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尔伯格道德发展理论分为哪几个阶段
科尔伯格提出的二通道的发展的三个水平、六个阶段(是按照个体道德判断结果的性质分类的)如下:
1.前习俗水平(出现在幼儿园及小学低中年级) 这以水平的儿童的道德判断着眼于人物行为的具体结果和自身的利害关系,包括两个阶段:
(1)、服从于惩罚的道德定向阶段 (惩罚和服从的定向阶段)
这一阶段的儿童以惩罚与服从为导向,由于害怕惩罚而盲目服从成人或权威。道德判断的根据是是否受到惩罚,认为凡是免受惩罚的行为都是好的,遭到批评、指责的行为都是坏的,缺乏是非善恶的观念。
(2)、相对的功利主义的道德定向阶段(工具性的相对主义定向阶段)
这一阶段的儿童对行为的好坏的评价首先是看能否满足自己的需要,有时也包括是否符合别人的需要,稍稍反映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但把这种关系看成类似买卖的关系,认为有利益的就是好的。
2.习俗水平(小学中年级以上)
这一水平的儿童的特点是:能了解、认识社会行为规范,意识到人的行为要符合社会舆论的希望和规范的要求,并遵守、执行这些规范。包括一下两个阶段:
(3)、人际和谐(或好孩子)的道德定向阶段
此阶段的儿童以人际关系的和谐为导向,对道德行为的平价标准是看是否被人喜欢,是否对别人有帮助,是否会受到赞扬。为了赢得别人的赞同,当个好孩子,就应当遵守规则。
(4)、维护权威或秩序的道德定向阶段
此阶段的儿童以服从权威为导向,服从社会规范,遵守公共秩序,尊重法律的权威,以法制观念判断是非,知法守法。
3.后习俗水平
该水平的特点是:道德判断超出世俗的法律与权威的标准,而以普遍的道德原则和良心为行为的基本依据。包括以下两个阶段:
(5)、社会契约的道德定向阶段
这一阶段的儿童认识到法律、社会道德准则仅仅是一种社会契约,是大家商定的,是可以改变的,一般他们不违反法律和道德准则,但不用单一的规则去评价人的行为,表现出一定的灵活性。
(6)、普遍原则的道德定向阶段
此阶段的个体判断是非不受外界的法律和规则的限制,而是以不成文的、带有普遍意义的道德原则:如正义、公平、平等、个人的尊严、良心、良知、生命的价值、自由等为依据。
道德发展阶段论的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前道德阶段(出生~3岁)。第二阶段:他律道德阶段或道德实在论阶段(3~7岁)。第三阶段:自律或合作道德阶段(7~12岁)第四阶段:公正阶段(11~12岁以后)。皮亚杰根据儿童对规则的理解和使用,对过失和说谎的认识和对公正的认识的考察和研究,把儿童道德认知发展划分为四个有序的阶段:第一阶段:前道德阶段(出生~3岁)。皮亚杰认为这一年龄时期的儿童正处于前运算思维时期,他们对问题的考虑都还是自我中心的。他们不顾规则,按照自己的想象去招待规则。他们的行动易冲动,感情泛化,行为直接受行动的结果所支配,道德认知不守恒。例如,同样的行动规则,若是出自父母就愿意遵守,若是出自同伴就不遵守。他们并不真正理解规则的含义,分不清公正、义务和服从。他们的行为既不是道德的,也不是非道德的。第二阶段:他律道德阶段或道德实在论阶段(3~7岁)。这是比较低级的道德思维阶段,具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单方面地尊重权威,有一种遵守成人标准和服从成人规则的义务感。