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学研合作制度

产学研合作机制及任务分工 怎么写

为构建产学研合作创新机制,

积极搭建产学研合作平台,发挥小

核心、大网络的科技资源整合互补效应,完善创新载体的建设,培育

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

加强区域创新体系的建设,

走新型工业化道路,

为了使产学研合作顺利开展,特制订本制度。

一、

产学研合作是指企业与国内外高等院校、

科研院所共建科技创新

载体,开展科学研究、科研成果转化和科学技术市场的产业化。

二、产学研合作必须是平等互利,实现双赢。

三、产学研合作的形式主要有下面几种:

1

公司与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在一定时期内建立的广泛合作,

邀请专家来公司讲学、现场指导、提供信息服务等。

2

、公司与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共同承担国家、省、市或某单位的

相关课题。

3

高等院校和科研所某科研成果在公司转化为生产,

并实现产业

化。

4

、其他的合作。

四、产学研合作必须寻循市场经济规律,签订合作合同,合同必须按

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办理,各方的责、权、利明确。

五、

公司产学研合作工作由总经理室负责,

重大合作必须报公司董事

会审批,公司产学研合作具体工作由技术中心负责管理。

六、

产学研各方必须遵守各方的知识产权,

有关技术的产权转移和扩

散都必须按合同规定办理。

七、产学研的活动必须及时总结,定期研究,某项合作任务完成,及

时终结合同。

产学研用的体制机制

突破产学研用体制机制障碍,进一步解放思想,解放科技生产力多年来,大学和科研机构大批的研究成果难以转移到企业,科技成果转化率不到20%,产业化不到5%。产学研用的状况与产业转型对自主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的迫切需求存在很大反差。以2008年为例,企业在国内技术市场上达成的技术购买合同成交额为2163.5亿,其中来自高校和科研机构的技术仅占1/10左右(263.9亿),对企业技术创新的支撑作用明显不足。究其原因,严重制约产学研用合作的最大障碍是体制机制,包括宏观管理体制、组织协调机制、利益分配机制等,其中深层次的、根本的原因是理念和价值观。因此,要把科学发现、技术发明从大学和科研机构的实验室里解放出来,把科研人员的内在驱动力激发出来,需要在体制机制上实现大的突破,具体而言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进一步解放思想,解放科技人才,在体制机制改革中坚持“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价值理念。产学研用合作的关键在于突破产、学、研、用各自为政的壁垒,立足于社会发展和国家利益,将隶属于各个不同管理体系的科技人才和资源进行有机的结合,从而实现科研产出的最大效应。因此,推动和促进产学研用结合,就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解放科技人才,改变“先有成果,再找企业”的思维模式,进一步明确应用科研要以市场为导向,紧盯需求,形成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用”的机制,实现产学研用的“无缝链接”,在与企业紧密合作的基础上推动科研创新和人才培养。例如,在化工领域,离子膜是“新中国几任化工部长的梦想”,曾三十年攻关没有突破。离子膜薄如蝉翼,被称之为“化学工业之母”和“化工皇冠上的明珠”,是我国基础产业氯碱工业和新能源汽车的核心部件,其核心关键技术长期为杜邦公司垄断,市场价每吨高达1000万。我校张永明教授团队,与山东东岳集团长期合作,历经八年科技攻关和产业化工程研究,终于实现了几代化工人的夙愿,从根本上打破国外垄断,彻底解决我国氯碱离子膜长期依赖进口的局面。离子膜技术攻关成功,其关键在于高校和企业解放思想,敢于冒风险,勇于围绕国家重大需求突破思想障碍,实现科研与产业的紧密结合。2.完善法律法规,改变当前产学研用相关法律法规分散凌乱的状况,及时出台“产学研促进法”。产学研用合作不仅是围绕技术创新而展开的一系列经济行为的总和,也是一系列法律行为的综合,涉及到多种新的法律关系。这些法律关系或单独、依次呈现,或交叉错综呈现。产学研用合作往往不能通过市场行为自发解决,需要通过一系列法律制度的安排,确立必要的准则,规范和约束合作行为,界定各类合作主体的职责和权益,建立共同投入、成果分享,技术、市场、管理等风险分担的机制,从而促进和推动产学研用合作的健康、可持续发展。而我国现有法律,仅有新修订的《科技进步法》第三十条及《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第十二条对产学研合作有直接的规定,其它与产学研用合作相关的法律规范较为分散,系统性不强,有的法律规定过于原则化,缺乏操作性。因此,对于技术转移与科技成果转化最为有效的产学研用结合创新进行法律规范十分必要。在这方面,国外很多经验值得借鉴。如美国1980年出台的“拜杜法案”,明确政府支持的科研成果归所在单位所有,奖励发明人,对中小企业给予支持等,为释放美国的科技生产力起到里程碑意义的作用。20世纪90年代以来,日本先后制定《大学等技术转让促进法》、《产业技术力强化法》、《产学官合作促进税制》等一系列法律 ,加大产学研用合作力度,推进技术创新,起到了很好的作用。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我国产学研用合作取得了长足进步,呈现出强劲发展势头,同时......余下全文>>

