的灵魂不会真的去计较什么,因为他们的内心深处有国王般的骄傲。”
你看,他们是流浪汉,也是国王。一边贫穷着,又一边富有着。
2
整本书的叙事确实是很零散的,支离破碎的,刚看完前三章的时候,隔了几天再看已经什么都记不得了。于是当时强迫自己又看了一遍前三章,有时候一些零零散散的叙事真的让人有点看不下去。搭陌生人的车,到达陌生的城镇,遇到陌生的人,突如其来的性爱,疯狂的胡言乱语,整本书都是蘸着荷尔蒙写下的躁动和情绪,他们只是想去哪里就去哪里,不考虑明天到底在哪里,疯狂的活着,疯狂的为自己活着。刚开始看的时候我觉得这本书特别没有结构,后来又想,真实的生活哪里又有结构可言,正是支离破碎的日常组成了生活,正是不同的情绪造就了我们。就像书里说的,除了衰老和死亡是可知的。我们的生活,其实就是一场未知的远方。
后来,就不管了,一口气看完。看完的那刻,有种血液喷涌的感觉,就是一个字:爽!他们的生命是燃烧!燃烧!永不停歇!他们的生活是在路上!在路上!永不止步。
疯狂、热烈、自由。
书中的一些摘抄,我很是喜欢:
“我这辈子都跌跌撞撞地跟在这些吸引我的人身后,因为我就只喜欢这些癫狂的人,他们癫狂地活、癫狂地说话、癫狂地获得救赎,渴望一口气得到一切,他们从不打哈欠,不说烂俗的寻常话,只是燃烧,燃烧,燃烧,像最漂亮的罗马焰火筒喷出蛛网般四射的星星,然后你就看到中心有蓝光“嘭”地爆开,每个人都“喔喔!”大叫”。
“坐在公交车里穿过林肯隧道空荡荡闪着诡异萤火的空间时,我们肩靠着肩,张牙舞爪,大喊大叫,兴奋地聊天,我开始染上狄恩的小毛病了。他就是个对生活充满惊人激情的年轻人,他是个骗子没错,可他骗人只是因为太想活得好一点,太想融进那些若非如此就连看都不会看他一眼的人群里。”
“我们的破破烂烂的手提箱又一次堆放在人行道上;我们还有更长的路要走。不过没关系,道路就是生活。我自己就像一只永不停息的箭。”
“管我住哪儿,随时都准备上路,这总要比***被撵走要好。我不在乎拥有什么。你也知道,别人怎么说我都无所谓,只要咱们知道该怎么去生活。”
“我们非去不可,到达之前永不停止。” “我们去哪儿呀,老兄?” “我不知道,但是我们非去不可。”
“他渴望做什么?我们都渴望做什么?我们要什么?”她不知道。
“因为我喜欢的事情太多了,最后只有失败。就像流星一样不停地奔波,直至坠落。除了失败,我什么也不能给予别人。”
之前看到一句话,说这注定是一本写给年轻人的书,我特别认同。书里面写的是,是迷惘和自由,现实和远方。是我不知道我要去哪里,但我知道我要一直在路上。永不停歇。
有人批判他们为美国“垮掉的一代”,在阅读过后我也有一种追问,这种人生观是否有点缺乏社会责任感,后来看到艾柯的一句话,让我特别赞同:“人若不能首先处理好与自己内心世界的关系,不能踏踏实实地做到“不负我心”,那么又何谈真正意义上的历史价值与社会责任呢?人云亦云的责任与使命很容易就变成政客的口号与利益的棋子,而内心的清澈与混沌很可能就是焰火绚烂与炮灰凋零的唯一差别。至少在我看来,这二者并不矛盾,也根本不分高低。”
3
