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挪威这是新90后早起推的第 164 篇文章终于抽时间去看了《少年的你》。我不是专业的影评人,我的感触仅从我作为观众而生,评价标准是,是否值得这40多块钱的电影票。我的观感是:很棒,值得你一看。虽然易烊千玺没有给我们广告费(此处喊话四字弟弟),还是推荐大家去看。演员演技,导演编剧故事,都在线。演得小姐姐是小姐姐,小哥哥是小哥哥,很多电影做不到这一点,把小姐姐这种美好的形容词,演成了名词,是很大的失败。我的认知里,小姐姐是个形容词,像十里春风,五步桃花,像哀莫大于心死,像伤莫大于蹙眉。饮酒,琴瑟,偕老,静好,这是好的一面;如匪浣衣,如匪奋飞,这是悲的一面。都是美的,好电影,拍善,拍恶,拍不善不恶的真实人性,都应该是美的。情愫裹在血液里,淌遍全身,毕竟那种校园里的回忆,太熟悉了。想哭,哀伤,欣慰,共鸣,每个曾经善良的人,在看似平静的校园,都曾经当过弱者。而这些校园回忆,就是弱者才有的,确确实实有些泪点,弱过的人,才知道。电影本身,我就不说了,很多人写,我想写写这部电影带来的主题思考:校园暴力,以及未成年人保护。你们应该都知道了,大连13岁男孩杀害10女孩事件,最终处理结果是,因为男孩没有到14岁,还未达到承担法定刑事责任的年龄,所以,不予追究责任,没被抓,只是被公安机关收容教养了。▲来源:大连公安的微博很多人很愤怒,一条人命被害,凶手居然因为年龄未达到而无法严惩。这位13岁的男孩,真的像《未成年人保护法》里想象中的未成年人那样,身体和智识都没有成熟,所以无法承担法定责任吗?从男孩的表现来看,似乎并不是这样:他一早就知道自己还不满14岁,他对法律了然于心,他身强力壮,块头比一个成年女性都大,杀人之前,他还尾随过小区其它女性。这样一个人,绝对不是正常人眼里还懵懵懂懂,还啥都不怎么知道的未成年人;或者说,他和人们想象中的未成年人,不一样。我认为《少年的你》最难能可贵的地方就在于,拍出了成人世界看不到的未成年人世界,拍出了未成年人世界的复杂、扭曲,甚至带着点黑暗。直面校园暴力,生存规则,人心冷暖。直面很多成年人可能都无法直面的东西。例如小北生活的那个世界,遵循最纯粹的丛林法则。遇到街头斗殴,打得过要打,打不过也要打,拼了命也要打,不然他们就会以为你好欺负,不停地揍你。这种生存法则,比职场烈太多,某种程度上,和战争已经没什么两样了。你看了,会惊呼,很多成人看了可能都会惊呼:未成年人的世界,这么硬吗?这么复杂吗?这么难混吗?长期以来,中国成人社会对未成年人社会是忽视的。当然,这是我的感受,毕竟我也曾经当过儿子。确实,你可以看到一大堆法律法规的保护,也可以看到街头随处可见「要保护祖国花朵」的口号,这是表现,现实是:成人社会,对未成年人,是忽视的。这种忽视首先就体现在成人社会在处理未成年人问题上的简单粗暴。先不说法律层面的宏大问题,从生活细节里去感知,你也能知道。例如电影《狗十三》,女孩的狗丢了,所有成人都难以理解:不就丢了一只狗吗?你至于的吗?再例如你爸你妈曾经也翻过你的日记、私人信件,理由基本都差不多:你一小孩,有什么需要保密啊?还隐私权?老师也差不多,发现班里同学早恋,处理方式基本统一:喊家长,威胁、恐吓,让你觉得早恋必然考不上好大学,必然毁掉一生,必然坠入社会最底层,然后强行分开,写检查。细节里的简单粗暴,会反过来加深人们对未成年人这个群体形成简单粗暴的认知:他们世界永远是纯净的,他们眼里的天空永远是蓝蓝的,白云永远是淡淡的,他们眼里的小姐姐都是穿着翠花裙的。校园就是天堂,就是象牙塔,就是隔绝于社会之外的一片干净世界,连PM2.5仿佛都比外界低很多。认知堆叠起来,就产生了法律上的简单粗暴:一部《未成年人保护法》,一刀切,14岁以下,不用负法律刑事责任。