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管理委员会章程

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的章程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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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 疗 急 救 预稜案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劳动保护工作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加强公司对劳动保护工作的领导,各项目部经理、主管部门,必须及时准确地掌握职工的身体健康情况,特别是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机械操作人员身体状况。项目部领导要立足于防范,加强对现场重点危险作业点监控,有效的采取措施,预防各类伤亡事故,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医疗急救工作预案。

二、组织领导

以下省略

二 急诊抢救、手术、会诊、转诊、管理预案

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制度是什么

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1、负责手术分级管理,手术医师、麻醉医师、病理技术供员等资质审核及授权。

2、负责新技术审核。

3、负责科研项目审核。

4、负责知情同意书审核。

5、负责医疗技术申报审批

医院管理制度的目录

第一部分 人力资源管理医院编制与人力资源管理程序人力资源调配与人才流动管理程序各类岗位人员岗位职责及任职资质条件接收各类应届毕业生实施程序聘用非在编合同制人员管理规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使用管理程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程序人才重点培养管理程序职工岗前培训暂行办法卫生技术人员培训暂行办法在职职工学历教育的暂行办法职工年度考核暂行办法工作时间及考勤管理规定值班及补休的管理规定工龄教学假的使用与管理规定职工假期及休假管理规定职工病休时间、劳保待遇的计算及管理规定待岗、下岗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工作人员辞退的暂行办法附1 辞退证明书附2 辞退费发放证第二部分 医疗管理临床医师值班、交接班制度住院患者转科、转院制度首诊负责制度会诊制度诊断证明书管理规定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围手术期管理制度初、中级人员轮转的规定附3 医师轮转考核表icu的设置与管理制度知情同意管理制度临床输血管理制度外出进修管理制度关于点名手术的管理规定新技术、新业务审批、备案制度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制度附4 继续教育学分类别及学分计算方法处方权审批制度进修医师管理制度第三部 分病历管理病历回收制度病历借阅制度病历复印制度病例讨论制度住院病历终末质量评分标准第四部分 医疗安全管理医疗安全预警制度急危重症患者抢救制度附5 急诊范围附6 急救工作流程图危机管理制度群伤、多发伤处理原则院前灾害事故、突发事件医疗救护卫生防疫应急预案科室间抢救设备临时调配制度安全委员会工作制度保障患者安全工作要求医疗纠纷处理暂行规定医疗事故争议赔偿暂行规定医疗行为报告制度医疗事故防范和处理预案第五部分 传染病防治管理传染病疫情报告的管理制度死亡报告卡管理制度医院传染病卡片填写及录入制度sars消毒隔离制度病房防止院内感染管理制度门诊防止院内感染管理制度急诊室感染管理制度传染病及特殊感染性疾病终末消毒制度防止院内感染制度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章程

医院分级管理办法的工作制度

各级评审委员会要制定工作章程,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及有关廉政建设、勤俭节约的规定。