说实话,这本书和我的价值观差异很大,看的过程完全是两种不同价值观的对峙。我从小活得自律又隐忍,习惯了听父母的话,背负一些莫须有的责任感,给自己制定计划,达成计划,以此来寻求一点对于明天的安全感和内心的平和,书中各种不顾一切的冲动,醉生梦死的感官享受以及心安理得的偷窃等行为,都让我产生了微微不适。可就像萨尔一样,我也喜欢那些癫狂的人,那些热烈的癫狂的为了自己活着而活着的人,这种热烈好像可以超越一切,像是一团烟花,总是让人侧目倾心。
不知道是不是所有人都在羡慕自己成为不了的那种人。
大学的时候班里有一个女生朋友,非常酷,喜欢哪个男孩子就去大胆的追,失恋的了就去放声的哭,哭过了继续去用力的爱下一个人,可以在街上突然跳舞,大声唱歌,全然不顾别人。她曾经告诉我们她的理想就是去生一个混血儿,可以不结婚的那种。
后来毕业之后在她的朋友圈里看到,她真的生了一个混血儿。她去了很多个国家,一直在路上。随心所欲,无拘无束。
你问我羡慕她吗。我羡慕。
你问我有勇气去过这样的生活吗。我想我没有。
我羡慕她,可是我不是她。
你问我内心是不是老了呢。
不是的。我依然保有着热切的活着的生活状态,而且我知道我应该怎样活着。
“我不在乎拥有什么。你也知道,别人怎么说我都无所谓,只要我们知道该怎么去生活。”凯鲁亚克这样说。这才是重要的,不是吗。
所以我觉得“在路上”并不意味着出发,也并不意味着一场没有终点的旅行,不是去一次西藏或者去一次印度。他告诉你人生不止一条道路!我们的生活就是一次未知的旅途,重要的是你要知道你该怎么去生活,不用在乎别人的看法!你没有必须把自己困在那么多“应该”和“必须”里,你并不是非得结婚,非得有男朋友,非得有孩子,非得有个正经工作,非得长成那些看起来很衣冠楚楚的“成功”的大人。
你或许也不知道方向在哪,不知道你的坚持是否值得坚持,不知道自己最初的勇气还在不在!但请不要妥协,请不要妥协,选择的权利一直在你手上!
希望有一天,你终于能笃定的对自己说:我还年轻,我渴望上路。
《在路上》读后感(四):这本影响了两代人的文艺圣经,被误读的实在太久了
当29岁的杰克·凯鲁亚克终于停止狂热的键盘敲击,望着脚下30多米长的打字纸时,他一定想象不到,自己像是着魔一般酣畅淋漓地记录下的这20多万字,会变成狂欢的烈酒、崇高的歌谣、自由的号角,在未来无休止地改变许多人的生活与命运。
坐在打印纸堆里的杰克·凯鲁亚克1951年,已经在路上旅行整整7年的杰克·凯鲁亚克,结束了自己最后一次横穿美国大陆的狂野之旅,带着几个写满的笔记本,回到了他在曼哈顿的家。
彼时的凯鲁亚克,一直试图找到一种从未有过的写作方法,记录下自己在路上看到的一切,而现在,时机终于降临了。
他把绘图用的临摹纸裁成打字机能用的尺寸,然后将它们粘成一个摊开来足有30多米长的巨大卷轴,然后把自己锁在公寓里,仿佛突然被天启的先知一般,坐在打字机前,夜以继日,狂热敲击着键盘。
正在写作的杰克·凯鲁亚克那种状态与其说是写作,倒更像是开着一辆油门踩死的跑车,在宽阔无人的高速公路上肆意狂飙。
3个星期后,凯鲁亚克完成了《在路上》的初稿,经历了几次删改,又在出版商面前碰了几鼻子的灰后,1957年,《在路上》终于正式出版,几乎一夜之间,变成了美国最畅销的小说。
它像是一道突然劈向山林的闪电,引燃了一场蔓延至今的大火。
1.
