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授权代理和特别授权代理如何区别
代理是民法中的一个概念,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本人(被代理人)的名义向第三人(相对人)为意思表示或受领意思表示,而该意思表示直接对本人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代理分为法定代理和委托代理,在委托代理中,根据代理人授权权限的不同,又可以分为一般授权代理和特别权代理两类。我国刑诉法规定,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我国民诉法也规定,民事诉讼代理分为一般代理和特别授权代理,委托事项和权限应在授权委托书中记明。 一般授权代理是指代理人仅享有出庭、收集提供证据、辩论、起草代写诉状等法律文书等诉讼权利。根据委托人授权,享有一般授权的代理人只能代理当事人行使其一般民事诉讼权利的代理,包括下列内容:(1)代为起诉、应诉;(2)代理申请诉讼保全或证据保全;(3)申请回避,向法庭提供证据,鉴定人和勘验人,要求重新鉴定调查或勘验请求调解,发表代理意见;(4)申请执行;(5)双方商定的其他可以代理的事项。 特别授权代理是指特别授权代理中代理人除享有一般授权代理的诉讼权利外,还可行使代为和解、上诉等涉及当事人实体利益的诉讼权利。特别授权代理权限包括下列内容:(1)代为承认部分或全部诉讼请求;(2)代为放弃、变更或增加诉讼请求;(3)代为和解;(4)代为反诉;(5)代为提出或申请撤回上诉。 正确区别一般授权代理和特别授权代理对于准确地授权以及维护自身权益至关重要,律师事务所在与当事人订立委托代理合同时,除接受一般代理外,还可根据具体情况,接受特别授权代理中一项或全项。在处理授权代理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特别授权代理必须有明确的授权列举,如果仅仅笼统地在委托代理合同中写上“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内容,则法律上只认为系一般授权代理; 2、虽然两种授权权限完全由当事人自己决定,但是无论哪种授权,律师都会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尽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于重大事项,即使是享有特别授权代理的律师也不会擅自作主,他们会在取得当事人的同意的前提下做出决定。 3、根据《律师法》的规定,在案件进程中,如当事人对聘请的律师不满意时,可单方面解除聘请合同。如因律师过错,律师事务所应退回预收的全部律师服务费;非因律师过错,所收律师服务费不予退还。
授权委托书都有何种委托权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委托代理权限分为一般委托代理和特别委托代理。一般委托代理是代理人只能代理被代理人为诉讼行为,而无权处分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特别委托代理除代理被代理人的诉讼行为外,可以根据被代理人的特别授权处分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如代为当事人承认、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出反诉或者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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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律师,一般授权与特别授权的区别在哪里?
一般授权不能处分被代理人的实体权利,无权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无权进行和解,无权提起反诉,无权上诉。
特别委托程序如何办理手续
委托人委托律师进行民事、刑事诉讼或非诉讼活动,应当与受托人办理相应的委托手续。
第一,委托人应当与受托人即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委托人要注意:此处的受托人是xx律师事务所,而不是具体办理案件的某律师。律师不得以个人名义与委托人签订委托代理合同,而只能由律师事务所指定该律师办理委托人委托的事务。委托代理合同一般应包括如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其一,受托人指定某律师负责处理委托人委托事务。(该律师就是委托人自己选定的律师,律师事务所的指定只是一种形式上的认可);其二,委托人委托的具体事务。一般情况下,其具体表述为:"xx诉xx人身损害侵权纠纷案一审程序的代理人。"注意此处的表述,诉讼程序包括:一审、二审和执行程序,有的案件不经二审即可进入执行程序。总之进行的程序不同,律师承担的工作量大小也不同,代理费的多少也会不同。有的委托人可能仅仅注意到不同的律师对代理费的开价不同,但却没有注意到进行程序多少的不同;其三,受托人的尽职义务和委托人的如实告知义务等;其四,代理费的数额及支付方式、支付时间、受托人的开户银行和账号等;其五,除代理费以外其他费用如何承担。包括差旅费、执行费、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等等。其六,委托事项的完成方式和完成标准,以及委托人中途解除委托的处理等。通常情况下,委托代理合同主要就包括这些内容,但每个律所一般都有自己的委托代理合同模版,基本大同小异。
