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监督委员会职责

村务监督委员会简介

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一)对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决议执行情况,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情况,村务公开和民主理财情况,村级各项收支、集体土地征收征用、工程项目招投标等村务管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二)支持和配合村民委员会等村级组织正确履行职责,协助做好有关工作;

(三)主动收集并认真受理村民的意见建议,及时向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反映村民对村务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权利义务

村务监督委员会及其成员依法依规对村务活动进行监督,享有以下权利:

(一)知情权。列席村民委员会会议,向村干部和村民了解有关情况,查阅、复制与监督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了解掌握村务的决策和管理执行情况;

(二)质询权。对村务事项和村干部履职情况开展询问质询,要求村干部作出解释;

(三)审核权。对村务、财务公开情况和财务报账前的原始凭证进行审核;

(四)建议权。围绕村务事项提出工作建议和意见。对村民委员会的决定有原则性不同意见时,可建议提请村党组织或乡协助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决定。

村务监督委员会及其成员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问题;

(二)认真完成村党组织和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授权监督的事项;

(三)积极参加村党组织县、乡有关部门等组织的有关活动;

(四)带头遵守村规民约。

监督内容和程序

村务监督委员会开展监督的主要内容是:

(一)村务决策的监督。主要监督村务决策是否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及时纠正违反决策程序的行为。对应当依法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讨论决定的有关事项,而村民委员会不组织召集或擅自作出决定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应及时向村党组织、乡党委、政府和纪委反映,并督促村民委员会及时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表决。

(二)村务公开的监督。对村务公开事项进行事先审查,主要审查公开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时间是否及时,公开形式是否科学,公开程序是否规范。经审查符合要求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在公开内容上签署意见或盖章。对公开事项存有疑义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应及时向村民委员会提出,村民委员会应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和处理。

(三)村级集体“三资”管理的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参与制定本村集体的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对财务支出事项,由村务监督委员会按月或按季进行审查。未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盖章的票据,乡会计代理服务中心或“三资”服务中心不得入账。对有争议的票据,村务监督委员会可提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级集体投资经营情况和集体土地房屋、山林、矿产等资产、资源处置情况实行全过程监督。

(四)村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对工程从立项、招投标、质量验收到资金预决算及支付等进行全过程监督。主要监督项目立项是否科学、民主;是否按有关规定实行招投标;有无随意变更工程设计;工程建设质量是否合格;资金管理和支付是否规范等。对项目实施中发现的问题,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及时向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反映。若发现有村干部违规违纪的,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及时向村党组织、乡党委、政府和纪委反映,并协助进行调查。

村务监督委员会实施监督时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收集民意。根据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事项,围绕村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或根据村党组织、乡党委、政府和纪委的要求,通过上门走访、个别约谈、议事日等形式广泛收集村民的意见和建议,确定监督事项。

(二)调查分析。围绕监督事项开展调查,了解、核实相关情况,查阅、收集有关资料。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余下全文>>

村委会监督委员的产生和职责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务监督委员会"其成员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中推选产生",监委会成员必须依法选举产生。村监委会由主任、副主任和成员根据村委会的总人数由3-7人组成,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2名。监委会根据各村实际情况可下设村务公开、财务、重点工程、治保安全、环境卫生等监督小组,组长一般由监委会成员担任。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机构成员"。

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任职条件

(1)本村村民代表,为人正派,无违法乱纪行为;(2)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及基层各项涉农政策,且有协调议事能力;(3)能正确运用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有效监督;(4)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廉洁奉公,热衷于公益事业。

村务监督委员会主要职责

(1)组织村民代表听取村民委员会工作汇报;(2)组织村民代表对村民委员会执行工作情况进行监督;(3)组织村民代表对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进行半年度和年度述职评议;(4)受理村民委员会成员辞职,并督促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表决;(5)组织协调村民委员会成员罢免工作;(6)引导督促村民代表支持村民委员会的工作,协助做好村民的思想政治工作;(7)应当由村民委员会依法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讨论决定的有关事项,而村民委员会不组织召集,或擅自作出决定并拒绝更正的,可由监委会召集并主持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讨论表决。

村务监督委员会产生的权源(法律依据)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村应当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或者其他形式的村务监督机构,负责村民民主理财,监督村务公开等制度的落实,其成员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中推选产生","民主评议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由村务监督机构主持。村民委员会成员连续两次被评议不称职的,其职务终止。"

