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加工厂事故案例 10分
蒸汽锅炉、空压机、油罐、汽车起重机、行车;
蒸汽锅炉工、空压机操作工、起重机操作工、行车操作工、电工;
蒸汽炉爆炸、空压机爆炸、油罐爆炸、起重机坠物、行车坠物、触电;
带电作业、高空作业未带安全带,触电导致高空坠落事故。
如何防止施工过程中发生高处坠落事故
1、加强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2、临边设置安全防护,3、设置安全平网。4、给工人配备安全带,并监督正确使用。5、设置安全可靠的作业平台。
起重机事故案例,事故经过,事故原因等
汽车起重机事故五例
1.违章酒后驾驶,操作失控载荷脱落造成死亡某住宅楼工程需要往七层楼吊装预制板。为此,临时雇用一台30t汽车起重机。吊装作业时,起重司机起吊总重650kg重物。当提升到距地面25m左右时,因下降速度过快使重物落到了龙门架的缆绳上,使其脱钩坠落砸向指挥者,造成死亡。该案是由于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到位;起重机吊钩上无防止索具意外脱出的闭锁装置;起重机司机违章酒后驾驶,致使操作失控,在吊重快速下降时受阻,吊重从吊钩中脱出。
2.作业人员被电击伤死亡
工地施工,用汽车起重机往五楼屋面吊装预制板。在距工地住宅楼前墙1lm处人行道上空架设有6.6kV裸露的高压线。在往四层楼吊装预制板时,曾将汽车起重机定位于前墙与高压线之间,将起重臂跨越高压线进行吊装作业,侥幸未发生事故。而在为五楼屋面吊装预制板时又按此法进行,起重臂却触到高压线,四名工人同时被电击倒。造成一人死亡,三人轻伤。该案起重机司机与信号指挥人员违章冒险蛮干,致使钢丝绳吊索带电,而作业人员未穿戴高压绝缘鞋、绝缘手套,最终导致人员死亡。
3.载荷旋转撞人造成死亡
某施工工地用起重量16t汽车起重机往四层楼屋面吊空心楼板。当汽车起重机已将二块楼板吊至四层屋面落稳后,准备抽出钢丝绳吊索时,钢丝绳压在楼板下的垫木上,无法抽出。指挥锭员认为需要将楼板重新吊起,使钢丝绳避开垫木。当甲某用手势指挥起重机起吊时,乙某也在另一位置向起重机司机示意起吊。起重机司机按照指挥意图将楼板缓缓吊起。由于钢丝绳吊索内部存在扭转应力,加之楼板被吊起离开屋面呈自由状态,钢丝绳应力得以释放,致使楼板发生自由转动。而乙某正面向起重机,且重心已前移,在被转动的楼板刮动后,坠地死亡。该案系因不戴安全帽不系安全带致死。根据汽车起重机吊装需要,该工程已将安全网拆掉,但受害者在高空作业,进行起重指挥时,没有采取任何安全保护措施,违章冒险作业,由于未戴安全帽,头部直接着地导致死亡。
4.不懂起重作业安全常识致使本人死亡某黄河牌卡车运载直径为20ram、长7m的圆钢3t。运输中途因故求助某厂的汽车起重机将圆钢吊下来重新装车。由于是用一根拖汽车用的钢丝绳吊索捆绑圆钢,该吊索钢丝绳直径为10.5mm,两端索眼的绳端固定连接只用一只绳夹拧紧。用这根钢丝绳吊索将3t重的圆钢从卡车上吊放在地面的方木上。当再将圆钢重新吊离地面时,驾驶员弯腰进入悬吊的圆钢下面拿方木,此时吊索的索眼绳头从绳夹中滑出,致使圆钢突然坠落,造成驾驶员死亡。
该案采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钢丝绳吊索捆绑圆钢进行起吊是事故主因。直径10.5mm的钢丝绳用绳夹将绳端固定连接时,数量不应少于三只,且应按规定方式、绳夹间距及其规定的扭矩进行拧紧。而该吊索索眼固定连接仅用一只绳夹,致使固定连接部位承受的拉力达不到相应要求,在起吊承载时,使其绳头从绳夹中脱出,造成吊重坠落事故。
5.从汽车起重机转向平台上摔落死亡
某住宅楼工地施工,在用汽车起重机拆卸TQ60/80塔吊的塔帽作业时,其中有四名起重工在塔式起重机上作业。而起重工甲某被分配在地面作业,负责挂钩、摘钩、找落地螺栓。当汽车起重机将距地面高35.5m的塔帽吊离塔身时,甲某从汽车起重机距地面2.2m的转向平台摔下,由于未系好安全帽带,摔倒坠落时安全帽脱落,致使头部直接着地摔伤死亡。
工地工人高空作业未系安全带违反了什么法律法规
违反了高空作业操作规程。
工地上班因高空触电摔落于地致二级伤残 20分
你们抚以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如果能确定劳动关系,你应当尽快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果尽快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按照工伤赔偿,因为时效只有1年,超过了时效法律上便不支持了。