去看看《少年的你》,去看看这部电影里呈现的未成年人世界的复杂、扭曲、现实、残酷。也去看看《狗十三》,去看看丢了一只狗,一个女孩究竟会有多大多复杂的心理活动,对她造成的冲击,又会有多大。这需要成人放下傲慢,低头附身去贴近,理解,才能感触到未成年人的心思细腻、敏感与脆弱,同时又极强的坚韧品性。孩子眼里的世界,并不都是美好的,天空也不都是蓝蓝的,白云也会消失不见。校园不是天堂,校园也有霸凌和暴力,存在丛林法则。校园之所以还比较单一,因为所有人都只从事一种活动,读书,但这绝不意味着未成年人心思就会单一。这是西安一所初中流传出来的视频,校园霸凌。2018年6月8日,广西柳州,一则校园霸凌事件,两个男生用铁锁锁住 女生,然后疯狂地脚踢。2018年3月29日,云南昭通的初一女生寝室。一名女生轮番被9名同学殴打,一直打到在地。这些,都不是电影,而是真实存在的校园霸凌事件。很震惊,很能突破人们的认知,如果之前你看不见,不是因为它们不存在,而是你视野太窄。未成年人的世界,以及他们面对的未成年人世界,其复杂性一点不比成人世界低。人们必须于意识到这一点,这是观念上的巨大进步。对未成年人世界最大的保护,并不是一部法律就能完成。这需要成人开始细心认真地理解他们,俯下身子,学会倾听,懂得不同问题用不同思维处理,懂得区别对待,不能一刀切,不能一顿骂。其实法律层面,把14岁定为承担法定刑事责任的年龄线,是没有问题的,当然,年龄定得更小一点,也没有问题。根据我了解到的资料,欧美很多国家,差不多也是这么定的。例如在美国内布拉斯加州,未成年人的定义就是11-17岁的未成年人;佐治亚州,未成年人的定义则是13-17岁的未成年人。保护未成年人也没有问题,大部分国家都会对未成年人进行专门的保护。问题就在于三个字:一刀切。14岁以下,不用承担法定刑事责任,杀人也不用,这就是简单粗暴。美国内布拉斯加州虽然规定11-17岁为未成年人,但他们设有未成年人法庭,会根据具体案件的严重程度来审判,如涉及谋杀、强奸,那么会考察该未成年人的心智成熟度,很可能依然要按照成人的刑法来承担罪责。英国在这一点上做得更细致。在英国,10岁以下,不用承担刑责,这比我们低4岁,但也没有一刀切。会有一条「恶意补足年龄」原则,意思是,如果受害方能够证明施害者具有恶意,并且,有能力明辨是非,即使10岁以下,没有到达刑责年龄,也要承担刑责。另外,如果孩子没有到达刑责年龄,但频繁触犯法律,父母则会对此负责。当然,我并不是说要照搬欧美法律,每个国家国情不同。但他们有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不一刀切,有成体系的法律,会针对不同实际情况进行审判。显示出他们对未成年人社会的关照,很细致,很到位。这一点,我们也意识到了,大连男孩杀人案件之后,全国人大常委会立刻召开了会议,审议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多名委员现场建议修正先行法律的不足。李钺锋委员说:对于未成年人严重犯罪和重复犯罪的,不应该再减轻处罚。可以考虑作身心健康和行为能力鉴定。如果发育成熟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可以按成年人进行处罚。当我们意识到未成年人世界的复杂性,就应该用更为周祥的方式,进行对待。希望社会都能意识到这种复杂性。归根结底,法律要保护的,不是某一特定群体,不是把这个群体推为特权阶层。法律要保护的,就是守规矩善良友好的人们。成人世界如此,未成年人世界,也是如此。END*本文封面图来自电视剧《北平无战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