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法周延于事简便

学校制度要修改,中信《制度的笼子》提出的“于法周延 于事简便”啥意思??

“于法周延 于事简便”是习大大首先提出来的,富有哲理,针对性强

制度建设要遵循“于法有据、于事简便”原则?《制度的笼子》一书提出的这条原则是谁首倡的?

制度建设的新路向:制度要于法周延、于事简便。

“不管建立和完善什么制度,都要本着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注重实体性规范和保障性规范的结合和配套,确保针对性、操作性、指导性强。”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前所未有,表述简练,含义深刻,给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定了新的规矩。

“于法周延 于事简便”是习总书记首先提出来的

学习讨论落实心六权治本心得体会

10月中旬召开的山西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省委书记王儒林强调,要把权力关在制度的“笼子”里,实施“六权治本”,即通过依法确定权力、科学配置权力、制度限制权力、阳光使用权力、合力监督权力、严惩滥用权力,在“不敢腐”的基础上,形成“不能腐”的长效机制。同时提出,要甄别一批不廉洁的干部、退出一批不作为的干部、掌握一批善作为的好干部。(来源于《人民网》)

笔者认为,王儒林从“六权治本”到“三个一批”,发射出从严行政、从严管干部、从严建制度三个信号,既是形意拳,也是组合拳,是整治 “为官不廉、为官不为”问题的一剂猛药。

依法治国,是十八届四中全会的核心精神所在。依法治国必须从依法行政开始,而王儒林提出的“六权”正是依法行政的思想基础。“六权”是一个思想、理论基础,必须用明确的制度固定下来,才能执行开来。确定权力、配置权力、限制权力、使用权力、监督权力的目的都是禁止滥用权力,这是一个制度体系,不仅是一个法律问题,也是一个哲学问题,必须做到于法周延、于事简便,既要有严肃的约束力又要有可靠的执行力。

“六权”是一个行为规范,也是一种思维方式。作为执行“六权”主体的党员干部,必须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六权”的核心价值,严格依规依法履行职权。但党员干部有坏有好,有的遵规遵据、有的任意妄为,必须保证党员干部的干净,从严管理干部。“三个一批”是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举措,也是保证“六权”落到实处的重要保证。

甄别一批不廉洁的干部、退出一批不作为的干部、掌握一批善作为的好干部,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却相当的难,关键在于怎么样执行,需要一个科学的制度做保证。“三个一批”中,甄别干部是基础,不仅要看干部的廉洁情况,更要看干部的政治品德、看干部的工作实绩和群众基础。退出干部要以甄别干部为基础,对不作为的、乱作为的、胡作为的干部要毫不留情、坚决辞退。但不作为的退出干部,不仅要针对工作的不作为,还要针对那些不敢担当、政治上不作为的干部,最终使思想上不作为和行为上不作为的干部都能退得出、退的毫无意见。甄别干部、退出干部都是一种手段,目的是掌握一批善作为的好干部。要建立起甄别干部、退出干部、掌握干部的体制机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使之成为树立良好干部导向的“风向标”和“指南针”。

很显然,“三个一批”是一个组合拳,但“三个一批”不是一个孤立的问题,与“六权治本”是息息相关的。要把“六权治本”和“三个一批”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一个制度体系,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这是山西省净化政治生态的一剂良药,也是一个良方,必须久久为功才能方显成效。干部带病在岗、带病提拔,有干部自身的问题,也有制度不健全的问题,但落脚点是制度不完善、不健全、甚至没有制度或制度形同虚设造成的。通过“六权治本”和“三个一批”既形成了制度层面的严格管理,又有了执行层面的具体方法,对于实现弊革风清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和实践基础,为掌握一批听党话、跟党走,敢作为能作为善作为,为民务实清廉的好干部必将起到强有力的制度保证!!

正确处理敢作为与不乱作为的关系

0月8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部门主要负责人会议,他强调,要确保今年经济社会目标如期完成,严厉问责那些“混日子”、“不作为”、“得过且过”的行为。李克强指出:“尸位素餐本身就是腐败,不作为的‘懒政’也是腐败!”