当时只有18岁的鲍勃·迪伦一遍又一遍地读着这本书,许多年后他也一遍又一遍地告诉别人:
《在路上》,彻底改变了我的人生,就像改变了我们每个人的人生那样。 对我来说,《在路上》就像圣经。年轻时代的鲍勃·迪伦像鲍勃·迪伦一样因为读过这本书而走向文艺之路,甚至成为后世传奇的人,并不是少数:
披头士乐队奉凯鲁亚克为偶像,史上最伟大的摇滚乐队之一“大门”的创始人雷·曼萨雷克说:“如果没有杰克·凯鲁亚克的《在路上》,大门乐队将不复存在”。约翰尼·德普曾花重金买下了杰克的旧雨衣,因为:“凯鲁亚克,颠覆了我的生活”。
它是史蒂夫·乔布斯许多天才创意的来源,数百万家咖啡馆因为凯鲁亚克而开张,李维斯因为这本书引发的狂潮卖掉了数以千万级的牛仔裤,它缔造了伍德斯托克音乐节……
纪录片《伍德斯托克音乐节1969》剧照《在路上》真的如同另一本《圣经》般,改变了一个时代文艺青年的生活和与他们息息相关的世界,而杰克·凯鲁亚克本人也变成了无数偶像的偶像。
但也许正是因为它早已经被浪漫化成了一个崇高的文艺符号,误读它的人也越来越多。
《在路上》的确是一本文艺青年会狂热迷恋的小说,但它不是一本只有文艺青年才能读的小说,那些涤荡着欢喜、悸动,充满速度感的金句里,还有更深层的意义,这些意义与当下的我们息息相关,从未远离。
2.
比起其他那些充满着交错的暗线、复调的叙事和仿佛蛛网般人物关系的伟大作品,《在路上》单纯地如同他们的旅行本身,它只是主人公作家萨尔的视角,讲述了几段旅行的全部过程。
服役结束,百无聊赖地寄居在姨妈家的作家萨尔,认识了一位仿佛生来注定要去冒险的奇人迪恩,迪恩的经历点燃了萨尔心里一直躁动的火焰,于是他跟着迪恩开始了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
电影《在路上》剧照萨尔和他们的朋友们坐着车到处游荡,有钱的时候纵情狂饮,没钱的时候就打些零工,没有目标,没有终点,抓紧一切机会寻欢作乐,在穿越了几次美国大陆后,大家各奔东西。
电影《在路上》剧照用一个也许不恰当的比喻,《在路上》就像是你会在小红书、猫途鹰或者其他什么APP上读到的那种高分手记——纯粹、直接又洋溢着个人独有的体验。也因如此,这本书读来给人的感觉就是一个字:“爽”!
你能在这本书里读到一段又一段情绪饱满到让人忍不住想冲去出呐喊:“凯鲁亚克万岁!旅行万岁!”的文字,就像萨尔形容自己追随迪恩去旅行时的感受:
“我这辈子都跌跌撞撞地跟在这些吸引我的人身后,因为我就只喜欢这些癫狂的人,他们癫狂的活、癫狂地说话、癫狂地获得救赎,渴望一口气得到一切,他们从不打哈欠,不说烂俗的寻常话,只是燃烧,燃烧,燃烧。像最漂亮的罗马焰火筒喷出蛛网般四射的星星,然后你就看到中心有蓝光“嘭”地爆开,每个人都‘喔喔!’大叫。“(美)杰克·凯鲁亚克《在路上》,果麦文化,2020.1凯鲁亚克模仿黑人爵士音乐家的创作手法,用情感激荡连续的书写方式创造出了一种文字的速度感,所以你越是读下去,越是会被文字里所蕴含的情感张力驱动着继续高速往下读,直到最后像是嗑了迷幻药一般停不下来,
就像有人评论的:
“风景迎面扑过来,像一把大砍刀砍向你的面门,你还来不及记住什么,它就飞速退到了你的身后,然后新的一切又像你扑过来,你应接不暇,后来就干脆放弃了去记忆和消化那些地名、人名,去记住那些事,那些话。”但这种体验,并不完全是一件好事,它太容易驱动读者只觉察到那些表面的故事与情绪,然后盖棺论定说:“这只是一本充斥着放纵与享乐的流水账,它跟我们距离太远,除了空虚和丧,什么都看不到”。
打开豆瓣读书《在路上》条目,这种评论比比皆是这真的是对《在路上》的一种莫大的误读。
3.
