跪求一份培训机构和学员之间的合同
一般是学校的法律顾问出的.合同内容其中一条是 没有得到对方允许,不得将合同内容公开.
培训机构与学员签一万多培训费协议是不是陷阱
参与公司专门组织的培训,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是可以与员工签订培训协议的,而且也可以约定培训服务期这些都是合法的,至于你说的培训生活补助,如果是在培训期间发放的,那么也应该算是培训费的一部分的。另外既然你们是带薪培训,最好跟单位明确一下所谓的带薪指的是哪一部分,如果就是只生活补助的话,那培训协议里是不能约定要求劳动者返还生活补助的。
内部签订的培训协议合法么?
单纯的这个内部培训协议是合法的,如果不够3年就扣除你近2000元工资属于违约金,但是违约金不得高于单位培训你的剩余费用,而且还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单位没有根据协议给你涨工资,这个属于单位违约,既然单位违约你也就没有必要遵守这个三年之约,单位也就没饥资格扣你工资了,把这个协议收好,这个可是重要的证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
关于员工专项培训协议
但新劳动合同法对违约金的规定中有一条是在公司支付培训费用并约定了服务期限后,员工在约定的服务期内主动离职,应当赔偿违约金; 马照辉律师进一步解释称,这里的培训,不是普通的、必要的培训,而是专项技术培训。因培训产生的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公司实际支出的培训费用。此外,公司要求员工支付的违约金,亦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那请问什么才算专项技术培训呢? 公司要派我到国外的合作伙伴公司去做物流工作,但因我目前不懂物流知识,所以公司说这算培训,并且要与我签定有违约金的合同,请问这种边工作边学习的情况算专项技术培训吗?公司的要求是否合理? 问题补充:如果我答应了可以签有违约金的合同,那违约金应当不包括工资吧,因为劳动法里写了违约金只是公司实际支出的培训费用,对吗?
劳动纠纷及员工培训协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耿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
根据法律规定,违约金就是实际发生应该按服务期分摊的培训费,公司要求赔偿培训费和5000元违约金的做法是违法的。
公司内部培训可以与员工签定培训协议吗
提供专项培训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合法的两大设立违约金的条件之一。“专项培训”是指专业技术培训,包括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等,员工的上岗培训、安全生产教育不属于此列。一般来说,公司使用国外机器或引进国外项目,把劳动者送到国外去培训,以便将来从事此工作,是比较典型的“专项培训”。《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如果“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也就是说,公司培训员工时可以与员工签订《培训协议书》,且对于服务期的长短,国家没有上下限限制。签订培训协议需要注意的事项有:第一、培训协议应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如果培训协议的服务期限未到,企业与职工在续签劳动合同时应将培训服务期限与劳动合同期限一致。第二、对试用期员工一次培训费不要太大,只进行一些入职培训即可。 第三、企业在与员工签订培训协议时要注意写清培训名称、培训的具体起止时间、培训后的服务期限的起止时间也要清楚。第四、 对于中途退学(因个人原因)的员工要有明确的处罚标准并要在培训协议中写明。第六、 要写明根据时间长短培训结束后或中途对于员工本人要有一个评价,本人要写一份学习总结。对于重要的培训在培训结束后要注明企业根据考核有权调整工作的权限或给予有关职位。第七、 对于服务期限要明确标明,特别是参加了多次培训要应用有关数学公式将培训服务期限写明,要注意累加计算问题。另外,根据国家有关培训服务期限的规定培训费用是逐年递减。第八、 企业在签订有关培训协议时要注意一个现实问题,即很多人因交纳不起培训费用就不辞而别,这里建议可采取担保人制度:对于担保人要有明确的规定包括担保人年龄、有无房产、财产、收入、身体、身份、家庭、主要的联系方式等做明确规定。如是本公司员工担保还要写明对本人有关劳动合同的约束等等条件。要注明不能一人多保,参加培训人员不能互保等。另外,要注意在确定培训对象的同时一定要确定担保人,避免在出国培训护照取得后因找不到担保人而影响行程。第九、树立保存好原始凭证的意识,以在可能发生的纠纷中作为证据。第十、委派员工出国培训,应尽可能让员工到投资方的外商方总部受训,以便管理。若条件不成熟,企业与国际培训机构签订的委托培训协议中要约定保证受训人员回国、回委托企业的有关事宜。如培训合格证书、职称证书等应交企业,由企业发给经委派培训的员工。尽量避免受训人员在培训期间发生跳槽、出逃等事件。十一、违约责任要明确,注意培训协议与公司有关具体规定是否有相悖之处及如何处理等。
让员工签员工培训协议书,合理吗? 10分
首先要界定培训性质是属于岗位适应培训还是综合素质延伸培训
岗位适应性培训是指从事该岗位工作必要的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如电工必须有电工上岗证,其领证的培训就是岗位适应性培训,这种培训的费用不应该要求离职职工赔偿。再就是要求离职职工赔偿培训费,应有範训协议,约定服务期和违约赔偿的条款,否则不能索赔。
而综合素质延伸培训则是与从事工作没有直接联系的非必要性的培训。此类培训如果写入合同条款,那么如果违约就需要进行赔偿,但是赔偿金额原则上不能超过培训的全额费用。
法律上对于这类条款没有明确规定,但是根据法律的基准原则,不能违反平等·自愿的大原则才是有法律效应的。
这样的培训协议书是否有法律效应?
一,公司组织员工培训,并和员工签培训协议是合法有效的。其实功议就相当于劳动合同的性质。二,根据新劳动法规定,公司可以组织员工进行培训,但是不能收取培训费。三,公司是可以与被组织的培训的员工签订有违约金的合同,不过你那违约金也太高了吧
关于公司和员工签订的培训协议的问题
1、该培训协议一般而言是无效的,
2、就算该培训协议有效,但是触年2月才买的社保也能让该协议失效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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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被扣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了,或者找劳动监察大队反映
英语教育培训机构制定学员协议需要注意哪些方面的问题
课程数量,课程价格、学习过程、学习效果、孩子的兴趣性,阶段性的学习测评结果的反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