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驯化》是一本由【英】艾丽丝·罗伯茨著作,读者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79.00,页数:384,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驯化》读后感(一):车轱辘话太多
看完这本书,内容上已经说了,10个动物,论点是每一个动物的发源地,但最根溯源到头来也是一头雾水,搞不清楚,遗传学家、历史学家对物种的起源存在巨大争议,所以书中只是提出了一些看法和观点,不代表历史的证明。看这部书花不了多长时间,讲的都是人类朋友圈的事儿,物种之间存在密切联系,最后指出人类才是物种种群中最可怕的制造者和受益人。
《驯化》读后感(二):物种的驯化
驯化:十个物种造就今天的世界 第一次拿到这本书时,我的内心是开心的,书的封面设计和内容排版都是我喜欢的。 但是读起来的时候我就有点打退堂鼓,书的专业性过强,读起来不太容易,阅读过程对于我来说有些痛苦。 书的扉页上写着——致痴爱荒野的菲比和威尔芙,让我看到了为这本书籍,为这份事业,为历史做出贡献的各种学者的努力。 各个物种在人类的影响下进化,存在着变种,人类接触某一变种,将这个变种一代一代的改良,最终成了我们今天的这个世界。 那么人类在接触物种时,是人类选择了物种还是物种选择了人类? 犬: 现代狗虽然种类繁多,但都是欧洲灰狼的后代。在遥远的冰河时代末,就有人类驯化了狼变成家犬的痕迹。 犬的驯化是自然选择的结果,其他物种的进化也是。环境的不断变化,条件的不断变化,都会导致物种的进化更替,物种的淘汰,新物种的出现,都代表着进化,或者是世界的进步。 人类在驯化物种的同时,也在被物种所驯化,所以才有了我们今天的这个世界。 未来的物种依旧会不断被驯化,我们的世界也会变得更加美好。
《驯化》读后感(三):该书会带来一些生物上面的思维
这本书我认真读了前面三分之一的部分,后面粗略的翻过,读完带来一些思维或是方法方面上的启迪,比如其中有一段映像深刻,“1959年某个科学家做了个非常有名的实验:选择性繁殖是如何改变动物的。他和他的团队从每一代银狐中选取最温驯的一部分进行集中繁育后发现,温驯的特性在狐群中传播得很快。经过6代具有高度选择性的繁育后,有2%的银狐已经变得非常温驯,10代以后,这一比列上升到了18%,30代以后,有一半的银狐变得温驯,到了2006年,实验中的银狐几乎全部对人类非常友好。”还有一段,“玉米是在地理上分布最广泛的谷物,对环境不挑剔,在哪儿都能生长。”“物种内部发生的渐变,都是由于随机的基因突变,自然选择的或者人工选择则会按照一定的规则作用于这些突变,促进有利的突变,淘汰不利的突变。自然选择能够使有利的基因很快在种群中传播开来,但它并不能加速基本的突变率。”后面读起来比较乏味了,主要是涉及到一些冷知识,我的消化系统已经不适应它专业化下视角的解读了。
《驯化》读后感(四):活在公众号里的地球之王们求求你睁开眼看看吧
但凡写到人类进化史,反复重申并且被多本书籍重申的一点是“人类与环境是互相磨合,互相驯化的”
农耕文明人类驯化了小麦,但也可以说是小麦驯化了人类,从此以后靠着狩猎采集吃饱穿暖,饮食架构丰富,没事还搞点宗教祭祀活动的套马杆的汉子们被拴在了土地上。这乍看起来简直是物种发展的倒退。
在这个逻辑游戏中,达尔文的术语“人工选择”指的并不是人类扮演起了造物主的角色,而是有人工干预的自然进化过程。
之前看到过某公众号在反复推关于貂皮时装业的文章,最后得出一个很清奇的结论“为什么就不能承认人类就是高贵的物种呢?”
想当年还是个较真的小智障,还在后台写了一长串文字,从尤瓦尔的简史三部曲到加扎尼加的《人类的荣耀》引用了一堆讲道理,连莫里斯都从动物学角度写了,不过裸猿而已,真没什么了不起的。
想来如果那时就已经得到了《驯化》的启迪,早已完美回怼了。
“我们可能对于地球上其余的部分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但是,我们仍然是一个生物学现象。”
地球之王,宇宙上帝可能也是一个莫名优越感的道德现象吧
《驯化》读后感(五):物种驯化的故事
硬着头皮把书读完,可能是自己对这个课题不太熟悉而作者行文又有点啰嗦繁复!