正如杰克·凯鲁亚克从来不认为”垮掉的一代“是真的”垮掉了“,而称"Beat generation"应该是“极乐的一代”,萨尔们的旅行从来都不是想要从生活中逃跑那样简单。
如果说,70、80年代的中国年轻人可能很难体会到为什么“萨尔”们总是眼光无限迷惘,找不到方向,现在的我们恐怕会比过去任何一个时代的同龄人,都感同身受。
我们,其实也是某种意义上的“垮掉的一代”。
那时的美国和当下的中国,其实有很多相似的地方,社会日益富足,但人们却日益被消费主义捆绑,越是生活,就越找不到精神的方向,年轻人们一个接一个的从小城来到都市,然后在996的“福报”和创业潮里迷失在写字楼里的格子间。
梦想越来越实际,现实越来越寻常,日复一日地做着同样的事,慢慢地习惯平庸的生活,“如此生活三十年,直到大厦崩塌”。
我们每天都在说服自己,这就是生活,生活本应如此,可这个答案,到底是我们自己发自内心承认的?还是因为我们想不到另一种可能?
电影《在路上》剧照萨尔和他的伙伴们,所遇到的困境其实就是这样,他们并不是因为想要去狂欢、去纵酒、去在不同的城市认识不同的姑娘而开车远行,而是因为他们试图用这种方式去寻找人生的另一种可能性,就像书里写的:
“时代的车轮碾向他们,有的人挺直了身子去承接这种无形的巨大压力,有的人哧溜一下滑了出去,在主流世界外游离。”(美)杰克·凯鲁亚克《在路上》,果麦文化,2020.1许多人不喜欢《在路上》,觉得它传达的好像是一种“放弃生活”的负能量,面对生活的无趣、重复、没有希望,不去迎难而上,怎么反而能开着车去纵酒狂欢?
但他们从来没有想过,放弃寻找另一种可能,无休止地在重复的生活里长征,期待时间终究能改变一切,才是一种最大的犬儒主义?
凯鲁亚克想真正用《在路上》传达的,是一种反叛平庸,无论如何都要和生活死磕下去的精神,那些放浪形骸的狂野之旅只是萨尔他们选择的一种方式而已,内心滚烫的人可以被生活暂时打倒,却永远不可能被生活彻底束缚,所以凯鲁亚克才要高呼:“永远年轻,永远热泪盈眶”。
这才是《在路上》真正被称为“精神圣经”的原因所在,你可以不去旅行、你可以终生都跟文艺毫不沾边,但假如你也是“垮掉的一代”,读完这本书你真的会“哇”地一声惊叹:
“原来,人还可以这样活。原来,生活并不注定是我现在的模样,我可以跳出来,去广阔的天地,做一些我觉得自己永远都不会做的事”。
你的道路是什么,老兄?——乖孩子的路,疯子的路,五彩的路,浪荡子的路,任何路。
所以,如果你不甘心平庸,还想和生活继续死磕下去,不相信现在的人生就是你未来所有的人生,你真的需要好好读一读这本《在路上》。
当你的灵魂跟随着萨尔和迪恩穿越整个美国大陆后,你一定会明白他们启程时说的这句话:
“我知道,这一路上会有姑娘,有幻梦,一切的一切;这一路上,会有明珠送到我手上。”
《在路上》读后感(五):游曳的风筝若即若离:被误读的嬉皮士“圣经”和隐藏的忏悔之歌
杰克·凯鲁亚克(Jack Kerouac,1922~1969)文/宝木笑
1972年,两个20岁出头的年轻小伙子兜里揣着两块钱,在深冬的寒风中偷偷翻墙进入北京站。他们的想法很简单,他们要潜入一趟远行的列车,从此“在路上”,这两个小伙子就是后来曾经在中国文坛轰动一时的“先锋派”著名诗人芒克和彭刚。
1986年,一个同样年轻的生命背着一把用了很多年的破吉他,在北京工体声嘶力竭地吼着:“脚下这地在走,身边那水在流,可你总是笑我,一无所有……”没想到台下无数同龄人都流下了眼泪,止都止不住,这个年轻人叫崔健。
2006年,四个30来岁的音乐人不再年轻,他们贫穷窘迫,但偏偏血仍未冷。他们相信自己手里的那本书,就像信任自己心爱的吉他。在春寒料峭中他们开始了一次周游全国的旅程,唱出了“游曳的风筝若即若离”,从此永远在路上,他们的乐队名字叫痛仰。
