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三十二条

一:《婚姻法》第三十二条是什么??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供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以下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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