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期

增值税发票认证期限以及抵扣期限

你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在发票开具日期起180天之内认证,可以抵扣进项税,当期够抵扣不完的,可以留抵。留抵没有期限规定,只要企业持续经营,就能在以后各期抵扣,如果企业清算、注销,要将没有抵扣完的留抵额做进项税额转出。

增值税发票抵扣期限改为1年从什么时候开始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向主管国税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申请稽核比对。

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6月30日前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仍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执行。

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有效期是多少天

增值税专票在开出的180天内就要进行认证抵扣,开出超过180天后就不能再认证和抵扣了。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期限

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期为180天,即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开具后180内必须认证。没有抵扣期限的限制,也就是说在认证期限内按时认证以后,进项税额可以无限期留抵。

增值税专用发票超过180天抵扣期的后果

超过抵扣期,税务局只是规定不能认证抵扣税款,不会罚款.

企业不能抵扣进项税,造成了税款损失,如果企业追究个人责任,按企业规定执行.

做账时,将该发票按价税合计计入成本或费用,

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和抵扣期限各是什么概念?

认证期限-------从开票日期起180天内

抵扣期限-------认证当月必须抵扣,如:7月认证的,在7月的申报时必须进行抵扣,7月申报期 是8月1------15日。

增值税专用增值税发票认证期限和抵扣期限各是什么概念?

认证期限-------从开票日期起180天内

抵扣期限-------认证当月必须抵扣,如:7月认证的,在7月的申报时必须进行抵扣,7月申报期 是8月1------15日。

增值税发票抵扣期限

是这样,另外提醒下不要把180天当做6个月来计算天数,中间有大月的,上次就碰到一个200万的发票算错时间没认证的

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抵扣的有效期为多少天

可以长期,但在180天内必须认证,如果超过180天已认证但未抵扣,由当地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就可抵扣。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8号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已认证或已采集上报信息但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抵扣;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及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稽核比对结果相符但未按规定期限申报抵扣,属于发生真实交易且符合本公告第二条规定的客观原因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允许纳税人继续申报抵扣其进项税额。

本公告所称增值税扣税凭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除本公告第二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未按期申报抵扣的,仍按照现行增值税扣税凭证申报抵扣有关规定执行。

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有效期是多长?

国税函〔2009〕617号文件第一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天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储抵扣进项税额。文件提醒,上述规定要从2010年1月1日起执行。对纳税人取得2009年12月31日以前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仍按原来规定执行,还是遵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17号)第一条规定来执行,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90天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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