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婆婆今年84岁了,从我结婚至今已经32年,我们一直生活在一起,从没有跟她红过脸,吵过仗。她的衣服都是我买,南方人爱吃零食点心,也有我买。
她是上海人,曾是上海复旦大学附中的学生,50年抗美援朝,她毅然丢掉学业,弃笔从戎,“雄赳赳,气昂昂,跨过鸭绿江。”奔向保家卫国的战场。
在朝鲜战场,她是一名战地报务员,立过三等功两次,负过两次伤,回国疗养时在辽宁疗养院结识同样负伤疗养的他—我的公公,最后走到一起。她说他亲眼目睹一位战友被敌人的炸弹打中,眼珠炸出,他托着还没完全掉下来的血淋淋的眼珠与敌人殊死搏斗,最后壮烈牺牲。她告诉我:“像我这样出生入死,能活着回国的志愿军战士,已经很幸运很幸福了。”
我很尊敬她,在我的眼里,她不仅是位长辈,更是可敬可佩的英雄。虽然她在县城,工资不如我拿得多,但是她很知足,她说:“我的后代都比我拿的工资高,我为他们高兴。与已经牺牲的战友相比,我已经很幸运了。”她越这样说,越让我肃然起敬。
近两年,反应有些迟钝,有些“老小孩儿”了。一天到晚老坐在沙发上看电视,盛好饭,叫她三四遍,她都无动于衷。总是在说:“我得看完天气预报,我得看完新闻。”我先生为了让她活动活动,就故意让她扫地,她很生气地说:“我不扫,我又不是你家的小工。”让人哭笑不得。我们再忙再累,她全然不顾,视而不见。我说:“我们得理解老人,我们到她这个年纪,可能还不如她呢。”先生点头称是。
儿子找了女朋友,声称今后不能与我们生活在一起,我们有些伤心。儿子劝我:“现在的年轻人,谁像你似的,跟着我爷爷奶奶生活一辈子。”想想,真是如此。怪不得前些年单位评文明家庭,校长总说:“不用评了,给张老师就是了,就她家有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