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时期,我国当时的最高审判机关是什么
隋朝时期的司法设置是大理寺为最高审判机关,一个部门掌管所有大小地方案件(这个制度由秦朝廷尉衍变,北齐名为大理寺)
唐朝贞观之前与隋朝无异,最高审判机关依旧是大理寺,但是贞观年间御史台设置台狱,受理特殊的诉讼案件。开元十四年(公元726年)後,专设受事御史一员,以御史充任,每日一人轮流受理词讼。从此,凡重大案件,御史台和刑部、大理寺组成三法司联合审理。大理寺负责审讯人犯、拟定判词,刑部负责复核,同时报御史台监审。所以至唐贞观之后,中国的最高审判机构不能单纯的认为是大理寺,而是三法司。之后除了元朝没有沿袭,明清对于三法司沿袭的非常彻底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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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的中央司法审判机关是
唐朝司法机关职权
(1)中央司法机关--大理寺(中央最高审判机关)、刑部(中央最高司法机关)、御史台(中央最高监察机关)。
(2)三司推事--重大案件,由大理寺、叮部、御史台长官共同审理的制度。
唐朝的最大官是什么?
唐处武将官级
1 天下兵马大元帅(正一品)
2 统兵大都督(正一品)
3 天策上将(正一品)
4 镇国公(正一品)
5 靖国公(正一品)
6 辅国公(正一品)
7 护国公(正一品)
8 卫国公(正一品)
9 骠骑大将军(从一品)
10 安西节度使(从一品)
11 辅国大将军(正二品)
12 神策大将军(正二品)
13 龙武大将军(正二品)
14 神武大将军(正二品)
15 镇国大将军(正二品)
16 左卫上将军(从二品)
17 右卫上将军(从二品)
18 冠军大将军(正三品上)
19 怀化大将军(正三品上)
20 羽林将军(正三品)
21 骁卫大将军(正三品)
22 武卫大将军(正三品)
23 威卫大将军(正三品)
24 领军大将军(正三品)
25 金吾大将军(正三品)
26 监门大将军(正三品)
27 千牛卫大将军(正三品)
28 归德大将军(从三品下)
29 云麾将军(从三品下)
30 忠武将军(正四品上)
31壮武将军(正四品下)
32怀化中郎将(正四品下)
33宣威将军(从四品上)
34明威将军、归德中郎将(从四品下
)
35 定远将军(正五品上)
36宁远将军、怀化郎将(正五品下)
37 游骑将军(从五品上)
38游击将军、归德郎将(从五品下)
39昭武校尉(正六品上)
40昭武副尉、怀化司阶(正六品下)
41振威校尉(从六品上)
42振威副尉、归德司阶(从六品下)
43致果校尉(正七品上)
44致果副尉、怀化中候(正七品下)
45翊麾校尉(从七品上)
46翊麾副尉、归德中候(从七品下)
48宣节校尉(正八品上 )
49宣节副尉、怀化司戈(正八品下 )
50御侮校尉(从八品上)
51御侮副尉、归德司戈(从八品下)
52仁勇校尉(正九品上)
53仁勇副尉、怀化执戟长上(正九品下)
54 陪戎校尉(从九品上)
55 陪戎副尉、归德执戟长上(从九品下)
文官
1兵部尚书 2礼部尚书3节度使4刑部尚书5兵部侍郎6礼部侍郎7首席宦官8刑部侍郎9枢密使
隋唐始设兵部,成为六部之一,《新唐书·百官志一》:“兵部。尚书一人,正三品;侍郎二人,正四品下。掌武选、地图、车马、甲械之政。其属有四:一曰兵部,二曰职方,三曰驾部,四曰库部。”
隋唐时期最高的行政机关是
隋唐时期最高的行政机关是三省六部,
三省分别为:
尚书省——最高行政机构,负责执行国家的重要政令;
门下省——审议机构,负责审核政令;
中书省——决策机构,负责草拟和颁发皇帝的诏令。
尚书省下设有六部,分别为:
吏部:负责考核、任免四品以下官员
户部:负责财政、国库
礼部:负责贡举、祭祀、典礼
兵部:负责军事
刑部:负责司法、审计事务。具体审判另有大理寺负责。重大案件组织刑部、御史台、大理寺会审,谓三司审。
工部:负责工程建设
把唐代官员分为六大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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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官制介绍
比较中国古代历代的中央管理机构设置,唐代的政权组织形式比较合理,它继承和发展了前代的三省六部制,既可相互制约,又分工明确,正因为具备了一定的积极的、合理的封建科层制功能,才在一定程度上确保了政务清明,迎来繁荣一时、洋洋泱泱的盛唐气象。创造了中国封建社会最昌盛的时期,而且走在了当时全人类社会的发展前列。
