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行政执法规定

一: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第二章 行政执法监督机关 第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机构是本级人民政府的行政执法监督机关,具体实施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并接受上级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机构的...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