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轻伤)要求法院重新鉴定有这条例吗
一、被害人可以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法庭对于上述申请,应当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
二、最新的刑事诉讼法中关于鉴定方面的相关规定:
1、第146条(侦查阶段依申请重新鉴定)
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2、第191条(法院依职权重新鉴定)
法庭审理过程中,合议庭对证据有疑问的,可以宣布休庭,对证据进行调查核实。
人民法院调查核实证据,可以进行勘验、检查、查封、扣押、鉴定和查询、冻结。
3、第192条(庭审阶段依申请重新鉴定)
法庭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
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法庭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提出意见。
法庭对于上述申请,应当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
4、第198条 (因重新鉴定等原因而延期审理)
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
(一)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二)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
(三)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伤情重新鉴定申请书在什么阶段提出
你可以在第一份鉴定书出来之后,感觉不满意的话,就可以直接申请重新进行鉴定的
公安机关伤情重新鉴定的程序
伤情鉴定程序 伤情鉴定程序 1.鉴定的委托:以“属地为主、由下到上、逐级委托”为原则。委托单位办案人持“伤情鉴定委托书”、医院诊治及案件相关材料,与被鉴定人一同到当地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进行首次伤情鉴定。 2.鉴定的受理: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根据被鉴定人当时的伤情和办案人提供的医院诊治及案件相关材料,参照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及时做出受理、补充材料后受理或不能受理的决定,并将理由以书面回执形式告知委托单位的办案人。 3.首次鉴定:做出受理决定后,鉴定人要详细填写“受理案件登记表”,仔细核对委托单位提供的各种材料(包括案件卷宗、病历复印件、化验单、医学影像片等)的数量和状况;进行法医学检查、摄录像等检验工作;对直接影响鉴定结论的各种材料应备份存档。 对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3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对影响组织、器官功能或者伤情复杂,一时难以进行鉴定的,待伤情稳定后及时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办案人要及时领取鉴定文书和所提供的医院诊治及案件相关材料,并办理书面交接手续。 4.补充鉴定:本案的办案人、案(事)件的当事人须在接到首次鉴定的“鉴定结论通知书”后15日内提出补充鉴定的书面申请。补充鉴定须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以上负责人批准,由原鉴定人进行。 5.重新鉴定:本案的办案人、案(事)件的当事人须在接到首次或补充鉴定的“鉴定结论通知书”后15日内提出重新鉴定的书面申请。重新鉴定须经县以上公安机关主管领导批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刑事案件中,被告要求重新做伤情鉴定。公安局应在多长时间内要求原告去做鉴定?
如果是伤害案件,被害人不愿意重新做伤情鉴定的,应在法院定庭审理后,被告方向法庭提出质疑,由法庭决定是否重新做鉴定。公安机关没有这个权力要求原告去重做鉴定。
伤情重新鉴定可以由近亲属提出吗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四十一条 公安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提出申请,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根据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申请重新鉴定。近亲属不可以。
伤情重新鉴定,检察院要退到公安机关,为什么? 20分
1、鉴定结果是轻伤,只要你坚持的话,公安机关一般都会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刑事立案侦查; 2、刑事立案不等于一定会拘捕,因为情节比较轻,可能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不一定会刑拘; 3、只要你坚持,案件一般会走下去,很有可能由法院认定故意伤害罪判个缓刑。但你的医药费什么的是少不了你的; 4、如果派出所不理你的话,你可以提交证据,向法院自诉,同时可以向检察院申诉,控告派出所不作为的渎职行为。
犯罪嫌疑人家属是否有权利提出重新鉴定伤情
您很执着,我也很执着的告诉您。
重新鉴定程序
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一)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原委托事项鉴定执业资格的;
(二)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
(三)原司法鉴定人按规定应当耽避没有回避的;
(四)委托人或者其他诉讼当事人对原鉴定意见有异议,并能提出合法依据和合理理由的;
(五)法律规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需要重新鉴定的其他情形。
接受重新鉴定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的资质条件,一般应当高于原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
第三十条 重新鉴定,应当委托原鉴定机构以外的列入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的其他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委托人同意的,也可以委托原司法鉴定机构,由其指定原司法鉴定人以外的其他符合条件的司法鉴定人进行。
第三十一条 进行重新鉴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
(一)有本通则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
(二)参加过同一鉴定事项的初次鉴定的;
(三)在同一鉴定事项的初次鉴定过程中作为专家提供过咨询意见的。
刑事案件我要求重新鉴定伤情这个重新鉴定申请书是律师送还是我送
对伤害鉴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委托上一级公安鉴定机关或者具有法律效力的鉴定机关进行重新鉴定。
由被害人或者被害人委托的代理律师提出申请都可以。
伤情重新鉴定不服,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几条可以申请重新鉴定,不同意重新鉴定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几条?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 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工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轻伤重新鉴定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申请重新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