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海小镇是南方岛屿上一座平平无奇的临海小渔镇。镇上有一条名为“莲花街”的商业街,建筑风格是南洋骑楼建筑,与那海小镇的古典四合宅院建筑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九十年前,莲花街刚建成的时候,街上的商铺被归国的华侨、外来的商人租赁做生意,前十年倒还热热闹闹、生意兴隆。突然发生的一件离奇事,让莲花街顿时无人问津。那些做生意的商人见白天里都不再有人来莲花街了,陆陆续续就搬离了。
时间如流水般奔腾而去,九十年后,莲花街曾经光彩夺目的建筑已经变得斑驳老旧,曾经人声鼎沸早沉淀在岁月不可回首的历史中。风吹过莲花街,卷走的只有厚厚的尘埃。
突然有一日,本该继续破败下去的莲花街,来了一位年轻的男人。他走进莲花街9号那腐朽的大门,宣布要在这间积满灰尘的破落房子里开一家“书店”。
一时间,人们把这件事当成了茶余饭后的谈资,纷纷议论着那个男人从哪里来、做什么的。
甚至有人怀疑他会被“怪物”吞食。
莲花街取莲花之意,却并不吉祥。
不管镇上的人怎么说,男人依旧把他的书店开在了莲花街9号。从这天起,他就遇上了他平生最感兴趣的很多“人”……
2
“救救我……救救我……”
容笙被凄厉的哭声吵醒,本想翻个身捂住耳朵继续睡,但那声音绵延悠长,扰得他无法入眠。他掀开被子,披衣下床,走到桌前端起烛台朝声音的来处走去。
声音在他的书店一楼。他睡在二楼,下楼梯时他看见了站在楼梯上的“男人”。
“别去管她,她怨念太深,容易伤到你这种体质极弱的人。”楼梯上的男人提醒道。
容笙不理睬他,兀自走到那蹲在地上哭泣的“女人”跟前,“你为什么在这里哭?”他的语气不算温和,毕竟他还有起床气。
“女人”披肩散发,她抬起头看见烛火的橘色光芒摇曳在冷若冰霜的容笙脸庞上,忽而弹起来,凑近他嗅了嗅,低落道:“你不是他。真遗憾。”
“他是谁?”
“我的未婚夫。”容笙瞧见她穿着一身白色的裙子,可是裙摆上沾满了干涸的血迹。她左看右瞧容笙,再次叹了口气,“你长得真像他,如果你是他,我就可以上你的身,吸你的精气,害死你了。”
“为什么?”
“因为我要报仇啊!凭什么,凭什么你可以长命百岁,而我要变成厉鬼被禁锢在这莲花街上!啊——”她突然发狂,血泪从她的眼睛里迸发,裙摆上的血迹摊染出一大片,一袭白裙变红裙。
容笙未料如此变化,往后退了两步,眼见“女人”的爪子朝他抓来,身后突然来了一句:“小心!”那个楼梯上的“男人”上前不知念了什么,“女人”抱头消失了。
3
容笙提了一壶酒,他走出莲花街,在镇上遇到的居民们几乎全都用复杂的眼神投向他。他面色从容,径直往北三区而去。
北山区有一位年事已高的蒋婆婆,关于那海小镇的事情就没有她不知道的。但是,能不能从她那里知道些什么,就要看她的心情了。
容笙去找蒋婆婆的路上,夜里那位楼梯上的“男人”突然又出现了。他问容笙和蒋婆婆是什么关系。
容笙皱眉,“为什么白天你也能出来?”
“我是不同的。你和蒋婆婆什么关系?”他又问一遍。
容笙不搭理他,全程安安静静,直到找到了蒋婆婆。
蒋婆婆坐在院子门口,手里拿了根水烟在抽。她眼睛一眯瞧见了容笙手里的酒,乐得立即朝容笙招招手。
“阿笙,好久不见啦!你交新朋友啦?”蒋婆婆盯着“男人”,虽然在笑,却不和善。
容笙将酒壶放在她的边上,开门见山道:“婆婆,我想向您打听件事。镇上有人年轻的时候和我长得像的吗?”
“采风街上有个叫做王玉文的老东西,他年轻的时候和你有点像。”
“王玉文……他结婚了吗?”
“哼!何止是结婚了,还是金婚呢!”婆婆二郎腿一翘,吞云吐雾地不屑道,“他年轻的时候,好歹算是镇上一表人才的小伙,先是看上了卖油郎的女儿,后来那姑娘被害了,他立马就和有钱人家的小姐结婚了。如今是儿孙满堂,其乐融融。可怜了那卖油郎的女儿。”
“是王玉文害死了那姑娘?”
“不,是卖油郎的邻居,一个叫李大勇的车夫。”
4
容笙独自去找李大勇的后人。
据蒋婆婆所说,李大勇在五十年前杀了人之后,立刻就被捕了。他被捕之前有过家庭,有一个女儿,叫李彩虹。李彩虹今年也是年迈的老人了,生活在北五区,因为父亲的事情,一辈子活得畏畏缩缩。
容笙见到李彩虹的时候,明白了蒋婆婆为何提到李彩虹会有可怜又藐视的神情。李彩虹身子佝偻、说话小声、不敢看人。她是被李大勇毁了的人。
“您知不知道,您父亲当年为何要杀害于宇?”于宇就是当年卖油郎的女儿,也是容笙遇见的那个女鬼。
李彩虹似乎颤抖了下,她没有抬起头看向容笙,而是低声叹息道:“难以启齿。请你回吧!”
