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文章,其实论起写一些东西来说,我也从来没有刻意过,于我而言,不过是抒发感情的一种方式,亦或是将我所经历,所感觉以比较含蓄又合理的方式表达出来,以文字形式储存起来而已,而其内容无论如何唯故事而已。
我是一个喜欢故事的人,自己的故事,别人的故事,悲剧?喜剧?其实这些都是在人生这张白纸上所必须的颜料,无它则索然无味,所以于2月17日,我也是想将自己的故事分享一下,望读者们看之不悔,忆之有味!
我是一个爱看书的人,不分种类,大概是5年级,必学字认全之后,我就开始看书,最初的我只是看电子书,记得当时的老年智能机那种,不知为何可以让我如此迷恋,可能就是其中的故事吧,而那时除了几个比较有名的作者外,大多数的故事最后都会变成事故,就是烂尾,断更之类,这让我很无奈。
到了初中是我最疯狂的时候,当时除了上课和写作业以外,兴趣爱好就是看书,这个时期的我看的书种类繁多,由于从事电子书行业人员,尤其是优秀作者还不多的时候,我常常闹书荒,我看电子书的标准就是不能低于200万字,还得精彩,这就比较严格了,在当时确实不多,不像现在的随便一千万以上的水书很多,那时我就转战出版,不过和大家想的不一样,在当时我就开始将四大名著,资治通鉴之类的,甚至本草纲目我都看了,因为真的我感觉当时如果不让我看书,看一些文字,我的生活都毫无乐趣,其中最爱的是红楼中的那首众所周知的诗句: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对呀,红楼一纸之言又有几个能尝出味道的,包括我,因为我发现每次读都不一样,初次为趣,再次为悲,三次参喜,却始终没有明白其中三味之所在。而本草纲目中我却只记得金粉研磨,微毒,抑肺痨,具体不记得了,但是由于当时我姨夫有肺病,我特意记了一下,也算是一片孝心吧。
人,总是欲求不满且好奇心重的动物,那时的我并不满足于看书了,进而写小说,记得第一次写的书叫做《天临末世》,一篇典型的末世文,却也变成了我最讨厌的样子,断更!坚持总是不容易的,写了两万多字,最终还是落得个如此,想来也是挺可笑的。
如此不正是当爱好变质,却也不能再称之为爱好,只会让自己堂皇弃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