全书细致的描述、分析了犬、小麦等十个物种(包括人类)的进化路径、历史及由来,论据丰富且逻辑性较强,是一本好的进化科普读物。但全书列举如此多的物种进化故事和资料却又没有清晰统一的中心思想和观点,且书中不少细碎无关主题描写记述,暂且给3星评价。
书中印象比较深刻的观点有:
1.很多物种驯化的过程并非完全是由人主导的、目地明确的,而是人与物种相互双向选择相互依靠、互利共存的结果;
2.任何物种的出现都不是推倒重来,突然冒出来的;而是在原有物种基础上跟据环境要求一点点进化迭代更新而来的。这一点对于我们在社会治理及创新方面有重要启示意义!
3.物种内部发生的渐变都是随机的基因突变,这些变化适应环境的就被保留了下来,不适应的就被淘汰;
4.单一性带来稳定性的同时也带来了脆弱性;
5.物种的个体居住的越密集,种群就越容易成功。这一点对于人类和当今社会也同样适用:看看规模越来越大城市,人越来越倾向于去人口集中的城市定居!
6.基因在能够自由表达的环境下能够最长时间的流传:其他事物、品质及特点都一样,只能在包容它们的环境中存在及流传!
可能是自己的原因,感觉本书对驯化的主题重于罗列史实、讲述故事,浅于表达说明主题观点,总体对全书评价一般。
以上是为读后感,如有不同观点想法欢迎探讨交流[抱拳]
《驯化》读后感(六):自然选择的逻辑
《驯化》要有较广的知识面才能读懂,不仅关乎生物,还关乎地理和历史等,在逻辑上十分严谨,注重实证和推理,使读者认识到前因后果,引发读者对疑难问题的思考。 作为一个文科生,笔者在读关于生物学知识时较为吃力,所以也是挑着自己感兴趣的人文历史方面去读,对于“驯化”一词的内涵,驯化是有施受双方的,但两者的界限并不是泾渭分明的,整体上,人在与其他动植物的关系中处于主导地位,但在历史的细节处,动植物也在主动联系人。驯化是人与自然互惠互利的结果,是一种结盟关系,这是这本书的作者的理念。 笔者在读到一些关于考古方面的内容时会比较感兴趣,事实证明,在远古时期,人类活动其实很多时候是与其生物性相关的。至于许多历史的真相,实在需要更多的科学数据,尤其是生物学的数据。 地球的历史,是关于万物的历史,人类是生物群中特殊的一类,学会了思考,拥有思维能力,但放眼整个地球发展的过程,其他生命体和非生命体的演变同样精彩,阳光、空气、水、动物、植物、微生物,万物熔于一炉,随着地球的自转和公转,在地球受内外力作用的过程中,发生着冲突和交融,这是在是一个相生相克,万物归一的世界。 人类创造了伟大的精神文明,我们生活在物质丰盈的现代社会,人们热衷于社会关系,但自然关系呢?笔者有时会觉得,其实人与自然的关系才是最核心的,是一切都原初。人,本身就是自然的一员,永远不要忘记自己是一个生物的事实,我们与其他非人类的关系是平等的,共生的。只有尊重,才能共同创造未来。 至于为什么要尊重,通过阅读作者对驯化过程的考察和判断就能感受得到,其实,我们有理由相信,人类之所以能处于驯化的主导地位,也是一个自然选择的过程。但从后来世界的发展历程来看,自然是否会在未来舍弃人类,选择另外的物种,仍然是个未知数。
《驯化》读后感(七):物种进化的历史
首先非常感谢新经典Young Club,让我有机会遇见这本严谨而有趣的书。
最开始看到书名时,就料想到这会是一本十分深刻宏大的书。但真正阅读的时候,它宏大的内容还是超出了我的想象。这本书从十个物种的角度去帮助读者了解驯化物种的历史,虽然主题足够宏大,但从每个物种的角度来谈进化的历史就会比直接谈进化更为具体和易懂。
