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贸易企业申请书

民族贸易企业申请怎么写

民族贸易企业申请审批表

企业名称(公章)

法人代表

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

工商登记时间

企业性质

从业人员

固定资产

贷款数量

销售产品

(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县民宗局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市民宗委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民族贸易企业可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 申请条件敲定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对从事民族贸易商业企业享受增值税优惠的认定条件进行了明确。文件指出民族贸易县内申请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商业企业,应向其所在地税务机关提请备案。文件自2007年1 0月1日起执行。此前不属于本通知规定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已免的税款不再补征。

申请条件敲定:

文件首先明确此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对民族贸易企业销售的货物及国家定点生产和经销单位经销的边销茶实行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3号)中中所指的民族贸易企业和供销社企业,是指在民族贸易县内经营少数民族生产生活用品销售额占企业全部销售额一定比例以上的商业企业。

文件规定,少数民族生产生活用品包括少数民族特需用品和生产生活必需品。其中,少数民族特需用品为《国家民委关于印发少数民族特需用品目录(2001年修订)的通知》(民委发[2001]129号)所列商品;少数民族生产生活必需品的范围由民族贸易县民族工作部门牵头,商同级财政、税务部门确定,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调整。

少数民族生产生活用品销售额占企业全部销售额的比例,由民族贸易县民族工作部门商同级财政、税务部门确定,具体不得低于20%。

希望可以帮到你谢谢。。。。。。。。

这样可以么?

申报民族贸易企业的申请应该怎么写啊?急急急,

申请不知道怎么写了,不过以下条件你可以参照一下www.hbwfmz.org/shownews.asp?newsid=572

申请注册内资公司,哪个行业发展更好呢?

内资公司注册是很有好处的,注册内资公司能够在税收上优惠。想要申请注册内资公司的要好好阅读以下以下的优惠政策,这样可以衡量以下做哪个行业更有潜力。

增值税减免优惠政策

1、免税项目

(1)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和水产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自产初级农业产品;

(2)国家鼓励、支持发展的外商投资项目和国内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内进口自用设备和按照合同随同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件、备件;

(3)企业为生产《国家高新技术产品目录》中所列的产品而进口规定的自用设备和按照合同随同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件、备件;

(4)企业为引进《国家高新技术产品目录》中所列的先进技术而向境外购买的软件;

(5)利用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进口的设备;

(6)避孕药品和用具;

(7)向社会收购的古旧图书;

(8)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9)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10)由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11)个人(不包括个体经营者)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除游艇、摩托车、应征消费税的汽车以外);

(12)企业生产的黄金;

(13)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的粮食, 其它粮食企业经营的军队用粮、救灾救济粮、 水库移民口粮等,政府销售的储备食用植物油;

(14)农膜及批发和零售的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化肥、农药生产企业生产的国家规定的若干种化肥、农药免征增值税;

(15)军队、公安和司法部门所属企业和一般企业生产的规定的军警用品;

(16)个体残疾劳动者提供的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

(17)符合国家规定的利用废渣生产的建材产品;

(18)对高校后勤实体为高校师生食堂提供的粮食、实用植物油、蔬菜、肉、禽、蛋、调味品和食堂餐具;

(19)国家批准的电影制片厂销售的电影拷贝收入;

(20)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产自用的制剂,免征增值税;对营利性医疗机构自产自用的制剂,自取得执业登记日起3年内,免征增值税;

(21)校办企业生产的应税货物,用于本校教学、科研方面的应税货物;

(22)对血站供应给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血;

(23)国家定点生产和经销单位所经销的边销茶;

(24)自2001年5月1日起,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其收购的废旧物资免征增值税。

2、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先征后返的优惠政策

(1)对下列出版物,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办法: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的机关报和机关刊物;各级人民政府的机关报和刊物;各级人大、政协、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的机关报和机关刊物;新华通讯社的机关报和机关刊物;军事部门的机关报和机关刊物;大中小学的学生课本和专为少年儿童出版发行的报纸和刊物。

(2)对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3)对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生产的集成电路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6%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企业自营出口、销售给出口企业出口的集成电路产品,不适用此政策。

(4)民族贸易县县级国有民族贸易企业和供销社企业销售货物,按实际缴纳增值税税额先征后返30%。

(5)企业以三剩物和次小薪才为原料生产加工的综合利用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3、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享受退税管理:

(1)享受国产设备退税的外商投资企业,是指已经办理税务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余下全文>>

法律规定的免税或减税的具体货物有哪些?