一、三师(太师、太傅、太保)或三公(太尉、司徒、司空)
三师西周时期已较成熟,原都是宗族的长老,对王负有指导、辅佐、监护的责任。保,保其身体;傅,傅其德义;师,导之教训。“君师者,治之本也”(《大戴礼记。礼三本》)在君主年幼或尚未成熟之时负起全面的指导作用。非道德功勋崇高,则不居其位,宁缺毋滥。到唐代,转变成三公,名位高但不实际行使权力的虚职,不属僚属之列的荣誉职位。
二、三省并相(中书、门下、尚书)
中央行政机构还有其他省、寺、监等各部门,但以此三为最要。其中中书省为受命于最高指令制定、推出各项政令等职能的机关;门下省为朝廷政令及各类上行文的审议机关;尚书省最高的执行机构,执行各项政令。
三省的职能分割和职位设置主要有:
1、中书省:正职长官为中书令,副职长官为中书侍郎。下辖:
中书舍人、右散骑常侍、右谏议大夫、右补阙、右拾遗、起居舍人、集贤殿和史馆(机构)
2、门下省:正职长官为门下侍中,副职长官为门下侍郎。下辖:
给事中、左散骑常侍、左谏议大夫、左补阙、左拾遗、起居郎、城门郎、符宝郎、弘文馆(机构,掌管图书、礼仪、制度沿革等)
3、尚书省:正职长官为尚书令,副职长官为左、右仆射。六部各设尚书、侍郎为正、副长官。下辖六部二十四司情况:
1)吏部——掌管官吏选拔、任免、升降、考试等。下属官员有 主事、令史、书令史、制书令史、甲库令史、亭长、掌固 等。
2)户部——掌管户口、经济、财政等。下属官员有 主事、令史、书令史、计史、掌固。
3)礼部——掌管礼仪、祭祀、科举、学校、教育等。。。。。。
注:以上三部左司统之。
4)兵部——掌管武官选拔和军事行政。。。。。。。
5)刑部——掌管司法行政和审判。。。。。。
6)工部——掌管各项工程建设和后勤有关工作。。。
注:以上三部左司统之。
三、六部是政务机关,而另外还有事务机关——九寺,来源于秦汉时期的九卿。地位在六部之下。其正、副长官为卿、少卿。具体分门如下:
1)太常寺
2)光禄寺
3)卫尉寺
4)宗正寺
5)太仆寺
6)大理寺(中央最高审判机关)
7)鸿胪寺
8)司农寺
9)太府寺
另外,还有从中分离独立出来的直属机构——五监:国子监、少府监、军器监、将作监、都水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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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内设的侍从机构
有殿中省、内侍省、学士院、内枢密使。其中学士院为唐玄宗所始设。最初招揽才学之士谓“待诏”,又从朝官中选拔有才艺者居翰林,叫“翰林供奉”,后改称“学士”,专掌内命。后来又有“内相”的别称,尤其加上“知制诰”、“翰林学士承旨”等头衔。|
五、区别于职务的品阶制度
包括不任实际管理职务的工作人员都各有品阶,许多时候,职务与品阶并不一致。文官品阶及其名称如下:
1、正一品:太尉、司徒、司空
2、从一品:开府仪同三司
3、正二品:特进
4、从二品:光禄大夫
5、正三品:金紫光禄大夫
6、从三品:银青光禄大夫
7、正四上:正议大夫
8、正四下:通议大夫
9、从四上:太中大夫
10、从四下:中大夫
。。。。。。
30、从九下:将仕郎
另外,还有对皇组宗室成员、战功等的奖赏所勋封的不同......余下全文>>
隋唐时期全国最高审复机关是?
隋朝时期的司法设置是大理寺为最高审判机关,一个部门掌管所有大小地方案件(这个制度由秦朝廷尉衍变,北齐名为大理寺)
唐朝贞观之前与隋朝无异,最高审判机关依旧是大理寺,但是贞观年间御史台设置台狱,受理特殊的诉讼案件。开元十四年(公元726年)後,专设受事御史一员,以御史充任,每日一人轮流受理词讼。从此,凡重大案件,御史台和刑部、大理寺组成三法司联合审理。大理寺负责审讯人犯、拟定判词,刑部负责复核,同时报御史台监审。所以至唐贞观之后,中国的最高审判机构不能单纯的认为是大理寺,而是三法司。之后除了元朝没有沿袭,明清对于三法司沿袭的非常彻底。
隋唐时期全国最高审复机关是尚书省?
隋朝时期的司法设置是大理寺为最高审判机关,一个部门掌管所有大小地方案件(这个制度由秦朝廷尉衍变,北齐名为大理寺)
唐朝贞观之前与隋朝无异,最高审判机关依旧是大理寺,但是贞观年间御史台设置台狱,受理特殊的诉讼案件。开元十四年(公元726年)後,专设受事御史一员,以御史充任,每日一人轮流受理词讼。从此,凡重大案件,御史台和刑部、大理寺组成三法司联合审理。大理寺负责审讯人犯、拟定判词,刑部负责复核,同时报御史台监审。所以至唐贞观之后,中国的最高审判机构不能单纯的认为是大理寺,而是三法司。之后除了元朝没有沿袭,明清对于三法司沿袭的非常彻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