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委会章程的组织及职责
第五条第一届业主委员会,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指导开发建设单位或物业管理单位、业主代表组成筹委会,筹委会推荐本会候选人名单,提交第一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第六条本会设委员--名,其中主任一名,副主任--名,本会主任、副主任在全体委员会中选举产生。 本会聘任执行秘书(或秘书长)一名,负责处理本会日常事务。执行秘书可以是,也可以不是委员。 本会主任、副主任、执行秘书为专职或兼职。 1、 召集和主持业主大会;2、 与物业管理单位议定管理服务费等费用的收取标准及使用办法;3、 采用招标或其他方式,请物业管理单位对本物业进行管理,并与其签订管理合同;4、 与物业管理单位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算及决算报告;5、 检查、监督物业管理单位的物业管理工作;6、 修订业主公约、本会章程。 1、 筹备业主大会并向业主大会报告工作;2、 执行业主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3、 执行并督促业主遵守物业管理及其他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对住用户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4、 保障本物业各项管理目标的实现;5、 执行政府部门对本物业的管理事项提出的指令和要求;6、 本会作出的决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政策,不得违反业主大会的决定,不得损害业主公共利益。第九条 本会召集业主大会可采取会议或书面征求意见等形式。第十条 下列人员经本会决定可获得适当津贴:1、 本会主任;2、 本会副主任;3、 本会执行秘书;4、 本会同意的其他人员。
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的组织章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简称“中国奥委会”。英文名称为:Chinese Olympic Committee,缩写为“COC”。第二条 中国奥委会是以发展体育和推动奥林匹克运动为任务的全国群众性、非营利性体育组织,代表中国参与国际奥林匹克事务。在与国际奥委会和亚洲奥林匹克理事会及各国家地区奥委会的关系中,唯有中国奥委会有权代表全中国的奥林匹克运动。第三条 中国奥委会的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在中国领土上宣传和发展奥林匹克运动。第四条 根据国际奥委会《奥林匹克宪章》规定,中国奥委会在非营利的活动范围内享有在中国举办的与奥运会和奥林匹克运动有关的活动中使用奥林匹克名称、标志、旗、格言和会歌的权利,并有在中国领土上保护上述奥林匹克名称、标志、旗、格言和会歌不受非法使用的责任与义务。第五条 中国奥委会接受国家体育总局、民政部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第六条 中国奥委会地址:北京市崇文区体育馆路9号 邮编:100763第二章 业务范围第七条 中国奥委会的业务范围:(一) 依据奥林匹克宪章,在全国范围内发展和维护奥林匹克运动,宣传奥林匹克主义的基本原则,保证《奥林匹克宪章》在本国得到遵守;(二) 促进竞技体育和群众体育的发展,鼓励和支持妇女全面参加体育竞赛和体育活动;(三) 全权代表中国组团参加地区性的、洲级的和世界性的综合体育赛事,包括冬、夏季奥运会,冬、夏季亚运会和东亚运动会等以及其它与奥林匹克运动有关的活动。在有关全国单项体育协会的合作下,选拔运动员组成中国奥林匹克代表团参加上述运动会,并为该团提供必要的费用和体育装备。(四) 协助其它全国性体育组织举办全国综合性的比赛活动。(五) 反对体育运动中任何形式的歧视和暴力,禁止使用国际奥委会或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禁用的药物和方法。(六) 在中国选定适于举办奥委会、亚运会、东亚运动会等综合性国际赛事的城市。第三章 会 员第八条 中国奥委会实行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制。中国奥委会委员由下列人员组成:(一) 奥运会项目的全国单项体育协会的代表,人数应占委员总数的2/3;(二) 国际奥委会的中国委员是中国奥委会执委会的当然委员;(三) 体育界、运动员及其他社会各界的代表。第九条 申请加入中国奥委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 拥护中国奥委会的章程;(二) 有加入中国奥委会的意愿;(三) 在中国奥委会的业务范围内具有一定的影响。第十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一) 提交入会申请书;(二) 经中国奥委会执委会讨论通过;(三) 由中国奥委会秘书处发给会员证。第十一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 中国奥委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 参加中国奥委会的活动;(三) 获得中国奥委会服务的优先权;(四) 对中国奥委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五) 选举执行委员会;(六) 听取和审查上届中国奥委会全体委员会议的工作报告;(七) 提出修改中国奥委会章程的意见和建议;(八) 讨论有关在中国发展奥林匹克运动和中国参加奥运会、亚运会、东亚运动会等综合性国际赛事等事宜。