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交通安全条例

一: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通行规定 第二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机动车、非机动车限制、禁止通行区域或者道路作出规定,应当提前十五个工作日向社会公告,必要时公开征求意见。第二十七条 车辆应当按照规定各行其道。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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