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出场的年轻人:李不草微报:恋爱协会高级会员下午好,我是李不草有个问题想问你:
-1-
如果选A,求爱之路,注定坎坷。我朋友老包就是例子。
老包喜欢设计组的阿元。为了追阿元,老包三番五次跟设计组员工套近乎,烟递出去N根,换来的消息寥寥无几:“阿元喜欢奶茶”,“她经常订水果捞”.....老包把这些消息铭记于心。
老包在员工群里加了阿元的微信。从此,阿元开始频繁接听外卖小哥的电话“元小姐你好,水果捞到了”,“元小姐你好,奶茶还有三分钟送到楼下”。
阿元有些感动,然后婉拒了老包的好意。但老包还想用“对你好”和“一日三安”打动阿元。
既然拒绝无效,阿元不再收东西,消息也不回。可老包依然坚持不懈,为了送加班很晚的阿元回家,老包甚至也跟着加班到深夜。
可是这些事,最多只能带来感动,并不能让阿元爱上老包。
如果“感动”就能让两个人彼此喜欢,只怕这世上的痴男怨女,都要去学愚公去移山。
如果想让喜欢的人也喜欢你,做到 “对心上人好” 就够了吗?当然不够。为心上人做的这些事,在很多时候,这更像自己感动自己。
还会让一直在付出的人觉得:我明明做了很多,对方却不领情。
-2-
我的姐妹小齐,是选B选项的狠人。
面对一个闪闪发光(很多人抢)的迷人男孩,小齐没有陷入卑微求爱的舔狗模式。她没送昂贵的礼物,也没请他吃饭,更没黏着他从早到晚,嘘寒问暖。
她没做被动的追求者。反而想方设法让自己产生吸引力。
那个男孩喜欢吃炖菜,小齐苦练厨艺;他欣赏英语好的人,小齐下班后恶补英语;他是喜欢王尔德的文艺男孩,小齐睡前不再追剧,而是抱着kindle挑灯夜读。
为了更有吸引力,小齐还去健身,仨月减了十多斤。
渐渐地,小齐好像变了一个人。她的厨艺越来越好,因为坚持健身,线条结实漂亮,朋友圈里的文艺气息越发浓厚。
小齐只字不提“喜欢”,但她做的每件事,都对她的男神充满吸引力。很快,那个男孩开始找小齐聊天,小齐也很主动的回应。一来二去,两个人在一起了。
我发现,很多人都把“追”理解为讨好,事实上,想追求一个人,最该做的应该是吸引。
人们很难记住别人的付出,却对自己的付出记得清清楚楚。想和喜欢的人谈恋爱,应该吸引他来注意你。
-3-
杜拉斯说:爱之于我,不是肌肤之亲,不是一蔬一饭,它是一种不死的欲望,是疲惫生活中的英雄梦想。能长久的爱情,是势均力敌,是对彼此的倾慕和尊重。
那些费尽心思,苦苦求来的感情,总是掺杂着主动一方的怜悯,与被动一方的卑微,那是畸形的爱。“越舔越卑微,越卑微越舔”,这是轮回。
温柔贴心带来的是感动,就算对方迷恋你的万般柔情,但是你一旦停止讨好,试图建立一个平等关系,对方的爱很可能消失。
他甚至会说:你变了,怎么不像以前一样对(当)我(舔)好(狗)了?
拼命对喜欢的人好,对方或许会感动,但爱上你的概率不大。因为这些事,都是情侣之间的才会做的事。
如果坚持混淆”感动“和”爱“的概念,注定无爱可恋。
- 最后 -
如果你真想谈恋爱,就停止无用的讨好
把自己变得迷人,比什么套路都强
感动不是爱情,这点也请记牢
另祝:
早,日,脱,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