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合法化

公共政策合法化的途径

(一)建立经常性的民意调查制度,保证政策的适应性

政府的重大政策出台之前都应该进行民意调查,以保证政策符合

民意。通过民意调查,不仅可以了解民众的真实想法,还可以宣传政

府的政策,获取国民的理解和支持,掌握民众对政府服务的满意程度。

例如,加拿大政府 1999 年聘请民间的民意调查企业开展了 600 多次

民意调查。但是,仅仅停留于政策公布之前的民意调查是不够的,政

策环境在不断地变化,广大民众的价值观、利益导向也在不断发生变

化,对于政策的期望在不同的时期不尽相同,这就是所谓的政策的社

会文化环境。因此,要保证制定的政策能长期地发挥既定作用,就必

须经常性地进行民意调查,根据环境的改变对政策进行相应的调整,

从而保证政策的适应性和连续性。事实证明,经常性的民意调查为政

府的政策制定奠定了良好的民意基础。

(二)加大公民参与力度

在公共政策的形成过程中,公众参与是确保政策符合民意及政策

合法化的根本途径。古人云:“政之所行,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

心。”这显然体现了政府的政策必须符合民心、符合民意,如果政策与

民心、民意逆道而行,无疑会导致民众不服,最终使社会混乱,民心不

安。只有公共政策在制定过程中,扩大公民参与,倾听公众的意见,了

解民心所向,这样在政策执行过程中才能得到民众的拥护,促进政策

顺利进行,保障政策的合法地位。现阶段,我国尚缺乏一套能使公众

参与公共决策得以实现的有效机制,主要表现为:公众直接参与政府

决策的途径和机会较少,公众直接参与决策的渠道不畅,间接参与难

以真正落实。究其原因,关键是缺乏相应的制度和法律规范。

(三)建立听证制度

“在当代法治化程度高的国家,法律基本上都是公开听证的产

物。”立法听证也是发扬民主、确保政策立法符合民意的重要途径,是

政策制定的民主化、科学化、合法化的要求。听证程序在作出公共决

策的过程中的具体运用,使决策主体能够直接听取当事人的意见,甚

至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有利于决策主体全罚、客观、公正地查明案

件事实,从而作出合法、公正的公共决策,有利于形成公民参与公共决

策的良好机制,强化决策主体的自我约束和监督,最大限度地避免权

力滥用,减少决策争议,提高决策效率,确立广大民众对以实现国家社

会公共利益为己任的决策主体的信赖。1996 年我国制定的《中华人

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首次规定了听证制度,随后《中华人民共和国价

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

多部法律对此项制度的规定又有新的发展,但在决策程序立法上尚处

于起步阶段。因此,必须进一步界定必须听证的决策事项的范围,完

善听证的具体方式、途径,确保各方面意见在公共决策中得到全面、正

确的反映。

(四)建立信息反馈机制

公共决策信息反馈是决策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没有决策信息的

反馈,公共决策体制就无法正常运转,并且由于没有完成决策程序的

完整过程,没有决策活动的结果,就会失去对决策活动评判的依据,就

算不上真正的决策。建立决策信息反馈机制的指导思想,就是要通过

建立公共决策信息反馈机制,使决策信息的反馈经常化、系统化、高效

化、规范化、制度化。其总体思路就是:以决策组织各部门、各单位都

必须反馈决策信息为前提,以各部门、各单位之间的协调反馈为基础,

并使之成为基本的决策信息反馈渠道,从而形成决策信息反馈的有序

系统。当前我国决策程序中普遍存在的各自为政、不协调等问题多是

由于信息不对称所致,上下级之间、同级之间、公众与政府之间都形成

了一个封闭的系统,这使得听证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公民参与制......余下全文>>

什么是公共政策合法化?怎样才能实现公共政策合法化?