也就是说,他律的道德感在一些情感反应和作为道德判断所特有的某些显著的结构中表现出来。其基本特征是:一是绝对遵从父母、权威者或年龄较大的人。儿童认为服从权威就是“好”,不听话就是“坏”。二是对规则本身的尊重和顺从,即把人们规定的规则,看作是固定的,不可变更的。皮亚杰将这一结构称为道德的实在论。第二,从行为的物质后果来判断一种行为的好坏,而不是根据主观动机来判断。例如,认为打碎的杯子数量多的行为比打碎杯子数量少的行为更坏,而不考虑有意还是无意打碎杯子。 第三,看待行为有绝对化的倾向。道德实在论的儿童在评定行为是非时,总是抱极端的态度,或者完全正确,或者完全错误,还以为别人也这样看,不能把自己置于别人的地位看问题。皮亚杰与英海尔德在谈到这个时期的儿童特点时说:“道德实在主义引向客观的责任观,历而对一种行为的评定是看它符合法律的程度,而不管是出于恶意的动机违反这个原则,还是动机好却无意违反了规则。例如,儿童在理解不准撒谎的社会价值之前很外(因为缺乏充分的社会化),在对有意的欺骗与游戏或纯粹的愿望有失真实区别之前,成人就告诉他们不要撒谎。结果说真话就成了儿童主观人格之外的东西,并引起了道德实在论和客观责任观,从而使儿童认为一切诺言的严重性似乎并不是看有意欺骗的程度,而是看实际上跟真实性相差的程度。”第四,赞成来历的惩罚,并认为受惩罚的行为本身就说明是坏的,还把道德法则与自然规律相混淆,认为不端的行为会受到自然力量的惩罚。例如,对一个7岁的孩子说,有个小男孩到商店偷了糖逃走了,过马路时被汽车撞倒,问孩子“汽车为什么会撞倒男孩子”,回答是因为他偷了糖。在道德实在论的儿童看来,惩罚就是一种报应,目的是使过失者遭遇跟他所犯的过失相一致,而不是把惩罚看作是改变儿童行为的一种手段。第三阶段:自律或合作道德阶段(7~12岁)皮亚杰认为儿童大约在7~12岁期间进入道德主观论阶段,这个阶段的道德具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儿童已认识到规则是由人们根据相互之间的协作而创造的,因而它是可以依照人们的愿望加以改变的。规则不再被当作存在于自身之外的强加的东西。第二,判断行为时,不只是考虑行为的后果,还考虑行为的动机。研究表明,12岁的儿童都认为,那些由积极和动机支配但损失较大的儿童,比起怀有不良动机而只造成小损失的儿童要好些。由于考虑到行为的动机,因而在惩罚时能注意照顾弱者或年幼者。第三,与权威和同伴处于相互尊重的关系,儿童能较高地评价自己的观点和能力,并能较现实地判断他人。第四,能把自己置于别人的地位,判断不再绝对化,看到可能存在的几种观点。第五,提......余下全文>>
道德发展阶段理论的定义
换言之,科尔伯格的研究目的不在于了解儿童对行为是非的认知行为表现,而在于探讨儿童对道德判断的内在认知心理历程。科尔伯格当时采用的道德两难(moral dilemma)问题情境,是要儿童们对“海因茨难题”(Heinz's Dilemma)的故事作出判断并陈述自己判断的理由。该故事大意为:“欧洲某的一妇女海太太罹患严重癌症,医师诊断只有一种新制镭锭药物可治。海先生奔赴药店时,店主将成本仅 200 美元的药物,提高为 2000 美元。海先生为妻子久病已用尽所有积蓄,向亲友借贷只能凑得 1000 美元。他恳求店主允许其先付此数取药回去救他妻子一命,余款保证稍后补足。店主拒绝并称卖药目的只求赚钱,不考虑其他问题。海太太性命危在旦夕,海先生走投无路,就在当天夜间撬开药店窗户偷得药物,救了妻子一命”。在这则故事之后,科尔伯格要被试回答:“你认为海先生偷药救妻得行为对不对?如说他对,为什么?如说他错,为什么?”
