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路上》读后感锦集

  《在路上》是一本由[美] 杰克·凯鲁亚克著作,湖南文艺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58.00元,页数:423,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在路上》读后感(一):是不期而遇,也是久别重逢

  第一次读《在路上》,刚离开学校,想用这书来安慰内心的凄惶,也找寻一些力量。没有想到时光走了一圈我与它重逢是这样的场景。

  看着吾荐老师这几年在奇幻小萌书的路上越来越萌,没有想到他会做这本书。那个保送上研的高材生,那个在戏剧节上的推销员威利,那个会在博客写小说的才子,总觉得他去湖南文艺做编辑屈了才,付出多回报少,作为熟人,这么多年我也只买过一本他编的《最后的独角兽》。直到看到有着完美封面、美妙文笔以及优质纸张和书签的《在路上》出版,看到他一点一滴把理想变为现实,感动了看到这些付出的人,我才知道,他的天命,正是要让编辑这个职业绽放光彩,让有价值的书与人相遇。而作为最早的互关豆友,我们12年后仍有互动,不就是因为关于文学的理想都还存在彼此身上吗?而多少对书钟情的人,因为他的努力而受益了,有一瞬间,我竟想用“光荣”这个词来赞颂编辑这个职业。

  我更没想到的是Jay会接这个翻译。因为印象里的Jay实在太睿智,睿智到不像愿意纠缠于琐碎词句转换的人;但其实也不该意外,Jay是当年少有的会看教学科研范围之外的文学作品的老师,而且我们需要在字词中见深意的细读能力正是他给训练的,他的确有能坐下来每天译一页,为着一个词是否妥当而耗费几个小时脑力的耐心,这些精打细造,比起辛苦的行政承担应该愉快多了。正如他在译后记中说的,是出于对文学的热忱接下的翻译,这样的翻译目的,是可贵的。因着《在路上》和Jay在豆瓣重逢,兴奋之余竟然觉得从未陌生过,他还是那么亲切欢乐,又不忘时不时指点帮助我这样的后进。而他的文笔,是那样地令人愉悦,看了让人恨不得多劝他翻译几本书。

  时间让曾经认识的人重新认识,你们都变了,你们又都没变,而凯鲁亚克也是一样。当年是更喜欢《达摩流浪者》的,觉得它更文雅,且带着信仰的光芒。很长时间与吾荐老师一样不认为自己会和“垮掉”挂上钩,在路上东奔西跑了多年后,已确定内心的宁静平和是最高荣耀。在对自己进行严格道德要求的前几年甚至拒绝看任何有黄暴描写的文字和电影,而在更放松的现在再去读书里的“粗野”,却有不同的发现:像是没有目的的出发,像是迷茫的行走,却是本真的追寻,毕竟越过毒品和性,迪恩的真正追求是图书馆那三分之一的时间;像是桀骜不驯、放荡不羁,却有内核的坚强清醒,没有直面真实自我的勇气,如何能展示狂放的行为而不失平静?没有灵动澄澈的心,如何凝望灿烂星空而感动?他们“垮掉”的反叛,是因为太想超越了,以为孩童的天真,是释放的激情。在我放下道德防备的现在,凯鲁亚克也变得可爱了,文字中的生命力恣意张扬,如果有更纯净的灵魂,或许能看穿那可轻易模仿的荒唐皮毛,与迪恩和萨尔在精神高原相见?必须,要训练出更好的灵魂啊。

  那些当年仅仅是概念的词句,如今于我已是融入生命的体验。那当年想要努力搞懂的哲学内涵,如今我已通过另外的渠道体验。是不期而遇,也是生命的相续,我既与你重逢,必有重逢之意义。借用李健的歌词“只要你迎着光,就不算流浪”,很久以后我才懂,那些以为被全世界抛弃的日子,光其实也没有离开呢。而如今,我的内心有不会褪去的光,也将不惧路上凄惶。

  嘿,凯鲁亚克大叔,和我在佛国见面吧!聊一聊你的禅宗我的佛,那会是你我最好的重逢。

  《在路上》读后感(二):在路上的风景

  《在路上》也是关于“风景”的小说,景物描写比比皆是。凯鲁亚克深受惠特曼、沃尔夫、乔伊斯、詹姆斯等文学大师写作风格的影响,行文颇具散文诗的效果。

  正如小说中所说:“这整个国家就像是一只牡蛎,等着我们去打开;那里有珍珠,那里有珍珠。”(II-6)在路上不仅有姑娘,有奇景异象,还有“一切”,当然也包括路上的风景。

  现在,就让我们随意“在路上”走走,捡拾随处可见的“珍珠”。

  在几个小山丘之外就是太平洋,蔚蓝,浩瀚,一面白色的巨墙正从传奇的马铃薯地往前推进,那是旧金山浓雾的摇篮。再过一小时,它就会穿过金门,将这座浪漫的城市笼罩在一片白茫茫之中,一个年轻人牵着姑娘的手,沿着长长的白色人行道缓步而上,兜里揣着一瓶托考伊葡萄酒。这就是旧金山;美丽的妇人站在白雾迷蒙的门口,等候着她们的男人;还有科伊特塔、内河码头、市场街和十一座熙熙攘攘的小山。(I-11)

  太阳缓缓降落,拖下一片红霞。山谷中一个个神奇的名字渐次展开——曼特卡、马德拉,还有很多。很快,暮色降临,葡萄般的黄昏,紫色的黄昏,笼罩着柑橘林和长长的瓜田;夕阳是榨过汁的葡萄的颜色,夹杂着勃艮第红酒似的条纹,田野是爱情和西班牙悬疑故事的颜色。我把头伸出车窗,深吸着芬芳的空气。那是无比美妙的时刻。(I-12)

  我蓦然发现已置身于时代广场。在美国大陆旅行八千英里之后,我回到了时代广场;而且正好是在最繁忙的高峰时间,我那栉风沐雨却不谙世故的双眼看着纽约绝对的疯狂和极度的喧嚣,看着数百万人为蝇头小利而终日你争我夺,做着一场疯狂的梦——掠夺、占有、付出、叹息、死亡,只是为了在离长岛市不远的那些可怕的墓地里找到一个葬身之所。(I-14)

  我们倚着栏杆,看着这条伟大的褐色的父亲河,它从美国中部滚滚而来,仿佛是破碎的灵魂汇成的洪流——蒙大拿的原木、达科他的泥浆、艾奥瓦的山间溪流,以及淹没在三江源的东西,而一切的秘密都是从那里的冰雪里萌芽的。船后方,烟雾缭绕的新奥尔良渐行渐远;前方,老旧困倦的阿尔及尔岸边参差不齐的树林迎面而来。(II-6)

  那晚,迷雾笼罩着黄褐色的水面,就像不散的阴魂,水面上还有幽暗的浮木;对岸,新奥尔良泛着橘黄色的灯光,港口停泊着几艘黑黝黝的轮船,雾气弥漫,鬼影憧憧,令人想到切莱诺船长那艘带有西班牙露台和装饰艉楼的大船……(II-6)

  公牛家的门廊很漂亮。门廊环绕着整幢房子;月光下垂柳依依,好似一幢见证过美好岁月的旧南方宅第。(II-6)

  左边,越过那片广阔的格兰德河,就是墨西哥边境,山上的红土荒野是塔拉乌马拉人的土地;暮霭在山顶漂浮。正前方,在一片广袤无际的河谷中,散落着埃尔帕索和华雷斯遥远的灯火,四面八方的铁路线上喷出的机车烟雾一览无遗,仿佛大千世界尽在其中。(II-8)

  迪恩的加利福尼亚——狂野奔放、汗水淋漓、至关重要,在这片土地上,孤独古怪的流亡情人们鸟集鳞萃,这里的每个人看上去都有几分像失意、帅气、颓废的电影演员。(II-9)