如何我区如何推进产学研合作建设

当今形势下,如何借助政府自身的行政优势,开展产学研合作,成为全新的问题。实际上,发挥市场的产学研合作并不是要弱化政府的作用,而是要让政府在需要其发挥作用的地方体现出更好的行政职能。政府必须要适应新环境,营造尤其是制度环境、产权环境以及相关配套法律法规完善,资金和资源的投入,以及引导、监督、规范等方面发挥其行政职能作用。同时政府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应给产学研各方创造一个类似于平台的场所,加大科技金融力度,推动人力资源建设并优化科技政策。产学研的落脚点最终要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但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并不是要弱化政府的作用,而是要让政府在需要其发挥作用的地方体现出更好的行政职能。

产学研合作在科研体制机制上存在哪些障碍

当前产学研合作的障碍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

1、产学研合作的主体问题 产学研合作是产学研各方从各自的利益出发所从事的一 种跨组织的合作,其中产学研合作的主体应当是企业,也就是 说企业是产学研合作是否能够形成和顺利实现的关键。因此, 企业对技术、人才和信息等生产要素需求的程度对产学研合作 有着直接的影响。一些高校产学研合作虽然也取得了一定的成 效,但由于企业处于比较被动的角色,致使产学研合作并未产 生预期的更好的效果。

2、产学研合作的形式单一问题 产学研合作应当是个非常广义的概念,是具有不同优势 的组织之间的合作。因此,产学研合作应当包含更多的含义、 更丰富的内容和更为多样的形式。例如,技术开发、技术转让、 人才交流、人才培训、信息交流、共建组织、共同组织重大项 目的投标和重大技术的引进等等。

3、产学研合作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

(1)合作动力不足,活力不够 产学研合作中的各方处于不同的领域,有着不同的文化 背景,各自追求的目标和价值观念不一样,故使得合作各方动 力不足、活力不强。高校和科研院所的教师和科研人员比较重 视个人的荣誉,追求学术成就和实现自我价值,而对科技成果 的开发与应用,既不重视,也不在行。从企业自身发展的长远 利益考虑,企业对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科研成果有一定程度的需 求。但是在向市场经济管理体制转型的过程中,企业也产生了 短期行为,只要眼前企业的产品能维持,就不再投入资金、引 进新技术、开发新产品,缺乏科技需求的内在动力和活力。

(2)产学研合作的技术供给问题 在实践中可以发现,我国企业每年都在大规模地引进技 术,特别是工业生产技术和装备,而我们的研究机构和大学能 够向企业提供的通常都是单项的技术和产品,不能满足企业大 生产对技术的需求。因此,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不能提供充足 数量和较高质量的生产技术,也是制约产学研合作的重要障碍 之一。

产学研协同创新中企业应该怎么做

结合我国国情与发展的环境,加快产学研协同创新,实现创新驱动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第一,政府要营造有利于产学研协同创新的政策环境。一是应健全法律法规。针对当前国内有关产学研合作法律的相对分散性和可操作性不强的问题,建议在对现有相关法规政策梳理分析的基础上对产学研协同创新的形式、各方的法律地位和权利义务以及优惠政策等做出明确规定。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法规,从而为产学研协同创新的有效开展打造一个法律定位清晰、政策扶持到位、监督管理严格、市场平等竞争的良好法律环境。二是完善财税政策。应加大对产学研协同创新的财政投入力度。以国家科技发展计划为载体,设立相应的研究计划,财政扶持产学研协同创新中心的建立。建立产学研协同创新税收补偿机制,激励企业加大对产学研合作的投入。对符合规定的产学研协同创新产品给出明确界定,并给予优先采购权,促进科技成果尽快转化为生产力。

