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党员处置办法

对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理方式有哪些?

(1)限期改正。党章规定:“党员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党的支部应当对他进行教育,要求他限期改正”。限期改正是党组织对不合格党员进行教育的一种形式,也是督促这些党员在规定时间内改正错误,提高觉悟,达到合格党员条件所采取的一种组织处置措施。限期改正这一组织处置形式,适用于虽然属于不合格党员,但本人有继续留在党内的强烈愿意,愿意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帮助,有改正错误的决心和行动的人。对不合格党员作出限期改正的处置,必须经过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限期改正的时限为一年。在限期改正期满时,要及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讨论,认为其仍未改正缺点错误,仍未达到合格党员的条件,党组织应当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一般不再延长限期改正的时间。限期改正不是党的纪律处分,党员在限期改正期间,其权利和义务不受影响。 (2)劝其退党。党章规定:“党员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党的支部应当对他进行教育,要求他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当劝他退党。”在确定是否劝退某个党员出党时,党组织一定要采取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其表现要进行全面的历史的分析,弄清楚原因,分析有没有转变的可能和是否确实符合党章规定的劝退条件,实事求是地作出决定,努力做到本人心服口服,不伤感情。劝告党员退党,需要经过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如果本人坚决不退,并诚心表示愿意改正的,支部大会可根据情况决定其限期改正,时限一般为一年。期满后,再由支部大会讨论,根据其表现,确定是否劝其退党。对那些既不愿退党,又没有决心改正的党员,要在做好思想工作的基础上由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报上级党委批准,宣布将他除名。不能再延长限期改正的期限。 (3)党内除名。党内除名是对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党员进行组织处理的一种形式。除名包括对自行脱党者除名、对要求退党者除名和对被劝告退党而坚持不退者除名。 在处理党员自行脱党问题时,关键是看有没有“正当理由”和是否“连续6个月”这两个条件。不要把有客观原因的这类党员,一律不加分析地作自行脱党处理。党组织在发现党员有脱党行为时,应及时对其批评教育,帮助其改正错误,而不要等到六个月以后才去过问处理。如果本人不接受教育,坚持不改,则应按照党章规定处理。 对要求退党者除名,是指对那些改变了共产主义信仰,或者由于其他原因,不愿意继续做一个共产党员而要求退党的党员,在弄清楚情况以后,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宣布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对那些按党章和有关规定应当劝其退党,但经党组织耐心劝说本人坚持不退的党员。经支部大会讨论后可以宣布除名,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后生效。除名不是党的纪律处分,也不能代替党纪处分。

对不合格党员进行组织处理程序有哪些

对不合格党员进行组织处理一般应遵循以下程序:

1、对在民主评议中初定的不合格党员的主要问题进行核实,并整理成综合性写实材料。材料内容一般包括:党员简况,主要问题,评议意见,本人态度等。

2、支部委员会依照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政策界限,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并听取被处置对象的意见。

3、召开党员大会,讨论支部委员会提出的初步处理意见。

4、党支部将党员大会通过的处置决定、核实的材料一并报送上级党委审批。上级党委要认真审查党支部上报的材料,经过充分讨论后作出决定。

5、党支部收到党委批复文件后,要及时找 被处置对象谈话,转告上级党委的审批意见,做好思想工作。之后,召开党员大会,宣布党委决定。

对不合格党员进行组织处理程序有哪些

对不合格党员进行组织处理一般应遵循以下程序:

1、对在民主评议中初定的不合格党员的主要问题进行核实,并整理成综合性写实材料。材料内容一般包括:党员简况,主要问题,评议意见,本人态度等。

2、支部委员会依照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政策界限,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并听取被处置对象的意见。

3、召开党员大会,讨论支部委员会提出的初步处理意见。

4、党支部将党员大会通过的处置决定、核实的材料一并报送上级党委审批。上级党委要认真审查党支部上报的材料,经过充分讨论后作出决定。

5、党支部收到党委批复文件后,要及时找 被处置对象谈话,转告上级党委的审批意见,做好思想工作。之后,召开党员大会,宣布党委决定。

不合格党员的认定

对民主评议中被评为“差”的党员,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召开支部大会,下同)要结合平时掌握的党员现实表现,对照以下情形,客观准确地认定不合格党员:

