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认证有效期

增值税发票认证期限以及抵扣期限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在发票开具日期起180天之内认证,可以抵扣进项税,当期够抵扣不完的,可以留抵。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17号)规定: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证通过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认证通过的当月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核算当期进项税额并申报抵扣,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注:如果企业清算、注销,要将没有抵扣完的留抵额做进项税额转出。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因此,从开票之日起为认证期限的第一天,认证期限为180日并非6个月。

增值税发票认证期限360天何时开始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第十条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 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 票,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向主管国税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申请稽核比对。

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6月30日前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仍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执行。

增值税发票认证期限以及抵扣期限

你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在发票开具日期起180天之内认证,可以抵扣进项税,当期够抵扣不完的,可以留抵。留抵没有期限规定,只要企业持续经营,就能在以后各期抵扣,如果企业清算、注销,要将没有抵扣完的留抵额做进项税额转出。

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和抵扣期限各是什么概念?

认证期限-------从开票日期起180天内

抵扣期限-------认证当月必须抵扣,如:7月认证的,在7月的申报时必须进行抵扣,7月申报期 是8月1------15日。

增值税发票超过认证时间了,怎么处理?

你是不是超180天了 他这个要分两种原因 1.如果是你自己忘了抵扣了 只能已成本入帐 2.如果你不是这种原因客观原因的 你可以向主管税务局上报 ,有你的主管税务局向国家申报 看是否可以抵扣

具体你可以打123666咨询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有效期是180天

根据《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

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fa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fa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fa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专用增值税发票认证期限和抵扣期限各是什么概念?

认证期限-------从开票日期起180天内

抵扣期限-------认证当月必须抵扣,如:7月认证的,在7月的申报时必须进行抵扣,7月申报期 是8月1------15日。

增值税发票开出后,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增值税发票开出后,没有有效期,永远有效。但是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增值税抵扣必须要180天内认证抵扣,否则不能抵扣。

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和抵扣期限各是什么概念

1、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的,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的,既作为纳税人反映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会计凭证又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是增值税计算和管理中重要的决定性的合法的专用发票。

2、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决定自2010年1月1日起,调整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扣税凭证抵扣期限,由90天延长至180天。

认证期限180天内,抵扣期限在认证的当月必须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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