这本书更多地从生物学角度谈论物种的进化。无论是谈到家犬起源时对狼和犬的区分,还是谈到小麦时对于英国境内线索的追踪;无论是谈到苹果的野生本质,还是谈到玉米的祖先巴尔萨斯类玉米,这些都离不开基因和DNA。在谈完九个物种后,终于开始看人类自己,最开始可能觉得它们之间没什么联系,但随着阅读,谜底会逐渐揭晓,它们与人类的关系也逐渐明晰,像狗伴随着猎人、水稻和牛伴随着农民等等。
此外,书中的很多地方都举了大量的证据来佐证作者的观点或假想,这些数据实例让这本书变得充实严谨,却也因此增加了阅读的难度。这些部分让我读起来觉得有些晦涩难懂,但好在作者也结合了一些虚构的传说以及自身的经历来谈,这让我稍微能够理解作者想要表达的意思·,另外很多举的例子也让我印象深刻,比如《权力的游戏》中的狼犬琼恩· 雪诺、《唐顿庄园》的制度等等,这些也让全书变得有趣。
文中的很多观点也着实颠覆了我以前的想法,比如人类对于物种驯化的影响,其实更接近于有人类参与的自然选择,而不是人类有意为之等等。除此之外,作者还谈到很多有争议性的问题,比如转基因以及很多先进的基因技术。谈到转基因,争议还是很大的,虽然很多人认为这项技术能够为一些发展中国家解决粮食的问题,但目前看来证实这项好处的证据不够充分,而它可能带来的基因污染的后果确是我们无法想象的,所以我们也就不敢轻易地去尝试,只能以更加审慎的态度来对待这项技术。
总之,这本书我还是很推荐大家看,无论是否有知识储备,读完这本书,相信都会对进化有更为不同的认识,对这十个物种的认识会有颠覆。可能由于我自身对于生物学的知识储备不是很多,所以对于这本书的理解不够深刻,但对这本书还是十分喜欢,对于这个夏天的遇见也深感有幸。
《驯化》读后感(八):设计太美,翻译令人头秃
先说感受:
《驯化》的封面和内文设计很漂亮,有种优雅的艺术感,蓝白色调贯穿前后,我对它一见钟情。
翻开第一章【犬】,作者引用了鲁德亚德·吉卜林《独来独往的猫》的一段话:
男人醒来时问道:“那只野狗在干什么?”女人答道:“他的名字已经不再是‘野狗’了,而是‘最好的朋友’,因为他将一直是我们的朋友,直到永远。打猎时记得带上他。”这段引得很有意境,我觉得我已经爱上这本书了!
然鹅,正文狠狠地打了我的脸……
作者的思维比我想象中跳跃,一会儿讲故事,一会儿开始论述数据,推算进化过程,作为文科生的我顿时一个头变两个大…
可能跟作者本身是医生、学生、作家、主持人的斜杠身份有关叭,她在人类学、考古学、文明学、人体解剖与基因科学等领域都有涉猎,是全能型的知识分子,所以书里有时会掺和不同领域的专业术语,没有足够的知识储备,有点难消化她的叙述方式。
比如:
在第十章【人】里,有一节讲的是“解开人类起源之谜”。作者穿插了1971年,1974年,1987年和2017年的四个不同时间人们探寻人类起源的研究,在每一个时间段各抛出一个问题,在下一个段落回答了该问题后又抛出了一个新的问题,逻辑学不太好的人很容易被接二连三的问题给抛晕了。
更郁闷的是,有时候你好不容易理解了前面的案例,作者在后面突然告诉你刚才举例的几个案例的研究方向都被证实是错误的…(吐血
译者尽忠职守地翻译了这位博学的作者的文章,但是对我来说有些难以消化。这种“难以消化”是一种行文上的拖沓和反复跳跃,是一种没有把追溯过程和结论分清楚的模糊感。从科普的角度看,她对门外汉并不友好,有一定的阅读门槛。
(说到底还是自己的知识储备不太够,泪目( Ĭ ^ Ĭ )
.S.很喜欢作者写【人】的这一章,可能跟自身关系比较大吧=v=
关于社会化人群拥有更高的容忍度、人的驯化与被驯化、物种之间并无高贵低贱之分等概念的阐述,都很有启发。
推荐指数:★★★★
《驯化》读后感(九):很易读的科普,但,没有喵星人…差评!