一是理想信念缺失,对马克思主义缺乏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缺乏信心,推崇西方价值观念和社会制度,热衷于组织、参加宗教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

二是政治立场动摇,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不能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不能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传播政治谣言及有损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三是宗旨观念淡薄,服务群众意识差,利己主义严重,与民争利甚至损害群众利益,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临危退缩。

四是工作消极懈怠,不思进取、不负责任、不敢担当,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不起先锋模范作用,落后于普通群众。

五是组织纪律散漫,不按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按时交纳党费,不完成党组织分配的任务,不按党的组织原则办事,甚至参加非组织活动。

六是道德行为不端,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贪图享受,奢侈浪费,沉迷低级趣味,生活作风不检点。

不合格党员处置程序

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党员,党组织要根据其表现和态度进行组织处置。组织处置方式分为限期改正、劝退、除名。对有继续留在党内的愿望、愿意接受教育并决心改正的不合格党员,党组织应要求其限期改正,时间一般为1年;限期改正期间,党员权利不受影响。对拒不改正或限期改正期满仍无转变的,应当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按自行脱党予以除名。

处置不合格党员程序:1、党支部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中,根据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结果,由支委会对有不合格表现的党员作出初步认定。2、党支部对党员不合格表现进行调查,形成调查核实材料,支委会提出初步处置意见。基层党委(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党委,下同)可派人参加。3、党支部将初步处置意见、调查核实材料报基层党委预审。对拟作出劝退、除名处置的,由基层党委报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预审。4、经预审同意后,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通报对拟处置党员调查核实和预审情况,讨论处置意见并进行表决。5、对作出限期改正处置的,由基层党委集体研究审批;对作出劝退、除名处置的,由基层党委集体研究提出审批意见,报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审查批准。党支部接到审批意见后,及时通知被处置党员,并以适当方式宣布。

对受到限期改正处置的党员,党支部要通过谈心谈话、教育培训、结对帮扶等措施促其改正。限期改正期满,党支部对其进行评议,根据改正情况作出相应决议,按程序上报审批。对被劝退、除名的,基层党组织要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被处置党员对处置结果有不同意见的,按《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规定提出申诉。党组织要按照规定进行复议、复查,并对本人作出回复。

处置不合格党员政策界限

处......余下全文>>

党支部如何处置不合格党员?

处置不合格党员,是指对丧失党员条件、不发挥党员作用的党员进行组织处理,是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增强党组织战斗力的必要措施,是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党支部处置不合格党员,要采取“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的方针。即要在广大党员中普遍进行坚持党员标准的教育,使每个党员懂得在新时期如何做一个合格共产党员,要在民主评议、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按党章和有关规定,对不合格党员区别不同情况作出处理。凡是不合格又不愿意改正的,应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凡是本人要求退党的,应予批准。处置不合格党员要同整顿基层党组织结合起来,对那些因组织软弱涣散而产生的不合格党员,应先整顿组织,过一个时期再视情况处置不合格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要同党员目标管理、“创先争优”等制度结合起来。 摘自《党支部工作问答》(新版) 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

关于对不合格党员处置的请示怎么写

中共XXX委员会

关于对不合格党员初步处置意见报告的请示

中共xxx组织部:

根据上级党委统一安排部署,我党委与近期接到所属支部拟定采取劝退、除名方式的处置意见,并于XX月XX日对拟被处置党员情况进行核实,经党委研究,拟定XXX、XXX、XXX等X名党员为不合格党员。

对拟定不合格党员分别提出如下处置意见:

XXX同志,男(女),XX岁,XXXX年XX月入党,不合格主要原因是长期不与组织联系,虽然通过“双找”活动取得联系,但拒不认识错误,拒绝组织帮助,明确表达退党意愿,支部委员会研究,建议劝其退党。

XXX同志,男(女),XX岁,XXXX年XX月入党,不合格主要原因是长期不与组织联系,虽然通过“双找”活动取得联系,但本人有明确态度,不愿继续留在党内。支部委员会研究,建议予以除名。

