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物业费有没有相关法律条文
1、国家关于物业的法律法规主要有《物业管理条例》(2007年8月26日修订)、《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2008年2月1日施行)、《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2003年11月13日发布)、《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规定》(2004年7月19日发布)、《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2007年9月10日发布)。以及各地方对物业收费的具体规定等。
2、物业费一般包括以下部分: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清洁卫生费用、绿化养护费用、秩序维护费用;办公费用;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经业主同意的其他费用。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者物业服务成本。
在住户刚刚入住的时候,除了物业管理费之外,确实需要收取垃圾清运费,这笔费用是物业公司替环卫部门代收的,主要用于房屋装修时礌筑垃圾的清运等。但是这种收费情况仅限于新房刚刚入主时。以后住户只需交纳物业费就可以了,物业管理费的组成部分已经包含了卫生清洁费用。
楼道公用照明费不包含在物业费中,这部分费用是交纳给供电部门的电费,楼道属于共用部位,因此这部分费用应由全体业主分摊。
对讲系统维护费已经包含在物业费中了,其属于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因此业主交纳物业费后,不再交纳该费用。
3、对讲机的费用属于设备费用,不属于物业费,因此您应该交纳。
物业费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新房收房之日起交物业费
对于新房的物业费缴纳是按照业主收房之日起计算,而不是以合同签订之日计算。
对于收房日期的确定则还有不同的情况,一种情况是业主在物业公司规定的日期内按时收房,双方不存在争议。另一种情况是业主没有在物业公司规定的日期内收房。如果属于业主故意拖延或者其他问题,则物业费起缴时间以物业公司此前规定的收房日期算。拖延期间的物业费在业主最后收房时也必须一起补交。如果属于物业方由于房屋质量等问题让业主无法收房,物业公司必须将房屋修缮至可以达到交房条件时,才能开始收取物业费。
物业服务费用主要包括如下项目:
一是常规性的公共服务,主要有以下几项:①房屋建筑主体的管理及住宅装修的日常监督;②房屋设备、设施的管理;③环境卫生的管理;④绿化管理;⑤配合公安和消防部门做好住宅区内公共秩序维护和安全防范工作;⑥车辆道路管理;⑦公众代办性质的服务;
二是针对性的专项服务:①日常生活类;②商业服务类;③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类;④金融服务类;⑤经纪代理中介服务;⑥社会福利类;
三是委托性的特约服务。
《物业管理条例》
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开发商原因未按时交给业主的物业,物业费由开发建设单位交纳;
自开发商交付给业主起,物业费由业主交纳,且开发商与业主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约定物业管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计费方式及计费起始时间等内容,一般交付指是指物业通过综合竣工验收,开发商向业主送达交付使用通知之日起满1个月后。
一般物业费收取时间通常由当地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或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一般物业管理费交纳的起点以购房人验收房屋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但是如果开发商发出入住通知书后,购房人无正当理由不进行收楼的,物业管理费可以从发出入住通知书一个月后开始计算。如果业主与开发商、物管公司对于收取物业费的时间出现纠纷,协商不成的,可向小区所属地区的房管局物管科投诉。
国家关于物业费收取的相关法律法规
1、国家关于物业的法律法规主要有《物业管理条例》(2007年8月26日修订)
2、《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2008年2月1日施行)
3、《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2003年11月13日发布)
4、《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规定》(2004年7月19日发布)
5、《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2007年9月10日发布)
6、《上海市住宅物业服务分等收费管理暂行办法》(2005年10月1日起实施)
7、《关于调整公有住宅售后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和《上海市公有住宅售后小区物业服务标准》
国家法律规定物业管理费什么时候开始交
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五条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依法追缴。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物业发生产权转移时,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结清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 一般情况下,物业管理费都是在办理集中入住的时候交纳物业费(预收一般不超过一年的物业费)。
小区物业费收费标准是什么,有没有法律规定? 10分
您好。物业服务费的标准,一般由当地市级物价部分确定一个基本范围,在规定范围内确定,并报物价部门批准后执行。
车位使用费等也要受物价局约束。
当地收费标准如何,建议咨询当地物价局,或登陆当地物价局网站查询。
物权法关于物业费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物业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律规定物业费包括什么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2)公共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及保养费;(3)绿化管理费;(4)清洁卫生费;(5)保安费;(6)办公费;(7)物业管理单位固定资产折旧费;(8)法定税费
关于收取物业费法律法规的书有哪些
据我所知没有这方面的专著。基本的物业法规就是《物业管理条例》了。还有《物权法》。
物业的收费标准是根据物业的资质而定的,就是资质越高,可以收费越多。另外还有当地的政府指导价格
业主不交物业费有什么法律条例处理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若需法律帮助:可来电详询、或委托律师代为协商、或全权委托律师办理。
法律规定什么情况下可以拒缴物业管理费
按照物业条例中规定业主可以拒绝缴纳物业费的情形为:
1、未按照合同约定或业主同意的物业费单价,私自提高物业费单价的行为,业主可以拒交物业费用,如果业主缴纳了可以按照相关地方法规要求物业归还(部分地区条例中明确双倍)。
2、未按照合同约定的缴费期限进行缴纳的可以拒交物业费,这里说的是例如每月1日为缴费日,在缴费日前业主可以拒交物业费用。
以上为条例中明确的业主可以拒交物业费的情形。
业主对物业服务不满意的或造成业主损失的,业主可以通过法律进行维权,但不能拒交物业费用。拒交物业费用的,不享受参加涉及公共利益的等活动,物业企业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