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环境管理条例

一: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第三章 环境卫生管理第二十三条 环境卫生实行责任区制度。环境卫生责任区责任人按照下列规定确定:(一)聘请物业服务企业的住宅小区,由业主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负责,未聘请物业服务企业的住宅小区,由社区居民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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