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于凡诺
一
有一个朋友,动不动,就喜欢谈公序良俗。
他的主要观点如下,历史上任何一个时代,倘若没有战争,倘若老百姓大都有饭吃,没有无故被饿死,就是一个很好的时代。
假如这样的时代时间稍微一长,倘若人们各自安守本分,安居乐业,国泰民安,
往往就是什么之治,什么盛世。
比如说今天很多人提到的大汉,盛唐,大宋,大明,大清,都有一个辉煌而耀眼的时期,除了这些时期,其他如有相对安静的时期也是不错的。
他认为,在那样的时期,社会往往就有着最好的公序良俗。
二
听了他说了好几次之后,我想了想,问道“你知道古代族灭的刑罚吗?”
朋友点了点头,“不就是一人犯罪,亲族伏法的株连九族等灭门的族刑么?”
“你提到的大明,就有好几个族刑的。比如说,胡惟庸案,在我看来,甚至都影响动摇到了明朝的根基。”
我看了朋友一眼,继续说道:
“这是明太祖朱元璋取得天下以后,为了巩固皇位皇权,处心积虑进行的一次大屠杀。
只不过这次对象是明朝开国功臣,也是当时的中书省丞相胡惟庸。
朱元璋以“谋不轨”罪诛宰相胡惟庸九族,据历史记载,朱元璋借此案,株连蔓引,前后共诛杀3万余人。真不愧是一代做官九代绝。
胡惟庸因此被后人称为最悲哀的丞相,并因此导致中国封建王朝“丞相”职位彻底消亡。”
其实只要我们稍微多看几眼,
不算野史,历史明确记载的,
还有,
大秦时期,荆轲全家被处以诛七族;
隋唐时期,司徒杨素的长子杨玄感起兵反抗杨广,被诛九族。
大明,御史大夫景清,诛九族。
大明,翰林侍讲及翰林学士方孝孺被诛十族。
……
而且事实上,最先颁布族刑这一野蛮刑罚的,是夏启和商汤。对,就是这两位被后世所追仰效法的“圣王”,椐《尚书》记载,夏启和商汤,是在出征之前威胁部下,警告他们如果在战争中不听从命令,就会将犯者连同其子一起处死。这正是族刑在立法上的最早记载。
三
还有,在古代那种时代,
人们创造财富的能力和机遇都特别有限。
因而,一个时期,一个地区,财富的总量基本上会保持在一个相对恒定的数量级上。
如果说,一个人发财了。那肯定就是意味着,财富从别人那里流出,转而进入了他这里。
尤其在古代那种落后情况下,一个人突然变得富有,尤其是暴富最可能的就是巧取豪夺,就是从别人手上夺取财富。
举个不恰当的例子。
比如我们最熟悉的一个场景,就是《儒林外史》里的范进。
范进中举,即中了广东乡试第七名之后,
当下众邻居有拿鸡蛋来的,有拿白酒来的,也有背了斗米来的,也有捉两只鸡来的。
老丈人胡屠户,提着七八斤肉,四五千钱,来贺喜。
张乡绅来,送银子五十两,东门大街上,三进三间空房一所……
这段描写非常形象。
其实,只要我们稍稍展开联想,多思索一下幕后,多多联想一下当时代的暴富一族,就能明白,为何一家发财九家就贫了。
正所谓,一个人发财所享受的幸福生活,正是建立在无数别人生活的卑微苦难之上的。
四
所以,我认为,
“无论过去,历史记载是多么盛世繁华,
只要是在皇权至高无上的时代,只要是在皇帝只手遮天的时代,
其实你看到的公序良俗背后,都深深掩藏了太多的东西。
所以,你能说你以为的公序良俗,在多大程度上不是一代做官九代绝,一家发财九家贫么?”
朋友听了沉默良久,
最后叹了一口气,
“只要存在这可恶的特权,一个时代,一个国家,哪里会有什么真正的公序良俗。”(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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