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报酬诉讼时效

索要劳动报酬有没有诉讼时效?

索要劳动报酬有诉讼时效的,是一年时间,这在民法通则中有明确规定.

工资争议是否有诉讼时效.

工资争议有时效限制。

根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条、第二十七条规定,因劳动报酬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虽然法律规定工资争议适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不受限制、劳动关系终止一年”的特别时效,但由于按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的凭证最低保存期限为两年,对超过两年未支付的工资,即使未过仲裁时效,劳动者会因为举证困难难以主张。而在一些省市,明确规定劳动者主张超过两年的加班费不支持。因此,劳动者主张工资方面的权益,应当既不超过法律规定的时效,又在拖欠工资两年内申请仲裁。

劳动报酬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看具体情况,先沟通,后仲裁,再协调,对于结果,一年时效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仲裁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劳动报酬纠纷中劳动报酬诉讼时效是多久

劳动报酬属于劳动争议,依法时效问题是仲裁时效,期限是一年,以解除劳动关系时间起算时效。也就是说,哪怕几年前的劳动报酬,只要在解除劳动关系后一年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那么就没有过时效。除非超过一年,且对方提出时效抗辩,那么法律不再保护。

劳动法诉讼时效是几年

一般为一年。

法院对劳动争议案的诉讼时效是多少

申请仲裁时效,在职随时可以无时效,

劳动合同终止的依据劳动仲裁法27条一年时效期。

诉讼时效为裁决日起15曰。

拖欠工资诉讼时效是多久

【1】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

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

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拖欠工资,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3】拖欠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4】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仲裁时效,在解除劳动关系的一年内。

劳动者主张支付加班费的诉讼时效只有两年吗

是的。加班费的诉讼时效是两年已经成为司法惯例。

1、广东省关于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粤高法发[2008]13号第二十九条 劳动者追索两年前的加班工资,原则上由劳动者负举证责任。

2、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纪要(2008)第4条、因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产生的争议,劳动者提出用人单位欠发工资或其他劳动报酬的请求未超过劳动仲裁时效的,对劳动者实体权利的保护一般不得超过二年诉讼时效期间,从劳动者主张之日溯及至二年以前相应之日时止。对超过二年的拖欠工资或其他劳动报酬的请求,用人单位提出时效抗辩,若无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等法定事由的,不予支持。

3、2009年以来浙江省出台的两项文件(浙高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三条和浙江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16条),浙江的这两项文件都对 “加班工资”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规定为“二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4、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2009)第17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支付周期编制工资支付记录表,并至少保存二年备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劳动报酬问题产生争议时,在二年保存期间内,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超出这一期间的则应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证明责任分配规则。

劳动争议诉讼时效从什么时间开始算?

你没开庭怎么见到被申请方律师的?你问的应该是双倍工资差额的诉讼时效,各地判决不同,找当地律师问吧

追索加班费是否受两年诉讼时效限制

追索加班费是否有两年时效限制,很多人认为加班工资的追索有两年的时效限制,但是这样的理解是片面的,有两年限制的不是时效,而是举证的责任。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四款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即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但鉴于原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故劳动者实体追索劳动报酬的时效以两年为限。两年以上的劳动报酬,并非不可追索,但需以用人单位没有异议为限。也就是说,申请仲裁之日起两年内的劳动报酬的举证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两年以外的由劳动者承担,并且以用人单位予以认可为条件。如果是在劳动关系终止后提起劳动仲裁申请主张加班费权益的,同样可以追索在职期间的所有加班工资,但是应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而同样由用人单位承担两年之内的工资支付举证责任,劳动者承担两年以外的工资发放举证责任,且需得到用人单位认可。因此除企业必须妥善保存计算和支付加班工资的资料,以备举证所需之外,劳动者也应及时、积极的追索加班工资,否则很可能会面对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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