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的法律风险

公司股东的法律风险

经营项目的风险 如果公司涉及非法运营情况,那么一旦查出你是负有责任的。比如公司经营走私,倒卖发票等。

经营过程不规范风险 比如公司偷税漏税,虚假账目,或者涉嫌其他的关联案件,如行贿,洗钱。股东脱不了干系的

公司经营破产风险 如公司与银行、外部企业、个人之间的债务,股东有偿债责任的。

其实还有很多,这些风险只要你的朋友跑路了,你都脱不了干系的。慎重考虑

设立公司的法律风险及如何防范?

在公司设立的过程中,出资人往往要选择合作股东,要签订出资协议书,设立过程中经常性的法律风险如下: 一,股东的实力和信誉风险。很多投资者在投资的时候,没有充分意识到这一点,没有认真考虑过合作股东的实力和信誉。一旦公司经营困难便出现股东要求解散公司或无法持续经营,导致公司短命。防范:在设立公司前,对公司的经营风险作充分预测,并设定可能承担亏损的限度及对策;尽量选择实力和信誉好(信誉是主要的)的合作股东。二,公司设立协议风险。公司设立协议一般包括公司的注册资本额,股东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出资人在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公司设立不成时的费用承担等。设立协议的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缺少书面的公司设立协议。实践中,公司的出资人往往设想将来公司如何盈利,很少考虑公司设立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不少出资人之间甚至没有书面的设立协议。出资人之间缺少设立协议的约束,必然会导致有关权利和义务的不确定,而这是一种潜在的风险,一旦当公司设立活动出现与预期结果相悖的情况时,这种潜在的风险就可能爆发,从而导致出资人之间的纠纷和诉讼。防范:签订完备的公司设立协议。2, 缺少保密条款。公司设立过程中,有关将来公司的很多资料(具有特定的专利技术、技术秘密)、信息都需要采取保密措施,一旦这些信息被他人恶意利用,对未来公司的损害难以估量。所以保密条款的设定就显得非常有必要了。第一可以避免股东利用公司信息损害成立后的公司利益,第二可以为泄密者设定较高的违约责任,以防范风险产生。3, 缺乏股东之间约束机制的法律风险。股东作为公司的投资者和公司利益的最大享有者,能够了解公司的全部经营活动,当股东了解的经营信息能够获得远远超出其获得的收益时,约束股东对经营信息的滥用就显得十分必要。股东可以通过设立协议来约束股东滥用公司经营信息和竞业禁止。是最为常见的缺乏对股东约束的法律风险体现在竞业禁止。甲、乙二人分别出资100万元成立A公司,从事工程机械的销售和服务。在经营的过程中,甲负责市开拓和销售,乙负责收款和公司日常管理。1年后甲与其妻子成立了B公司,从事工程机械售后服务,主要是配件销售和服务。因甲在A公司有很多客户信息,所以甲大肆向客户介绍B公司服务的优越性,并使得B公司的业务蒸蒸日上,而A公司的服务利润一落千丈。股东另外投资从事与公司相同的行业,形成与公司直接或间接的竞争关系,在其他股东看来都是非常头疼的事情。为了解决这一头疼问题,最好的办法是在设立协议中将竞业禁止写在协议中,并约定较高的违约金。

股东在有限责任公司中可能会遇到哪些风险和法律责任? 5分

股东和法人储同承担责任 并按自己的投资额来承担

如果公司违法 股东应有证据证明自己并不知情

如果只做某有限责任公司名义上的股东,会有什么法律上的风险吗?

一般情况下不会,在自己出资范围内承担法律责任,但是如果出资不实,可能要承担一些责任。如果仅仅是充人数,把自己的注资弄低一些。

朋友合伙开公司用我的名字入股,我可能会有什么法律风险? 15分

1、你属于股权代持人

2、既然你登记为名义股东,那风险就是一定的

3、最典型的就是你朋友没有实缴出资,甚至抽逃出资,公司的受害人要求股东承担出资责任,你是跑不掉的

4、第二十七条公司债权人以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其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股东以其仅为名义股东而非实际出资人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名义股东根据前款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后,向实际出资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有限责任公司的挂名股东有什么风险 20分

协议是内部协议,是规避法律的行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法律只认登记的股东和法定代表人。一旦公司出现问题,首先要由法定代表人负责处理和负责的。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意思就是:股东仅是公司的投资者,以股东的出资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并不承担公司经营方面的连带责任。即使公司将来出现债务问题,也不需要股东负什么责任。

股东变更手续很简单,到工商局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备案即可。

股东将公司营业收入转入个人账户有什么法律风险

公司营业收入属于公司财产,股东私自转入个人账户,会因股东在公司担任的职务不同而承担侵占或是盗窃的法律责任。

公司股东对于公司亏损的承担可以约定比例吗?具体的法律依据?谢谢!