高村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

为切实推动村级事务民主监督管理工作,努力实现村务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我乡制定了严格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一、严把“五关”,破解“有壳无核”、监管不力问题在具体履职过程中,各村务监督委员会严把村级事务议事决策关、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减负关、低保评选等党务政务事项公开关、村级财务收支关、村干部履职关,对各类村级事务实施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着力破解村务监督委员会“有壳无核”、监管不力的问题。二、突出“五员”,破解职能不清、业务不精的问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要充分发挥“监督员、宣传员、督办员、信息员、调解员”的角色,重点围绕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务事项监督、惠农政策宣传、村两委班子议事决策执行、民情信息的收集及村级矛盾纠纷调解等方面履行职责。三、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纪律(一)村务监督委员会坚持“依靠村民、合法监督、职责明确、程序完备、民主集中”的原则履行监督职责;(二)村务监督委员会代表村民行使监督权,不干涉村“两委”的正常工作;(三)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应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持公道正派,不得假公济私,滥用监督权力;(四)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应带头遵守法律法规,依法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四、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责(一)对村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监督本村村务公开和党务公开情况。凡是上级规定和农民群众要求公开的村务、党务事项,村“两委”应当全面、真实、及时公开。村务监督委员会要认真审查公开的内容、时间和程序,如公开情况不能满足村民要求,应督促村“两委”重新公布;(二)对村财务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包括村级财务预决算、村集体债务处置、审核重大开支、督促执行村级财务制度、参与财务会签等;(三)监督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监督支部会议、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形成的决议执行情况。收集整理村民对村民委员会工作的意见或建议,召开村务监督委员会会议,研究村务监督工作;(四)引导村民代表支持村“两委”的工作,协调村“两委”和村民代表之间的关系;(五)对村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完成村党支部和村民代表会议交办的其它监督工作;(六)上级组织安排的其它事项和村民会议依法授权的其它事项。

如何认识村务监督委员会这一基层组织

村务监督委员会,就是原来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我们要认识村务监督委员会这一基层组织,得先了解一下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一、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1、每月三次按旬审查村集体当期的财务收支票据及账目,定期召开理财会议,对村级财务存在问题及时提出监督意见和建议。

2、认真审查村务(财务)公开各项内容的全面性和真实性,并督促村民委员会按规定时间、程序和方式实施公开;按月监督本村财务公开情况,把群众对财务珐理状况的反映及公开后的情况反映及时反馈给村经合社管委会,配合向群众做好公开后的解释、释疑等后续工作。

3、认真详细记录村务(财务)公开监督的具体事项,收集和听取群众对村务(财务)公开的意见与建议,定期在村民代表会议上报告村务(财务)公开监督情况、民主理财情况。

4、关心集体,认真负责,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坚持党的领导,依法依规监督,切实提高善于监督、敢干监督的工作水平和能力。

二、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成员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其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的任期相同。村“两委”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以避免舞弊。

三、村务监督委员会设立的意义:

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设立,使村务监督工作步入了有章可循的制度化阶段,使广大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了很大的提升。

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设立,有利于化解基层矛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提高村级民主自治和民主监督能力,能够有力促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如何做好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

既然是村民监督委员会,那就是一个团队,要合作,要发动群众,依靠群众,要建章立制,要长效管理等。

村监委主任职责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相关规定:

第三十二条 村应当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或者其他形式的村务监督机构,负责村民民主理财,监督村务公开等制度的落实,其成员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中推选产生,其中应有具备财会、管理知识的人员。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机构成员。村务监督机构成员向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可以列席村民委员会会议。

如何做好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

1、统一思想认识,了解为什么要建立监委会。

2、要正确履行监委会的工作职责。

3、监委会与村(居)“两委”的关系。 最主要的关系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监委会的主要工作职责就是对村(居)“两委”进行监督。监委会在监督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要大胆纠正。如果监委会提出的意见与村(居)“两委”不一致,可以通过村(居)民代表会议解决。

4、保障监委会开展好工作。监委会是村(居)民自治发展的新生产物,是强化村(居)务监督管理、改革村(居)级管理体制的重大举措,要大力抓好监委会的有效运行,发挥监委会的监督作用,使农村各项管理真正形成党总支、村(居)委会、监委会“三委”并立的工作运行机制。

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哪些事项

1、监督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监督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形成决议的执行情况。

2、监督落实“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和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情况。凡与农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村级重大事项必须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研究决定。村务监督委员会全程监督“四议两公开”决策实施过程,如发现村“两委”未严格遵守“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应督促其重新召开党员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3、监督村务公开和党务公开情况。凡是上级规定和农民群众要求公开的村务、党务事项,村“两委”应当全面、真实、及时公开。村务监督委员会要认真审查公开的内容、时间和程序,如公开情况不能满足村民要求,应督促村“两委”重新公布,村“两委”应在一周内予以答复。