一本相当有趣的人类学著作。作为一本科普读物,比《枪炮,病菌和钢铁》易读的多,需要的前置知识也少的多(大概高中生物就足够了),但又丰富多彩。
在开始对这本书的评论之前,我要先引述一段《枪炮病菌与钢铁》中对于“驯化”这个概念本身的论述,我认为这是本书理应介绍却缺失的部分:“驯化可定义为:使某个物种通过有选择的交配,使其与野生祖先有所不同,以便为控制其繁殖与饲养的人类所利用。”所以“驯化”的目的是“是使物种变得与野生祖先不同的并且可以为人类所利用”。这样我们就可以理解为何人类的发展史贯穿了对于物种的驯化过程。而对于驯化而言,不同的物种有不同的驯化潜力,有的物种天然利于驯化,如犬类,马,而有的物种则缺乏这样或那样的驯化条件,如斑马。
在本书中,作者向我们介绍了对人类的发展产生了至关重要作用被人类驯化的十个物种。这十个物种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同时又随处可见。对于每一类物种的起源传播以及被人类驯化的过程,作者都做了详尽而又不失趣味的探讨,包含了对于该物种相关文化的论述,又结合了很多人类学的研究方法,追求考古学,遗传学,各种文献之间的相互印证,让我们得以一窥人类学世界的奥妙。
读完以后就深深地感受到这个世界的神奇与不凡-我们每天吃的大米,玉米等等居然有着这样古老的历史,这样我再熟悉不过的物种居然对人类的发展产生了如此深远的影响。再看看如今作为人类宠物的犬,谁能想象它们居然是欧洲灰狼的后代呢?而人类与狼居然在新石器时代之前就结成了同盟。原来伊甸园中的禁果其实并不是苹果,引发了特洛伊战争的那只苹果严格意义上来说其实也不是苹果。谁又能想到哥伦布发现美洲居然在人类学生物学上意义也如此重大呢?这样的“Eureka”时刻与各种趣闻在书中比比皆是。
本书最令我欣赏的地方在于作者利用介绍物种被驯化过程的机会,向我们阐述了一些生物学农业与人类发展所面临的问题与挑战,譬如转基因,现在依然很流行的CRISPR技术,气候变暖,以及粮食安全等问题。从作者的行文中我看到了一位博学谦逊严谨,同时又对人类与自然的未来无比关切的学者。书中的人文关怀是《枪炮病菌与钢铁》中所缺乏的(当然也有可能是本书定位偏科普而那本书偏学术)。作者的个人魅力为本书加了不少分。如果你想对人类学有所了解,那么本书绝对是很好的入坑之选。
最后,没有喵星人差评!
《驯化》读后感(十):生命的延续就是美本身
冰河时代音域辽远的回响和基因多效性与反稳定选择理论交织融汇,千百年前波兰野牛的历史性绝唱共分子遗传学勾勒出浓墨重彩的物种重生。在书中,罗伯茨娓娓道来人类作为主体驯化野生动物、植物,甚至智人本身自我驯化的漫长征程,跨越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的维度发掘生物宝库的源头,然后用细微的证据和严谨的逻辑铺展开来,行走至今。 我们能在本书相当数量的篇幅中找到罗伯茨具有的一种有趣的逻辑:“要有真正新奇和激动人心的发现,就应该使假说有最大的外延性,就应该摆脱所有预设想法和期待。”这一思路在很多时候并不是从事研究时被最先采用的思路。人们往往认为假说推动研究是更加高效且令人愉快得多——它几乎不需要反复的推翻和质疑。然而,面对与我们的命运交织纠缠的不同物种——至少书中展示的十个物种,人类尝试从考古和历史中得到线索收集证据,然后利用基因组排列解析最原始的生物密码,更正人类曾经因“假说推动研究”准则而出现的不甚合理的推论。正如罗伯茨讲述并邀请我们见证的,泰梅尔狼与现代狼在比对中显示出的基因差异直接有力地将突变率更新减缓。于是狼与狗的在进化意义上的分道扬镳得以顺序提前两万余年。 罗伯茨在本书中使用的文学艺术性表达不多,通常寥寥几笔晕染在在每一物种写作的开头。然而其中体现的对于生命的美的追求和亘古旷远的生命力依然鲜活真实。无论是亿万年前荒野冰原见证的枯槁苍凉与蓬勃新生还是眺望未来大胆预见的精密数据与本质探寻。北萨默赛特寒夜果园中流淌的古老旋律、智利山谷中驾马前行时忽陡忽缓的坡度和印第安人狩猎采集的劳作之后栖息的圆锥形帐篷,它们都是人类在驯化自己和驯化其他物种时沉默又忠实的记录者。它们见证了智慧的实体,以至于自己本身就成为了漫长进化史中值得欣赏与描摹的美的本身。 我们甚至可以在这位精通生物学的作者的作品中找到某些令人忍俊不禁的推断:根据作者缜密的逻辑,考古学家为了最大可能还原历史,不但在研究那图夫文化的整个过程中使用那图夫风格的工具将大麦磨成面粉,将面粉揉成面团烤成面包,而且在这一实验结束后继续严谨地吃掉了实验成果——可能还喝了点儿啤酒。作者甚至顺手解释了先有鸡还是先有蛋这一“连最优秀的哲学家也感到困扰的问题” :瞧,进化生物学的力量。 新时期革命后的人类究竟是否是星球的瘟疫,我们不得而知。但人类在与盟友们双向改变中实现的驯化,自远古而来,理应在调整与适应中健步跨向绿色的新生。驯化的意义,大概,也在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