工伤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请问养护工作业车上掉下被碾压属于交通事故还是安全事故
安全
事故的代价观后感
“宣传片展示了杜绝违章作业,消除不良工作习惯,对保障安全文明生产起至关重要的作用。” 观看完《事故的代价》宣传片,班组在学习班上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大家一起探讨了男主人翁乔伊的不安全行为,给自己、家庭、公司、他人造成的无法挽回的后果,并对照自身在日常工作中,是否有类似的不安全行为,以及可能会造成的严重后果。
之后,我回家上网又看了两遍。经过再次观看,发现大家把重点都放到男主人翁乔伊身上,而忽视了另一个重要的人------他的好友戴伦。在一起工作多年的好友,对现场的工作要求和规章制度,他肯定是一清二楚。在开工前,主管向他们一同说明了安全注意事项,包括不能在高空作业时打电话。而他在发现好友乔伊有两个明显违章行为时(在10M高的脚手架上未挂好防坠落吊带,并且违规打电话),没有立即指出和纠正,而是看在好朋友的份上,任其发展。最终,未能避免严重后果的发生,从某种意义上说,戴伦其实是这起严重事故的“帮凶”。
结合本职工作,在输煤系统运行过程中,往往是多个岗位人员协同作业,做为经验丰富的老员工,大家都很清楚在做什么,应该怎么做。同样,大家也都知道,不能做什么,严禁做什么。但是,有些人,存在侥幸心理,认为控制力强,能掌握作业环境和过程,偶尔几次违章,没有出过问题,就把潜在的危险和规章制度抛之脑后;或者,存在麻木心理,在同一岗位,长期、反复从事同一工作,生产热情消退,工作积极性不高,安全处于被动状态,应付了事,产生轻视心理,不按规程操作,时间一长,形成了习惯性违章。
如果大家发现他人违章后都漠不关心,听之任之;或者碍于面子,互相包弊;甚至相互“取经”,投机取巧,那么离发生事故就不远了。我们都像戴伦一样,成为了“帮凶”。
作为一名储运班长,班组的第一安全责任人,深刻感受到自己的安全责任重大,当班期间发生的任何违章和导致的事故,我都有责任。因此,在安全管理方面,既要加强自身安全法规和制度学习,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严以律己,以身作则;又要坚持安全培训,重视事故案例学习,让大家要安全,懂安全,会安全;更要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班组安全监管,发现违章行为,立即予以制止,并提出考核意见。
违章虽然不等同于事故,但是每200万起违章行为,就有可能会造成400起重伤或1起人身死亡事故。因此,杜绝自身违章,敢于制止他人违章,打破一团和气的不良作风,形成“他人违章,我有责任”的安全意识,才能防范事故于未然,保证自身和他人的安全,共同营造“高高兴兴上班来,平平安安回家去”的工作环境。
在车间如何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1、风险因素识别(必须全员参与)。
2、对识别出的进行风险因素进行风险评估(采用两种以上的方法)。
3、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制定风险消减和控制措施。
4、落实风险消减和控制措施后再次进行风险评估,反复进行直至风险降低至可接受的范围内。5、如仍有不可接受的风险应公开(全员知晓),根据评估的级别可部分停用或全面停工。
工地上高空坠物没有造成任何事故,应该罚款吗?
您的这个问题要分两个方面回答 我先回答简单的那部分 既民事赔偿部分你所描述的这个案例属于民法上的高空坠物事件 司法实践上如果从高楼坠物造成他人死亡 那么谁有赔偿责任呢?这一栋楼的人都有赔偿责任 除非有人提供证据证明自己跟坠物没有关系 回答完民事部分 在回答刑事部分 如果能找到这个人的话 那么他到底属不属于犯罪呢 要看这个人的犯罪构成 作为一个成年人可以想到坠物可能致人死亡但是这个人仍然投掷物品 那么主观方面这个人就属于自信的过失 犯罪主观方面 这个不希望被害人死亡 但是仍然自信这种行为不会造成他人死亡 所以是一种自信的过失 客观方面造成了他人死亡 所以不是故意杀人而是过失杀人 那是否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呢?此罪的客体保护的是公共安全 但是此案中只是侵害了个体的生命权 所以从根本上来看就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