  西部这一带夜空中的星星,就像我在怀俄明州看到的一样,大得像焰火筒喷射出的焰火,却又似那位佛法王子一般孤寂,他在北斗七星的斗柄上往返穿梭,试图找回那丢失的祖传的果园。于是,斗转星移,夜空之轮缓缓转动,此时离真正的日出尚早,但远方那片朝着西堪萨斯绵延的灰褐色荒凉土地上已然浮现大片红光,而丹佛上空业已传来鸟儿的啁啾。(III-7)

  他的女儿们站在雨中观望。最漂亮也最害羞的那个远远地躲在后面的田野里张望,她完全有理由这么做,因为她绝对是我和迪恩这辈子见过的最漂亮的女孩。她大约十六岁,有着平原上野玫瑰的肤色、最蓝的眼睛、最可爱的头发、野羚羊般的羞怯和敏捷。她躲闪着我们一次次投向她的目光。她站在那里,从萨斯喀彻温长驱直下的劲风把她的一头秀发吹散,漫天飞舞的鬈发包卷着她可爱的脑袋。她的脸上泛起一阵又一阵的红晕。(III-8)

  那种笼罩大草原的漆黑一片,一个东部人是难以想象的。没有星星,没有月亮,没有灯光,唯有沃尔太太厨房里的一点亮光。在后院的阴影之外,是黎明前无法看到的一望无际的世界。(III-8)

  在广袤的平原上,第一个得州城镇达尔哈特显现在夜色中,一九四七年我曾途经那里。五十英里开外,它在幽黑的大地上闪烁着微光。朦胧的月光下只见牧豆树和延绵的荒原。月亮从地平线上升起。她渐渐丰满,她膨胀起来并染上了锈色,她变得柔和并缓缓转动,直到晨星开始与之争辉,朝露吹进了我们的车窗——我们依然一路前行。(IV-4)

  远处的田野上,一个老人挥舞着枝条,步履蹒跚地跟在一头毛驴后面。纯净的太阳升起,照耀着纯净而古老的人类生活。(IV-5)

  我们爬到了东马德雷山脉令人眩晕的高度。香蕉树在薄雾中闪烁着金色的光芒。路旁石墙外,大片的云雾在悬崖边飘浮。下方,莫克特苏马河宛如丛林绿垫上一条细细的金线。在这个世界之巅,一些神秘的十字路口小镇从车窗外滚滚而过,裹着披肩的印第安人从他们的帽檐和长围巾下注视着我们。(IV-6)

  我们快要进入最后一个高原了。金色的阳光,湛蓝的天空,炎热的沙漠里黄沙漫漫,除了偶尔闪现的几条小溪,以及不期而至的《圣经》里的绿荫。这会儿迪恩睡觉了,斯坦开车。牧羊人出现了,穿着《旧约》中那种飘逸的长袍,女人们抱着一捆捆金色的亚麻,男人们则拿着木杖。在磷光闪烁的沙漠上,牧羊人围坐在大树下聊天,远处的羊群在阳光下翻涌,激起一片尘土。(IV-6)

  《在路上》读后感(三):在生命的旅途中,或我与“垮掉的一代”的渊源

  我与“垮掉的一代”第一次结缘,发生在十多年前我在S大求学的时候。

  在新校区待了两年,我们回到市区,像笼中鸟重获自由,拥抱崭新的生活。室友跟我同系不同班,有一次他上课回来,跟我们眉飞色舞地描述他们翻译课的任课老师:讲得如何精彩,如何不拘一格,如何颠覆普通学生对大学教授的刻板印象。我们受了鼓动,也决计下一次跟他去蹭课旁听。

  这位老师叫文楚安,经我室友说出来,像是“文川”。人如其名,他并非川人,而来自楚地;他和当时我们的校长一样,都来自湖南。(此处埋下一个伏笔。)

  然而,计划中的蹭课并没有实现。那个秋季学期才开始不久,噩耗突至,文老师在睡梦中骤然去世。

  根据室友的描述,文老师生前身体很好,每天骑自行车上下班,单程半个小时。

  我也从来未曾得见这位“垮掉的一代”的第一代学者。假如我有幸去听了他的课,我的人生是否会因此而改变呢?也许并不会。我对他的了解是在后来慢慢多起来的。垮掉派收归我的第一次机会就此告终。

  我也许并不屑于与垮掉派为伍。从小到大,我都是老师眼中的乖学生,从不叛逆,热爱学习——表面上看来,我与“垮掉”这个词儿是八竿子也打不到一块儿的。我当时并未仔细琢磨Beat这个词儿的深层含义,本能地抗拒。

  过了两年,有一次我回老家,表弟从县城的新华书店买了本《在路上》送给我。那是新译本,译者是王永年——我读书少,当时并不认得这个大名。我已忘了他送书的由头;把书匆匆翻了一遍,并没有在心头激起太多的波澜,也就让它束之高阁,继而不知所踪了。

  我与“垮掉的一代”再次失之交臂。

  在那个时候,我还是个只有过一个女朋友,并梦想着和她白头到老的青葱少年。人生还没有给我太多的磨砺,我昂然奋发的脸上写满了对青春和未来的向往和渴望,而不是冷眼的嘲笑。

  我开始“垮掉”,大概是始于读研究生的那几年。

  精神上并没有一下就“垮掉”,但至少开始践行“在路上”的行为方式。两个暑假,我要么独自一人,要么和室友结伴,去外面晃荡。我坐着绿皮火车,口袋里揣着MP3,看中华大地在窗外滚滚流去。月升日落,虫鸣鸟啼,我跨越着一个又一个疆界,在青旅中感受着南来北往的年轻人不一样的气息。

他们疯疯癫癫地奔跑在街头,我则笨拙地跟在后面。[……] 他们疯狂地生活,疯狂地谈话,疯狂地寻求救赎,渴望同时拥有一切,他们从不厌倦,从不讲陈词滥调,而是燃烧、燃烧、燃烧,[……] 在星空中炸裂开来。

  我身体里潜藏了二十几年的闷骚本质开始被逐渐唤醒。

  不在旅途上的我,经历了人生中最灿烂、最“燃烧”、最“炸裂”的时刻:轰轰烈烈地爱过,失意过,彷徨过,绝望过。二十多岁的年轻人所能经历的一切,我大都经历过。

  但是我没想到,我会直接同“垮掉的一代”扯上关系。

  那是位于S大东门附近的一片古老的宿舍楼,名唤“东风楼”;离它不远,就是S大规模最大的文理图书馆,馆后藏着几家小书店,书店旁边是一个足球场,足球场不远是个荷花池;出了东门,可以徜徉在府南河边,走不了几步就是望江公园,那里留有文人墨客的足迹。这几乎是垮掉派最为向往的世外桃源:有书,有路,有力比多,并不宏大,并不簇新,却形垮而神不垮。

  东风楼某幢的一楼有一个小房间,门上挂着牌子,名曰“‘垮掉的一代’研究室”。我初去“垮掉的一代”研究室时,文楚安老师已不在人世。那时候,“室长”是一位名叫陈杰的老师(当时是我们学院的副院长),他名下的弟子常来此切磋学问、畅谈人生。我沾了他弟子的光,得以出入此间,留下了很多美好的回忆。

  很多年已经不回S大,物是人非是自然而然的事;没想到东风楼早已不复存在,研究室也成了历史。我本想找机会,携《在路上》一书故地重游,也终究只能在梦中实现了。还好有照片,能让我依稀记起当时的事。

  我的二十五岁生日是在研究室度过的。我切开蛋糕,吹灭蜡烛,背后是一排书柜,上面写着“文楚安先生赠书”。

  现在看来,二十五岁多么遥远,约等于青春的同义词。在二十五岁前后,我爱唱一首叫作《二十五岁》的歌:

再过个一天两天 再过个一年两年 我已经要二十五岁 就要面对这个社会

  研究室的故事,几乎可以写成一部长篇了,这短短的文章容纳不下,且让它随风而去吧。

  不在研究室的时候,我常常出没于图书馆,和兔斯基一起品尝世界如淡茶般的甘甜。耳机里流淌出来的音符,有许巍,有朴树,偶尔也有——痛仰。

  “再见杰克,再见我的凯鲁亚克。”

