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的作用

消费税的作用

消费税的立法主要集中体现国家的产业政策和消费政策,以及强化消费税作为国家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手段的特征。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体现消费政策,调整产业结构

消费税的立法主要集中体现国家的产业政策和消费政策。如:为了抑制对人体健康不利或者是过度消费会对人体有害的消费品的生产,将烟、酒及酒精、鞭炮、焰火列入征税范围;为了调节特殊消费,将摩托车、小汽车、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列入征税范围;为了节约一次性能源,限制过量埂费,将汽油、柴油等油品列入征税范围。

(二)正确引导消费,抑制超前消费

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总体财力还比较有限,个人的生活水平还不够宽裕,需要在政策上正确引导人们的消费方向。在消费税立法过程中,对人们日常消费的基本生活用品和企业正常的生产消费物品不征收消费税,只对目前属于奢侈品或超前消费的物品以及其他非基本生活品征收消费税,特别是对其中的某些消费品如烟、酒、高档次的汽车等适用较高的税率,加重调节,增加购买者(消费者)的负担,适当抑制高水平或超前的消费。

(三)稳定财政收入,保持原有负担

消费税是在原流转税制进行较大改革的背景下出台的。原流转税主要税种—增值税和产品税的收入主要集中在卷烟、酒、石化、化工等几类产品上,且税率档次多,税率较高。实行新的、规范化的增值税后,不可能设置多档次、相差悬殊的税率。所以,许多原高税率产品改征增值税后,基本税率17%,税负下降过多,对财政收入的影响较大。为了确保税制改革后尽量不减少财政收入,同时不削弱税收对某些产品生产和消费的调控作用,需要通过征收消费税,把实行增值税后由于降低税负而可能减少的税收收入征收上来,基本保持原产品的税收负担,并随着应税消费品生产和消费的增长,使财政收入也保持稳定增长。

(四)调节支付能力,缓解分配不公

个人生活水平或贫富状况很大程度体现在其支付能力上。显然,受多种因素制约,仅依靠个人所得税不可能完全实现税收的公平分配目标,也不可能有效缓解社会分配不公的问题。通过对某些奢侈品或特殊消费品征收消费税,立足于从调节个人支付能力的角度间接增加某些消费者的税收负担或增加消费支出的超额负担,使高收入者的高消费受到一定抑制,低收入者或消费基本生活用品的消费者则不负担消费税,支付能力不受影响。所以,开征消费税有利于配合个人所得税及其他有关税种进行调节,缓解目前存在的社会分配不公矛盾。

消费税的特点和作用有哪些

消费税是在增值税的基础之上有选择性的选取一些商品征税,一般是在生产、委托加工、进口、零售应税消费品四个环节征收,一般包括烟、酒、鞭炮、汽车、石油、金银及其制品、高档手表、实木地板等。特点:征收范围具有选择性、征税环节单一、平均税率水平比较高且税负差异大、征收方法灵活等特点

消费税的特点和作用有哪些

你好,

我国消费税特征:

第一,消费税的征税项目由税法明确列举,主要有烟、酒、化妆品、护肤护发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汽油、汽车等1个税目,有的税目中又包括若干子税目。除税法明确列举的商品以外,不征收消费税。

第二,征税环节单一,只征收一次,不像增值税是道道征收。消费税是在生产(包括委托加工)、流通或消费的某一环节征收,只征收一次(卷烟除外)。纳税人是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进口、销售上述商品的单位和个人,目前在零售环节征收的只有金银首饰。卷烟在批发环节加征一次消费税。

第三,消费税具有调节消费的目的。从上面列举的商品可以看出,消费税是针对高档消费品、稀缺性商品开征,既可抑制超前消费,调节分配不公,又可增加财政收入。消费税不管在哪个环节征收,税负最终都由消费者来负担。因此有人说,抽烟的人,不仅伤害了身体,同时还额外为国家贡献了税金。因为这些商品同其他商品相比,在缴纳增值税的同时,还要缴纳消费税及其附加,所以纳税人承担了额外的税负。

