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公积金交多长时间才能贷款有些什么条件
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者其他有效居留身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已签订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并按规定比例交纳首期购房款;
3、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申请贷款时前6个月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5、个人信用良好。个人信用报告中截至申请贷款时前两年内个人贷款最高逾期期数不超过3期(含)、累计逾期次数不超过6次(含),因银行管理等非借款人原因造成逾期的不计算在内;
6、没有其他数额较大、可能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
7、偿还包括拟申请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内的各类住房贷款的月支出不得高于其家庭月收入的50%,且家庭月收入扣除月还贷支出后,应不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苏州公积金贷款二套房 政策有哪些
申请公积金贷款须具备下列条件:
1、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自然人;
2、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已开户并且连续、足额汇缴,期限不低于管理中心定期公布的期限;
3、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或经有关部门批准建修住房的证明文件;
4、不低于规定比例的购房首期付款金额;
5、借款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个人征信良好,无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6、所购买、建修住房土地性质为国有土地;以所购买、建修房屋作抵押担保。
注:(1)借款人和配偶已经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任何一方均不能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2)借款人还清公积金贷款本息后,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3)借款人和配偶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未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其缴存不良记录将被纳入住房公积金征信系统。
苏州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是怎样的
现行公积金贷款利率是2015年10月24日调整并实施的,五年以上公积金贷款年利率3.25%,五年及以下公积金贷款利率为年利率2.75%,全国都一样。
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要满足什么条件,主要内容如下:
1、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本市城镇正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连续交足半年以上;
5、能提供购买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协议;
6、借款人和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必须一致,购买共有产权的(除配偶外)共有人必须出具同意住房抵押的书面承诺;
7、具有不低于购买自住住房价值30%以上(二手房40%以上)的自有资金;
8、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和保险;
9、购买商品住房的,应由开发商提供阶段性担保并报备相关资信材料;
10、借款人同意在贷款承办银行开立个人帐户,并同意由贷款承办银行每月直接从该帐户划收贷款本息。
公积金贷款流程:
1.借款人至受理网点申请贷款;
2.受理网点代为办理家庭名下房产状况查询;
3.受理网点受理;
3.签约;
4.审批;
5.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6.银行放款。
苏州公积金是不是新政策夫妻可以最多贷款88万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要综合计算才可以确定的。
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数额。
计算方法如下:
按还贷能力计算公式,{(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使用配偶额度的{(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按房屋价格计算公式,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其中贷款成数根据购建修房屋的不同类型和房贷套数来确定;
按账户余额,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为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的按2万计算;
按最高限额,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5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70万元。
苏州园区2016.5.1公积金新政策
园区公积金欲与市区接轨 新政全面解读(组图) 新政调整: 取消了原公积金A、B、C三类综合社会保障计划;设立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甲、乙两类综合社会保障计划;增设园区住房公积金制度。 甲类综合保障计划 ①个人缴费比例减少,工资净收入增加; ②社会保险待遇基本保持不变,医疗个人账户金额增加; 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待遇与苏州市区相同; ③住房保障待遇提高 购买房源可至苏州大市范围;租房提取报销比例由原来的约7.2% 增至16%; 已动用原公积金账户购房的员工摊还不受影响,未动用过的员工可选择的优惠更多。 乙类综合保障计划 ①个人缴费比例减少,工资净收入增加; ②社会保险待遇基本保持不变,医疗个人账户金额增加(原C类会员增加医疗个人账户); 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待遇与苏州市区相同 ③住房保障待遇提高(指单独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人员); 购买房源可至苏州大市范围;租房可提取比例达16%; 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享受住房公积金优惠利率贷款 调整原则: 新老账户管理模式 调整原则:老人老账 老人新账 新人新账 新老账户管理模式 老人老账老办法 原公积金会员的老账户按老办法处理,对于非苏州市户籍的农村人员仍允许“可提可转”。 老人新账过渡办法 原公积金会员新缴纳的账户按过渡办法处理,个人的购房摊还不受影响、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基本保持不变。 新人新账新办法 新参保员工的新账户完全按照新办法处理,实行“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国家统一的制度模式。 调整原因:现行园区公积金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1 转移问题 由于园区公积金“预筹积累、纵向平衡”的制度特点,长期以来与区外社保制度对接不畅,特别是2009年底国家社保转移新政策的出台,更加剧了会员的不满情绪。 2 购房问题 目前动用公积金普通账户购房只能购买园区内房源,并且不能享受优惠利率,广大会员对此反响一直十分强烈。 3 产权问题 现行公积金制度的账户设置产权关系不明晰,特别是办理关系转移和个人账户一次性提取时侵犯了个人产权,会员一直反响强烈。 (注:本文仅作参考,具体政策条例细则请以主管部门颁发的为主) 调整类型: 类型一:原公积金A类转为新政甲类 1 未动用过原公积金账户购房 选择一:动用原公积金普通账户(36%)存储额 (1)可根据年龄规定选择提取原普通专户和住房账户存储额或按月摊还; (2)动用住房账户(16%)并借用特殊补充账户(14%)和养老补充账户(6%)的当月入账金额偿还贷款。 选择二:只动用原公积金普通账户中的住房部分和新账户的住房账户 (1)只动用原公积金普通专户中的住房部分(约10.5个百分点); 新账户中的住房账户存储额可选择提取或者按月摊还; (2)按照《苏州工业园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享受住房公积金优惠 利率贷款政策,并可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每月入账金额(16%)按月偿还贷款或者一年二次提取。 2 已动用过原公积金账户购房 情形一:正在动用公积金摊还的员工(摊还不受影响) 新政前:普通专户(36%) 新政后:住房账户(16%) +特殊补充账户(14%)+养老补充账户(6%)=36% 情形二:第一次房贷已还清,第二次动用公积金账户购房 (1)可购房源扩大至苏州大市范围; (2)原公积金普通专户有余额的,可按年龄规定选择一次性提取或摊还;新账户中的住房账户存储余额,可选择提取或摊还; ......余下全文>>