生命是神圣的,每时每刻都弥足珍贵。 我要继续追逐我的星辰。

  毕业那一年,我已经找到了在出版社的工作,做一名编辑。在学校的最后几个月里,我坐在图书馆的阅览室里,翻阅借来的编辑出版专业的入门书籍。我知道,二十五岁已经结束了,我就要真正地“面对这个社会”了。毕业前不久,当年的书博会在此地举办,我懵懵懂懂地以学生身份第一次参会,将学生生涯和未来的职业生涯做了一个串联。

  “垮掉的一代”的生活似乎离我越来越远了。成为上班族以后,我可能不再有说走就走的旅行,不再有放浪形骸的聚餐,不再有青春标记的爱情。我也许不会再与垮掉派产生任何关联了。离校前几天,在与S大“垮掉的一代”掌门人合影的时候,我是万万不会想到,多年以后,我会成为他的编辑,请他出山翻译《在路上》这本书。

  回应开篇的伏笔:文楚安老师生于湖南,却定居四川;我和他的人生旅途是反向的。

  解释本文的标题:《在生命的旅途中》是On the Road某个繁体中译本的书名。

  谨以此文献给我逝去的青春,并留下缥缈的愿景:永远年轻,永远热泪盈眶。

  《在路上》读后感(四):《在路上》中译本序及译后记

  中译本序

  肖明翰

  回顾历史,我们会发现,人类文明的发展史在很大程度上是一部叛逆者们的历史。亚当和夏娃是叛逆者;苏格拉底、耶稣、恺撒、莎士比亚、马丁·路德、哥白尼、美国超验主义者,以及中华和其他文明中无数开创历史的人们,在本质上都是叛逆者。但一个真正创造历史的叛逆者绝非仅仅是反叛,更不是为反叛而反叛。他们的叛逆本身就是开拓,他们是探索者和创造者,他们在探索新的道路,创造新的生活。他们带来的不仅是哲学、宗教、政治、思维方式和文学创作上的革命,而且也是社会制度、价值观念、行为举止乃至生活方式上的深刻变革。

  20世纪40年代后期出现在美国的“垮掉的一代”在本质上也是叛逆的一代。在麦卡锡主义最猖獗的年代里,在冷战狂热和清教传统共同创造的高压之下,“垮掉的一代”毫不畏惧的身影开始出现在美国城乡,以其特有的方式挑战、冲击和解构着主流社会和主流文化。垮掉派运动是美国自南北战争以来所经历的最深刻的历史性变革之先驱和重要组成部分。然而,“垮掉的一代”虽然具有反叛的性格,甚至还采取了极端的行为和令许多人难以接受的生活方式,但他们不是一味反对任何价值观念。同历史上所有具有创建性的叛逆者们一样,“垮掉的一代”的诗人和作家们不仅继承了叛逆的传统,而且继承了东西方文明中一些最优秀的遗产和最值得称道的开创精神。正因为如此,“垮掉的一代”所进行的艰苦探索才那样具有特别的意义。

  “垮掉的一代”的代表人物实际上是美国先贤们的继承者,垮掉派作家和诗人是美国超验主义和惠特曼的优秀传统的传人。美国的民主精神和自由思想孕育了他们。因此,在20世纪中期美国正经历深刻的历史性剧变的年代里,当美国的民主自由的传统遭到前所未有的严重威胁之时,正是他们最先也最强烈地感受到苦痛。正如陈寅恪先生在《王观堂挽词》中所说:“凡一种文化值衰落之时,为此文化所化之人,必感痛苦,其表现此文化之程度愈宏,则其所受之苦痛亦愈甚。”垮掉派作家们是美国优秀传统文化所化之人,他们的反叛,他们的极端生活方式正是他们内心苦痛的表现。

  但“垮掉的一代”中的优秀代表人物并没有真正沉溺于酗酒、吸毒、性放纵,更没有自虐性地欣赏自身的苦痛;他们的极端生活方式也是他们对背叛美国民主精神的主流社会的蔑视和抗议。他们反叛是为了忠实于自我,他们抗争是为了维护自己的本性。他们所反对的是各种压制个性、摧残人性的现存社会力量和世俗观念。同时,他们一直在执着地探寻生命的价值,探寻新的生活方式、新的精神信仰和价值观念。被认为是垮掉派哲学家的霍尔姆斯曾说:“‘垮掉的一代’中即使是最粗俗和最虚无的成员……也几乎无一例外地关心着信仰问题。”正如他们的先辈叛逆者们一样,“垮掉的一代”的反叛本身也是对新的信仰的追求。

  所以,他们的放荡行为应该放到垮掉派运动中,放到垮掉派运动得以产生和发展的社会语境里去解读。实际上,任何一个行为都可以被看作是一个能指符号,它真正的意义往往并不在其自身,而应该将它放在它所属的符号系统中去理解。“垮掉的一代”那些惊世骇俗的行为是他们这些受压抑的“白色黑人”,这些“不可触摸者”,这些社会的边缘人物对主流社会的拒绝,同时也是他们以一种特殊的方式对美国优秀文化传统的继承与发扬,是他们为了把自己从各种反人性的社会、政治和思想的束缚中解放出来,直接获得生命体验的极端方式,是他们以人最基本的存在为基础对新的生活方式、新的信仰、新的价值观念、新的人与人的关系的探索。在美国文学史上,除梭罗外,还没有人像他们那样把自己的理念、自己的探索直接化作自己的生活方式,并进而——如下面将谈到的——化作他们十分独特的创作。

  人类历史上的转型期往往最能暴露社会和文化中最深刻的矛盾,而转型期的文学也往往最能触及社会和人性里最本质的问题,给予人们认识和思考社会的本质、生命的价值和人生的意义的启示。这正是“垮掉的一代”的优秀文学作品最重要的价值。它们以其特殊的方式迫使生活在物欲横流的现代社会中和在世俗观念的束缚下早已忘掉了历代先贤们追寻的精神价值的人们正视那些最根本的问题,珍惜甚至进行那种使人之所以成为人的追求。

  现在,垮掉派作家们那些曾经不准登大雅之堂甚至遭到起诉的作品不仅拥有越来越多的读者,而且已经堂而皇之地进入了美国和其他许多国家的课堂,并日益广泛地被各国学者们研究。人们越来越清楚和深刻地认识到这些作品的魅力和意义。

  在众多的垮掉派作品中,最全面地表现“垮掉的一代”的生活方式,最深刻地探索他们的精神追求的文学作品或许就是凯鲁亚克的小说《在路上》。这部小说的初稿完成于1951年。那年四五月间,凯鲁亚克坐在打字机前,一股脑地倾泻出他和卡萨迪以及其他垮掉派代表人物在路上的故事;他连续写作三个多星期,敲打出十七万多字,整部手稿就是由单倍行距、没有标点且没有分段的一整段文字组成的长达120英尺的长卷,它“拖在地板上,看上去就像一条大路”,成就了美国文学史上的一个传奇。凯鲁亚克本希望出版社能不加改动地出版他的“卷轴版”,以保持作品的真实性和他的自发式写作风格,但遭出版社拒绝。后来,在就职于维京出版社的著名学者马尔科姆·考利的帮助下,在被迫替换了小说中人物的真名,删除或修改了一些情节,特别是某些可能被认为有伤风化而引起法律诉讼的段落,同时对小说进行了分段并加标点(即他所抱怨的“成千上万毫无必要的逗号”)等修改之后,几经周折,迟至1957年小说才得以出版。但即便经如此修改,《在路上》出版仅一年之后,即被誉为垮掉派之《圣经》。