貌似彼此没有关联的他们,其实和世界上很多年轻人一样,都因为一个共同的缘起:他们读了同一本书——《在路上》。
1951年,人间四月天,纽约的一个小公寓里,一个叫杰克•凯鲁亚克的年轻人马上就要三十而立。也许是天启,也许是顿悟,就像吃下那口玛德琳蛋糕的普鲁斯特,往事如潮水般向他涌来。于是在接下来20天的时间里,这个年轻人用一台打字机和一卷120英尺的单倍行距打字纸,一口气写完了一本书,它的名字叫《在路上》。
当时的凯鲁亚克根本没有想到,这本一气呵成之作,将成为20世纪的伟大经典,被誉为“垮掉一代”的迷茫“圣经”。当然,他更不会想到,这本书会引领美国整个的1960年代,改变了整整一代美国年轻人的生活方式,而且直到今天,很多美国青年依然会按照他书中的路线驾车横跨整个美国。这本书还在很多年后来到中国,影响了许许多多原本安静生长的年轻人,并一直延续到下一个世纪。当时的凯鲁亚克只是感到前所未有的酣畅淋漓,那是一种回忆和灵魂完全被抒发后的玄妙感觉。
也许,正是源于那次写作的独特体验。后来,凯鲁亚克一直坚称自己是“行走的普鲁斯特”。他回忆自己当时的写作状态是完全“普鲁斯特式”的——当年被那一小口玛德琳蛋糕开启了神秘灵感的普鲁斯特,也是一下子进入到一种近乎癫狂的状态,从此隐居寓所,将全部生命用于写作。只不过,凯鲁亚克用的是安非他命,他的故事也显示出《追忆似水年华》之外的迥异奇崛。用凯鲁亚克的话说,他继承了普鲁斯特意识流的瑰宝,但在写作中使用的却是自己创造的“即兴式的自发性写作”。
有的作者,有的书,是注定会被永远误解的。他们都有着颇具争议的外壳,掩藏着深邃的精神内核。如果只从表象来分析《在路上》和凯鲁亚克,可能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在路上》不同于一般意义的小说,传统意义上的情节被极度的削弱,甚至可以精简为一句话:几个年轻人一起踏上横穿美国大陆直至墨西哥的旅程,他们“在路上”。传统延续性的情节和悬念设置被完全地打碎,凯鲁亚克用了将近三十万字,将“在路上”的一切以一种蒙太奇般的手法,重现在自己和读者眼前。
小说使用“事实主义”的写作态度其实是一种必然,回归以人物体验为核心的意识流在所难免。主要的两个人物萨尔和迪安为了内心深处对传统的反叛,对自由不羁生活的向往和对虚无生活的拷问,奔波流浪在美国的东西海岸之间,不断行走,不断体验。《在路上》之所以长久以来引起极大的争议,就在于这个原本充满正能量的初衷,却被凯鲁亚克用一种完全“负能量”的笔法写成了小说。
《在路上》的故事外壳是充满叛逆、不羁和虚无的,这主要体现在人物自身在故事中的放纵上。在那些碎片化的、蒙太奇式跳跃的、甚至没有逻辑的叙述中,我们看到的是萨尔和迪安肆意地酗酒、疯狂地使用违禁品、混乱的男女关系、昏暗酒吧无休止的爵士乐,他们会嘲讽西方哲学体系的二元关系,对东方禅宗的“无常是常”推崇有加。在终日无所事事的宿醉未醒中,只剩下美国广袤大地的山川、平原、沙漠、公路默默无言,几个如同乞丐的流浪汉漫无边际地踯躅在向前的路上,好心人和好奇者将会让他们搭车前行,然后开启另一段有趣或无趣的旅程。
正因为《在路上》如此“丧”的故事外壳,所以一直以来它都被奉为“垮掉一代”的迷茫“圣经”。只活到47岁便死于长年酗酒的凯鲁亚克,也被当成了“垮掉一代”甚至是后来嬉皮士的精神教父。《在路上》、凯鲁亚克和“垮掉一代”这些字眼本身,也被人一直当作负面的标签。然而,在这一切的背后,真的就像我们看到的那样么?眼见就一定为实么?
