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读后感精选

  《会计》是一本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著作,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88元,页数:2019-3,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会计》读后感(一):企业合并涉及的或有对价

  同一控制下企业并形成的控股合并,在确认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时,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 号——或有事项》的规定,判断是否应就或有对价确认预计负债或者确认资产,以及应确认的金额;

确认预计负债或资产的、该预计负债或资产金额与后续或有对价结算金额的差额不影响当期损益,而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会计》读后感(二):利润的来源构成

  利润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等。

  其中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反映的是企业日常活动的业绩,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反映的是企业非日常活动的业绩。

  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是指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最终会引起所有者权益增减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或者损失。

企业应当严格区分收入和利得、费用和损失之间的区别,以更加全面地反映企业的经营业绩。

  《会计》读后感(三):会计分期

  会计分期,是指将一个企业持续经营的生产经营活动划分为一个个连续的、间隔相同的期间。

  会计分期的目的,在于通过会计期间的划分,将持续经营的生产经营活动划分成连续、相等的期间,据以结算盈亏,按期编财务报告,从而及时向财务报告使用者提供有关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信息。

  在会计分期假设下,企业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帐目和编制财务报告。

  会计期间通常分为年度和中期。

中期,是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如月度、季度、半年度等。

  《会计》读后感(四):固定资产的后续计量

  固定资产的后续计量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减值损失的确定,以及后续支出的计量。

  其中,固定资产的减值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处理。

  一、固定资产折旧

  (一)固定资产折旧的定义

  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的系统分摊。

  应计折旧额,是指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的原价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后的金额。

如果已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还应当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会计》读后感(五):企业合并的方式

  企业合并按合并方式划分,包括控股合并、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

  1. 控股合并

  合并方(或购买方,下同)通过企业合并交易或事项取得对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下同)的控制权,企业合并后能够通过所取得的股权等主导被合并方的生产经营决策并自被合并方的生产经营活动中获益,被合并方在企业合并后仍维持其独立法人资格继续经营的,为控股合并。

该类企业合并中,因合并方通过企业合并交易或事项取得了对被合并方的控制权,被合并方成为其子公司,在企业合并发生后,被合并方应当纳入合并方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范围,从合并财务报表角度,形成报告主体的变化。

  《会计》读后感(六):无形资产具有可辨认性

  要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核算,该资产必须是能够区别于其他资产可单独辨认的,如企业持有的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

  从可辨认性角度考虑,商誉是与企业整体价值联系在一起的,无形资产的定义要求无形资产是可辨认的,以便与商誉清楚地区分开来。

  (四)无形资产属于非货币性资产

  非货币性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和将以固定或可确定的金额收取的资产以外的其他资产。

无形资产没有发达的交易市场,一般不容易转化成现金,在持有过程中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情况不确定,不属于以固定或可确定的金额收取的资产,属于非货币性资产。

  《会计》读后感(七):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是指企业对相同的交易或者事项由原来采用的会计政策改用另一会计政策的行为。

  为保证会计信息的可比性,使财务报表使用者在比较企业一个以上期间的财务报表时,能够正确判断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趋势。

  一般情况下,企业采用的会计政策,在每一会计期间和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会计》读后感(八):费用的定义及其确认条件

  1. 费用的定义

  费用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

  根据费用的定义,费用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特征:

  (1)费用是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

  费用必须是企业在其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这些日常活动的界定与收入定义中涉及的日常活动的界定相一致。

  《会计》读后感(九):会计主体

  明确会计主体,才能将会计主体的交易或者事项与会计主体所有者的交易或者事项以及其他会计主体的交易或者事项区分开来。

  例如,企业所有者的经济交易或者事项是属于企业所有者主体所发生的,不应纳入企业会计核算的范围,但是企业所有者投入到企业的资本或者企业向所有者分配的利润,则属于企业主体所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纳入企业会计核算的范围。

  企业作为一个法律主体,应当建立财务会计系统,独立反映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但是,会计主体不一定是法律主体。

  例如,在企业集团的情况下,一个母公司拥有若干子公司,母子公司虽然是不同的法律主体,但是母公司对于子公司拥有控制权,为了全面反映企业集团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就有必要将企业集团作为一个会计主体,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会计》读后感(十):合并财务报表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理论

  合并财务报表是以企业集团为会计主体编制的财务报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首先就涉及如何界定企业集团范围的问题,确定哪些被投资企业需要纳入其投资企业的合并范围,确定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合并方法。

  依据不同的合并理论,其确定的合并范围和选择的合并方法也各不相同。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理论,到目前为止主要有母公司理论、主体理论以及所有权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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