  凯鲁亚克于1922年出生在马萨诸塞州的洛厄尔,父母都是天主教徒。他虽然只在哥伦比亚大学上过一年学,但学习勤奋、兴趣宽广,读过不少介绍东西方文明的书籍。他经历丰富、游历广泛,当过兵,干过水手,多次横跨美洲大陆,到过很多地方,结识了不少朋友。他同金斯伯格、巴勒斯等人最初于1944年在哥伦比亚大学相遇,开了垮掉派运动之先河。他一生创作甚丰,主要以长篇小说为主,也有许多短篇和诗歌问世;他的叙事作品在很大程度上都以他个人的经历为基础。

  小说《在路上》同样如此。它主要是以作者自己几次穿越美洲大陆的经历以及同其他几个“垮掉的一代”代表人物在“路上”的交往为素材创作的。凯鲁亚克曾指出,迪恩、公牛老李和卡洛分别是尼尔·卡萨迪、威廉·巴勒斯和艾伦·金斯伯格,而主人公和第一人称叙述者萨尔·帕拉迪塞则是他自己。而且这部作品还提到了更多的或者说“外围”的垮掉派作家。因此,这部小说不仅是一般的垮掉派作品,而且是关于垮掉派的垮掉派小说,或者说是关于凯鲁亚克和他的垮掉派朋友们在精神探索的路上不懈追求的小说。实际上,凯鲁亚克最初的确曾打算将《在路上》直接命名为《垮掉的一代》;然而,作者最终将小说取名为《在路上》,从而极大地丰富和深化了作品的意义。

  《在路上》重点描写了主要人物萨尔和迪恩的漂泊历程,他们的漂泊并非毫无目的的流浪,而是方向愈来愈清晰的精神追求。其实凯鲁亚克的许多作品都具有这种性质和特点。对于凯鲁亚克和他作品中的人物而言,“路”具有丰富的象征意义,它是人生之路、求真之路,也是精神成长之路,是在虚无中创造意义之路。因此,“在路上”不仅体现了“垮掉的一代”特殊的生活方式,而且更象征着他们永无止境的精神追求。“在路上”的每一段旅程,甚至凯鲁亚克的每一部作品都可以说是一次不断深入的精神探索。“在路上”的意义不在于萨尔们最终找到了什么,而在于“在路上”,在于他们不懈的追求。萨尔们或者说凯鲁亚克们踏上精神探索之路,是为了追求本真。在追求本真方面,在美国文化文学史上,自梭罗之后还无人出其右。

  《在路上》里的主要人物迪恩在某种程度上就是狄奥尼索斯酒神精神的化身,是“疯狂”与“纯粹”的集合体;在迪恩身上,我们感受到原始生命力的冲击,他以身体的狂欢对一切压抑人性的制度和观念发起了强有力的挑战。在萨尔身上,通过“路”的双重象征意义,我们看到了在追求本真的过程中他的彷徨和痛苦。不过,凯鲁亚克的最深刻之处,也许还不在于他在作品中表现了“垮掉的一代”极端的生活体验、他们的反叛与追求,以及他们的彷徨与痛苦,而在于他对包括他本人在内的、由迪恩所体现的那种“垮掉的一代”运动本身的思考。正是这种思考最好地表现了凯鲁亚克和垮掉派作家们的不断追求和对自身的永无止境的超越。在很大程度上,《在路上》所表现的正是萨尔对迪恩的超越。迪恩和萨尔分别代表了“垮掉的一代”的两个方面:前者主要体现了“垮掉的一代”那种惊世骇俗的生活方式和大无畏的生命力释放,而后者则更体现着垮掉派们的精神追求。前者将后者引上了“路”,而他最终却被寻求精神救赎的萨尔·帕拉迪塞——萨尔全称萨尔瓦托雷(Salvatore),意为“救世主”;帕拉迪塞(Paradise)意为“天堂”,暗指他孜孜以求的精神“伊甸园”——所超越。迪恩和萨尔之间关系的变化象征着“垮掉的一代”的精神追求和对自身超越的轨迹。

  虽然在文学艺术观上,垮掉派作家和诗人们挑战和反对新批评对艺术形式的刻意强调,但他们的创作却非常突出地体现了新批评关于优秀文学作品是内容与形式的有机统一的观点。虽然凯鲁亚克并非没有对《在路上》或他的其他作品进行过修改,甚至是反复修改,但他的小说,同其他垮掉派作家和诗人的创作一样,继承和进一步发扬了惠特曼诗歌传统,突出地表现出“自发式写作”特点,使作品的思想内容和艺术风格达到了高度的有机统一。

  不仅凯鲁亚克和其他垮掉派作家的小说和诗歌的内容表现了“垮掉的一代”的精神探索,而且以凯鲁亚克的“自发式写作”为代表的垮掉派创作风格实际上也是“垮掉的一代”蔑视传统、挑战束缚、解放自我、追求本真之艺术体现,而《在路上》特别突出地表现了这一创作风格。“自发式写作”是凯鲁亚克再现人生体验的有力方式。更重要的是,对于凯鲁亚克来说,写作是生活,也是为人生赋予意义的过程。他在写作中找到了人生的意义。正因为如此,他不仅通过自发式写作升华人生体验,而且使写作本身成为一种狂欢,使自己进入忘我之境并在其中获得永恒(类似于小说中的“它”)。恰如他在生前创作的最后一部小说《杜洛兹的虚荣》中所说:“这本书将会是我经历的这该死的人生的一个总结,当我写完它,我将获得救赎。”

  我的好友文楚安先生早在1998年就出版了《在路上》全译本,其译文深得“垮掉”真谛,广受读者喜爱;因此,我曾建议他对译本再做修订,然而他却不幸因病过早离开了他深爱的文学研究与翻译领域,实在令人叹惋。现在,我欣喜地看到与他同在四川大学的同事、同为美国“垮掉的一代”研究者的陈杰老师重译了小说《在路上》。陈杰老师在该领域深耕多年,其博士论文就是对凯鲁亚克系统深入的研究之成果,因此我相信他对美国“垮掉的一代”文学和《在路上》这部作品的专业眼光和见识必会让我们更加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欣赏这部小说。

  文学经典意蕴无穷,解读和翻译都是不断完善、没有终点的过程,因此同一部作品出现多个译本不仅正常,而且必须。陈杰老师秉承“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之精神,精益求精,推出《在路上》新译本,可喜可贺。在路上的探索永无止息,文学研究与翻译亦当如此。

  译后记

  陈杰

  作为一名外国文学研究者,我对名著翻译始终怀着一种敬畏,因为我深知一部名著的精微之处是很难用另一种语言来传达的。例如《在路上》,作者的写作手法注定了这是一本很难翻译的小说。其难点不仅在于小说叙述者跳跃性的思维方式、主人公缺乏逻辑的说话方式,以及充斥着各种俚语的口语化表达方式,更重要的是小说行文的那种“节奏”,要想用另一种语言完整地传递出来,几乎是不可完成的任务。难怪有外国学者断言:《在路上》是不可译的;或者说,翻译出来的《在路上》不再是真正的《在路上》。

  而我决定翻译《在路上》实在是因为对这部作品的钟爱,这种喜爱更多是发自情感的,也就是说是作为一名文学爱好者,而非仅仅作为外国文学研究者。我对《在路上》的喜爱可以归结为一个字:真。阅读这部小说总能带给我一种亲切感,我想主要原因就在于它的真实。那是一种令人吃惊,甚至让人心疼的真实。有美国评论家言:“阅读这样的文字几乎让人觉得局促不安,就像闯进了一个藏满弱点的私密空间。”的确,在美国文学史上,还没有哪一个作家群体像“垮掉的一代”那样,在作品中把自己的人生经历和真情实感如此袒露无遗、不加粉饰;在他们的作品中,我们看不到世故或故作深沉,我们听到的只有真实灵魂的呻吟与呐喊。金斯伯格在哥伦比亚大学的老师、著名文学批评家特里林曾说:“真实的艺术作品让我们看到自己的虚假,它诉求我们摆脱这种虚假。”我想,《在路上》就是这样一部艺术作品。