第二,委托人签署授权委托书。也是就在xx案件的处理过程中,委托人赋予受托的律师什么样的权利。通常包括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一般授权仅包括代收法律文书,而特别授权可以包括:代为起诉、代为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代为进行和解、调解,代为提出反诉或者上诉,代为申请撤诉、保全、执行、收取执行款项等等。该授权委托书应经委托人签字或加盖委托人印章,且特别授权不能仅仅写"特别授权"四字,而应具体列明特别授权的内容是哪些,否则认为是一般授权。
第三,提交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应复印)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最好加盖公司或其他组织的印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公司印章)和若干份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起诉书、上诉书、异议申请书、执行申请书等文件。其中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合同、起诉书、上诉书、执行申请书等代理律师会准备好文本,委托人只需在相应文件上签字或盖章就可。
完成以上三个步骤,受托律师就可以代表委托人开展相应的代理事务。
请问一下专家,一般授权与特别授权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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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民法中代理的角度说
委托代理是基于本人的授权意思表示发生的。
特别授权一般是以书面的形式做的特别约定。
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产生的代理权,他们的法律效果是不同的。其中涉及阀理人基于代理权同第三人之间发生的民事法律关系,谁来承担该行为的效果。
民事诉讼的授权委托书中,要把一般授权和特殊授权分别说明吗
不需要,主要根据授权就可以看出是一般权限或特别授权。
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九条 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请问全权委托在法律上是什么概念。
全权委托是通俗的说法,但该说法并不是符合法律规范的.
从人们用该词语的意思来讲,就是接受全权委托的人,完全有权利代表他处理委托的事情.相当于法律上的特别授权.
但因为该说法授权不明,所以,被民事诉讼法认定为是属于约定不明,而只等同于一般授权.
所以,如果需要委托某人办理某事项,是全权委托,就应当写明全部委托事项以及手委托人的具体的权限.而不能简单的以全权称呼了之.
如诉讼中的特别授权一般是: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上诉.
有的特别加上:代收法律文书\代收过付款项.
如果是一般授权,则只有依照法律程序,对有关的证据发表意见,而对于诉讼请求的增加或减少以及任何的改变,必须是由委托人另行授权才可以.所以,在需要授权的场合,尽量避免使用全权二字.应当用语清晰,明确.
诉讼委托代理上,特别授权与一般授权的区别?
一般授权代理是指代理人仅享有出庭、收集提供证据、辩论等诉讼权利,而特别授权(全权)代理即特别授权代理是指代理人除享有一般授权代理的诉讼权利外,还可行使代为和解、上绩等涉及当事人实体利益的诉讼权利。
请注意,关键是"涉及当事人实体利益"。委托人意欲特别授权的范围必须要表述具体、清楚。
委托书是一般授权好还是特别授权好
一般情况下都是一般授权,如果要特殊授权要写明具体权限
行政诉讼授权委托书一般委托与特别委托有什么区别
一般授权代理是指代理人仅享有出庭、收集提供证据、辩论、起草代写诉状等法律文书等诉讼权利。根据委托人授权,享有一般授权的代理人只能代理当事人行使其一般诉讼权利的代理,包括下列内容:(1)代为起诉、应诉;(2)代理申请诉讼保全或证据保全;(3)申请回避,向法庭提供证据,鉴定人和勘验人,要求重新鉴定调查或勘验请求调解,发表代理意见;(4)申请执行;(5)双方商定的其他可以代理的事项。
特别授权代理是指特别授权代理中代理人除享有一般授权代理的诉讼权利外,还可行使代为和解、上诉等涉及当事人实体利益的诉讼权利。特别授权代理权限包括下列内容:(1)代为承认部分或全部诉讼请求;(2)代为放弃、变更或增加诉讼请求;(3)代为和解;(4)代为反诉;(5)代为提出或申请撤回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