容笙没有动作,反而说:“或许您无法想象,我遇见了于宇的鬼魂……”他说到这里,李彩虹猛然抬头瞪着他,他忽然改口说下去:“在梦里。梦里她告诉我,她马上要投胎转世了,离开前只有一件心事未了,就是得知当年被害的真相,否则无法离去。您的父亲已经害了她,希望您不要再害她无法投胎了。”
李彩虹僵住,不知她想了什么,想了很久,容笙也耐心地等了很久,然后她才幽幽瞥了容笙一眼,站起身来,无奈道:“算了。”她步履蹒跚地朝房间里走去。
过了片刻,她走出来,手里还拿了一本泛黄的破旧本子,递给容笙时说:“这是我……李大勇的日记。当年他……那之后他回来,匆匆把经过写下来了。他是个疯子,他有病!”
容笙接过日记,仿佛能看到一个罪犯,在犯罪之后迅速写下他的日记,脸上还露出了得逞的笑容。
5
“我早就看她不顺眼了!
是啊,她是个贱人。她整天穿着裙子在我面前晃悠,冲我笑,冲我说话,声音甜甜的软软的,贱死了!
她的爸爸也不是什么好人,他是故意搬到我家旁边的。他跟我说他的女儿多么乖巧,他觉得干多少活都不会累。放屁!他要是真的爱他的女儿,就不会把他的女儿许配给一个穷小子。
她也是浪荡。她长得那么好看,还穿着露出小腿的裙子,勾引了无数男人,竟然还想嫁人?我讨厌她,不能看到她继续勾引别的男人了。
所以我强暴了她,把她撕烂,把她杀了。杀了她之后,我觉得很开心,我早就想这么做了。谁让她住在我家旁边,谁让她对谁都笑着说话,谁让她穿裙子!
她该死。”
合上了日记本,容笙不禁低头轻声咒骂一句:“荒诞!”
“就因为这种奇怪的理由,就杀了一个人?”他看向李彩虹。
李彩虹拿回日记本,“这是李大勇的恶意,谁也不知道他的恶意从何而来,却吞噬了几个人的人生。他自己,于宇,于宇的爸爸,还有我。他们都死了,只有我,苟延残喘,终生一事无成……”
6
容笙再见到于宇时,她已经恢复了神智,又蹲在一楼哭泣。
“杀害你的人已经死了,而你的未婚夫王玉文,你为何要恨他呢?”
于宇停止哭泣,不甘道:“凭什么!凭什么我死于非命,而他却转头就和另一个女人厮守一生!”
“不然呢?你还希望他为你守一辈子吗?于宇,说实话,王玉文并不欠你的,他爱上了另一个女人并没有过错。你已经死了很多年了,你的仇人也死了很多年了。你在世间已经没有仇人了。”
“但我不甘心!我死了,他就应该陪我!”于宇又发狂了。
这次依旧是那个“男人”突然出现,拿出一个瓶子,嘴里默念咒语,于宇便犹如风一般被吸进了瓶子里。他干净利落地将瓶子封印起来,书店恢复了平静。
“她会如何?”容笙问。
“送去地府吧!”
“李大勇是……投胎转世了吗?”
“没有。恶人自有恶鬼磨,他即使下了阴曹地府也是戴罪之身,无法投胎转世的。这也算给了于宇一点安慰吧!”
“这点安慰算什么呢!就因为李大勇莫名其妙的恶意,就毁了几个人的人生。为什么要犯罪呢?为什么要产生那样的恶意呢?想想倘若世界上,每个人都会对别人产生莫名其妙的恶意,并任由恶意操纵自己去肆意杀人,是多么可怕的事情。”
“男人”笑了笑,他笑起来没有了阴森森的气息,眼睛里似乎也闪耀着烛火的光芒,“所以世界上有犯法行罪之人,也有取正道的人。即使是向光而行的人,也会有影子,但是他们的影子永远只会在背后,而他们的前路始终是光明的。”
7
容笙在店里悠然看书,反正他的书店基本不会有生意,他干脆也放弃了靠卖书挣钱的想法。
忽然来了位稀客。
是位耄耋老人,手里柱了根拐杖,慢慢地跨上台阶走进书店。
容笙起身,还未开口,老人忽而泪流满面。
“阿宇,对不起。”
……
王玉文的葬礼上,容笙去祭拜了。看着老人的照片,容笙在心里想,他去地府遇见于宇了吗?
在另一个故事版本里,容笙听到了王玉文亲口诉说的另外的悲哀。当年,李大勇把于宇掠到了莲花街9号,在他实施暴行之前,其实已经被王玉文看见了。
王玉文就算凭自己救不了于宇,喊人来也能合伙救下于宇。可是他没有。
他亲眼目睹于宇被玷污、被杀害,看见于宇的血迹染红了白色的裙子和灰色的地板。他当然怜悯于宇。但是他还有点兴奋。只要于宇死了,卖油郎就没有阻止他毁掉婚约的理由,他也能和那位富家千金结婚。
他会变得有钱,不用再过苦日子,只要他和那位喜欢他的富家千金顺利结婚……只要于宇死了。
他不用沾上任何血,不用承担什么罪过,因为杀害于宇的人不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