  因此,我在翻译中力图还原这种真实。忠实于原文无疑是对翻译的基本要求,但这种忠实断不可停留在孤立的字句层面,而需要译者走进作者的心灵。就凯鲁亚克的自发式写作风格而言,文字的瞬间冲击力至关重要,因为它直接源于作者强烈的情感。令译文读者感受到文字所蕴含的情感,我认为这才是真正地忠实于原文。与此同时,我在翻译中也特别重视译文的流畅易读,以还原阅读原文时给人带来的酣畅淋漓的感觉。

  对我而言,翻译《在路上》也像是一次在路上的旅行,只不过它不是横跨东西海岸的旅行,而是深入作者心灵的一次探险,是穿越中西文化的一次心路历程。在这漫长(历时一年半)的旅途中,我得到了许多人的鼓励、支持和帮助,其中有我的家人、朋友、同事、老师和学生,在此我对他们所有人表示衷心的感谢。我要特别感谢我的编辑吴健,是他让我下定决心,感谢他应允我充足的时间进行翻译,也感谢他非常专业的编辑工作。特别感谢肖明翰老师对我一如既往的支持与帮助,感谢他为本书赐序。特别感谢远在美国的Walter Hutchens先生和李璞女士,他们不厌其烦地回答我的咨询,极大地保证了译文的准确性。特别感谢我的研究生王婷婷、王钰、熊军和张阳阳同学对译文的仔细校改和润色,他们优秀的中英文功底令译文增色不少。最后,我想以此书缅怀《在路上》的第一个中文全译本译者文楚安先生。文先生曾与我在四川大学外国语学院共事,于我亦师亦友,对我从事美国“垮掉的一代”文学研究给予了无私的帮助。我愿以此书来表达对文老师深深的思念。

  《在路上》读后感(五):在路上的爵士乐

  “垮掉的一代”从其写作的理念和技巧,到作品的主题和氛围,无不受到爵士乐,特别是博普爵士乐的影响。Beat一词本身就是“节拍”的意思。美国文学史上没有哪一个文学流派像“垮掉的一代”那样,与音乐进行过如此深入的交流。

  博普爵士乐对于“垮掉的一代”的影响是巨大的。广义地讲,“垮掉的一代”就是指那些衣着独特、行为怪异、沉迷于博普的“嬉普士”(hipster)——这个词本身就是指爵士乐迷。(hipster不能和六十年代出现的嬉皮士hippie混为一谈。)

  爵士乐,尤其是在黑人酒吧里的博普爵士乐,是直接影响“垮掉派”作家创作的一个重要因素。在纽约的格林威治村,画家、音乐人、诗人和作家常常在地下酒吧聚会、交流或者从事现场艺术创作。这时出现了爵士音乐诗的萌芽。诗人在一支小型、相对舒缓的爵士乐队的伴奏下,朗诵一首靠谱的诗歌。值得注意的是,“爵士诗篇”不单单是配着背景音乐的诗歌朗诵;吟诵者的声音有机地整合到了音乐之中。在“垮掉派”作品口语化的表达风格中,读者不难感受到爵士乐的节奏。“垮掉派”诗人在进行诗歌朗诵时,就常常邀请爵士乐音乐家进行伴奏。

  凯鲁亚克和金斯伯格模仿黑人爵士音乐家的创作手法,创造出一种全新的诗歌和散文形式,用切分音节奏和破折号来区分各个即兴片段的呼吸间隔。凯鲁亚克从博普乐中汲取自发写作的灵感,而他的作品也在黑人乐手中反响不错。正是垮掉派作家和爵士乐手这样的相互认同,音乐和文学的界限逐渐模糊,二者有机渗透,在纽约的夜里发出激动人心的声音。

  1940年初,凯鲁亚克是美国纽约上城酒吧的常客,经常光顾当时两位爵士天才“大鸟”查理·帕克和“眩晕”吉莱斯皮的演出,并同当时的地下黑人爵士乐手私交甚好。尤其是当时的圆号手大卫·阿姆拉姆,两人经常在不同场合尝试爵士乐朗诵,并且都钟情于爵士乐的 “即兴”创作,他们合作愉快。凯鲁亚克曾对大卫说,他的书是一次声音与影像之旅,用爵士独奏风格诉说着,带领着读者进入他的无限的冒险之旅。2004年6月在四川大学举行的国际“垮掉的一代”学术研讨会上,大卫还对他在那个时代与凯鲁亚克的合作表达了深深的怀念。1957年在纽约,他曾经同凯鲁亚亚一起举行了美国历史上第一次爵士乐/诗歌朗诵会,1959年又一起演出了BG传奇电影《采集我的雏菊》(Pull My Daisy)。2002年他出版了《不寻常的日子》(Offbeat)以文笔优美的散文风格和耐人寻味的细节展示了他同凯鲁亚克的密切友谊,“为势头正旺的BG 文学注入了新的精神’。” (参见文楚安《国际“垮掉的一代”学术研讨会纪实》)

  正如吕西安·马尔松在《爵士乐简明史》开篇伊始所说:“我们喜爱爵士乐,因为它具备了西方文化翘首以盼的美学世界应有的一个特质;而反过来,这个美学世界又促成西方文化从其自身中解放了出来。”这个由爵士乐揭示的美学特质,就是音乐诉诸心灵的力量,它迥异于诉诸理性的僵死的西方文化传统。

  下面,我把小说《在路上》中的一些爵士乐场景摘录出来并加以点评。(所有译文均出自拙译《在路上》湖南文艺出版社2020年版)

  密歇根湖吹来的风,卢普区的博普爵士乐,在霍尔斯特德南路和克拉克北路一带徜徉,午夜漫步进入贫民区,一辆巡逻车跟着我,当我是可疑分子。一九四七年那个时候,博普风靡全美。但在卢普那帮人的吹奏中却透着一丝倦意,因为博普爵士乐正处于“大鸟”查理·帕克时代和迈尔斯·戴维斯开创的时代之间的过渡时期。我坐在那里,聆听着博普那代表我们共同心声的夜籁,不禁想到我那些横跨东西两岸的朋友,他们和我不都在同一个广阔的后院里,兴冲冲地干着同样疯狂的事情吗?(第17页)

  点评:

  这是萨尔第一次西行在芝加哥逗留的情景。1947年那时,爵士乐正处于转型期,激情奔放的博普爵士乐正逐渐让位于节奏更为舒缓,更加注重旋律和技巧的“酷爵士”(cool jazz),迈尔斯·戴维斯正是承前启后的人物。很明显,萨尔更倾心于疯狂的博普,就像他喜欢的人都是疯狂的人一样。他批评的那“一丝倦意”是美国爵士乐从地下音乐进入主流音乐进而被商业化的表征。

  在漫长而疯狂的周末,我和迪恩去“鸟岛”看希林的演出。十点钟,爵士俱乐部空空荡荡,我们是头批客人。盲眼的希林出来了,由人牵着手坐到钢琴跟前。他是个气度高贵的英国人,白色衣领笔挺,身材略显强壮,金发碧眼,浑身散发出英国夏夜淡雅的气息。当贝斯手恭敬地向他一倾身,随即弹出低沉的节奏时,希林弹奏出的第一串如水波荡漾般甜美的音符,就使这种气息弥漫开来。鼓手登齐尔·贝斯特一动不动地坐着,只有噼啪作响的鼓刷在手腕间翻飞。希林开始摇摆,笑容在他如痴如醉的面庞上绽放;他的身子在琴凳上前后摇摆,开始时缓缓地,随着节奏加快,他摇摆得也越来越快;他的左脚蹬踏着节拍,脖子左右扭动,随后猛然俯身,脸都要贴到琴键上了,又把头发往后一抹,发型散乱了,他流汗了。音乐越发激烈。贝斯手弓着身子猛烈敲击,越弹越快;至少给人的感觉是越来越快。希林开始弹奏和弦;他仿佛不假思索,浓墨重彩的和弦就从钢琴里滚滚流出,令人应接不暇。音乐如大海般奔腾起伏。观众齐声喊着:“加油!”迪恩大汗淋漓;汗水顺着衣领流淌下来。“这就是他!就是他!简直就是上帝!了不起的老希林!耶!耶!耶!”希林感觉到了他身后的这个疯子,甚至听到了迪恩的每一次喘气和每一句脏话,虽然看不见,但他感觉得到。“好极了!”迪恩叫着,“耶!”希林笑了;他摇摆着。希林从钢琴旁站起身来,汗如雨下;这是一九四九年他的辉煌岁月,后来他就变得冷酷和商业化了。他离开后,迪恩指着他坐过的琴凳,说:“上帝坐过的位子。”钢琴上放着一只小号;架子鼓背后的那面墙上画着一辆沙漠中的大篷车,那只小号在墙上投射出一个金色的影像,与大篷车奇特地并列在一起。上帝走了;这是他离去后的静穆。这是一个雨夜。这是雨夜的神话。迪恩瞠目结舌,脸上露出敬畏的神情。这样的疯狂不会有什么结果。我不知道我当时怎么了,后来才猛然意识到那是因为我们抽了大麻烟;迪恩在纽约买了一些。它让我觉得美妙的时刻即将来临——在那一瞬间,万事了然,一牢永定。”(167—168)