一、部分货物、劳务减免税规定(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规定的免税项目 1. 自产农业产品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1993年12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34号)(1)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

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

农业产品,是指初级农业产品,具体范围由国家税务总局直属分局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93〕财法字第38号) (2)“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注释所列的自产农业产品;对上述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外购的农业产品,以及单位和个人外购农业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的仍然属于注释所列的农业产品,不属于免税的范围,应当按照规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 (财税字〔1995〕52号)(3)农业生产者用自产的茶青再经筛分、风选、拣剔、碎块、干燥、匀堆等工序精制而成的精制茶,不得按照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免税的规定执行,应当按照规定的税率征税。《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 (财税字〔1995〕52号) (4)远洋渔业企业的渔船在公海或按有关协议规定的国外海域捕获、并运回国内销售的自捕产品(包括自捕水产品的加工制品),视同为非进口的国内产品,不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国内销售环节增值税按现行规定执行。《关于远洋渔业企业进口渔用设备和运回自捕水产品税收问题的通知》 (财税字〔1997〕64号) 注:“视同为非进口的国内产品”应理解为,如运回国内的产品仍属农业产品,则国内销售时免税,如运回国内的产品属工业品,则国内销售环节征税。此条编入此处,是因运回国内产品绝大部分属农业产品。 2. 避孕药品和用具《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1993年12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34号) 3. 古旧图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1993年12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34号)古旧图书,是指向社会收购的古书和旧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93〕财法字第38号) 4. 用于科研、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1993年12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34号) 5. 外埠援助物资、设备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1993年12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34号)6. 来料加工等所需进口设备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所需进口的设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1993年12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34号) 7. 进口残疾人用品由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1993年12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34号)8. 销售使用过的物品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1993年12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34号)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是指游艇、摩托车、应征消费税的汽车以外的货物。

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是指本......余下全文>>

我单位主要从事园林绿化苗木的培育种植,和销售,要申请免增值税,请问有可以依据那些相关政策,文件有那些.

投创涉农产业 享受轻徭薄赋——解读国家涉农税收政策

发布日期:2006-9-25 来源: 编辑:Gary

今年开春,在中国大地上发生了一件让九亿农民雀跃欢呼的大事----中央1号文件出台了在全国范围内取消农业税的政策。此举标志着延续了2600年的农业税,从此退出我国的历史舞台。

副总理回良玉,在2月22日北京召开的纪念废止农业税条例暨全面取消农业税座谈会上指出:要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坚持统筹城乡发展的方略,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坚持“多予少取放活”,重点在“多予”上下功夫。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就贯彻落实工作,要求税务部门要认真落实各项涉农税收政策,大力支持农业生产。

这对于已经、正在或将要投资开发经营农业产业的农民、商家来说,无疑又是一个“定心丸”。那么,深入、详尽地了解我国过去和当前现行的涉农税收政策体系,对于投资经营农业者,势必会事半功倍。

简析涉农税收政策体系

在废止农业税前,根据1993年税制改革规定,我国共开征了24个税种。但是,如果严格按第一、二、三产业的划分,那么直接针对第一产业、农业征收的税种应该说不多。由于国家税收及其税种的设置上并非是以产业的划分为线条或界线的。因此,分析涉农税收这个问题就不能单单局限于上述四税种。因为除了这个四税种外的诸如增值税、所得税等等一些税种,虽然不是明显针对作为第一产业的农业而设计,但涉及到为农业生产提供物质资料,以及为农业生产供给产前、中和产后劳务和作为经营农业的公司、企业的收益等领域必然要受到国家其他税收政策参与分配和调节。从这个角度讲,就应该采取打破产业界限的分析方法,而应该把凡是国家开征的所有的只要设计“三农”的税种统统予以归纳分析。因此可以说,除了已经停征的两个税种(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屠宰税)、一个很少地方开征的税种(筵席税)、两个涉外税种(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牌照税税)以及消费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等4个基本不牵扯到农、林、牧、渔业的税种外,其他税种几乎均触及或延伸到农业生产、农副产品以及为农业产前、中和产后提供商品、服务等诸方面、领域。它们分别是:在收益环节征收的农业税及其附加、农业特产税及其附加、牧业税和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在流转环节征收的关税、增值税、营业税税;属于对资源性质征收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属于特定目的性质的城市维护建设、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以及属于对财产和行为征税的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和契税等。

废止了农业税条例,即意味着连同以农业税条例为依据征收的农业特产税一并废止。与此同时,为了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充分兼顾地方利益和有利于烟叶产区可持续发展,国务院决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暂行条例》,开征烟叶税取代原烟叶特产农业税。至此,我国对农业或涉农行业、产业征收的税收仍然有十余个。

废止农业税所废止了主要内容

建国以来我国对农牧业生产直接征收的税为“三税”和“两附加”。其征税基本规定如下。

农业税是国家向一切从事农业生产并取得农业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其征税对象有五类。分别是:(1)粮食作物收入。包括稻谷、小麦、玉米、高粱、粟谷、豆类及各种杂粮;(2)薯类作物收入。主要包括红薯和马铃薯;(3)经济作物收入。是指在耕地上种植的除了粮食和薯类作物外的其他收入。包括棉花、麻类、烟叶、油料、糖料等;(4)园艺作物收入。主要有水果、茶、桑、蔬菜、瓜类、苗木、花卉等;(5)经国务院规定或批准的农业税其他收入。包括林木收入(竹、木、天然橡胶、生漆、核桃等)和水产收入(水生养殖、谈水养殖、......余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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