第四,消费税属于价内税,按销售额计征。总体讲,消费税的税负是较重的,而且还有提高的趋势。消费税从价计征的,税率从3%到50%不等,最高的是卷烟;从量计征的,如汽油、啤酒等,从每升0. 2元到每吨240元不等。有的实行从价和从量计税的复合税制,既按数量计征一道消费税,又按价格计征一道消费税,目前主要产品是白酒、卷烟。

为什么要征收消费税

消费税是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的一个税种,主要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现行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主要包括:烟,酒及酒精,鞭炮,焰火,化妆品,成品油,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等税目,有的税目还进一步划分若干子目。

消费税实行价内税,只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缴纳,在以后的批发、零售等环节,因为价款中已包含消费税,因此不用再缴纳消费税,税款最终由消费者承担。

在消费税于1994年1月1日正式开征后,有人认为消费税是额外增加的商品税负,会引起物价的上涨,其实这是一种误解。根据税制设计,征收消费税的产品原来是征收产品税或增值税的,先改为征收增值税后,这些产品的原税负有较大幅度的下降,为了不因税负下降造成财政收入减收,需要将税负下降的部分通过再征一道消费税予以弥补。

因此,开征消费税属于新老税制收入的转换,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虽然还是征收增殖税,但基本上维持了改革前的税负水平。对少数消费品征收消费税不应成为物价上涨的因素。

调整消费税的意义

1.税收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调节经济的重要杠杆。消费税的调整鼓励人们节省资源,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有利于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促进经济健康发展。调整消费税有利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2.生产决定消费,消费对生产具有反作用。消费税的调整有利于调节生产,促进经济结构的优化。3.消费税的调整有利于引导消费行为,培养公民科学的消费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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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的特点