(九)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第十二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 执行中国奥委会的决议;(二) 维护中国奥委会的合法权益;(三) 完成中国奥委会交办的工作;(四) 按规定交纳会费;(五) 向中国奥委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第十三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中国奥委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无故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中国奥委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第十四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中国奥委会章程的行为,经执委会表决通过,予以......余下全文>>
业委会章程的介绍
业委会章程,是业主委员会经特定的程序制定的关于组织规程和办事规则的法规文书,是一种根本性的规章制度。章程 〈物业管理条例〉
项目章程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项目由项目以外的人员批准,例如,发起人(可能不止一个人)、PMO 或项目组合指导委员会。项目启动者或发起人应该具有一定的职权,能为项目提供资金。他们亲自编制项目章程,或授权项目经理代为编制。项目章程经启动者签字,即标志着项目获得批准。可能因内部经营需要或外部影响而批准项目,故通常需要编制需求分析、商业论证或情况描述。通过编制项目章程,就可以将项目与组织的战略及日常运营工作联系起来。 项目章程是整个项目的宪法,PMBOK指南对项目章程的内容做了精简,以更加体现它作为项目宪法的原则性。根据PMBOK指南,项目章程应该包括的主要内容如下:·概括性的项目描述和产品描述。·概括性的项目描述,包括项目的总体范围和总体质量要求。·可测量的项目目标和相关的成功标准。·项目的主要风险,例如,可以列出项目的主要风险类别。·总体里程碑进度计划。·总体预算,可以是一个概算区间,例如,在100万元至130万元之间。·委派的项目经理及其职责和职权。·发起人或其他批准项目章程的人员的姓名和职权。 由此可知,在项目章程发布时,已经做了一些设计和估算工作。 要注意的是,虽然项目经理可以参与甚至负责起草项目章程,但项目章程不是由项目经理发布的,而是由项目团队之外的管理层发布的,项目经理只是项目章程的实施者。作为项目的宪法,项目章程中的内容应该是一些原则性的、概括性的问题,通常不会因项目变更而需要修改,除非是发生了非常重要的变更(例如,考虑是否需要终哗项目)。如果要修改项目章程(例如,当项目总体目标发生变化时),则只有管理层才有权进行(谁签发,谁修改的原则),也就是说,项目章程的修改不在项目经理的权责范围之内。
国家药典委员会的章程
(2010年12月24日第十届全体委员大会修订) (1950年4月第一届全体委员大会通过。1957年7月第二届全体委员大会修订、1979年11月第四届全体委员大会修订、1986年5月第五届全体委员大会修订、1991年5月第六届全体委员大会修订、1996年5月第七届全体委员大会修订、2002年10月第八届全体委员大会修订、2007年12月第九届全体委员大会修订、2010年12月24日第十届全体委员大会修订。)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制定药典委员会章程。第二条 药典委员会负责制定和修订国家药品标准、编制《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药典委员会由执行委员会、专业委员会、常设工作机构组成。第三条 药典委员会。药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若干)职务。主任委员由卫生部部长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担任;副主任委员分别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解放军总后卫生部负责人担任。药典委员会每年召开一次全体委员大会,如遇非常情况,药典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临时召开。全体委员大会每届任期五年,任期时间从当届全体委员大会第一次会议开幕起计算,止于下届全体委员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前。全体委员大会形成的决议或决定,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第四条 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长、副秘书长、专业委员会主任、资深委员等组成。执行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起止时间与全体委员大会同。执行委员会定期举行会议。会议形成的决议或决定,须经执行委员会全体执行委员过半数通过。第五条 专业委员会。专业委员会由该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组成。专业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起止时间与全体委员大会同。专业委员会形成的药品标准审核意见,须经本专业委员会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第六条 常设工作机构。常设工作机构设若干处、室,由在职人员组成。 