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病儿隔离制度

幼儿园管理制度有什么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1]第一条 为加强幼儿园的管理,保障幼儿的健康成长,促进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幼儿园的设立、管理及对学龄前幼儿的保育和教育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市教育行政部门是本市幼儿园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幼儿园的监督管理。   规划、卫生、物价、财政、劳动、人事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幼儿园的管理工作。   妇联、工会等组织应当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做好幼儿园管理的有关工作。   第四条 对在幼儿教育工作中做出显着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或者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予以表彰和奖励。

编辑本段第二章 举办和审批

第五条 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办好实验幼儿园;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办好中心幼儿园。各级人民政府举办幼儿园所需基本建设投资和设备购置资,由同级财政拨款;经常性经费由财政予以补贴。   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村(居)民委员会和公民个人举办或捐资举办幼儿园。   鼓励举办招收残疾儿童的幼儿园或在幼儿园内附设残疾幼儿班。   第六条 举办幼儿园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幼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二)有明确的办园宗旨、培养目标;   (三)有符合《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国家卫生、安全标准的园舍和设施;   (四)有与其规模相适应的保教人员和管理人员;   (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 在市区内举办幼儿园的,应当持下列资料向市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登记注册申请;在县(市)举办幼儿园的,应当向所在地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登记注册申请。   (一)拟办幼儿园的章程;   (二)举办者的资格证明;   (三)拟任园长、拟聘教师及工作人员的资格证明;   (四)拟办幼儿园的场地证明;   (五)拟办幼儿园的经费来源证明;   (六)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健康合格证明和消毒合格证明;   (七)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市、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第六条规定条件的予抚登记注册,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理由。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幼儿园应当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境外组织、个人与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联合举办幼儿园的,经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按规定报批。   第八条 幼儿园变更登记事项或因故终止的,应当在变更或终止前三个月内到登记注册的教育行政部门办理变更、终止登记手续。   第九条 城市新区建设、旧城改造和农村村镇规划建设,应当按照规划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幼儿园的建设标准,规划建设配套的幼儿园。配套建设的幼儿园应当与其他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和破坏幼儿园的园舍和设施,不得在幼儿园周围设置有危险、有污染或影响园舍采光的建筑设施,不得干扰幼儿园的正常秩序。   第十条 新建、扩建幼儿园的,按照中小学建设减免费用的有关规定减免相关费用。向幼儿园收取的供气、供水、供电、供热等费用,按照居民使用标准执行。

编辑本段第三章 教职工任职资格与待遇

第十一条幼儿园园长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毕业以上的学历;   (二)有五年以上幼儿园工作经验;   (三)经市教育行政部门培训并取得市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第十二条 幼儿园的教师应当具有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毕业以上的学历。医务人员应当具有中等卫生学校毕业......余下全文>>

我国幼儿园实行的是什么 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幼儿园的科学管理,提高保育和教育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幼儿园是对3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机构,是基础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制度的基础阶段。

第三条 幼儿园的任务是实行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幼儿园同时为家长参加工作、学习提供便利条件。

第四条 幼儿园适龄幼儿为3周岁至6周岁(或7周岁)幼(儿园一般为三年制,亦可设一年制或两年制的幼儿园)。

第五条 尊重、爱护幼儿。严禁虐待、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侮辱幼儿人格等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行为。

第六条 幼儿园可分为全日制、半日制、定时制、季节制和寄宿制等、上述形式可分别设置,也可混合设置。

第七条 幼儿园保育和教育的主要目标是:

促进幼儿身体正常发育和机能的协调发展,增强体质。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卫生习惯和参加体育活动的兴趣。

发展幼儿智力 培养正确运用感官和运用语言交往的基本能力,增进对环境的认识 培养有益的兴趣和求知欲望,培养初步的动手能力。

萌发幼儿爱家乡、爱祖国、爱集体、爱劳动、爱科学的情感,培养诚实、自信、好问、友爱、勇敢、爱护公物、克服困难、讲礼貌、守纪律等良好的品德行为和习惯,以及活泼开朗的性格。