医院分级管理办法的试行草案

《医院分级管理办法(试行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改善与加强医疗卫生工作的宏观管理,调整与健全三级医疗预防体系,充分合理地利用卫生资源,提高医院科学水平和医疗卫生服务质量,更好地为保障人民健康服务,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建立医院评审制度。根据医院的功能、任务、设施条件、技术建设、医疗服务质量和科学管理的综合水平,对医院实行分级管理。第三条 医院的设置与分级,应在保证城乡医疗卫生网的合理结构和整体功能的原则下,由卫生行政部门按地方政府“区域卫生规划”统一规划确定。第二章 医院分级与分等第四条 医院按功能、任务不同划分为一、二、三级:一级医院:是直接向一定人口的社区提供预防、医疗、保健、康复服务的基层医院、卫生院。二级医院:是向多个社区提供综合医疗卫生服务和承担一定教学、科研任务的地区性医院。三级医院:是向几个地区提供高水平专科性医疗卫生服务和执行高等教学、科研任务的区域性以上的医院。企事业单位及集体、个体举办的医院的级别,可比照划定。第五条 各级医院经过评审,按照医院分级管理标准确定为甲、乙、丙三等,三级医院增设特等,共三级十等。第六条 在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划与指导下,一、二、三级医院之间应建立与完善双向转诊制度和逐级技术指导关系。第三章 医院评审委员会第七条 医院评审委员会是在同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独立从事医院评审的专业性组织。第八条 医院评审委员会分为部级评审委员会,省级评审委员会、地(市)级评审委员会三级。1.部级评审委员会:由卫生部组织,负责评审三级特等医院,制订与修订医院分级管理标准及实施方案,并对地方各级评审结果必要的抽查复核。2.省级评审委员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组织,负责评审二、三级甲、乙、丙等医院(包括计划单列市的二、三级医院)。 3.地(市)级评审委员会:由地(市)卫生局部组织,负责评审一级甲、乙、丙等医院。各级评审委员会要定期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提交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第九条 评审委员会由同级卫生行政部门聘请有经验的医院管理、医学教育、临床、医技、护理和财务等有关方面专家若干人组成,其成员必须作风正派、清廉公道、不徇私情,身体健康,能亲自参加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第十条 各级评审委员会要制定作章程,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及有关廉政建设、勤俭节约的规定。第四章 评审程序第十一条 自查申报。各级医院应根据医院分级管理标准先行自查,认为符合标准后,填写《医院评审申请书》一式数份,向相应的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第十二条 资格评审。评审委员会根据申请书对医院的申请及时进行初审,确认参加评审的资格。第十三条 考核检查。医院评审委员会对医院实行平时有重点的抽查和周期评审相结合的考核检查。日常考核结果作为周期评审的一部分。周期性评审时应根据评审标准结合自报材料进行实地考查,包括听取汇报,与管理人员讨论、全面检查、抽查、回顾性调查、接待院内外来访等方式,最后采取评分或数学模型办法对医院作出综合评价。评审过程中,医院应向评审委员会提供所需要的各种真实资料和情况。第十四条 评审结论。评审委员会应对被评审医院作出级别和等次的结论,并提出正式报告呈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凡申报三级特等医院者,应先报省级评审委员会通过三级甲等医院的评审,然后由省级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决定是否推荐其到部级评审委员会参加三级特等医院的评审。第十五条 审批。依据评审委员会的报告及评审结论,由相应级别的卫生行政部门审定批准。各级医院的审批权如下:1.三级特等医院由卫生部审批;2.二、三级甲、乙、丙等医院......余下全文>>

谁有完整的医院规章制度啊!!!

参照一下武汉总医院的制度吧

武汉总医院网站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武汉总医院网站(以下简称网站)的使用与管理,进一步扩大医院影响,加强对外宣传和交流,拓展医疗业务,保证网络安全稳定的运行,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计算机信息系统技术安全保密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宣传文化信息系统使用管理规定》和《武汉总医院机关办公保密秩序若干规定》的要求,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是医院网站管理的基本依据。

第二章 机构设置及职能分工

网站管理实行管用结合的运行体制。设立“武汉总医院网站”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管理委员会由医院分管信息化建设的领导任主任,四部机关领导任副主任,副主任分别管理网站的相应业务。网站管理办公室配备专职人员及所需办公设施,办公室设在信息科,专职工作人员在信息科主任领导下开展各项业务工作。四部机关及医疗科室各指定一名信息联络员。

第四条 管理委员会及办公室负责网站的建设规划和上网信息资料的审查及发布。

第五条 网站管理办公室人员职责:

1、遵守上级、医院的各项法规和网络管理制度。

2、负责对网站的建设、规划与页面的设计制作。

3、负责对网站的管理及维护,对出现的问题及时汇报、解决。

4、积极探索网页设计,定时对网页界面进行升级、维护。

5、做好上网信息的编辑,及时更新网站上的信息资料,做好消息发布。

6、协调好与各信息联络员的关系。

7、承办领导赋予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 网站安全保密及管理规定

第六条 网站的安全保密工作,在医院保密委员会的领导下,实行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制。网站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网站的保密管理工作。政治部宣保科及院务部军务科负责网站的失泄密案件的查处工作。

第七条 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各单位上网发送的信息需经网站管理委员会相应业务主管副主任同意;密级以上信息上网需报院保密委员会审批,未经审批或未予批准的,严禁上网发布。

第八条 任何人严禁利用网站从事危害国家、军队、医院安全,泄露国家、军队和医院秘密的非法活动。

第九条 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做到不该看的秘密不看,不该传的秘密信息不传。实行安全等级保护和用户权限划分制度。严格用户口令,登陆密码的管理。安全等级、用户权限的划分、设置以及用户名的注册经委员会核准后由网站负责制定和实施。网站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计算机安全使用规则,以及相应的软硬件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严禁利用网站进行各种与工作无关的操作,严禁发布任何可能产生不良影响的言论。

第四章 网站信息的发布

第十条 根据网站的服务宗旨,医院网站分为首页、医院简介、特色技术、专家介绍、科研教学、健康宣教、就医导航、信息查询、联系我们共九个部分。上网信息以介绍医院专业人才,专科技术,科研成果为主;以医疗信息咨询,健康宣教为辅。