第七条 药典委员主要从药品检验、临床、高校、科研、生产、监督管理等领域内的专家、学者中选举产生。第八条 药典委员的推荐、选举工作必须严格坚持标准,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超脱本部门、本单位、本学科、本专业的利益,从国家药品标准发展的全局出发,对候选药典委员进行全面、客观、科学的评价,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第九条 新一届药典委员应承诺药典委员必须履行的职责与义务,授聘后由本人签署承诺书。第十条 药典委员条件:一、德才兼备、作风严谨、廉洁公正、身体健康;二、热爱药品标准工作,能够积极履行委员的职责与义务;三、在相关领域内具有较高学术造诣或较丰富的管理经验;四、专业技术委员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五、专业技术委员应在药品标准相关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0年以上。第十一条 药典委员职责与义务:一、遵守本章程的各项规定;二、执行药典委员会的各项决议;三、承担专业委员会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并按时出席药典委员会的各种会议活动;四、对所负责审核的药品标准可表达同意或不同意的意见;五、保守秘密,工作中涉及到与本人利益相关时应主动回避;六、积极收集药品标准信息、跟踪发展动态,对药品标准制定、修订建言献策。第十二条 药典委员的增补:因工作需要增补委员时,可依照委员增补工作程序予以办理。新增补委员名额一般不超过换届时委员总数的10%。第十三条 药典委员的解聘:药典委员应按时出席全体委员大会、专业委员会的会议活动,因不能履行委员职责与义务、多次未出席会议者,按照委员解聘工作程序予以解聘。第十四条 药典委员的任期:药典委员的任期与全体委员大会同,其中发生增补、解聘情况时,按实际任期予以记载。 第十五条 全体委员大会职责:一、修......余下全文>>
业主委员会章程
业主委员会的权利有:
1、召集和主持业主大会。
2、修订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
3、决定聘请物业管理企业。业主委员会有权采用招标或 其他方式,选聘、续聘或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变更或者解除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4、审议物业管理服务费收取标准及使用办法。通常由业 主委员提出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标准,物业管理企业据此提出测算依据和收费标准,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予以确定。
5、审议年度管理工作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物业管理 企业每爪在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费用概预算,上报业主 委员会审议。根据业主的意见和建议提出修改意见,物业管理企业修改后,由业主委员会批准实施。
6、检查、监督物业管理企业的工作。
7、监督公共建筑、公共设施的合理使用,负责物业维修 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
8、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我需要编一个艺术委员会的章程,有何资料可以参考?谢谢
**省美术家协会平面艺术设计委员会章程》
为了规范我省各界在平面艺术设计教学、理论研究、应用推广与产业化等领域的发展, 促进各界平面艺术设计应用的提高,*省美术家协会发起并组织成立《*省平面艺术设计委员会》,以调动我省各高等院校、传媒企业从事平面艺术设计研究的主力群体,共同拓展我省平面艺术设计在教育、研究、应用及产业化等领域的发展空间。特制订平面艺术设计专业委员会章程如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会名称为《**艺术委员会》,本设计委在**的领导下吸纳会员,服从于**的管理。
第二条 凡从事平面艺术设计教育、研究、应用及与平面艺术设计相关领域的团体与个人,均可自愿报名申请入会,经审核批准,取得会员证后,即成为本委员会的正式会员。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1、团结、联络全省从事平面艺术设计专业的专业学者、工作者、组织者,开展相关的学术、研究、展览、培训等活动,推动**的学术研究以及产业发展。2、向社会推介优秀**设计作品,提高公众对**的鉴赏水平。3、提升**艺术专业的行业地位。维护艺术工作者的正当合法权利。
4、为工商各界提供服务的资讯。
第二章:任务
第四条 积极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艺术方针政策,团结社会各界力量,协力支持和促进艺术事业的发展,在**指导和帮助下,努力认真做好各项有益于艺术的发展工作。
第五条 促进艺术设计的创作进步,定期举办创作展览、研讨会、论文交流及对外交流等学术活动,组织参加地区性、全国性及世界性展览、竞赛、讲座、会议等专业学术活动,开展多方位艺术交流,弘扬江西文化。
第六条 组织创作,承接有关项目,热忱服务于社会,普及和提高艺术的社会化程度,用高质量、高标准的艺术作品回报社会。
第七条 培养人才、发现人才,开展各项专业培训和艺术推广活动。
第三章:会员
第八条 本会实行会员制,会员由**等优秀人才组成。
第九条 会员入会程序,1、提交入会申请书,2、经本会组织讨论通过,3、由**批准。
