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办事但不能办坏事
单位组织离退休党员开展活动,全年的党费上面的上限是一万元,所有的党员共有93人。组织完活动后才能拿着相关的票据去市直工委报帐。由于当前经费管理非常严格,而且相关的报帐手续审核非常严格。只能在文件上定点的相关红色教育基地进行党性活动,而且人员来回的租车也只能是定点的两家汽车租赁公司的正规发票才能报销,也就堵死了个别别有用心人的小心思。
办公室的王姐是老资深的办公室成员,也是负责分管老干部的主要负责人,她和科长商量,感觉如果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来做,我们只能是把钱拱手给了租车公司和红色教育基地,就商量反正这一万元,与其给其他人和单位,还不如给自己单位的老同志发点实际物资来得实在。说干就干,于是,几个人开会碰头商量,草拟了一个方案,准备11月份依托单位会议室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离退休支部名义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设置成不同的参赛活动和组织形式,对前面的名次以奖品物资的形式发放慰问品的形式,开展此次会议。等方案草拟完成,呈报过程中,机关党委直接就否定了这条方案,因为在她们的眼中,就如同是坐等分钱的味道,这样的方案和发票到市直工委后,肯定是被打回的,因此,方案要推倒重来。
不得已,要严格按照规定来办。于是,钱只能花在相关的外单位的租车公司和红色教育基地,而不能发放在单位离退休党员个人手中。组织者是一片好心,但是差点办了坏事。
我想,在当前如此严格的审计制度和督查形式下,任何的侥幸心理都要不得。
首先严格按规定办。这是总基调,无论工作人员是什么心态,无论是处在管理的什么层次,个人手中的权利和责任是成比例的,无论是完成任务也好,还是真正想做点事情也罢,要按规矩办。不能越过红线底线,不然出现问题就是吃不了兜着走。
其次,要严格按程序办理。不能越级处理,越线办理,该呈报方案时,要逐级请示汇报,并要认真虚心听取不同领导的意见和建议,就有针对性地做好修改和改正意见,并要设计好领导签字的地方,也就是要做好负责和责任的有力抓手,使之请示有层次,签字有责任,组织活动有依据,最终要求则是使之方案更加合理合规完美,并好实际操作。
最后,要及时做好沟通。要和财务沟通,看自己提出的方案是否符合财力有关政策,能否得到财务支撑,因为所有的活动组织都要汇总到财务上结帐报销;其次,要沟通听取老同志的意见,尽可能组织一次活动能够达到让大多数人满意,让群众的口碑好,自己劳心费神组织一次活动的效果就达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