答案显然是否定的。貌似坚硬外壳下的悄然忏悔,才是《在路上》最内核的精神特质。《在路上》以其青春叛逆闻名世界,书中的迪安•莫里亚蒂后来成为60年代嬉皮士运动的偶像。“疯了似的生活,疯了似的闲扯”是迪安的口头禅,离经叛道这种事儿就是他擅长的专业。在与萨尔相遇的时候,他向萨尔敞开了一扇另类青春的大门。这个人生三分之一时间都在监狱的偷车惯犯,有着三次婚姻。他的青春就在前妻、妻子和未婚妻之间周旋,在与萨尔的这次旅程中,迪安在男女关系上的随意让人瞠目结舌。
这样的迪安,可以欣喜若狂地连续跳十几个小时的爵士舞,也可以几个月只以冰淇淋为生,但在夜深人静的酒醒时分,他的身上便缓缓升腾起一种完全矛盾的烟云。“可怜的迪安——那个倒霉鬼从来没有像现在这么落魄,白痴似的感染的大拇指,周围几个破烂的手提箱,标志着他从未有过母亲,无数次往返横穿美国的狂热日子,那一事无成的可怜虫。”萨尔和迪安是一体两面,有点儿像《搏击俱乐部》精神分裂的男主,他们是一种紧密联系的映像关系,萨尔的视角仿佛就是迪安的灵魂在审视自己的肉身。如果所有的叛逆都是值得,那么唯有青春是萨尔和迪安唯一的忏悔。
他们绝不认为青春就应该那样挥霍,挥霍的青春只是他们叛逆传统的代价,这一点其实特别重要。其实,在萨尔和迪安的潜意识中,或者在“垮掉的一代”以及嬉皮士一代的内心最深处,他们是以殉道者自居的。混乱的青春就像玩儿烂的那手好牌,是他们奉献于反叛祭坛菲薄的祭品。因此,对于“垮掉的一代”这个专有名词自身,一直存在着极大争议。很多人从一开始就认为对于“Beat Generation”的翻译存在着问题,“beat”这个词应该是“疲惫”的含义更多一些。而这样就与迪安、萨尔们对于献祭青春这件事的忏悔情绪,完美地衔接起来了:那一代美国年轻人面对着传统和社会环境的重压,勇敢地去独立思索并大胆地用行动反叛,这成为他们的信念。而代价就是青春的挥霍,当回首往事,他们将为自己的青春忏悔,一种深深的疲惫将笼罩他们的余生——Beat Generation。
与青春相伴的爱情,也似乎在“垮掉一代”的致青春中被解构。“在路上”的爱情,是人们争论最多的地方之一。像之前提过的迪安的感情世界,特别是萨尔和迪安在横跨美国的流浪,其中充满着男女之间关系的混乱。及至60年代嬉皮士运动登峰造极,一头披肩长发,一条破烂牛仔裤,违禁品滥用,男女各种不羁的关系,让《在路上》这本书一直被当成蛊惑人心的原罪。
其实,《在路上》并非宣扬那种混乱的男女关系,更不是一些人所说的“瓦解了一切爱情的可能”。相反,《在路上》的爱情理念是通过一种反向的形式表现出来的,我们中国人有句老话叫“正话反说”,凯鲁亚克要做的正是如此。《在路上》的爱情主要围绕着三对恋人展开,分别是迪安和玛丽露、萨尔和墨西哥姑娘、埃德和贾拉蒂。《在路上》用男女之间不羁的关系,反证了一条真理:那些我们自以为是的风流,并不是爱情的真谛。
