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后的程序

刑事拘留后的程序是怎样的

刑事诉讼分为侦查、起诉、审判三个阶段。

分别由公安、检察、法院主导(检察院自侦案件等特殊情况除外。此处只说一般情况,不包括特殊情况)。

刑事拘留属于侦查阶段。

刑拘最长37天。

期满后,相关机关将根据情况决定采取何种强制措施(逮捕、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第八十一条 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第八十二条 对于有下列情形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

(一)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通缉在案的;

(三)越狱逃跑的;

(四)正在被追捕的。

第八十三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刑事拘留后是怎样的处理流程?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人民法院)。

一、侦查阶段: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的案件情况。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犯罪嫌疑 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二、审查起诉阶段: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

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三、审判阶段:

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除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

辩护律师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开庭审理时,辩护律师为被告人辩护。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法庭审理后,人民法院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余下全文>>

刑拘,现在要走程序,走程序是怎么回事?要多久,走完程序后是什么?

刑事拘留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其严厉程度仅次于逮捕,属于在侦查阶段适用的较重的强制措施。 走程序也就是进入了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诉讼程序: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移送审查起诉--检察院提起公诉--审判--执行。 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采取刑事拘留后的期限一般是3天可以延长到7天,对多次作案、结伙作案、流窜作案的可以延长到30天,之后公安机关根据侦查情况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逮捕后还有2个月的侦查时间,之后侦查终结(这里还可以补充侦查一次,期限是一个月)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到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庭审判决。 这里面的期限建议你查阅一下我国的“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特别强调一点:发现犯罪嫌疑人有新的罪行时,侦查期限从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

刑事拘留放人的程序

我朋友是在一所黄色桑拿浴打扫卫生的他们店被查封了他也被带走了我想请问他打扫卫生的为什么会被刑事拘留

如果在公安采取行动时他通报什么的

这个也构成犯罪的

他什么时候能回来

刑满后

要是被判会判多少年

这个非常不好说

如果没有开庭就可以直接判断那就不需要律师参与了

呵呵

警察刑事拘留人后的流程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人民法院)。

一、侦查阶段: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的案件情况。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犯罪嫌疑 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二、审查起诉阶段: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

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三、审判阶段:

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除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

辩护律师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开庭审理时,辩护律师为被告人辩护。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刑事诉讼法第163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法庭审理后,人民法院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余下全文>>

犯罪嫌疑人被拘留到开庭审判要经过那些程序?每个程序要多久时间? 40分

你好

一、一个刑事案件依次分别经过(立案)侦查、审查批准逮捕、逮捕后续侦查、审查起诉、法院审判五个环节;在此期间,除非改变强制措施、即取保候审,否则嫌疑人羁押在看守所。

二、各环节的办案时限如下:

1、刑事拘留30天;2、审俯逮捕7天;3、(逮捕后)侦查期限60天;4、审查起诉45天;5、法院审理45天;以上合计197天,不包括可能发生的:

6、对于团伙犯罪、重大复杂案件等特殊情形,可以分别报地市级和省级检察院延长(逮捕后)侦查期限1—5月;

7、审查起诉阶段,因证据不足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最多2次、30天/次、每次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时限);

8、法院审理阶段,检察机关认为需要延期审理的期限(最多2次、30天/次、每次重新计算审理阶段的时限)。

你根据上述规定自己推算一下吧。

刑拘之后的法律程序是什么

首先要做的是拿着刑事拘留通知书到看守所送些衣服和钱,满足犯罪嫌疑人一定的需求。这个基本上的亲属都做到的。不要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几个月,还不知道送东西。

其次,就是与承办警官沟通,申请取保候审,不管你知不知道具体的案情,申请取保候审是你的权利。最好是委托律师了解好案情之后进行取保候审,2013年1月1号之后,辩护律师在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之后可以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不再是逮捕之后了,犯罪嫌疑人的亲属可以要求辩护律师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侦查机关同不同意是他们的权力,申请者是建议取保候审,并且可以与检察院批捕检察官沟通,说明该案件犯罪嫌疑人可以不批捕。犯罪嫌疑人运气好,侦查机关同意取保候审或者检察院不批捕。不能取保候审,就只好希望侦查机关能够认真细致侦查案件,不冤枉一个好人不放走一个坏人,尽快侦查终结将案件送到检察院审查起诉。

再次,对于需要赔偿损失或者退还赃款的刑事案件,家属尽量积极配合,进行偿还,争取被害人的谅解,法庭一般会减轻处罚,早出来几年或者几个月对被告人都是很好的。交通肇事罪被告人可能判决缓刑,一般刑事案件都会得到比较好的结果,重大案件可能会保住一条性命。不要像本人曾经遇到的一个案件,被告人的父亲竟然不替被告人赔偿1万多元,赔偿之后被告人就可以回家过年,关键是这些钱是应该赔偿被害人的医疗费。本律师辩护的案件,都会说服被告人家属进行赔偿和退赃的。

再次,一定要为犯罪嫌疑人委托辩护律师,当然委托律师可能需要比较大的费用,如果支付困难,可以委托律师费比较便宜的律师,实在支付不起,可以不委托辩护律师。如果犯罪嫌疑人是未成年人,可能判决无期以上有期徒刑的,公检法会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参与辩护,这时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家属可以与法律援助律师沟通情况,咨询案件情况,开庭时间等。到开庭的时候,最好能够过去参加庭审。不公开开庭审理,不能参加庭审。委托律师,律师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告知其法律规定和刑事司法程序,问清楚案件情况,有没有刑讯逼供,把案件无罪或者最轻的情况与检察院法院沟通辩护,争取很好的判决。

委托律师不但能够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保证案件公平公正的判决,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

什么情况下会被刑事拘留及刑事拘留的程序?

(一)刑事诉讼法第61条采用列举的方式,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二)除公安机关依法拥有决定拘留和执行拘留的权限以外,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32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在直接受理的案件中,对于具有以下两种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也有权决定拘留:

(1)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2)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后,由公安机关执行。

(一)拘留的决定

公安机关依法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承办单位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然后由提请批准拘留的单位负责执行。

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的案件,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决定拘留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拘留的决定书送交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

(二)拘留的执行

公安机关执行拘留时,必须出示拘留证,并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按指印。被拘留人如果抗拒拘留,执行人员有权使用强制方法,包括使用戒具。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决定拘留的机关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三)拘留的期限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根据以上规定,

一般而言,公安机关对涉嫌刑事拘留的人的拘留期限是14天,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最长拘留期限是37天。

刑事拘留后法律程序是怎样的

依照法律规定,刑事拘留的一般时间是14天,但重大疑难的或团伙犯罪的案件经批准可延长至37天。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拘留手续后,会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若被批准逮捕,则会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由人民法院审判。一般涉嫌刑事犯罪的法律程序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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