1、消费税征税项目具有选择性。消费税以税法规定的特定产品为征税对象。即国家可以根据宏观产业政策和消费政策的要求,有目的地、有重点地选择一些消费品征收消费税,以适当地限制某些特殊消费品的消费需求,故可称为消费税税收调节具有特殊性;2、按不同的产品设计不同的税率,同一产品同等纳税;3、消费税是价内税,是价格的组成部分;4、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以及从价从量复合计征三种方法征税;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X适用税率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X单位税额5、消费税征收环节具有单一性;6、消费税税收负担转嫁性 最终都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凡是以烟叶为原料加工生产的产品,不论使用何种辅料,均属于本税目的征收范围。本税目下设甲类卷烟、乙类卷烟、雪茄烟、烟丝四个子目。卷烟是指将各种烟叶切成烟丝,按照配方要求均匀混合,加入糖、酒、香料等辅料,用白色盘纸、棕色盘纸、涂布纸或烟草薄片经机器或手工卷制的普通卷烟和雪茄型卷烟。(一)甲类卷烟甲类卷烟是指每标准条(200支,下同)调拨价格在7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含70元)的卷烟,其从价税率为56%。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烟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84号)。(二)乙类卷烟乙类卷烟是指每标准条(200支,下同)调拨价格在70元(不含增值税)以下的卷烟,其从价税率为36%。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烟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9]84号)。(三)雪茄烟雪茄烟是指以晾晒烟为原料或者以晾晒烟和烤烟为原料,用烟叶或卷烟纸、烟草薄片作为烟支内包皮,再用烟叶作为烟支外包皮,经机器或手工卷制而成的烟草制品。按内包皮所用材料的不同可分为全叶卷雪茄烟和半叶卷雪茄烟。雪茄烟的征收范围包括各种规格、型号的雪茄烟。其从价定额税率为36%。(四)烟丝烟丝是指将烟叶切成丝状、粒状、片状、末状或其他形状,再加入辅料,经过发酵、储存,不经卷制即可供销售吸用的烟草制品。烟丝的征收范围包括以烟叶为原料加工生产的不经卷制的散装烟,如斗烟、莫合烟、烟末、水烟、黄红烟丝等等。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93号),自2014年12月1日起,“酒及酒精”品目相应改为“酒”) 本税目下设白酒、黄酒、啤酒、其他酒、酒精(酒精子目现已被取消)五个子目。(一)白酒白酒是指以高粱、玉米、大米、糯米、大麦、小麦、小米、青稞、白薯(红薯、地瓜)、木薯、马铃薯(土豆)、芋头、山药等各种粮食和薯类为原料,经过糖化、发酵后,采用蒸馏方法酿制的白酒。(二)黄酒黄酒是指以糯米、粳米、籼米、大米、黄米、玉米、小麦、薯类等为原料,经加温、糖化、发酵、压榨酿制的酒。由于工艺、配料和含糖量的不同,黄酒分为干黄酒、半干黄酒、半甜黄酒、甜黄酒四类。黄酒的征收范围包括各种原料酿制的黄酒和酒度超过12度(含12度)的土甜酒。(三)啤酒啤酒是指以大麦或其他粮食为原料,加入啤酒花,经糖化、发酵、过滤酿制的含有二氧化碳的酒。啤酒按照杀菌方法的不同,可分为熟啤酒和生啤酒或鲜啤酒。啤酒的征收范围包括各种包装和散装的啤酒。无醇啤酒比照啤酒征税。(四)其他酒其他酒是指除粮食白酒、薯类白酒、黄酒、啤酒以外,酒度在1度以上的各种酒。其征收范围包括糠麸白酒、其他原料白酒、土甜酒、复制酒、果木酒、汽酒、药酒等等。1.糠麸白酒是指用各种粮食的糠麸酿制的白酒。用稗子酿制的白酒,比照糠麸酒征税。2.其他原料白酒是指用醋糟、糖渣、糖漏水、甜菜渣、粉渣、薯皮等各种下脚料,葡萄、桑椹、橡子仁等各种果实、野生植物等代用品,以及甘蔗、糖等酿制......余下全文>>

政府使用消费税的原因

消费税是以特定消费品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属于流转税的范畴。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一道消费税,目的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

消费税的目的:

1优化税制结构,完善流转税课税体系

2配合国家户口政策和消费政策

3筹集资金,增加财政收入

4削弱和缓解贫富悬殊以及分配不公的矛盾

设立消费税有哪些作用

消费税开徵是为了限制人们对这些对人体、环境没好处的东西的消费。

比如:烟酒 ,有害健康

汽油(石油类) ,损坏环境。

当然,任何税收都有凑集财政资金的作用。

什么是消费税?它有哪些特点?

消费税是对特定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在特定的环节征收的一种税。消费税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征收范围具有选择性,也就是说,它只是钻则一部分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收,而不是对所有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收。    (2)征收环节具有单一性,也就是说,它只是在消费品生产、流通或消费的某一环节一次征收,而不是在消费品生产、流通和消费的每一个环节征收。(3)征收方法具有灵活性,也就是说,它可以根据每一课税对象的不同特点,选择不同的征收方法。即可以采取对消费品指定单位税额依消费品的数量实行从量定额的征收方法,也可以采取对消费品或消费行为制定比例税率依消费品或消费行为的价格从价定率的征收方法。(4)税率、税额具有差别性,可以根据消费品的不同种类、档次(豪华程度、结构性能)过者消费品中某一物质成分的含量,以及消费品的市场供求状况、价格水平、国家的产业政策和消费政策等情况,对消费品制定高低不同的税率、税额。(5)税负具有转嫁性,也就是说,消费税无论是在哪个环节征收,也无论是实行价内征收,还是价外征收,消费品中所含的消费税最终要转嫁到消费者身上。有些消费税,直接由消费者负担,例如就消费行为征收的筵席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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