首先要弄明白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合伙企业(也叫公司),根据《公司法》和《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承担有限责任,以认缴的出资为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承担的是无限连带责任,在《公司供程》或《合伙协议》中对于盈亏承担的约定受法律保护,仅具有内部效力。同理,对于内部约定利润由某一人全部享有,亏损由某一人承担都是有效的。现行两部法律解决了常人所想的按比例分享利润,承担风险的习惯做法。这是法律的重大突破。如一富婆只只愿出钱支持你创业,你一分都不出资,合伙搞科研,但前三年利润你全享有,这是没有一点问题的,这符合市场运行的规则。

签股份代持协议可能存在哪些法律风险

鉴于股权代持可能存在上述法律风险,笔者建议拟采用股权代持结构的商业主体在签订股权代持协议时应当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防范可能产生的风险。

(一)股权代持协议效力风险的防范措施

可能影响股权代持协议法律效力的主要是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三)项中提到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股权代持协议的主要目的是通过该协议实现隐名股东的投资目的。法律或行政法规可能禁止或限制隐名股东实施投资行为或投资于特定行业。如果隐名股东属于被禁止或限制实施投资行为的人,或者其拟投资的企业所在的行业属于法律或行政法规禁止或限制投资的特定行业,则股权代持协议可能被认定为具有非法目的。此时,尽管股权代持协议本身并不为法律或行政法规所禁止,但却可能因为其目的的非法性而被认定为属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行为,从而被认定为无效法律行为。

在股权代持协议架构之下,前述法律风险无法得到有效规避。因此,投资者需要采用其他可能的形式规避前述风险。笔者认为,可以考虑采用下述交易结构规避前述风险:投资者A将其投资资金借贷给B,由B投资于A拟投资的公司C,形成B对C的股权。之后,A和B签署债务清偿协议,约定以B对C的股权未来所产生的全部收益在扣除B的成本以及A承诺支付给B的相应报酬后,全部支付给A,以清偿B对A的债务。为保障B的债务的履行,B可以委托A行使股权并将其对C持有的部分质押给A并履行必要的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二)显名股东恶意侵害隐名股东权益风险的防范

此类风险来源于显名股东,因此其防范应着眼于显名股东。具体防范措施包括:

1. 明确股东权利的行使方式。显名股东是名义股东,股东权利只能以他的名义来行使。因此,隐名股东要控制公司,必须约定好股东权利行使方式,比如行使表决权、分红权、增资优先权等必须通过隐名股东同意,显名股东必须按照隐名股东的意愿行使股东权利等。必要时,甚至可以要求显名股东将某些股东权利的行使不可撤销地委托给隐名股东、其职员或其信任的第三人,并提前出具行使股东权利的必要手续。这样的约定可以有效保障隐名股东对公司的控制权。

2. 排除显名股东的财产权。这样做的目的是防止显名股东行使其名下股权的财产权,侵害隐名股东的财产权益。当显名股东出现意外死亡、离婚等情况时,其代持的股权不是他的个人财产,因而也就不能作为遗产或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这样就确保了实际出资人的财产所有权。

3. 签订股权代持协议时约定高额违约责任并予以公证。由于显名股东在法律上被认为是标的公司的股东,如果其蓄意实施侵犯隐名股东利益的行为,隐名股东往往难以完全及时有效地制止该行为。因此,最好在签署股权代持协议时就对显名股东损害隐名股东利益的情况明确约定违约责任。约定严格的违约责任,会对显名股东起到威慑作用,增加其违反股权代持协议、侵害隐名股东利益的成本,使其违约行为得不偿失,从而减少其实施侵害隐名股东利益的行为的可能性。

(三)隐名股东难以确立股东身份、无法向公司主张权益的风险的防范

依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隐名股东尽管享有投资权益,但是投资权益并不等同于股东权益,投资权益只能向名义股东(代持人)主张,而不能直接向公司主张,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为防范此类风险的产生,隐名股东应当将股权代持协议向公司和其他股东予以披露,并争取要求其他股东(须过半数)提前出具同意显名股东向隐名股东“转让”股权的声明,并放弃优先购买权。

(四)显名股东债权人针对代持股权强制执行的风险

在法律上,显名股东是被代持的股权的权利人,代持股份被视为显名......余下全文>>

以别人的名义注册公司会产生哪些法律风险?

不知道政策优惠的对像,是指毕业生指法人代表,还是股东?如果是前者,事实上很多公司的法人代表和股东本来就是分开的,法人代表承担的经营管理方面的责任,这本来就是常规做法,你要做是控制钱袋子,银行支票选择留企业公章和财务章,不要用法人代表章,财务负责人和管理公章的是自己人,如果朋友仅是挂名的,没有参与管理,应该不是大的问题。但如果是股东,你的风险当然就在于公司所有的债权和债务都是在他的名下。这种情况下,你可以通过公证,公证说他名下的股份是你的,同样,债务也是你来承担。这样,就债务来说,你朋友也是有一定风险的,所以你得付出一些成本。不管是何种形式,在法律上,你都会有一个钻政策空子的风险,但是只要你的朋友不主张,企业没有大到说让人(你朋友眼红利润)超越道德的地步,这个风险其实相当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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