商品社会是伴随着社会分工和商品交换的现象而出现的,也就是说商品社会是社会分工和商品交换的结合体,而在奴隶社会末期封建社会初期伴随着农业和手工业的分离人类社会就步入了商业社会,目前人类社会所经历的社会模式都无法脱离商品社会,也就是说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的共同点就是它们都是商品社会.

参考资料:baike.baidu.com/...a0_1_1

谁知道公共政策的合法化包括哪些方面的内容?

公共政策的合法化包括政策的合法性和政策的法律化两个层面的问题。政策的合法性要解决的是政策的制定程序及内容要符合宪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政策的制定符合法定的程序,这是政策制定过程的民主化要求,没有程序的保证,政策就可能成为极少数人的个体行为,使政策失去民意。除程序合法外,政策的内容也要合法,即要符合现行政治法律结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政策的法律化要解决的是政策立法问题。政策的法律化包括制定、修改、废止、补充、认可、审查法律等活动,由享有立法权的国家权力机关

、行政机关及部分司法机关来完成。

如何理解公共政策法律化与公共政策合法化的关系 5分

公共政策法律化主要强调的是立法活动,也称政策立法,而合法化主要指政治系统统治的过程。

一、政策法律化是政策向法律的转化。是指享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照立法权限和程序将成熟、稳定而有立法必要的政策转化为法律的过程。实际上是一种立法活动。所以又称政策立法。

政策法律化的主体是享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政策法律化的条件有两个:

1)有立法必要的政策

2)成熟稳定的政策。政策法律化是政策合法化的一种重要而又特殊的形式。

二、政策合法化

(一)政策合法化

根据琼斯观点:政策合法化包含二个层次  1、政治系统统治正当性的过程

合法性过程 Legitimacy

2、政策获得法定地位的过程

合法化过程 legitimation

是指法定主体为使政策方案获得合法地位而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所实施的一系列审查、通过、批准、签署、颁布的行为过程。

理解公共政策合法化的基本概念,它与政策合法性,政策的法律化的区别和联系

理论上可以说是正确的,但在现实中是有很大差距的。

什么叫政策合法化?什么叫政策法律化?两者之间有什么区别?

政策合法化是政策的价值认可,政策法律化是政策向法律转化,即政策立法。政策法律化是政策合法化的一种重要而又特殊的形式,两者相互郸系,又相互区别、弄清政策合法化与政策法律化之间的关系,是制定与执行公共政策、依法行政、依法治国和进行政策科学研究的关键内容。

政策法律化和政策合法化

首先依我的见解来说:政策合法化并不等于政策一定要法律化,而政策法律化必须要遵循政策的合法化,也就是说政策一定要在合法的前提下才能转化为政策的法律化而固定下来,总的来说政策的法律化必须是政策的合法化, 而政策的合法化并不一定要转成政策的法律化,就这么简单的道理。

政治系统的合法化,是政策合法化的必要条件.对吗

政治系统分析作为政治学研究的一种方法论,是20世纪50年代初期由美国政治学家D.伊斯顿创立的。

但是,政治系统分析理论的局限:

①它致力于建构高度抽象的概念框架和分析模式,把政治过程和政治制度抽象为简单的分析模型,因此难以分析和解释丰富复杂的具体政治现象。同时,一些概念的使用和界定不很精确,表现出理论的空洞性和概念的模糊性。②它回避对政治现象本质的分析,把政治系统的自我维持和持续作为研究的核心目的,把现存的政治系统看作是永恒不变的,实际上旨在为现存统治秩序服务。因此,它具有一定的保守性。

如何确保政策的合法性

政策来源于政府,在政府决策过程中也应该引入法律顾问、审查体系。更重要的是在政策执行过储中对公民权力、利益的保护,而不是扣上刁民帽子动用暴力机关强制执行。

公共政策抉择的合法化?

其包括:1政策内容的合法化 2决策过程的合法化(包括行政系统的决策程序和立法系统的决策程序)

扫一扫手机访问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