科尔伯格道德发展阶段理论的年龄划分应该是怎样的
科尔伯格道德发展理论的三水平年龄层次划分为:前习俗阶段(4~9岁),习俗阶段(10~13岁);后习俗阶段(13岁以后)
如何评价科尔伯格的道德发展阶段理论
(1)前习俗水平(0~9岁):处在这一水平的儿童,其道德观念的特点是纯外在的。他们为了免受惩罚或获得奖励而顺从权威人物规定的行为准则。根据行为的直接后果和自身的利害关系判断好坏是非。这一水平包括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惩罚与服从定向阶段。在这一阶段儿童根据行为的后果来判断行为是好是坏及严重程度,他们服从权威或规则只是为了避免惩罚,认为受赞扬的行为就是好的,受惩罚的行为就是坏的。他们还没有真正的道德概念。处在这一阶段的儿童对海因茨偷药的故事可能会作出这样两种不同的反应:赞成者认为,他可以偷药,因为他先提出请求,又不偷大的东西,不该受罚;反对者则会说,偷药会受到惩罚。
第二阶段:相对功利取向阶段。这一阶段的儿童道德价值来自对自己需要的满足,他们不再把规则看成是绝对的、固定不变的,评定行为的好坏主要看是否符合自己的利益。如他们对海因茨偷药的故事可能会有这样的说法:赞成者会说,他的妻子需要这种药,他需要同他的妻子共同生活;反对者则会说,他的妻子在他出狱前可能会死,因而对他没有好处。
科尔伯格认为,大多数9岁以下的儿童和许多犯罪的青少年在道德认识上都处于前习俗水平。
(2)习俗水平(9~15岁):处在这一水平的儿童,能够着眼于社会的希望与要求,并以社会成员的角度思考道德问题,已经开始意识到个体的行为必须符合社会的准则,能够了解社会规范,并遵守和执行社会规范。规则已被内化,按规则行动被认为是正确的。习俗水平包括两个阶段。
第三阶段:寻求认可定向阶段,也称“好孩子”定向阶段。处在该阶段的儿童,个体的道德价值以人际关系的和谐为导向,顺从传统的要求,符合大家的意见,谋求大家的赞赏和认可。总是考虑到他人和社会对“好孩子”的要求,并总是尽量按这种要求去思考。他们认为好的行为是使人喜欢或被人赞赏的行为。这一阶段的儿童听了海因茨偷药的故事,赞成者会说,他做的是好丈夫应做的事;反对者则说,他这样做会给家庭带来苦恼和丧失名誉。
第四阶段:遵守法规和秩序定向阶段。处于该阶段的儿童其道德价值以服从权威为导向,他们服从社会规范,遵守公共秩序,尊重法律的权威,以法制观念判断是非,知法懂法。认为准则和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的。因此,应当遵循权威和有关规范去行动。该阶段的儿童听了海因茨偷药的故事,赞成者会说,不这么做,他要为妻子的死负责;反对者会说,他要救妻子的命是应该的,但偷东西犯法。
科尔伯格认为大多数青少年和成人的道德认识处于习俗水平。
(3)后习俗水平(15岁以后):又称原则水平,达到这一道德水平的人,其道德判断已超出世俗的法律与权威的标准,而是有了更普遍的认识,想到的是人类的正义和个人的尊严,并已将此内化为自己内部的道德命令。后习俗水平包括两个阶段。
第五阶段:社会契约定向阶段。处于这一水平阶段的人认为法律和规范是大家商定的,是一种社会契约。他们看重法律的效力,认为法律可以帮助人维持公正。但同时认为契约和法律的规定并不是绝对的,可以应大多数人的要求而改变。在强调按契约和法律的规定享受权利的同时,认识到个人应尽义务和责任的重要性。对于海因茨偷药的故事。赞成者认为,法律没有考虑到这种情况;反对者认为,不论情况多么危险,总不能采用偷的手段。
第六阶段:原则或良心定向阶段。这是进行道德判断的最高阶段,表现为能以公正、平等、尊严这些最一般的原则为标准进行思考。在根据自己选择的原则进行某些活动时,认为只要动机是好的,行为就是正确的。在......余下全文>>
如何评价科尔伯格的道德发展阶段理论
科尔伯格(Kohlberg)是一位优秀的心理学家,他的道德发展阶段理论在道德心理学领域内影响极大.为了全面地评价这个道德发展阶段理论,让我们先较为全面地阐述一下这个理论,同时也要先做一些关于发展心理学的框架性背景知识的介绍.
发展心理学是一个研究人类心理以及行为是如何随着年龄成长而变化的心理学领域.皮亚杰(Piaget)是一位发展心理学领域的巨人,他提出了儿童认知(思维)的发展阶段理论.这个理论是说,儿童在不同的年龄阶段,有着不同的思维方式.比如0~2岁是感觉运动阶段,这时客体永久性概念刚刚形成.而11岁以上才发展成形式运算阶段,此时的儿童才能够借用隐喻和类比进行推理.而2~7岁的儿童不能理解液体、面积和体积的守恒,因为他们还处于前运算阶段.7~11岁的儿童已经可以理解客体守恒了,因为他们进入了具体运算阶段.
对于皮亚杰这个认知发展阶段理论,有不少的批评.许多心理学家认为认知发展是连续(斜面)的,而不是这种阶段性(台阶)的.一些新的实验研究也指出了原先支持认知发展阶段的实验是不完善的,对儿童的测验问题和方式具有诱导性.关于皮亚杰的认知发展阶段理论及其批评,先谈到这里.接下来让我们重点关注一下“皮亚杰范式”下的科尔伯格的道德发展阶段理论.
科尔伯格道德发展理论分为哪几个阶段
前习俗水平 习俗水平 后习俗水平 这每个阶段又分为两个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