第十一条 四部机关及医疗科室各指定一名信息联络员,负责本部门或单位的信息的收集、整理及盯供。各部门负责对各业务口资料的保密审核。

第十二条 各单位原则上每月提供一份上网信息资料到网站管理机构。

第五章 奖励与惩罚

第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医院将给予表彰或奖励:

1、模范遵守网站管理规定,并认真执行的单位和个人。

2、为网站的建设、管理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用且有显著效......余下全文>>

求医疗机构规章制度,技术操作规程的内容~ 180分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一、门诊工作制度

1.诊所医生在所长领导下开展工作,不断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2.工作中要做到体贴关心病员,热情主动、态度和蔼,用文明语言热心解答病员的询问。

3.诊断、检查疾病要认真细致并做好门诊病人登记,做好疫情报告。

4.门诊处方、观察病例要严格按照处方和观察病例的书写要求与格式书写。

5.对危重、疑难、手术等复杂疾病及时请上级(卫生院)医生会诊或提出转诊意见。

6.对高烧病员、极危重、老幼病人应优先安排就诊。

7.门诊应保持清洁整齐、不断改善门诊环境。宣传卫生防病知识、健康教育、计划生育等知识。

8.医生要采取高效、经济的治疗方法,合理用药,尽量减轻病员负担。

二、治疗室工作制度

1.保持室内清洁,每做完一项处理要随时清理;每天消毒一次。除医生和被治疗病人外,其他人员不许进入。

2.器械物品放在固定位置;清洁区、污染区严格分开。

3.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进入治疗室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及口罩。

4.无菌持物钳浸泡液每周更换两次。

5.无菌物品必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者必须重新消毒。

6.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做好消毒记录及器械消毒液的配置、更换记录,防止交叉感染。

7.注射、处置前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

8.配药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注意有无变质,针剂有无裂痕;有效期盯批号,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者,不得使用。

9.易过敏药物,给药前应详细询问有无过敏史,需作药敏试验者必须作药敏试验。特殊药品要反复核对,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10.注射、处置时,病人如提出疑问,应及时查对,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

临床路径管理制度职责

科室功能和任务:

临床营养科是负责对门诊和住院患者进行营养风险筛查、营养评价、营养诊断、营养治疗的临床医疗科室。其主要功能和任务是:

1.完成临床营养的医疗、教学、科研(临床疾病与营养代谢相关的科学研究)工作。

2.完成营养门诊及住院病人(包括危重症患者)的营养状态评价、营养诊断工作(各种疾

病状态和/或营养不良的评价、诊断);

3.确立营养治疗方法(肠外、肠内营养、治疗膳食、基本膳食); 制定营养治疗方案、开列营养医嘱;

4.实施营养治疗全过程:包括肠外营养、 肠内营养液、匀浆膳等的配制;治疗膳食的称重、配制及基本膳食配备和制作并运送至临床各病区患者的床前。

5.根据临床营养学理论指导临床医生合理使用营养相关性药品(肠外、肠内使用的氨基酸、脂肪乳、矿物质类、维生素类及营养复合制剂等)。

科室执业条件:

营养科应具备与其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场所、设备、设施和人员条件。

(一)人员配备

1.营养科必须配备足够数量、受过专业训练、掌握临床营养学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操作技术,具备独立工作能力的医护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医院技术职称编制配备医师、技师、护士、膳食操作间管理员,按技术工种编制有厨师、护理员等相关人员。

2.营养科主任是本单位营养学科带头人。科主任应具有营养学或医学专业学历背景,取得临床执业医师证书及相应医疗专业技术职务。

3.营养科护士长应当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在营养科工作1年以上,具备一定管理能力。

4.膳食操作间管理员应当具有烹饪学基础,并取得管理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5.营养科医师要求医学营养专业毕业或临床医疗专业毕业,取得临床执业医师证书。营养医师人数与床位比例为1:100。

6.营养技师不少于2人。

7.营养科护士人数不少于2人,要求护理专业毕业,取得执业护士证书,完成相应治疗工作。

8.营养科厨师要求烹饪院校毕业,取得相应技术等级证书。营养厨师人数与床位比例为1: 25-30,上岗前应接受过临床营养相关知识的培训。

9.营养科护理员(配膳员)人数与床位比例为 1:35-45,上岗前应接受过临床营养工作内容的培训。

(二)房屋设施与卫生学要求、仪器设备等

营养科应设立完善的营养治疗工作区域,包括营养门诊,营养代谢(实验)室、肠外营养配制室、肠内营养配制室、膳食操作间等。

营养科室位置应与病区相邻,具有完成相应工作任务的建筑面积,工作区域应具备良好的通风、采光条件。

营养科各功能区的设置应符合医院功能任务和实际住院患者数量的需要。

科室总建筑面积与床位的比例为:

三级医院不低于1.5m2:1,其中膳食操作间1m2:1,其它工作区域0.5m2:1。

二级医院不低于1m2:1,其中膳食操作间0.7m2:1,其它工作区域0.3m2:1。各功能区工作面积及分区符合工作要求。科室及功能区标志明显,与医疗机构其它科室样式、规格统一。

1.营养门诊:设于医院门诊区域,有专用的房间,配备门诊工作的设施用品,包括计算机及相应营养软件、代谢车、人体成分分析仪、身高体重计、握力器、皮褶厚度计、测量软尺等。

2.营养代谢(实验)室由称量室、精密仪器室、毒气室及操作室四部分组成,建筑面积不低于50 m2。室内墙壁为铝塑板、地面耐磨、防滑、防静电。配备与开展检测项目相应的仪器设备,包括各种称量天平,检测用荧光分光光度计、紫外可见光分光光度计、原子吸收光谱仪、凯式定氮仪等。开展有毒检测项目时应具有相应排风及通风设备。根据开展项目配备相应标本处理、保存等设备,如恒温箱、干燥箱、灰化炉、水浴箱、离心机、混合器、电冰箱......余下全文>>

医学伦理学管理医疗制度

一、病历书写与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医院病历质量管理组织,完善医院科院二级病历质量控制体系并定期开展工作。

科院二级病历质量监控体系:

1.一级质控小组由科主任、病案委员(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科护士长组成。负责本科室或本病区病历质量检查。

2.二级质控部门由医院行政职能部门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对门诊病历、运行病历、存档病案等,每月进行抽查评定,并把病历书写质量纳入医务人员综合目标考评内容,进行量化管理。

(二)贯彻执行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2010版)》(卫医政发〔2010〕11号)和《广东省病历书写与管理规范》(粤卫〔2011〕53号)的各项要求,注重对的有关病历书写知识及技能培训。

(三)加强对运行病历和归档病案的管理及质量监控。

1.病历中的首次病程记录、术前谈话、术前小结、手术记录、术后记录、重要抢救记录、特殊有创检查、麻醉前谈话、输血前谈话、出院诊断证明等重要记录内容,应由本院主管医师书写或审查签名。手术记录应由术者或第一助手书写。

2.平诊患者入院后,主管医师应在8小时内查看患者、询问病史、书写首次病程记录和处理医嘱。急诊患者应在5分钟内查看并处理患者,住院病历和首次病程记录原则上应在2小时内完成,因抢救患者未能及时完成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3.新入院患者,48小时内应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医师查房记录,一般患者每周应有2次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查房记录,并加以注明。

4.重危患者的病程记录每天至少1次,病情发生变化时,随时记录,记录时间应具体到分钟。对病重患者,至少2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对病情稳定患者至少3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对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至少5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

5.各种化验单、报告单等应及时粘贴,严禁丢失。外院的医疗文件,如作为诊断和治疗依据,应将相关内容记入病程纪录,同时将治疗文件附于本院病历中。外院的影像资料或病理资料,如需作为诊断或治疗依据时,应请本院相关科室医师会诊,写出书面会诊意见,存于本院住院病历中。

(四)出院病历一般应在3天内归档,特殊病历(如死亡病历等)归档时间不超过1周,并及时报病案室登记备案。

(五)加强病历安全保管,防止损坏、丢失、被盗等,复印病历时,应由医护人员护送或再病案室专人复印。

二、转院转科制度

(一)医院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对不能诊治须转院的患者,由接诊或管床医师出具转诊单,由科主任签字同意后可予以办理。

(二)患者转院,如估计途中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者,应留院处置,待病情稳定后危险过后,再行转院。较重病人转院时应派医护人员护送。病员转入时,应将病历摘要随病员转去。

(三)患者转科须转入科会诊同意。转科前,有经治医师开转科医嘱,并写好转科记录,通知住院处登记,按联系的时间转科。转出科需派人陪送到转入科,向值班人员交代有关情况。转入科写转入记录,并通知住院处和营养科。

(四)转院转科记录、具体要求、转科内容应包括:

1.一般项目,转科日期、姓名、年龄、入院日期和诊断。 2.本科诊疗简要情况。

3.转科理由:包括新情况的发生和发展,会诊意见,转出理由以及提请转入科注意的事项等。

4.转科诊断及医师签名。

三、处方制度

1. 医院及医师、药师都应当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 2. 执业医师、助理医师处方权,可由各科主任提出,经医疗管理部门审核,院长批准,登记备案,并将本人签字或印模在药剂科留样。

3. 药剂科不得......余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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