帆帆是个刚满十八岁的小姑娘,所有用来夸赞这个年纪的词用在她身上都不为过,漂亮,鲜活,乐观,当然还有年轻。那天她和丹丹聊天时问我:“小马,你觉得女人一辈子最好的年纪是多少岁啊,是十八岁吗?”我已经过了十八岁了,这个问题在这群姑娘里好像我最有发言权,但我不知道怎么回答她。我不知道十八岁是不是最好的年纪,这个问题可能因人而异吧,但我觉得十八岁绝对是一个有趣的年纪。
十八岁高考完,我迫不及待想去看看外面的世界,简单地收拾了一个背包,只身去了一个离家六百公里的城市打暑假工,签了并不合理的合同在一个电子厂里做光纤,每天穿着工作服手上重复着千篇一律的动作。正直假期,认识了一群同龄的朋友,每天下班后就结伴去科技城旁边找小馆子撸串,趁着夏夜的风,和着身旁嘈杂的人声,喝着冻啤酒,享受着高考完的放松和肆意。
每天撸串也会腻,于是那天我们闯进了一家馄饨馆。老板是个小眼睛的胖子,戴着厚厚的酒瓶底眼镜,借着可以让他送外卖的由头,莫名其妙地加了一个微信,一来二去就熟起来了。
十八岁啊,刚从高考场上下来,灰头土脸,满身都是家乡小城的土里土气。心却不受禁锢,这个时候突然从哪里跳出来一个追求者,你会发现,世界莫名其妙地就有了一丝亮光。我的这丝亮光就是沈科,那个馄饨馆的老板。
沈科是一个拆二代,家里没拆迁之前在北京做着一个小有名气的主厨,接到家里来电话说拆迁了他就骑着个自行车快乐地从北京回了四川。他是个佛到一种境界的人,回到家后,打算先玩会儿,结果赔偿了三套房一个铺面,闲着也是闲着,就把铺面拿来自己开了家馄饨馆,后来没多久就认识了我。
电子厂的生活百无聊赖,我就开始在下班后和沈科出去玩儿,那时候坐在他的副驾驶上,我的脑袋里总有那句歌词:lie down ,lie down on my shouder.
时间久了,我感觉沈科不是在和我开玩笑,他对我说了一句很土的话:“以前他们说如沐春风,我不信,小马,认识了你,我觉得你就是那一缕春风。”我心里清楚,我不喜欢他,但我也没有就此和他断绝了来往,还是经常和他出去玩。
后来我的暑假工结束了,我要离开这个城市了。走之前的晚上,他开车带我去兜风,到了城外时,他把车停在了路边,他说,小马,抱一下吧。我答应了,并亲了他一口,他开始疯狂索取,手上也乱动起来。我一时慌了,推开了他,长久地沉默。他也没说话,整理了一下情绪,开车送我回去了。他说,小马,你要原谅我,我也是个男人啊。
第二天,我就离开了那里,但是并没有直接回家,而是去了另外一个城市找非凡。非凡是我的一个网友,我们来自一个地方,他和我爱好相同,喜欢唱歌,喜欢画画,喜欢弹吉他,喜欢看书,喜欢篮球。在这之前我们没见过面,约定好我高考完就去看他。那时候他在一个工地上上班,我见到他的时候他还穿着工地上的牛仔工服,看起来比我想象的矮一点。
我觉得我是喜欢非凡的,虽然他做着自己不喜欢的工作,但从来没有放弃梦想和爱好。他请了假陪我玩,给我做饭,陪我打球,晚上出去吃了大排档,一起喝了几瓶啤酒抽完一包烟以后,他给我讲了他和前女友的故事。回去的路上路灯把我们两的影子拉的特别长,我看着恍惚,伸手挽住了他。回到出租屋,我们并肩躺在仅有的一张床上,在不自然的呼吸里,聊了一晚上的音乐和梦想。后来他睡着了,我仔细地看了看他,觉得这个自以为很熟悉的人,其实很陌生很陌生。
第二天他醒来的时候,我已经在回家的列车上了,我走的时候轻手轻脚,带走了他给我画的三幅油画,上面分别写着:morning, noon, night.
那个时候我多憧憬爱情啊,好像十八岁的使命就是要去谈恋爱一样。可是我又好像和同龄的其他女孩子不一样,我总是在追逐缥缈的叫做灵魂的东西。事实证明,沈科和非凡都不是我想要的灵魂。
转眼假期结束了,我去上大学,每天化着精致的妆容打扮的花里胡哨,期望能在大学开始就收获一段美好的爱情。时间一天天地过,好像那个人并没有出现,我也就忘了。
后来突然就注意到了同班的锅锅,这个男孩子干净斯文,好脾气让所有人都像是他的好朋友,却唯独我好像还没有和他有过交集。我开始注意他打球时专注而活力四射的样子,开始注意他体育课标准的俯卧撑,然后在一个雨天找了个借口去给他送伞,开始接二连三地约他一起吃饭。
他不会画画,和我的风格也有点大相庭径,不抽烟,不喝酒,好像人生前十八年都只是在好好读书这一条航线上从未偏离。但是现在他是我的男朋友,我们已经有了稳定的感情基础甚至开始规划未来。我和他提起我那些疯狂的过往和疯狂的想法的时候,他从不取笑我,而我也好像开始一天天收敛自己的戾气,开始变成他那样温和的人。
你说十八岁是不是最好的年纪呢?我不知道,但我能肯定十八岁会遇到一些有趣的人,他们不是凭空出现,而他们的出现,会让你懂得青春是什么样子。而我很庆幸,我十八岁遇到的那个人,给了我青春最好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