  点评:

  这是萨尔和迪恩1949年在纽约观看的一场爵士乐表演。乔治·希林(George Shearing)是英国爵士乐钢琴家,天生失明,1947年移居美国。与希林搭档的鼓手登齐尔·贝斯特也是大名鼎鼎的人物,精通钢琴、小号、贝斯等多种乐器,鼓刷玩得更是出神入化。注意,他“一动不动地坐在”,与激情四溢、动作夸张的希林形成鲜明对比。贝斯特后来被誉为酷爵士的典范。可见,“酷”已经进入了博普爵士乐,正在成为一种“时尚”。于是hipster们开始扮“酷”,听爵士乐也成为一种时尚(正如小说末尾萨尔无奈参加的那场艾灵顿公爵的音乐会)。当《在路上》于1957年出版之后,凯鲁亚克一夜成名的同时也饱受抨击,其中就有来自嬉普士们的批评,说他的文笔太过“感伤”(sentimental),换言之,不够“酷”。其实,我倒觉得凯鲁亚克有时也是蛮酷的,特别是在描述萨尔和迪恩的友情的时候(请读友们细读小说最后一章),那种冷静的叙述层下掩藏的激情,除了体现出海明威的影响,再有就是嬉普士的“酷”劲了。这也是为什么我将小说最后一句“I think of Dean Moriarty”平白地翻译为“我想起了迪恩·莫里亚蒂”。

  “这样的疯狂不会有什么结果。”当时的萨尔还没被迪恩彻底“带偏”,对迪恩这个小混混还是半信半疑,总觉得“life is life, kind is kind”,觉得自己和迪恩不是一路人。

  “在那一瞬间,万事了然,一牢永定。”“瞬间”:举足轻重,尼采的瞬间即永恒。联想到迪恩的口头禅“We know time”。时间的本质是运动(move),所以不要停滞(hung-up),再有就是“瞬间”的重要性。涉及哲学和宗教,在此不展开。最后这句的原文是:the moment when you know all and everything is decided forever,翻译时灵光一闪,有点自傲哈哈。

  但是有天晚上,我们突然又一起陷入了疯狂;在旧金山的一家小夜总会里,我们看到了瘦子盖拉德。盖拉德是个身材瘦长的黑人,有一双忧郁的大眼睛,他喜欢说“好的——哦如尼”“来点波旁威士忌——哦如尼”。在旧金山,有许多半吊子知识青年热切地簇拥在他的脚下,听他弹钢琴、弹吉他、打手鼓。他热身以后,就会站起来脱掉衬衣和汗衫,真正嗨起来。他从心所欲,率性而为。当他正唱着《水泥搅拌机,噗——啼,噗——啼》时,他会突然放慢节奏,只用指尖轻轻拍打着手鼓,仿佛陷入沉思,而观众们则一个个身体前倾,屏住呼吸侧耳倾听;你以为他只会这样保持个把分钟,可他一直这么表演下去,长达一个小时;他用指甲尖敲出细微难辨的声音,而且越来越弱,越来越弱,最后什么也听不见了,只有从敞开的大门外传来的街上汽车的声音。然后,他慢慢站起身,拿起麦克风,缓慢地说道:“很棒——哦如尼……很好——哦呜啼……你们好——哦如尼……波旁酒——哦如尼……给所有人——哦如尼……前排的小伙子和女朋友玩得好吗——哦如尼……哦如尼……呜啼……哦如尼如尼……”他像这样一直说了一刻钟,声音越来越小,直到再也听不见了。那双忧郁的大眼睛扫视着观众。

  迪恩站在后排,说道:“上帝!耶!”——他紧扣双手做祈祷状,汗水涔涔。“萨尔,瘦子懂得时间,他懂得时间。”瘦子在钢琴前坐下,敲出两个音符,两个C大调音符,接着又敲出两个,再一个,再两个;突然间,那个身材魁梧的贝斯手如梦方醒,意识到瘦子正在弹奏《C大调即兴布鲁斯》,随即用粗大的食指猛击琴弦,打出隆隆作响的节奏;所有人都开始摇摆,瘦子抬起头,眼神依然透着忧郁,他们这样演奏了半个小时,然后瘦子变得疯狂,他抓起手鼓,飞快地拍打出古巴风节拍,同时用他知道的各种语言疯狂喊叫,有西班牙语、阿拉伯语、秘鲁方言、埃及语等等——他懂无数种语言。这一场结束了;每场有两个小时。瘦子盖拉德下了场,靠在柱子上,忧郁的目光掠过前来跟他说话的观众的头顶。一杯波旁威士忌递到了他手上。“波旁酒——哦如尼——谢谢——哦呜啼……”没人知道瘦子盖拉德的心思何在。有一次迪恩做了一个梦,梦到他要生孩子了,躺在加州一所医院的草坪上,鼓胀的肚子泛着蓝光。瘦子盖拉德跟一群黑人坐在一棵树下。迪恩向他投去一位绝望母亲的目光。瘦子说:“没事的——哦如尼。”此刻,迪恩走向瘦子,走向他的上帝;他认为瘦子就是上帝;他走到他面前,蹭着脚,哈着腰,邀请他跟我们一起坐坐。“好的——哦如尼。”瘦子说;他会跟任何人一起坐,但不能保证他的精神与你同在。迪恩找了一张桌子,买了喝的,僵硬地坐在瘦子面前。瘦子在他头顶上神游八方。每次瘦子一说“哦如尼”,迪恩就叫一声:“耶!”我和这两个疯子坐在一起。什么也没发生。对瘦子盖拉德来说,整个世界就是一个巨大的“哦如尼”。

  同一天夜晚,我到菲尔莫尔街和吉尔里街的那个路口,去看兰普谢德的表演。兰普谢德是个大块头黑人,出没于旧金山各个音乐酒馆,他一进门,不等脱下大衣、礼帽和围巾,就跳上台立马开唱;他的额头青筋暴起;他拿起一个巨大的雾角,猛吸一口气,拼尽全力吹出一曲布鲁斯。他一边唱一边对着观众叫喊:“不要等死了才进天堂,要从喝胡椒博士开始,用威士忌结束此生!”他的嘶吼压倒一切。他龇牙咧嘴,扭动身体,花样百出。他经过我们桌前,俯身喊一声:“耶!”然后蹒跚地走出门,去另一家酒馆。还有康尼·乔丹那个疯子,一边唱一边抡胳膊,汗水溅到观众身上,最后踢翻麦克风,像女人一样尖叫;在深夜的詹姆逊角夜总会,只见他耷拉着双肩,疲惫不堪地坐在那里观看狂野的爵士乐表演,面前放着一杯酒,一双呆滞的大圆眼凝视着远方。在此之前我从未见过如此疯狂的音乐家。在旧金山,每个人都玩爵士乐。这里是大陆尽头;人们什么都不在乎。(230-233)

