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尔雅通识课(心理、行为与文化) 求解答 20分
判断题:
3.父子关系的“连续性”和“包容性”可以解释孝亲意识,祖先崇拜等特点。
错的
香港的二十三条法案内容是什么?
本条例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中适用于香港的规定收纳入香港法律,并对附带及有关连的事项作出规定。
(1991年制定)
[1991年6月8日]
(本为1991年第59号)
第1条 简称 版本日期: 30/06/1997
第I部 导言
本条例可引称为《香港人权法案条例》。
(1991年制定)
第2条 释义 版本日期: 01/07/1997
(1)在本条例中,除文意另有所指外—
“人权法案”(Bill of Rights)指在第II部列出的香港人权法案;
“生效日期”(commencement date)指本条例的实施日期;
“先前法例”(pre-existing legislation)指在生效日期前制定的法例;
“法例”(legislation)指可藉条例修订的法例。
(2)人权法案受第III部规限。
(3)(*不采用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
(4)本条例不得解释为政府或任何主管当局、团体或个人有权从事活动或实行行为,破坏人权法案确认之任何一种权利与自由,或限制此种权利与自由逾越人权法案规定之程度。 [比照《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五·一条]
(5)香港境内依法律、公约、条例或习俗而承认或存在之任何基本人权,不得借口人权法案未予确认或确认之范围较狭,而加以限制或减免义务。 [比照《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五·二条]
(6)人权法案中每一条的标题并无立法效力,亦不在任何方面更改、限制或扩展该条的含义。
(7)凡在本条例中提述《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即提述已交存联合国档库的《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盟约》文件。
(1991年制定)
* 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六十条处理香港原有法律的决定》。该决定刊载于第1册第13/1页。
第2条 释义 版本日期: 30/06/1997
注意:这是过去版本,最新情况见现行版本。
(1)在本条例中,除文意另有所指外—
“人权法案”(Bill of Rights)指在第II部列出的香港人权法案;
“生效日期”(commencement date)指本条例的实施日期;
“先前法例”(pre-existing legislation)指在生效日期前制定的法例;
“法例”(legislation)指可藉条例修订的法例。
(2)人权法案受第III部规限。
(3)在解释及应用本条例时,须考虑本条例的目的是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中适用于香港的规定收纳入香港法律,并对附带及有关连的事项作出规定。
(4)本条例不得解释为政府或任何主管当局、团体或个人有权从事活动或实行行为,破坏人权法案确认之任何一种权利与自由,或限制此种权利与自由逾越人权法案规定之程度。 [比照《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五·一条]
(5)香港境内依法律、公约、条例或习俗而承认或存在之任何基本人权,不得借口人权法案未予确认或确认之范围较狭,而加以限制或减免义务。 [比照《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五·二条]
(6)人权法案中每一条的标题并无立法效力,亦不在任何方面更改、限制或扩展该条的含义。
(7)凡在本条例中提述《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即提述已交存联合国档库的《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盟约》文件......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