第二,建立和完善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目前,我国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还不健全,缺乏一个比较有效的社会科研资源整合机制,产学研结合的组织形式比较松散,企业在产学研合作中的主体地位难以到位,行为短期化、形式化,往往以临时组合争取政府项目为目的,缺少长期的战略性合作,缺乏满足产业技术创新的持续性,缺乏创新成果产业化的保障机制,大量的科研成果无法直接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一是实施“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利益分配方式。要建立产学研协同创新的利益与风险共担的责任制度,实现分层次、分阶段的风险责任。例如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协同创新体系,相应创新成果的市场适应性风险由企业承担,但企业可以采取提成、技术入股、技术持股的分配办法,将高校和科研机构应得的报酬与企业的经济效益挂钩,减少企业的风险压力。二是构建产学研协同创新的信息平台。要充分利用现代化的通讯系统和计算机技术手段,构建面向全社会的产学研联合信息网,进行信息的收集和发布。建立产学研合作项目的咨询评价系统,为产学研各方提供合作项目的参考资料,也为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相互了解提供共享平台。三是加强科技中介建设。充分发挥科技中介的技术服务、技术评估、技术经纪及信息咨询等职能,具体包括:统一制定中介服务机构的标准,对中介服务机构进行定期的资格认定和复查,实施动态化管理,以引导中介服务机构提高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加强中介机构人员的培训和规范化管理,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变简单服务为多方面服务。

第三,强化企业技术创新的主体地位。提高企业技术创新的自觉性和能动性,强化企业技术创新的主体地位,关键还是要解决企业技术创新的内生动力问题。只有企业真正建立起创新驱动的发展模式,才能从根本上承担起技术创新的主体责任。一是要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通过企业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等方式,使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的投资主体、利益主体、风险主体。二是要切实提高自主技术创新能力。把更多精力财力投入到加强技术创新的基础性工作中,特别是要加大技术研发的投入。三是要积极融入产学研协同创新体系。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寻求建立与其他企业、高校以及科研机构的创新联盟,不断提高技术创新的能力。

什么是产学研

产学研合作教育就是充分利用学校与企业、科研单位等多种不同教学环境和教学资源以及在人才培养方面的各自优势,把以课堂传授知识为主的学校教育与直接获取实际经验、实践能力为主的生产、科研实践有机结合的教育形式。这从根本上为了解决学校教育与社会需求脱节的问题,缩小学校和社会对人才培养与需求之间的差距,增强了学生的社会竞争力。 头狼电子商务校企合作产学研

产学研结合,是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主要途径。企业在培养学生综合素质中具有独特的、学校不可替代的作用。但这种结合倘若停留在企业提供实训场所,参与指导实训等内容的层面,不能深化内涵,在经济高速发展、市场逐步成熟的今天,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将很难实现办出特色的目标。 搞好校企联合、产学结合,重要的是调动企业的积极性,让企业自觉地、主动地为人才培养作贡献;而其中的关键是互利互惠。 这种合作教育模式由美国辛辛那提大学工程学院教务长赫尔曼·施奈德开创,他于1906年在辛辛那提大学推行了第一个合作教育计划。1983年成立世界合作教育协会,标志着合作教育已经成为世界性的教育改革潮流。麻省理工学院实施本科生科学研究计划,明确规定大学生的学习内容除了课程学习之外,还有科学研究方面的学习和任务;德国所谓的大学教育的第二次革命,就是指出“教学与科研相结合”的过程;英国大学则实行工读交替制,大学生在学习期间要到与本专业有关的企业部门工作一年或两年,这已经成了制度。实践证明,它是国际公认的培养创新人才的最佳途径。我国于上世纪80年代后期引进合作教育。1991年4月在上海成立全国产学研合作教育协会,1997年10月教育部发出《关于开展产学研合作教育“九·五”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九·五”期间在全国28所高校开展产学研合作教育的试点工作。但是由于认识上的偏差,长期以来产学研合作教育一直被作为高职高专的人才培养模式加以推广,而在本科教学实践特别是重点院校的教学改革中并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和应用,这是一个误区。