迪安貌似风流快活,他和玛丽露的爱情因此充满波折。迪安确实深爱着玛丽露,但他选择了一种今天看来依然很“时髦”的做法。他用不忠和不羁占尽爱情的便宜,并将这种爱情的观点进行了一种巧妙的概念偷换:“他独自一人站在门口,注视街上,苦涩、反责、劝告、道德、悲哀——一切都已抛到身后,他前面是生存的狂喜”。请注意这处“生存的狂喜”,对于迪安,他固执地将此与“生命真谛”和“追寻自由”划了等号,这其实是一种非常生硬拙劣的概念偷换,如今很多PUA渣男提出的“自由”“感觉”“放飞”与此如出一辙。
待到激进情绪相对较低、内心也更加矛盾的萨尔,“生存的狂喜”则降格为了“生存”。那位墨西哥姑娘特雷有着一个不靠谱的丈夫,还有嗷嗷待哺的孩子,他们相遇在车站,擦出爱情的火花,这是凯鲁亚克第一次在《在路上》承认真正的爱情。所以,萨尔与特雷一起来到墨西哥,幻想着组成一个新的家庭。但流浪的天性和对责任的恐惧,很快让萨尔找到抛弃特雷的很多“硬核借口”。比如,他靠摘棉花无法养活自己的女人和孩子,特雷并未和丈夫离婚,特雷的家人也不同意他们交往等等。
电影《在路上》剧照总之,萨尔在爱情的结果上与迪安是一样的,他离开了特雷,失去了真爱。“爱情就像是决斗,我们最后一次凝视着对方”,于是萨尔败下阵来,从墨西哥落荒而逃,做了爱情的逃兵,却带着“想不出好办法,只得认命”的自嘲。凯鲁亚克精心设计了爱情的反面,而让人遗憾的是很多人也止步于这个维度,并由此为《在路上》的爱情盖棺论定。
于是,凯鲁亚克悄悄隐藏的爱情忏悔就这样被轻易忽视了。当玛丽露和别人走掉之后,一向放荡不羁、貌似把什么都不放在心上的迪安怅然若失。离开墨西哥的萨尔即使回到往昔熟悉的生活,心却再也无法找到往昔的感觉,他仿佛回到了上路之前,“只觉得自己是另一个人,一个陌生人”。他一直强烈捍卫的“生活在路上”,第一次变得充满离情别绪,说白了就是,这群挥霍了青春又辜负了爱情的人,他们真的失恋了。在这本自传体小说中,倔强的凯鲁亚克从头至尾没有说出“忏悔”两个字,但那种往事不可追的情绪在那里已经明摆着了,那是悄悄掩藏的忏悔,更是阅尽千帆后的反思。
当青春逝去,爱情擦肩,人们总喜欢将“梦想”强行拉过来作为救命稻草。在我们的生活中,这是常见的现象,也是深深的无奈。“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迪安和萨尔就是以这样的心态,引领着无数嬉皮士最终走向生命的忏悔台。坚称自己为“行走的普鲁斯特”凯鲁亚克其实是解构一切的大师,他解构了青春,解构了爱情,同时也将目光投向存在本身。《在路上》貌似是崇尚虚无的,凯鲁亚克借迪安和萨尔的故事,仿佛想告诉世人梦想本身是不存在的。
凯鲁亚克和金斯堡这是个更为巧妙的“反写”笔法。萨尔每次出发之前都满怀憧憬,他和“垮掉一代”以及60年代嬉皮士们一样,都将找寻一种不同于世俗价值观的“真理”作为自己的梦想,很有些玄学的味道。也就是说,他们首先否定了诸如“美国梦”这样的世俗梦想,继而提出了一个追寻“真理”的梦想。精神教父凯鲁亚克在这本旷世奇书中所做的,就是进行一场彻底的双重否定,而这也最终成为后来嬉皮士原教旨主义般的精神内核。
我们来看看萨尔出发前的状态:“我们的牧人(迪安)走了,我决心等到春暖花开、大地复苏的时候也走这条路”,他满怀着一种近乎宗教般的虔诚,将“在路上”作为一项非常严肃的事业。最终,凯鲁亚克将这种追寻“真理”的梦想完全打碎了。在经历了无数波折之后,萨尔看到初升的太阳,仿佛突然顿悟了一切,对着那个“真理”梦想发出了苦笑,决然转身,“在路上”的行程戛然而止。