培养幼儿初步的感受美和表现美的情趣和能力。

第二章

幼儿入园和编班

第八条 幼儿园每年秋季招生、平时如有缺额,可随时补招。

幼儿园对烈士子女,家中无人照顾的残疾人子女和单亲子女等入园,应予照顾。

第九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设置的幼儿园,除招收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外,有条件的应向社会开放,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园。

第十条 幼儿入园前。须按照卫生部门制定的卫生保健制度进行体格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幼儿入园除进行体格检查外,严禁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

第十一条 幼儿园规模以有利于幼儿身心健康,便于管理为原则,不宜过大。

幼儿园每班幼儿人数:

小班(3至4周岁)25人,

中班(4至5周岁)30人,

大班(5周岁至6或7周岁)35人,

混合班30人。

学前幼儿班不超过40人。

寄宿制幼儿园每班幼儿人数酌减。幼儿园可按年龄分别编班,也可混合编班。

第三章

幼儿园的卫生保健

第十二条 幼儿园必须切实做好幼儿生理和心理卫生保健工作。幼儿园应严格执行卫生部颁发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以及其他有关卫生保健的法规、规章和制度。

第十三条 幼儿园应制订合理的幼儿一日生活作息制度、两餐间隔时间不得少于3小时半。幼儿户外活动时间在正常情况下每天不得少于2小时,寄宿制幼儿园不得少于3小时。高寒、高温地区可酌情增减。

第十四条 幼儿园应建立幼儿健康检查制度和幼儿健康卡或档案。每年体检一次,每半年测身高、视力一次,每季度量体重一次,并对幼儿身体健康发展状况定期进行分析、评价。应注意幼儿口腔卫生,保护视力。

第十五条 幼儿园应建立卫生消毒,病儿隔离制度,认真做好计划免疫和疾病防治工作。(注:幼儿园内严禁吸烟。)

第十六条 幼儿园应建立房屋 设备、消防、交通等安全防护和检查制度;建立食品、药物等管理制度和幼儿接送制度,防止发生各种意外事故。应加强对幼儿的安全教育。

第十七条 供给膳食的幼儿园应为幼儿提供合理膳食,编制营养平衡的幼儿食谱,定期计算和分析幼儿的进食量和营养素摄取量。

第十八条幼儿园应保证供给幼儿饮水,为幼儿饮水提供便利条件。要培养幼 儿良好的大、小便习惯,不得限制幼儿便溺的次数,时间等。

第十九条 积极开展适合幼儿的体育活动,每日户外体育活动不得少于一小时。......余下全文>>

幼儿教师在看护幼儿吃饭时幼儿突然死亡老师有责任吗

要看什么情况:如果是因为幼儿园的食物问题导致的,幼儿园负责;如果是保教人员的疏忽或虐待引起的伤害,保教人员负责;如果非上述两种情况,而是由于幼儿自身的身体疾患引起的突发情况,幼儿园不负责任,是不是要看尸检结果。

下面,附上几个法律法规: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三条 教育行政等部门和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应当根据需要,制定应对各种灾害、传染性疾病、食物中毒、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的预案,配备相应设施并进行必要的演练,增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幼儿园管理条例》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幼儿园,由教育行政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限期整顿、停止招生、停止办园的行政处罚:

(一)未经登记注册,擅自招收幼儿的;

(二)园舍、设施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安全标准,妨害幼儿身体健康或者威胁幼儿生命安全的;

(三)教育内容和方法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

《幼儿园工作规程》

第二十条 幼儿园应当建立卫生消毒、晨检、午检制度和病儿隔离制度,配合卫生部门做好计划免疫工作。幼儿园应当建立传染病预防和管理制度,制定突发传染病应急预案,认真做好疾病防控工作。幼儿园应当建立患病幼儿用药的委托交接制度,未经监护人委托或者同意,幼儿园不得给幼儿用药。幼儿园应当妥善管理药品,保证幼儿用药安全。幼儿园内禁止吸烟、饮酒。