编辑本段产学研结合趋势及未来

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高度概括为三条道路: 一是高等职业教育必须坚持正确的方向,走快速发展之路。高等职业教育要快速超常规发展,前提是找准正确方向,科学准确定位。国家的高等教育体系应包括“两个系列,三个层次”,两个系列是普通教育和继续教育,在每个系列里都有“三个层次”,也就是高等职业教育、本科生教育和研究生教育三个层次。高等职业教育既是高等教育的组成部分,也是职业教育的组成部分。高等职业教育大约占到高校规模的半壁江山,对于整个高等教育的发展和国家的经济建设都将产生重要影响。我们要站在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来认识高等职业教育在规模上继续扩大,质量上进一步提高的重要意义。教育的高水平应该而且可以表现在不同层次和不同类型上,高等职业教育同样能办成一流的教育。需要强调的是,高等职业教育主要是培养面向生产和社会实践第一线的实用人才,不能办成本科教育的“压缩饼干”,也不要把“专升本”作为主要目标。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需要大量的实用人才,高等职业教育大有可为,发展潜力很大,发展前景光明。永州职业技术学院的成功为我们树立了一个典范,以市场为导向,立足于培养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高等技术应用性人才,不断为农村培养人才、送去科技,既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贡献,也使学院自身实现了跨越式发展。 二是高等职业教育要努力开拓创新,走有特色的发展之路。高等职业教育要贯彻落实江泽民同志在北京师范大学百年校庆上的讲话精神,实施教育创新,要在观念、制度、培养目标、培养方法上进行创新......余下全文>>

如何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完善产学研结合机制

强化企业主体地位,探索产学研合作的新机制。就要进一步强化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投入主体、研发主体、成果转化主体地位,发挥好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生力军作用,合作建设一批高水平的创新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利用好这些平台,探索建立市场化合作机制,引入金融资本,强化产业、科技和金融的有机结合,引导创新资源有效聚集,激发创新要素释放能量。建立完善产学研合作网络平台,探索市场化运行机制,使产学研合作机制常态化、长效化,把产学研协同创新提升到一个新水平。

德国政府是怎样促进产学研结合的

德国对政府、大学和企业三大研究开发体系进行宏观管理,通过组织实施一些重大联合项目,例如德国联邦教研部主导的技术协作中心和技术协作网的建设等,使它们相互协作,并通过各种制度实行资源共事,让现有设备得到充分利用,让信息和知识快速流动,让研究成果迅速得到应用。为了激励科研单位与企业合作,加速技术转让,提高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联邦政府教研部和经济部加强了产学研结合的研发体系建设。德国联邦政府的一系列科研计划都要求在产学研结合的体系下执行,如海洋技术、可再生能源、环境技术、信息技术、微系统技术、制造技术、多媒体技术、生物技术、新材料技术、航空技术和交通技术等研发计划都依靠产学研结合。

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管理制度有哪些

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制度

第一条

目的

为提高科研人员的积极性,激发科研潜能,根据公司技术中心的工作实际,制定本公司技术中心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制度。

第二条

基本原则

公司对于参与产品开发的各项目小组,依据承担科研任务的比重及对科研成果的贡献程度,按股份制形式进行成果收益的分配。

第三条

成果收益

成果收益主要体现为如下两种形式:

1、技术中心将研究成果向本公司外的企业进行转让获得成果转让费。

2、研究成果在本企业使用获得生产效益。

第四条

奖励对象

1、在公司主要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制造等领域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工程化开发等方面投入科研经费的企业。

2、为研究过程提供软硬件支持的公司相关部门。

3、核心参与主要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制造等领域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工程化开发工作,获得重要研究成果,并且在应用实践中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的研究人员。

第五条

成果收益的整体分配

1、研究成果收益分配主要体现科研经费投入主体、科研软硬件平台、科研人员三个方面。

2、当科研成果收益体现为成果转让费时,按如下规则进行收益分配:

科研经费全部来自公司的,成果收益的20%归技术中心,20%归科研人员,60%归企业所有;

科研经费来自合作企业或者其他科研机构的,其在成果收益中占40%,公司技术中心在成果收益中占20%,科研人员在成果收益中占40%;

研究经费来自国家纵向科研经费的,技术中心在成果收益中占40%,科研人员在成果收益中占

60%。

3、当成果收益体现为合作企业的生产效益时,企业须将生产效益的8%作为本公司技术中心的成果收益,12%作为公司技术中心研发人员的成果收益。

第六条

成果收益的人员分配

1、成果收益的人员分配主要依据研究人员承担科研任务情况,采用“事先认定、事后调整”的方式进行。承担任务比重及对科研成果的贡献程度。

2、事先认定:在研究工作开展之前,依据研发人员的研究内容重要性、工作量大小和难易程度等确定其收益比例。

3、事后调整:在研究工作完成后,按照科研人员对科研成果的贡献程度确定最终的收益比例。

第七条

附则

1、成果收益的奖励制度是年薪制、绩效奖励制度并列的研究人员激励制度,研究人员的成果收益不影响其年薪和绩效奖励的发放。

2、本文件由公司董事会批准,协同技术中心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XXXXXXX公司技术中心

二〇**年五月十日

参考:......余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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