这一刻,上世纪的嬉皮士们欢声雷动,他们欢呼着:看呐,凯鲁亚克也说“真理”是不存在的,梦想是可笑的,虚无才是这个世界的本质,我们尽情狂欢吧,尽情放纵吧……也许是他们真的没有读完《在路上》,也许是很多人在有意避开原文的关键环节。因为萨尔真实的结局是他决然转身,停止了在路上的生活,然后像普通人一样在纽约安家,过上了安居乐业的小日子。但这并不是虚无的胜利和梦想的死亡,而是类似于返璞归真的最终悟道。
佛教和禅宗是凯鲁亚克最终选择的主要信仰,他相信那才是“真理”所在的地方。他实际上是通过萨尔生活态度的这种转身,表达出一种对于梦想隐晦的忏悔。凯鲁亚克要借由《在路上》的一切,告诉读者一个曲折的幡然醒悟:放弃梦想并不是“真理”所在,追寻“真理”也并非要放浪形骸。这也是为什么凯鲁亚克后来醉心于阅读大乘佛教及禅宗经典,还写了大量有关佛教感悟的手稿的根本原因。而这也直接催生了凯鲁亚克1957年的《达摩流浪汉》——那一次,他将视角直接放置于生命无常的禅宗感悟。
读书本身就是一种生活方式。一个文明的社会,必然是一个开放宽容的社会,因此,我们接纳各种各样的生活方式,也不反对一本书的不同解读。就《在路上》这本文学史上争论最大的小说之一而言,我们确实应该看到其中的不羁和放荡,但就像我们不能简单地将《金瓶梅》视为一本诲淫诲盗的“邪书”一样,我们也应该允许对《在路上》进行多个维度的解读。
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确实是宝贵的人生滋养,但有些时候,雷霆霹雳,放浪形骸也是一种珍贵的醒世恒言。文学史的宏大布景中,有《红楼梦》的正写兴衰,也应该有《金瓶梅》的反写年华。一个人的成长,需要正面的引导和鼓舞,也应该倾听反面的忏悔和叹息,也许在这一正一反的经历过后,我们将收获更加清晰和完满的人生。
补记:
家里的那本《在路上》一直是上海译文王永年老师的,06年版。王永年老师译过薄伽丘、欧亨利、马尔克斯、斯坦贝克、库切,精通英、俄、意、西四国语言,老先生的版本我一直都当成是标准答案版本。这次没有忍住入手了这一本,我得承认是被审读并做序的陈震吸引过去的。最早接触陈震是因为他翻译的莱昂纳德•科恩的传记《我是你的男人》。先搞摇滚,然后连续翻译了11本书,其中 8本摇滚传记,陈震活得很有风格。至于新入手的这本《在路上》,个人的阅读体验是,如今网络阅读的习惯已经渗透进读书的方方面面了,最大的不同是短句化,阅读的节奏会被不由自主地带快,有些“更容易读了”的感觉。当然,不同的译本,总有不同的特点,大家都会有自己的认知,不过还是习惯王永年老师当时的人物译名,比如“迪安”,而不是“狄恩”。可能这也反证了自己已经糊里糊涂到了致青春的年纪,青春散场,却仍未启程,掩卷而思,怅然若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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