苏州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有哪些
公积金贷款的准入条件是公积金个人缴纳300以上交满6个月,征信良好就可以贷款,贷款年龄是25到55岁,需要携带的资料是本人身份证、婚姻证明、收入证明、银行流水、住址证明、公积金卡。
苏州公积金贷款最多能贷多少
各人情况不同,最高50万,房产70%,各人账户余额10倍,月供小于月收入的50%(最长30年);
上述4条中,最低的那个就是就是能贷款的额度。
关于调整苏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规定的通知
苏房金规〔2013〕1号
各分中心、管理部,市中心各处室,各承办银行:
为确保住房公积金均衡平稳持续发展,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和互助功能,经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批准,决定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调整为:借款申请人(含共同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0(倍);贷款年限按照月还款额度不应超过月缴存基数的50%确定。
借款申请人(含共同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
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买保障性住房申请贷款的,其贷款额度可适当上浮,最多不超过3万。
二、借款申请人在申请之月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公积金的期限,调整为十二个月以上。
市区管理部自2013年4月15日起执行;其他分支机构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遵照执行。未涉及内容,仍按原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3年4月3日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
苏房金〔2009〕6号
各分中心、管理部,市中心各科,各住房公积金承办银行,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保障作用,更好地支持职工解决住房问题,结合当前实际情况,现就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比例。借款申请人购买新建普通住房的贷款最高比例由住房总价的70%提高到80%;存量成套住房(二手房)的贷款最高比例由住房总价的60%提高到70%。
二、 开放对联排别墅(屋)和酒店式公寓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对已取得《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且结构封顶的联排别墅(屋)和酒店式公寓比照普通商品住房列入住房公积金贷款房源。
三、 放宽借款申请人的借款年限。借款申请人的借款年限可在法定退休年龄上延长5年。
本通知自2009年1月24日起执行,各分中心、管理部同步执行。其他未涉及内容仍执行原规定。
特此通知
二ΟΟ九年一月二十二日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
苏房金〔2008〕91号
各分中心、管理部,市中心各科,各住房公积金承办银行,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精神,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在增强职工购房支付能力中的作用,减轻职工购房负担,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在保证资金安全可控的前提下,结合当前实际情况,经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批准,现就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和首付款比例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市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即:新建普通住房每笔最高不超过50万元,存量成套住房(二手房......余下全文>>
住房公积金贷款最多可以贷多少 苏州
缴纳满一年才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看缴纳的基数是多少,也就是公积金账户余额乘以10,就是贷款额度,首套最多贷款70%,如果贷款基数不够,有的公积金账户是可以充钱的。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应当满足的条件:
职工本人为公积金贷款申请人,配偶应当为共同申请人;父母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以为共同申请人。
除配偶、父母、子女外,职工购买的住房有其他权利人的,职工不能以该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
职工购买保障性住房和商品住房(住宅类)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补缴的月份不计入此6个月),且申请时属于正常缴存状态;(共同申请人参与额度计算的,也同样需要满足上述条件。如果不满足以上条件,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但不参与额度计算)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申请人的父母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其父母双方均应当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
3.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
4.申请人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付款;
5.申请人提供符合本规定要求的担保;
6.贷款申请符合国家、省和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
7.符合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公积金缴存证明(或住房公积金卡);
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和婚姻状况证明;
所在单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以上的在职职工,其本人须正常缴存六个月(含)以上,且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达到管委会公布的最低月缴存额;
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含)内,可以申请购房贷款;
职工首次及二次申请贷款的,需支付购房款20%(含)以上的首付款;
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个人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苏州公积金交多长时间才能贷款有些什么条件
苏州要求缴纳公积金满1年:
二、借款申请人在申请之月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公积金的期限,调整为十二个月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