  点评:博普爵士乐快速、激烈,重在乐手的即兴演奏,在宣泄情感的同时感染观众,从而产生共鸣。疯狂和忧伤是这些旧金山酒吧爵士乐表演的基调,与“垮掉的一代”文学的基调极度吻合。瘦子盖拉德(Slim Gaillard)擅长拟声唱法,曾自创一套称为“呜啼——哦——如尼”(Vout-o-Reenee)的拟声语言。C-Jam Blues是爵士乐经典曲目,由爵士乐大师艾灵顿公爵于1942年创作。

  我们跳下车,投入温暖而疯狂的夜晚,街对面一个狂野的次中音正吹响萨克斯:“咿——呀!咿——呀!咿——呀!”人们有节奏地拍着手并大声呼喊:“加油,加油,加油!”迪恩迫不及待地穿过马路,大拇指举在半空,口中喊着:“吹啊,伙计,吹啊!”一群穿着周末晚装的黑人在前面鼓噪欢呼。那是一个锯木屑铺地的老式酒馆,有个小小的演奏台,戴帽子的乐师们挤成一团,几乎就在观众头上演奏,真是一个疯狂的地方;外面的小巷里,邋里邋遢的女人们走来走去,有的仅穿着浴衣,到处传来酒瓶的碰撞声。酒吧后面,脏兮兮的厕所外有一条黑暗的通道,许多男男女女靠墙站着,喝着由葡萄酒和廉价威士忌混合而成的鸡尾酒,朝着星星吐口水。那个戴帽子的次中音萨克斯手正把一个绝妙的高低起伏的即兴乐段推向高潮,从“咿——呀!”到更为疯狂的“咿——嘀——哩——呀!”,高亢的萨克斯伴随着隆隆炸响的鼓声,那个脖子粗壮、身材魁梧的黑人鼓手不顾一切地拼命捶打着伤痕累累的架子鼓,如疾风暴雨,似电闪雷鸣。音乐震耳欲聋,次中音萨克斯手抓住了它,在场的每个人都知道他抓住了它。在疯狂的人群中,迪恩紧紧地抱着头。所有人都瞪着狂热的眼睛不断高呼,为萨克斯手加油助威,激励他坚持到底。他弯下腰,又直起身,再重新弯下身体,手中的萨克斯在空中画出一道弧线,乐声高亢嘹亮,压倒了一切狂热与喧嚣。一个六英尺高的黑人妇女对着喇叭口扭动着骨瘦如柴的身体,萨克斯手则对着她猛吹一气:“咿!咿!咿!”

  每个人都在摇摆和吼叫。加拉蒂娅和玛丽手拿啤酒,站在椅子上又摇又跳。成群的黑人从街上跌跌撞撞地涌进来,争先恐后地往前挤。“坚持住,伙计!”有个人刺耳地大喊,随即发出一声远在萨克拉门托都能听见的重重的慨叹,“啊!”“哇!”迪恩叫道。他揉着胸口和肚子;汗水从他的脸上溅落。鼓声隆隆,那个鼓手死命踢踩着踏板,似乎要把架子鼓踩到地底下去,同时又凶狠地挥舞着手中的鼓槌,把节奏打上了天:“噼里啪啦——咚!”一个大胖子跑到台上跳来跳去,演奏台吱嘎作响,都快要被压塌了,他口中还“唷唷”地叫喊。在那个了不起的次中音喘气休息,准备下一轮吹奏的间隙,钢琴师开始用舒展的十指一个劲地猛击琴键,敲出洪亮的和弦——中国风和弦,那架钢琴的每一块木头、每一处缝隙、每一条钢丝,都在震颤中嗡嗡作响。然后,次中音跳下演奏台,站到人群中间,抱着萨克斯转着圈地吹;他的帽子耷拉在眼睛上,有人帮他推了上去。他猛地往后一仰,一跺脚,吹出一声嘶鸣,接着吸一口气,举起萨克斯,高亢、嘹亮、锐利的乐声响彻夜空。迪恩正好站在次中音乐手跟前,他埋着头,脸挨近喇叭口,拍着手,汗水溅落在按键上,次中音注意到了,对着萨克斯发出一长串战栗的狂笑,观众们也都大笑起来,不停地摇摆着;最后,次中音决定拿出绝活,他蹲下身,飙上了一个高音C,保持了很长时间,全场沸腾,尖叫声四起,我感觉大群警察很快就会从最近的警署赶过来。迪恩神情恍惚。次中音的目光锁定在迪恩身上;他知道面前这个疯子不仅理解,而且在意,并且还想更多更深地理解,远远超过现有的一切,于是他跟迪恩较上了劲;从萨克斯里吹出的不再是乐句,完全就是呐喊,从“卟”降到“哔!”,再升到“咿——!”,甚至还有吹错的音,他还不时斜抱着萨克斯猛吹,乐声激荡。他用尽各种方式吹着,朝上、朝下、朝边上、倒过来、横着、三十度倾角、四十度倾角,最后他筋疲力尽地倒在某人的怀里,人们在他周围涌动,大声叫着:“好!好!干得漂亮!”迪恩用手帕抹着汗水。

  接着,次中音走上演奏台,点了一首慢歌,他的目光越过人们的头顶,忧郁地望着洞开的大门,开始演唱《闭上你的眼》。现场短暂地安静了下来。他穿着破旧的绒面皮夹克、紫色衬衫、皱巴巴的阻特裤,鞋子已经开裂;他不在乎。他看上去就像黑人版的哈塞尔。褐色的大眼睛流露着悲伤,他唱得十分缓慢,中间还有长长的、思绪万千的停顿。但唱到第二遍副歌时,他变得激动起来,抓起麦克风就跳下台,弓着身子唱起来。他每唱一句都先要弯下腰,额头几乎触到脚尖,再抬起身使劲唱。他唱得太用力,身子摇摇晃晃,好不容易才缓过劲来,赶上唱缓慢悠长的下一句。“音——乐,响——起!”他仰起头,脸对着天花板,麦克风握在腰下。他摇晃着,扭动着,接着猛地埋下身,脸抵着麦克风,几乎就要跌倒。“在梦——幻——中起——舞”——他望着外面的街道,轻蔑地撇着嘴,露出比莉·荷莉戴式的玩世不恭的冷笑——“当我们浪——漫——相——拥”——他踉踉跄跄倒向一边——“爱——的节——日”——他摇了摇头,流露出对整个世界的极度厌倦——“会使它显得”——会使它显得怎样?所有人都在等待;他沉痛地唱出——“还——好”。钢琴奏出和弦。“所以亲爱的请闭——上——你可爱的眼——睛——”——他嘴唇哆嗦着,眼睛看着我们,看着我和迪恩,那神情仿佛是在问:喂,在这个悲伤的褐色世界里,我们浑浑噩噩地活着是在干什么?——马上就要曲终,为此他必须有详尽的铺垫,这一过程漫长得够你把写给加西亚的信送到世界各地十二遍,可这些东西对我们又有何用呢?因为我们面对的是在这个可怕的世界里失魂落魄的悲惨人生,他就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唱的——“闭上——你——”他高唱着,歌声穿透屋顶,直刺星空——“眼——睛——”——然后他踉踉跄跄地走下场,神情落寞地陷入沉思。他坐在角落里,无视面前的一帮年轻人。他看着脚下,流下了眼泪。他太棒了。(260-264)

  点评:

  这是在旧金山黑人区的一家酒吧举行的爵士乐演出,真正“狂野”的博普乐也只有在那种地方才能找到。看过电影《绿皮书》的读友都会明白的。或者,你去听过以前成都的玉林酒吧里的摇滚乐?(不是现在“东郊记忆”那种。)博普爵士表达了“垮掉的一代”的心声,“在这个悲伤的褐色世界里,我们浑浑噩噩地活着是在干什么?”作为励志文学的代表作《致加西亚的信》,倡导忠诚、敬业、勤奋等品质,让你做一个循规蹈矩的人,做一个被主流社会认可的、对社会有用人——但唯独不让你做你自己。