第二十一条 供给膳食的幼儿园应当为幼儿提供安全卫生的食品,编制营养平衡的幼儿食谱,定期计算和分析幼儿的进食量和营养素摄取量,保证幼儿合理膳食。幼儿园应当每周向家长公示幼儿食谱,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食品留样。

幼儿园章程有效期

幼儿园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积极推进幼儿园素质教育,全面启动教育现代化工程,提高保教质量,促进幼儿园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幼儿园隶属于云霄县妇联,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办学机构。属公办全日制幼儿园,学制三年,招收3-6岁幼儿。

第三条:幼儿园的行政主管部门是丹阳学校。

第四条:办园理念:以促进幼儿发展为根本,注重培养幼儿良好的习惯和个性,让幼儿感到幸福和快乐。

第五条:幼儿园的任务是:实行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幼儿园同时为家长参加工作、学习提供便利条件。

园 风:团结、务实、勤奋、进取,尊重、合作、快乐、成长。

第二章 行政管理

第六条:云霄县妇联是我单位的权利机构。幼儿园的法人代表即为本单位的法人代表。

第七条:幼儿园园长由上级主管部门聘用,本单位设园长一名,幼儿园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主管部门的规定。领导全园教育教学、卫生保健、安全保卫等工作。

(二)制定幼儿园发展规划、年度、学期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定期检查总结。

(三)负责建立并组织执行各种规章制度。

(四)负责聘任、调配工作人员。知道检查和评估教师以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工作。

(五)负责工作人员的思想工作,组织文化业务学习。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六)管理园舍设备和经费。

(七)组织和指导家长工作,负责与社区的联系和合作。

第八条:园务管理委员会是幼儿园的核心机构。负责审议园务计划,决策园内重大事项。由保教、医务、后勤等人员的代表组成,园长任园务委员会主任。

第九条:教职工大会是教职工行使权力,民主管理幼儿园,监督干部的形式。审议幼儿园岗位责任制方案、考核方案、奖惩条例及规章制度、章程。

第十条:家长委员会在幼儿园园长指导下工作。由各班级家长代表、园长、教师、保健教师等人员组成。帮助家长了解幼儿园的工作计划和要求,协助幼儿园工作,反映家长的意见及建议,交流教育,参与幼儿园民主管理。

第三章 教师队伍的管理

第十一条:幼儿园教师享有《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权利,有履行《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保育员、炊事员及教辅人员参照执行。

第十二条:自觉遵守教师师德行为规范、幼儿园章程和规章制度,爱生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创新进取,崇尚科学,诲人不倦,以身作则。积极参加院内外各项活动。

第十三条:严格履行岗位职责,讲究工作规范,自觉做到“五不”(不讲教师忌语,不体罚变相体罚幼儿,不搞有偿家教,不收受幼儿家长礼品。不参与黄、赌毒及一切封建迷信活动)。

第十四条:教职工按照幼儿园岗位聘任制要求,定期与幼儿园签订聘用合同。

教职工由丹阳幼儿园聘任,聘期一般为一年,对于不能胜任现职工作的,学校可以不聘。教师对本班工作全面负责,主要职责:

(一)遵守幼儿园园规,具有良好的师德,有团队意识和事业心、责任感。

(二)根据《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幼儿园培养目标和园务计划,遵循幼儿身心的发展规律,结合本班幼儿特点,制定保教工作计划(学期计划,月计划、周计划,日计划)并认真实施并做好总结。

(三)认真实施计划,观察、记录、评估每个幼儿健康;各领域相互渗透认真实施,以促使每个幼儿在原有水平上有所发展。

(四)完成园务计划要求,创设与保教要求相适应,并使幼儿能主动参与......余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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