4、监督村级财务管理情况。村级财务事项发生时,必须取得有效的凭证,由经手人签字并注明用途后,交村务监督委员会集体审查签署意见并盖章,再由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联签后,报乡“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审核入账。

5、监督村级集体经济合同和项目招投标情况。村务监督委员会参与制定本村集体的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监督村级集体投资项目和资产、资源处置的公开竞价、招投标活动。按照有关规定,配合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定期检查、审核村财务账目及相关的经济活动事项。

6、监督村干部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村务监督委员会担负村务监督、民主理财等职责的同时,还要加强对村干部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并及时向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报告监督情况。

7、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要求罢免村民委埂会成员,村民委员会未在法定时间内启动罢免程序的,可督促村民选举委员会召开村民大会投票表决。

8、监督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如何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

(一)创新领导体制。探索建立垂直领导工作机制,尝试村务监督委员会在乡镇纪委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实施领导权与村党组织分离,改变原有的监督定位,实现逆向监督向平行监督转变。这种做法将有利于消除村监委会成员的思想顾虑,让他们能够放开手脚,彻底解决无法监督、不敢监督的问题,让监督变得更加有力、更加有效。村务监督委员会在乡镇纪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并不违背党的领导原则,也不用担心政治方向的偏离。

(二)加强队伍建设。要完善《选举办法》,修改关于候选人条件,设定最高年龄界限和最低文化程度,提高选人标准,将更多年龄轻、有文化的人选进村监委会队伍;修改关于初步候选人由村党组织提名的规定,采取群众“海选”的方式,通过无记名投票产生初步候选人,避免出现少数村党组织按“需”选人的现象,选出群众的“贴心人”。要结合村“两委”换届,及时对村监委会进行换届,大力优化年龄结构和人员素质。要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增强履职能力,着力打造一支敢监督、善监督、能监督的队伍。

(三)强化监督检查。要强化对选举程序的监督检查,督促乡镇严格落实推选、组织考察等相关程序,确保选好人;要强化对保障制度的监督检查,督促双向通报制度、矛盾协调制度及办公场所和办公经费落到实处,确保能履职;要强化对工作制度的监督检查,督促落实教育培训制度、工作例会制度、工作台账制度和指导员制度,确保履好职。要以监督检查为抓手,不断创新监督检查方式,将监督检查落实融入到监督会工作的各个环节,扎实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

(四)突出监督实效。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切实履行对村务决策、执行、公开全程监督的职责,重点围绕人、财、事等方面进行监督:一是监督人。把监督的重点放在对两委班子成员尤其是对村主要干部的监督上,看其是否勤政廉政、廉洁履职,是否有违反有关规定,帮助做好自查自纠,督促抓好问题整改。二是监督财。把监督的重点放在“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特别是在财务管理上,围绕村务华数电视公开、村级财务按月逐笔流水账式公开、村级财务集体审账日等重点内容开展监督活动。三是监督事。把监督重点放在村级重大事项的决策上,不断完善和落实村监会参与村级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二监督”民主决策工作机制,对村级重大事项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

(五)健全奖惩机制。重点从提高村监委会成员经济待遇着手,努力解决工酬不对等问题。实行市、县、乡三级联动,县级要将误工补贴纳入财政预算,并确定每年增长幅度。在政治待遇方面,在对村监委会成员进行评先评优的同时,应将其纳入村干部序列,享受“从优秀村干部中招录公务员”待遇,激发其更高的工作热情。健全惩处机制,对不积极履职的,由乡镇纪委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或诫勉谈话,限期整改;对信任度测评“满意”得票率低于50%或发生违法违纪被查处的,终止其资格并启动罢免程序。

(六)实行上下联动。要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需要上下联动、齐抓共管,不断完善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村务监督管理协调机制。县纪委及有关部门要定期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在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乡镇纪委要加强对村监会工作的直接指导和监督,大力支持和保障村监会规范化建设工作,落实工作推进、监督制约、纠错救济、考核奖惩等工作机制;要切实发挥村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理顺村务监督委员会与村党组织、村委会的关系,为村务监督委员会独立行使职权提供保障。

如何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

一是要建立一个健全的长效机制。完备的制度是搞好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前提和基础。这其中包括村务监督委员的工作职责,纪律以及农村财务的管理制度等。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定期召开例会,定期对村级工作进行评议并公布。如有重要的开支,必须及时召开群众代表大会集体商议。

二是要提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待遇,增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责任心与信心。目前,除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有待遇外,其他成员没有落实待遇。在开展工作过程中无法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三是要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履职水平。严格落实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思想政治和作风教育,以及村务、财务、党委等方面的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综合素质和履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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