对于领导干部“懒政”现象,老百姓有许多画像:“上午点个卯,下午玩电脑,等着下班了。”“平平安安占位子、舒舒服服领票子、庸庸碌碌混日子……”这些懒政的官员干起工作来,就像算盘珠子,拨一拨动一动,他们不仅心懒、嘴懒,而且手懒、身懒,办事拖拉、相互推诿,不想作为、不会作为。那么“乱作为”和“不作为”,哪个更可恨?怎么惩处庸政懒政?我们一起看看网友如何评说。

“乱作为”是“致命伤”,“不作为”则是“慢性病”

网友袁浩:如果说“乱作为”是“致命伤”,“不作为”则是“慢性病”,都会危及党和国家的健康肌体。更重要的是懒政官员的存在,会不停地制造着群众与政府的紧张关系。当这些矛盾越积越深后,容易形成十分危险的“政治堰塞湖”。最终,任何一个偶然的事件,都有可能导致群众不满情绪的井喷,造成和谐社会的“决堤”。

干部懒政绝非小事,而是干部队伍建设的问题,是党的作风建设的问题。官员懒政是对责任的亵渎和贪污,不仅会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还会耽误一方发展。对于各级领导干部来说,仅仅不贪是不够的,只是守住底线也是不行的,而要在其位谋其政,把群众赋予的权力,真正用实用好,为民造福,这是干部的责任和义务。

治理“不作为”,首先是惩治“乱作为”

网友大嬷嬷:我们总是讲,要把事情看清楚,要把问题想明白,就要讲辩证法,就要抓住主要矛盾,才能防止牵不住“牛鼻子”,才能防止一个倾向掩盖另一个倾向——在当前的反腐纠风中,主要矛盾是“乱作为”。“不作为”和“乱作为”看似一个矛盾,但我们面对的矛盾的主要方面,不是一部分人的“不作为”,而是长期累积的某些官员的“乱作为”。“乱作为”至少有两个层面,一是粗放的甚至是粗暴的“乱发展”,一些官员拍脑袋的“上马”,拍桌子的拆迁,最后是拍屁股的升官走人;二是以腐败为实质的“干劲”。在有些地方,国企转制,明明有市场规律,为什么“书记”要去拍板;矿山买卖,明明是市场行为,为什么“市长”要去坐庄;工程建设,明明应是公开、公平的市场招标,为什么“一把手”要“拽在手里”,其中是有“油水”、有“好处”、有“回报”,要么是自己的妻儿亲属得益,要么是官商一体的“兄弟”获利,所以他才有这么大的“激情”、这么浓厚的“兴趣”,以至于扑在“项目”上乐此不疲甚至废寑忘食。这类的“大有作为”,这样的“干大事”,其实就是“乱作为”。比起目前一些官员的“不作为”来,这种“乱作为”的危害更大,所以成为我们面前的“主要矛盾”——这种“乱作为”,如果“不作为”了,真的“不敢”了,那才是一件好事呢!

为官不为实则是“懒政思维”在作祟

网友屈祖研:为官不为,其本质是一种懒政思维,其土壤则是科学、依法、民主决策的制度体系还没有很好的建立起来,没有形成更好的制度约束,才给了这些懒政官员们“不为”的理由和空子。在当前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之际,对这种懒政思维应引起高度重视,并采取措施约束之。而科学依法民主决策以及评估、督查、反馈等机制的建立,则按照“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逐渐予以完善,使得各项制度之间,更加衔接配套。

“在其位,谋其政”,为民担当就是“有为”,反之,就是“不为”。如果不为老百姓服务和作为,这样的官员养之何用?这样的庸政、懒政,同样会陷入一种新型的“腐败怪圈”。这类“尸位素餐”的危害性不容小觑。针对“为官不为”问题,我们要坚持以解决思想问题为核心,以......余下全文>>

完美的制度怎么样

完美的制度:于法周延,于事简便。好像中信新书《制度的笼子》有文章解读。

如何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工作

一要涵盖三大指标。考核指标的设置是否全面科学,直接关系到干部考核工作的成败,“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强化指标的涵盖性、全面性、综合性和导向性。

二要注重三个结合。

三要凸显三种导向。考评指标是根“指挥棒”,你怎么挥,就决定了干部怎么走,所以一定要慎重地挥好这根“指挥棒”,帮助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发展观,实施正确而有力的“导”。一是看显绩的同时更要看潜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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