第十条 会员的权利:1、按时取得会员证,享有参会资格,2、参加会的换届选举,享有选举和被选举权,3、对本会的工作享有批评、建议和监督的权利,参加本会的各项活动,4、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的义务:1,自觉遵守委员会的章程;2,积极参加本会的活动,维护本会的利益和声誉;3,自觉缴纳会费。
第十二条 奖惩制度:1,对工作积极或为本会做出突出贡献的会员,本会将予以表彰和奖励;2,长期无故不参加本会有关活动的会员,按自动退会处理,其会员证自动作废。
第四章:组织
第十三条 本会最高权力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职责为;1、制订和修改章程,2、选举和罢免领导小组成员,3、审议本会工作报告,4、决定其它重大事宜。
第十四条 本会下设执行委员会(以下简称执委会),执委会委员资格应符合以下条件中的一条;1、创作上有突出成就的专业人员,2、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学人员,3、在各地市区艺术活动中,有突出成绩的工作者。4、各类艺术设计团体、机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
第十五条 执委会领导小组设主任一名,由**提名,顾问一名、副主任多名,由执行委员会推举产生。并提交**通过。
第十六条 执委会职责;1、贯彻会员大会的决议,2、召开会员大会及执委会工作会议,制订工作计划,研究发展策略,3、完善内部管理制度,4、领导本会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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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由哪些人员组成
通知要求,目前尚未报送章程核准稿的“985工程”建设高校,务必在2014年6月15日前,将核准稿报送教育部;尚未报送章程核准稿的“211工程”建设高校,务必在2014年11月30日前,按照管理关系,将核准稿报送教育部或者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军队系统高校除外)。对于不能按时完成的,学校领导要向教育部说明情况,明确责任。教育部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2014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985工程”高校和“211工程”高校章程的核准工作;在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所有高校章程的核准工作。
通知同时要求各地要根据《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的要求,健全工作机制,制订实施规划,依法开展章程核准工作;同时建立指导、督查机制,推动高校加快章程起草工作。要按照核准工作需要,组建本省(区、市)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聘请政府有关领导担任委员会负责人,加强部门合作,提高委员会评议的权威性。教育部章程核准的具体工作流程,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工作规程》执行。各省级教育部门也要明确工作程序,优先核准“211工程”高校章程。各地核准的本科层次高等学校章程,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名义分批次向教育部备案。
通知还强调各地、各高校要高度重视章程核准后的执行机制建设,保障章程在高校管理和办学实践中真正发挥作用,高校要在学校主页设置专门栏目、突出位置公布章程并配发解读文章、相关规定等方式积极宣传;对不符合章程、在章程中没有依据的,不适应学校改革发展实践要求的,要及时予以废止或者修改;要指定相对独立的专门机构负责监督章程的执行,出台重大改革发展决策、制度规范,要依法、依章程实施合法性审查。校长要作为章程执行的第一责任人,要把章程执行情况,作为年度述职报告的内容,向教职工代表大会作专门报告;高校还要建立保障师生及利益相关方依据章程对学校行为提出异议的申诉机制,对申诉请求要及时做出书面答复,涉及对章程文本表述理解歧义的,要及时进行解释。教育行政部门对涉及章程执行异议的申诉或者行政复议请求,要依据章程的表述做具体判断。
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的章程是什么
你看看
医 疗 急 救 预稜案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劳动保护工作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加强公司对劳动保护工作的领导,各项目部经理、主管部门,必须及时准确地掌握职工的身体健康情况,特别是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机械操作人员身体状况。项目部领导要立足于防范,加强对现场重点危险作业点监控,有效的采取措施,预防各类伤亡事故,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医疗急救工作预案。
二、组织领导
以下省略
二 急诊抢救、手术、会诊、转诊、管理预案
什么是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章程?企业单位制定章程的依据是什么?主要内容有哪些?
章程里面可以写安全生产委员会成立的目的、义务与权力、组织结构、工作程序、例会召开的时间、地点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