专此请示。妥否,请批示。

中共XXX委员会

201 年 月 日

不合格党员怎么处理办法

基层党组织在开展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活动过程中,处置不是目的,教育、警示党员增强组织观念才是目的。

因此,在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活动过程中,组织广大党员深入开展学习讨论活动、对照检查活动是必须的形式和必要的内容,

对于那些拒不提高认识、拒不端正态度、拒不改正自身问题的党员,在全党评议的基础上,列入不合格党员的范围,按照规范的组织程序,经支部党员大会表决,进行相关的处置。

对于不合格党员的处置方法有:警告、限期改正、除名等。

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工作程序有哪些?

党组织要指派有一定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的党支部委员,对不合格和基本不合格的党员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的调查核实,认真广泛地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该取证的一定要及时取证。并尽可能做到一事多证,然后依据事实写出综合材料。(2)让材料与本人见面。支部委员会首先要对不合格或基本不合格党员的材料进行研究和认定,然后,支部书记或委员把组织上认定的情况,逐一同党员本人见面,如本人认为材料与事实有出入,要进一步核实,直到把事实搞清楚后,再提交支委会讨论。(3)召开支委会。根据不合格党员存在的主要问题,对照党员标准,依据党章和上级党组织关于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有关规定,支部委员要逐人进行认真讨论,提出初步处置意见,及时向上级党委汇报。(4)同被处置党员谈话。见同本人见面,并对其进行教育帮助,使其端正态度,正确对待组织处理。(5)召开党支部大会。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和文件及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有关规定;支部书记代表支委会将被处置党员的主要问题、表现态度及初步处理意见向全体党员说明;被处置的党员做自我批评或说明、申辩;党员大会进行充分讨论并对其进行必要的批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处理意见进行表决;支部大会通过关于对被处置党员的处理决定。(6)让处理决定与本人见面,由本人签署意见。对个别不承认错误,拒不签署意见的,只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按支部大会决议执行。(7)党支部将处理决定连同本人签署的意见,及时报上级党委批准。(8)将处理结果正式通知本人。党支部接到党委批复后,党支部书记要及时找被处置党员谈话,将上级党委的批复正式通知本人,并进一步做好思想转化工作,对限期改正和受党纪处分的党员,帮助其制定和落实限期改正的措施。对出党的同志鼓励他努力做个好公民。对受到组织处理的党员的有关材料,都要单独立卷归档。案卷包括:党员处理呈报表、说明材料。支委会及支部大会会议记录、民主评议记录、调查材料、本人检查或退党申请、各种证明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案卷一般应交上级党委组织部门保存。

民主评议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是一种处分吗

处分党章有规定的。

如何正确对待被处置的不合格党员

既然不合格就应该清理出去!何来的正确对待?吐故纳新优胜劣汰这是很正常的因为很多事情都是自己做出来的而不是别人强加给你的,所以自食其果是唯一的选择

认定不合格党员的工作程序有哪些

《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中组发〔2014〕21号):

准确认定不合格党员是做好组织处置工作的关键。对民主评议中被评为“差”的党员,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召开支部大会,下同)要结合平时掌握的党员现实表现,对照以下情形,客观准确地认定不合格党员。

一是理想信念缺失,对马克思主义缺乏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缺乏信心,推崇西方价值观念和社会制度,热衷于组织、参加宗教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

二是政治立场动摇,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不能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不能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传播政治谣言及有损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三是宗旨观念淡薄,服务群众意识差,利己主义严重,与民争利甚至损害群众利益,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临危退缩。

四是工作消极懈怠,不思进取、不负责任、不敢担当,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不起先锋模范作用,落后于普通群众。

五是组织纪律散漫,不按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按时交纳党费,不完成党组织分配的任务,不按党的组织原则办事,甚至参加非组织活动。

六是道德行为不端,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贪图享受,奢侈浪费,沉迷低级趣味,生活作风不检点。

各地区各部门可结合实际,从以上方面分类细化不合格党员具体表现。县一级细化的不合格党员表现,应报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审核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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