  “音乐震耳欲聋,次中音萨克斯手抓住了它,在场的每个人都知道他抓住了它。”“它”(IT)是什么?无解,至少用语言无解。正所谓道可道非常道。正如后来萨尔问迪恩,迪恩回答说:

  “你在问我一个不可——思——量的问题——嗯哼!当时有个乐手在演奏,还有很多观众,对吧?他需要把观众内心深处的东西表现出来。他开始吹第一个变奏段,将自己的思想一一呈现,观众们‘耶、耶’地叫喊,但他们都懂,接着他开始全力以赴地吹奏,仿佛是响应命运的召唤。吹着吹着,突然间,他抓住了它——所有人都抬起头来,心领神会;他们侧耳倾听;他抓住了它,就再也没有放开。时间停止了。他的音乐填补着虚空,用我们生命的实质,用他内心痛苦的告白,用记忆深处的思想,用对旧主题的重新演绎。他时而尽情发挥,时而又重回主题,带着无限的情感,直抵灵魂深处。此时此刻,所有人都明白,重要的不是曲调,而是它——”迪恩说不下去了;讲起这事他就全身冒汗。(273-274)

  用凯鲁亚克自己的话来解释吧:唯一的真实是音乐,而唯一的意义是没有意义——音乐与亘古的心灵节拍交融,让我们忘掉思想节拍。

  好戏开场了!领头的是一个萎靡慵懒的次中音萨克斯手,身材瘦长,一头鬈发,噘着嘴,瘦削的肩膀套在松松垮垮的运动衫里,在温暖的夜色中显得酷爽。他的眼里写着自我沉醉,他举起萨克斯,眉头一皱,吹出复杂精妙的酷派爵士,同时优雅地踏着节拍追随自己的思绪,继而低头弯腰仿佛要躲避什么——然后他轻轻说一声“吹”,乐队成员便开始了独奏表演。接下来是普雷兹,一个英俊结实的金发小伙,像个长着雀斑的拳击手,魁梧的身材被精心包裹在一身鲨皮呢面料的宽肩格子套装里,衬衣领子敞开着,领带也松松垮垮,以显时尚和洒脱,他举着萨克斯,汗水涔涔,全身扭曲,吹出的音色简直和莱斯特·扬一模一样。“你看,伙计,普雷兹有一种对技巧的担忧,那是以赚钱为目的的音乐人常有的焦虑,他是乐队中唯一衣冠楚楚的人,你瞧,他一吹错音就忧虑重重,而他们的领队,那个很酷的家伙,却叫他别担心,尽管接着吹——他在意的只有声音,只有音乐的活力。他是一个艺术家。他在教导那个像拳击手的年轻普雷兹。好,接着看其他人!!”第三个出场的中音萨克斯手是个十八岁的黑人高中生,阔嘴巴,个头比乐队其他人都高,神情冷静而严肃,一副深思熟虑的样子,很像是查理·帕克的年轻版。他举起萨克斯,平静而沉思地吹出查理·帕克似的美妙乐句,同时又带有迈尔斯·戴维斯那种严谨精妙的结构。他们是那些伟大的博普创新者的后代。

  曾几何时,路易斯·阿姆斯特朗在泥泞的新奥尔良吹起美妙的小号;在他成名之前,节日游行队伍中那些疯狂的乐师把苏萨的进行曲改编为拉格泰姆音乐。然后是摇摆乐时期,激情阳刚的罗伊·埃尔德里奇吹出的小号孔武有力而又严谨精致——他吹奏时眼睛闪闪发光,脸上露出可爱的微笑,号角声震撼了整个爵士乐世界。接着查理·帕克横空出世,这个来自堪萨斯城的孩子在他母亲的柴火间里勤学苦练,不管刮风下雨,他都吹着缠着胶带的中音萨克斯,还跑出去看“伯爵”贝西和“本尼”莫滕领头的老摇摆乐队,那里面还有“热嘴”佩奇等乐手——查理·帕克后来离开家乡来到哈莱姆,遇到了疯狂的塞隆尼斯·孟克以及更加疯狂的吉莱斯皮——查理·帕克当年只要一嗨起来,便绕着圈子边走边吹。虽然年龄比同样来自堪萨斯城的莱斯特·扬还小一些,但这个忧郁、圣洁的呆子却代表了爵士乐的历史;因为当他把嘴边的萨克斯举得又高又平的时候,他的演奏是无与伦比的;随着他的头发越来越长,他日渐懒散,一蹶不振,手中的萨克斯也半耷拉着,直到最后彻底耷拉了下来;现在他穿着厚底鞋,再也感觉不到实实在在的街头生活,他把萨克斯有气无力地抱在胸前,冷冷地吹出简单乏味的乐曲。而这个夜晚属于美国博普爵士乐的孩子们。

  更有奇葩朵朵——当吹中音萨克斯的黑人小伙在观众头上庄重地演奏沉思般的乐曲之时,一个身材高挑的金发小伙吮嘬着吹嘴,静静等候着;他来自丹佛柯蒂斯大街,穿着牛仔裤,扎着带装饰钉的皮带;其他人刚停下,他便开始吹奏,听众一时间找不到独奏来自何处,接着才看到吹嘴上那带着天使般微笑的嘴唇,听到中音萨克斯那童话般温柔甜美的独奏。孤独如美国,那是夜里令人哽咽心碎的声音。

  (……太长……)

  突然,迪恩盯着乐台另一面的一个黑暗角落,说道:“萨尔,上帝来了。”

  我看过去。乔治·希林。像往常一样,双眼失明的希林用一只苍白的手托着脑袋,竖起两只大象般的耳朵,倾听着美国的声音,继而驾轻就熟地把它们融入自己的英国仲夏夜之声。乐队成员鼓动他起来表演。他答应了。他弹奏了无数个变奏段,美妙的和弦不断攀升,越来越高,直到钢琴上汗水飞溅,所有人都满怀敬畏地屏息聆听。一个小时后他才被领下台。神一样的老希林回到那个黑暗的角落,台上的伙计说:“接下去我们就不用再演奏了。”

  身材瘦长的领队皱了皱眉,说:“我们还是继续演奏吧。”

  还是会有新东西出现的。总是会更丰富,更进一步——音乐没有尽头。在希林的探索之后,他们寻找着新的乐句;全力以赴。他们扭动身体尽情演奏。时不时地,一个清亮的和声赋予一首曲目新的含义,总有一天那会成为世上独一无二的曲调,使人们的灵魂雀跃欢呼。他们找到了它,他们失去了它,他们拼命找寻,他们重新找到了它,他们欢笑,他们呻吟——而迪恩汗水涔涔地坐在桌旁,为他们呐喊欢呼。(318-323)

  点评:

  再回芝加哥。这次的重点是美国爵士乐的新生代音乐家。凯鲁亚克用诗一样的语言讲述了美国爵士乐的发展史。同时,他给予新生代爵士音乐家以极高的评价,相信不断的探索总能让我们离那美好的愿景越来越近。这是灵魂的探索,是通往伊甸园的朝圣之旅。这也是“在路上”的启示:希望总是在隐约可见的前方,然而当你到达那里的时候你才发现,你所渴望的还在更远的前方,它诱使你再次踏上艰苦的生命之旅,从而一次又一次落入幻象和醒悟的大喜大悲的循环中,而那最终的希望——成为永恒的渴望——却一如那“伊甸园之门……既无法接近,又无法避开”(迪克斯坦《伊甸园之门:六十年代的美国文化》)。然而我们知道,像所有亚文化走向主流文化的过程一样,商业化和被收编是不可避免的结局。“垮掉的一代”也是。在某种意义上,《在路上》的问世就是“垮掉的一代”的墓志铭。呜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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